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达的清楚,不但玉米的茎叶果实画的清楚,而且还对果实,也就是玉米棒子,进行了专门的特写。
一排排像牙齿一样玉米粒,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外面还包着苞叶。
所以,那图上的牙牙棒,无比清晰的的说明了,它就是玉米!
发现了!发现了!终于发现了!
高产农作物玉米终于被发现了!!!
玉米这种农作物,耐旱,易种植,产量高,前世里是北方农业里的主力军。
而且它有个很大的优点是,可以和小麦轮番种植,这样一年里,农民就可以收获两季粮食!
多一季粮食,意义太重大了!
这得养活多少人!
在前世,但凡盛世,人口的增长,都离不开高产农作物的广泛种植。
现在玉米找到了,大凤真正的盛世就要来了!
“啊哈哈哈哈!终于找到啦!”
林秀拿着那张玉米的图画,忍不住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她兴奋的扬着手,在屋里高兴的转圈圈。
这才是大凤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粮食=生命!
发现了!终于发现了!
一阵阵欢呼声和哈哈大笑声,不断的从社长办公室中传出。
报社里还没走的员工们听后,好奇的同时还被吓了一跳。
“社长这是怎么了?”大家用眼神和无声的口型交流着。
谁知道啊,之前静悄悄,忽然就这么大喜。
“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找到了玉米······”
办公室里又飘出了一段奇怪的歌声,员工们惊悚的瞪大了眼睛,望着社长办公室!
社长突然这样,受啥刺激了?该不会是疯了吧?
疯了!
忽然有员工想起,自己还买过爱疯六的注呢。
如果社长真疯了,是不是可以发财了?
门忽然打开,一脸兴奋,双手抓着稿子的林秀冲了出来。
“快,快给我备车!我要去找农家老师!”
林秀边喊着边跑了出去。
就像一阵风,消失在报社中。
大家久久才回过神来。
忽然发现,可以下班了。
······
林秀在第一时间去找了农家家主,告诉了老师这个好消息。
“哦?这是重要的农作物?”农家家主精通每一样农作物的种植,却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样的东西真的可以当粮食吃吗?
“是的。曾经我在仙鹤观的无量天尊前静思打坐时,睡着后梦见了天尊。
她给我看过这种东西,并且告诉我这是一种产量非常高的农作物,像麦子一样重要。
那时,我只以为是我做了一个荒诞的梦,见了这幅画后,我才知道,原来是天尊显灵了!”
天尊托梦,是最好的掩护。
果然,农家家主信了,并也为此深深的高兴。
新的,有用的农作物的发现,是非常重要的。
此时大凤的农业,主要以传统的五谷杂粮为主,稻、黍、稷、麦、菽,小麦和水稻占主要比例。
但是,落后的生产耕种方式,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束手无策,让庄稼的产量非常低。
若有天灾人祸,很容易造成饥荒。
但是,如果有了玉米,在小麦收获后,又多一季农作物,这重要性不言而喻。xǐυmь.℃òm
“好!学生,如果能引进这种牙牙棒,我们农家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培育种植!”
农家人不但高兴这世上,即将多一种农作物,更重要的是,她们本身对研究培育庄稼,就很感兴趣。
发现新品种,对她们来说,也是一件大喜事!
这样的大事情,自然要上报朝廷。
不过,在告诉皇帝之前,林秀想先见见姚苗,确定好这件事情。
根据姚苗在来信中说的,他已经回到了京城,住在姚家当初在外面置办的一处小小的宅子里。
地址,好找。
投稿之时为了方便付稿费,都有详细地址的。
曾经的京兆伊之子,风光无限的京城四大纨绔之一,被迫离开京城。
虽说叫游历,但有些被迫离乡的意思,颇有些流浪的感觉。
也不知这几年的磨砺,会把他打造成什么样子。
林秀带着几分唏嘘,又带着几分激动,第二天一早,便坐着马车,按着地址,来到了姚苗住的地方。
这是四环处的一座不起眼的小院子,林秀让侍从以旧友的身份去叩门。
开门的小仆噔噔噔的跑进又跑出,稍后竟直接带着姚苗来了。
当初一别,已经过了四年之久。四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许多。
姚苗这样的情况,见面后要怎么说,才能做到既给足了面子,又不揭痛,礼貌的问候这些年的情况?
“欢迎回来。”
“你终于回来了!”
“苗桑,故乡的牡丹花又开了。”
所有的,在路上演练了许多版本的问候语,都不及真的见了面后,那句——
“我靠!是你吗苗桑!”来的情真意切!
林秀对姚苗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初离京时,那种肤白貌美,风流倜傥的贵族小姐身上。
他虽然是个男人,但一直以女子的身份生活着。
女装大佬嘛,自然不俗。
可谁能告诉她,现在站在门口的这个糙汉子是谁!
黑黝黝的,皮肤用真实的质感告诉你,什么叫做饱经风霜。
姚苗本就长得高大魁梧,不像大凤里的男子那样纤细苗条。现在,常年在外奔波出来的结实肌肉,连宽松的衣袍都遮不住了。
临行前,风流贵族俏小姐。
回来后,饱经风霜糙汉子。
林秀忽然想起了前世的各种视频中,许多旅游博主安利过的,进藏前和进藏后的差别的照片来。
高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就是一把杀猪刀。
别管之前什么精致小哥哥小姐姐的,都能给你整成一糙汉子老娘们。
姚苗去过的高原,甭管叫什么高原,反正是高原,和前世一样!
所以,姚苗挨过同样的刀。
哦不,他不仅仅挨过高原上的刀,南方骄阳酷热的刀,海风的刀,北方荒原上冰冷寒风的刀,刀刀都挨了。
林秀望着姚苗,竟然走神了。
满脑子里,都飘荡着三个字——杀千刀。
姚苗惊喜的望着眼前的林秀,心中纵然有千言万语,终归是化成一句:
“拜见六皇妃。”
说罢就要下跪,给皇子妃行大礼。
“免礼免礼!真的是你啊姚姐,哥哥!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了!”
不管怎么说,旧友又回来了,林秀打心里高兴。
这个时代又不像前世那样安全,常年出门在外,去的又是一些没大有人迹的地方,很危险的。
能够全身而退,安全归来,这就是本事。
姚苗将林秀让进了府里,俩人坐下来,好好的谈论一番。
先是彼此问候。
林秀对姚苗这些年游历四方,表示十分的佩服。
“你这辈子,可真没白活。这天下都不曾有第二个人,像你这样游遍了天下,看过了那么多的风景。”林秀感叹道。
姚苗笑笑说道:“其实出去了,才知道,最好的,是家乡。”
“回来就好。你写的稿子我都看过了,那片与众不同的西大陆,最是让我好奇。我来找你,也是为了此事。”
林秀让姚苗,详细的给她讲讲那片土地的事情。
包括它与大凤这边的接壤处是怎么回事?
那块土地上可有国家?
那块土地上,除了那个牙牙棒,可还有其他的大凤没有的作物?
林秀没有忘记,除了玉米,红薯和土豆的原产地,也应该都在那片神奇的土地上。
至少前世里,是这样的。
玉米、红薯、土豆,高产三宝。
找到一样,就能给这个世界的农业带来巨大的变化。
如果三样都能找到!
林秀深深的吸了口气,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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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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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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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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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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