甚于这个时候的东京都远远不及这一座东方璀璨之城。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这座城市之所以繁华,其实是用全国的经济凋敝换来的,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上海来说,能够在这座城市里生活,能够在这里安家落户,无疑是一件最值得骄傲的事。
百乐门舞厅。
绚丽的霓虹灯凸显着这座城市的辉煌,行人如织撞到了将会闪烁整夜的灯红酒绿,十里洋场暗送秋波醉眼迷离,光怪陆离之下,是真假难辨的繁荣奢华,街道上川息的老爷车,甚至都追不上舞厅门口舞女的欢笑之声。
西装革履、珠玉手杖,晶石闪烁,碧玺辉煌。
能够出现在这里的非富即贵。
一些这里的常客一下车便被守在门口的服务生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迎了进去,如此卑躬屈膝,换来的是两块稍显旧色的大洋。
陈年来到门口,没有经过任何阻拦。
虽然没有去过这种场所,但是来自近一百年后的的骄傲让他看起来无比自信。
甚至让那些服务生一时之间都以为这可能就是哪家的少爷。
同样鞠躬将陈年迎接了进去。
陈年有样学样,丢出去两块大洋之后对方便更加恭敬了。
找了一处算是僻静的角落,一边坐着,一边点了一杯洋酒细细的品着。
陈年点的是白兰地。
但不知为何,陈年喝着总有一种橡皮的味道。
果然还是我们自己的竹叶青、黄酒比较好喝一些。
陈年脸上古井无波,心中却早已把这洋酒吐槽了个体无完肤。
他是来看思思的。
之前说了要过来看一看,但没想到会相隔这么久。
台上的歌女换了一个又一个。
甚至陈年今天还极其有幸的看到了姚莉,这个唱出玫瑰啊玫瑰的当红歌女。
“玫瑰玫瑰最娇美
玫瑰玫瑰最艳丽
长夏开在枝头上
玫瑰玫瑰我爱你”
......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歌女能够红那是有道理的,至少含金量真的太高了。
但是在她唱完这一曲之后,陈年又听到音乐一边。
赫然是甜蜜蜜的音乐。
姚莉继续在上面唱着,需要承认的是,对方唱的甜蜜蜜同样跟好听,但不知道为何,陈年却忽然觉得有些心烦意燥。
一口将杯中酒饮尽。
又辣,还像吃进去一大块橡皮。
“好酒量!”
就在这时,陈年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声音稍微有些做作,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朝着自己这边而来。
明明刚才就是她开口说话的,但此时陈年看她的神情居然还有一些......羞涩?
“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对方摇曳着腰肢,端着两杯酒走了过来,来到陈年的身边,将其中一杯放下,然后问道。
“陈年,陈年老醋的陈年。”
“扑哧......明明是一个帅公子,却用着这么老成的名字。”
陈年脸上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还觉得有些无聊。
怎么同样一句话,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感觉也不一样?
“爹妈起的,况且我觉得也不错。”陈年依旧保持着冷淡。
对方显然因为陈年的冷淡而更加感兴趣了,她更加笃定这肯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否则的话,以自己这种姿色还不至于让对方正经话都懒得回一句。
“对了,我叫婉儿,刚才我有在舞台上唱歌,你感觉如何?”
陈年一听这话,心想着这女人刚才又在上面唱过歌吗?
只顾着观察这周围的环境了,有点没太注意,而且刚才唱歌好听的陈年倒是也有多看几眼,至于自己对这个女人没什么印象,那大概是能力有限水品一般吧。
“还不错。”
但毕竟是成年人,就算没印象至少也要说一句话敷衍敷衍。
可是陈年刚说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如果这个婉儿刚才在台上唱歌的话,那岂不是说明她也是这百乐门的员工?
而且大家同为唱歌的,应该是知道思思的!
婉儿听到“还不错”这三个字,当场就以为陈年终于开始对自己有点意思了,于是眼带着一些热烈的看着陈年:“那陈先生觉得这百乐门里,除了姚姐姐之外,谁唱歌最好听啊?”
她就只等着陈年说自己的名字,然后就就趁势靠近对方的怀里温存一阵。
毕竟这么英俊的男人就算是在百乐门也不多见。
书生意气中带着一丝英气,但靠近之后才能看到的隐隐鼓起的肌肉有说明此人并不是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如果发展的好,说不定今夜还能来上一段露水情缘。
客厅着对方的问题,陈年想都没有想就说道:
“思思。”
这让刚准备靠过来的婉儿当场懵住。
你当这一个女人的面,说另外一个女人好?
刚才她可是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就相中了陈年,故意在下台之后,好好给自己打了打气,这才端着两杯酒走过来。
是男人吗?
婉儿现在尴尬极了,若不是穿着高跟鞋,她现在恨不得用脚趾头扣除一条地道,当场飞到地球对面的美利坚。
“哈...哈哈...陈先生之前在百乐门听过思思唱歌吗?”
“没有,但是在其他地方听过。”陈年看着对方,轻笑着说道。
“这男人竟然该死的迷人!可怎么就看上思思了呢?难道老娘不好吗?”婉儿心都在滴血,可现在她又不知道要找什么理由离开。
“确实,思思唱歌是很好听的,尤其是之前的甜蜜蜜,据她自己所说是一个朋友送给她的歌,但具体是谁,我们问了她又不肯说,所以啊,我们猜测那个人的关系肯定和他不一般。”
婉儿还在试图拱火,想让陈年觉得思思已经有了别人从而放弃。
但这歌就是陈年给的,而且心里也清楚得很,这不过是大家的交换而已。
“那最近怎么没有看到她?”陈年忽然问道,终于兜了一会圈子,终于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
婉儿看着陈年,很想说思思可能是跟不知道哪个男人跑了。
但最后话到嘴边,还是变成了她所知道的实情。
“大概就在几个月前,思思被黄老板看中了,想要纳思思为妾,可是思思死活不同意,最后思思求到了盛老板,也就是我们百乐门的老板那里,最后盛老板对外说思思生意不适,回老家养病了,但我们都知道,这是盛老板把思思藏起来了,盛老板还是很护短的,黄老板也没办法,只好作罢,但私下里一直都在找着思思呢,但是这话你可不能在外面乱说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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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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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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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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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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