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达的清楚,不但玉米的茎叶果实画的清楚,而且还对果实,也就是玉米棒子,进行了专门的特写。
一排排像牙齿一样玉米粒,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外面还包着苞叶。
所以,那图上的牙牙棒,无比清晰的的说明了,它就是玉米!
发现了!发现了!终于发现了!
高产农作物玉米终于被发现了!!!
玉米这种农作物,耐旱,易种植,产量高,前世里是北方农业里的主力军。
而且它有个很大的优点是,可以和小麦轮番种植,这样一年里,农民就可以收获两季粮食!
多一季粮食,意义太重大了!
这得养活多少人!
在前世,但凡盛世,人口的增长,都离不开高产农作物的广泛种植。
现在玉米找到了,大凤真正的盛世就要来了!
“啊哈哈哈哈!终于找到啦!”
林秀拿着那张玉米的图画,忍不住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她兴奋的扬着手,在屋里高兴的转圈圈。
这才是大凤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粮食=生命!
发现了!终于发现了!
一阵阵欢呼声和哈哈大笑声,不断的从社长办公室中传出。
报社里还没走的员工们听后,好奇的同时还被吓了一跳。
“社长这是怎么了?”大家用眼神和无声的口型交流着。
谁知道啊,之前静悄悄,忽然就这么大喜。
“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找到了玉米······”
办公室里又飘出了一段奇怪的歌声,员工们惊悚的瞪大了眼睛,望着社长办公室!
社长突然这样,受啥刺激了?该不会是疯了吧?
疯了!
忽然有员工想起,自己还买过爱疯六的注呢。
如果社长真疯了,是不是可以发财了?
门忽然打开,一脸兴奋,双手抓着稿子的林秀冲了出来。
“快,快给我备车!我要去找农家老师!”
林秀边喊着边跑了出去。
就像一阵风,消失在报社中。
大家久久才回过神来。
忽然发现,可以下班了。
······
林秀在第一时间去找了农家家主,告诉了老师这个好消息。
“哦?这是重要的农作物?”农家家主精通每一样农作物的种植,却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样的东西真的可以当粮食吃吗?
“是的。曾经我在仙鹤观的无量天尊前静思打坐时,睡着后梦见了天尊。
她给我看过这种东西,并且告诉我这是一种产量非常高的农作物,像麦子一样重要。
那时,我只以为是我做了一个荒诞的梦,见了这幅画后,我才知道,原来是天尊显灵了!”wWW.ΧìǔΜЬ.CǒΜ
天尊托梦,是最好的掩护。
果然,农家家主信了,并也为此深深的高兴。
新的,有用的农作物的发现,是非常重要的。
此时大凤的农业,主要以传统的五谷杂粮为主,稻、黍、稷、麦、菽,小麦和水稻占主要比例。
但是,落后的生产耕种方式,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束手无策,让庄稼的产量非常低。
若有天灾人祸,很容易造成饥荒。
但是,如果有了玉米,在小麦收获后,又多一季农作物,这重要性不言而喻。
“好!学生,如果能引进这种牙牙棒,我们农家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培育种植!”
农家人不但高兴这世上,即将多一种农作物,更重要的是,她们本身对研究培育庄稼,就很感兴趣。
发现新品种,对她们来说,也是一件大喜事!
这样的大事情,自然要上报朝廷。
不过,在告诉皇帝之前,林秀想先见见姚苗,确定好这件事情。
根据姚苗在来信中说的,他已经回到了京城,住在姚家当初在外面置办的一处小小的宅子里。
地址,好找。
投稿之时为了方便付稿费,都有详细地址的。
曾经的京兆伊之子,风光无限的京城四大纨绔之一,被迫离开京城。
虽说叫游历,但有些被迫离乡的意思,颇有些流浪的感觉。
也不知这几年的磨砺,会把他打造成什么样子。
林秀带着几分唏嘘,又带着几分激动,第二天一早,便坐着马车,按着地址,来到了姚苗住的地方。
这是四环处的一座不起眼的小院子,林秀让侍从以旧友的身份去叩门。
开门的小仆噔噔噔的跑进又跑出,稍后竟直接带着姚苗来了。
当初一别,已经过了四年之久。四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许多。
姚苗这样的情况,见面后要怎么说,才能做到既给足了面子,又不揭痛,礼貌的问候这些年的情况?
“欢迎回来。”
“你终于回来了!”
“苗桑,故乡的牡丹花又开了。”
所有的,在路上演练了许多版本的问候语,都不及真的见了面后,那句——
“我靠!是你吗苗桑!”来的情真意切!
林秀对姚苗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初离京时,那种肤白貌美,风流倜傥的贵族小姐身上。
他虽然是个男人,但一直以女子的身份生活着。
女装大佬嘛,自然不俗。
可谁能告诉她,现在站在门口的这个糙汉子是谁!
黑黝黝的,皮肤用真实的质感告诉你,什么叫做饱经风霜。
姚苗本就长得高大魁梧,不像大凤里的男子那样纤细苗条。现在,常年在外奔波出来的结实肌肉,连宽松的衣袍都遮不住了。
临行前,风流贵族俏小姐。
回来后,饱经风霜糙汉子。
林秀忽然想起了前世的各种视频中,许多旅游博主安利过的,进藏前和进藏后的差别的照片来。
高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就是一把杀猪刀。
别管之前什么精致小哥哥小姐姐的,都能给你整成一糙汉子老娘们。
姚苗去过的高原,甭管叫什么高原,反正是高原,和前世一样!
所以,姚苗挨过同样的刀。
哦不,他不仅仅挨过高原上的刀,南方骄阳酷热的刀,海风的刀,北方荒原上冰冷寒风的刀,刀刀都挨了。
林秀望着姚苗,竟然走神了。
满脑子里,都飘荡着三个字——杀千刀。
姚苗惊喜的望着眼前的林秀,心中纵然有千言万语,终归是化成一句:
“拜见六皇妃。”
说罢就要下跪,给皇子妃行大礼。
“免礼免礼!真的是你啊姚姐,哥哥!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了!”
不管怎么说,旧友又回来了,林秀打心里高兴。
这个时代又不像前世那样安全,常年出门在外,去的又是一些没大有人迹的地方,很危险的。
能够全身而退,安全归来,这就是本事。
姚苗将林秀让进了府里,俩人坐下来,好好的谈论一番。
先是彼此问候。
林秀对姚苗这些年游历四方,表示十分的佩服。
“你这辈子,可真没白活。这天下都不曾有第二个人,像你这样游遍了天下,看过了那么多的风景。”林秀感叹道。
姚苗笑笑说道:“其实出去了,才知道,最好的,是家乡。”
“回来就好。你写的稿子我都看过了,那片与众不同的西大陆,最是让我好奇。我来找你,也是为了此事。”
林秀让姚苗,详细的给她讲讲那片土地的事情。
包括它与大凤这边的接壤处是怎么回事?
那块土地上可有国家?
那块土地上,除了那个牙牙棒,可还有其他的大凤没有的作物?
林秀没有忘记,除了玉米,红薯和土豆的原产地,也应该都在那片神奇的土地上。
至少前世里,是这样的。
玉米、红薯、土豆,高产三宝。
找到一样,就能给这个世界的农业带来巨大的变化。
如果三样都能找到!
林秀深深的吸了口气,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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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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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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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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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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