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子的内容各种各样,字数有多有少,那些信封,有的薄点,有的厚点,但终归看起来,是一封正常的信。
但是,现在,谁能告诉林秀,她这是收到了一个什么投稿?
一个超大超厚的加大号信封,鼓鼓的摆在她的面前。
不知道的,还以为寄来了一个大礼包。
谁啊,这么有倾诉欲!
这是写了一本书吧?
林秀用剪子剪开了大礼包信封,里面有厚厚的一摞稿子,还有单独折起来的一张纸,应该是作者要说的话。
林秀先看那张纸。
拿过来打开一看,映入眼帘一行字——
“林妹妹,还记得苗桑吗?”
苗桑?
姚苗!
妈呀,女装大佬来稿啦!
林秀本来是随意的坐着看稿子的,现在一看是姚苗的信,立马正襟危坐,严肃的,认真的,仔细的看了起来。
一晃四年了,那个男扮女装,执剑走天涯的昔日朋友,来了信,还来了稿。
林秀忽然很激动。
这四年苗桑是怎么过的啊?她都去了哪些地方?她经历过什么?
行万里路的人,能写出万卷书。
林秀隐隐的有一种预感,这厚厚的一摞稿件,定会超级与众不同的!
继续看信。
姚苗简单的问了个好,然后说了这几年自己外出游历的事情。
当年离开了京城,他一路向南,一直深入了大凤的岭南腹地,继续向前,直到达到大凤的最南端。
是一片茫茫大海。
然后,沿着海边,又一路向东,经过了无数地方,到达最东头后,又一路向北。
同理,到达最北边的冰天雪地后,又向西······
几乎是以京城为中心,游了个圆圈圈啊!
不过,向西后,他又更远的迈了一步。还出了海,到达了另一片大陆。
四年多,他去了那么多的地方,一个男人,这个世界里柔弱的男人,只能在家生孩子带孩子的男人,竟然走了那么远的路,去了那么远的地方。
林秀十分佩服!
“回到京城后,看你的报纸办的红火,还收稿子。闲时我就把自己去过的这些地方,见过风俗人情,记录了下来,写了一本书。”
果然,那厚厚的一摞,就是一本游记书。
林秀急忙打开了那一摞稿件。
开头的扉页上,写着书名——《老残游记》。
老残?
姚苗用了这么个词儿来戏谑自己的身体吗?
林秀轻轻的叹了口气。当初,也不是你的错啊。
这老残游记,分为四个部分,按照地理方位,分别是东游记、西游记、南游记、北游记。
记录了姚苗去的不同的地方。xǐυmь.℃òm
林秀迅速的翻阅这部书。
讲真,她最迫切需要了解的,就是这个世界,或者说这颗星球的地理全貌。
这里有太阳,有月亮,有群星。
太阳每天东升西落,月有阴晴圆缺,群星璀璨,甚至有银河。
所以林秀初步认定,这个世界是圆的,是和前世一样的星球。
只是这颗星球上,除了大凤的这块大陆,别的大陆如何分布?
在她的脑子里,总是不由自主的代入前世的板块,感觉大凤就是前世的天朝,这周围,还有海的那边,也如同前世一般。
但随着日子的增加,尤其是来到京城后,虽然京城号称是天下第一都,万邦来朝,可是林秀并没有看到什么金发碧眼,或者有和大凤人相貌差异很大的外国人种。
所以,到底是没有,还是暂时没来?林秀很好奇。
市面上现有的地理书籍已经不能满足她的需要了,而姚苗的亲身远游,说不定能给她带来新的视野。
林秀坐直了,十分虔诚的,认真的翻阅起姚苗的游记来。
先看的是南游记。
从京城往南,气候越来越炎热。一开始还是江南富庶地带,再往南,逐渐人烟稀少,森林山地多了起来。
而且那些森林,和中原地区的森林完全不同,面积幅员辽阔,几眼都望不到头。
里面的植被和中原地区的也大不相同,都是些没见过的,特别旺盛的植物。
姚苗这游记写的跟日记似得,没有什么文学价值,但是写实和记录性质非常强。
最幸运的是,姚苗擅长绘画,她的手稿中夹杂着很多很多的绘画。
流畅的线条,细致的描摹,非常生动而且真实的再现了那些植物和动物,甚至是人物的模样。
大凤的管辖虽然已经到了最南端,可是南方目前的状况,尚处于荒蛮、未教化的状态。
森林里有各种各样的部落,大型的部落人也不少。
只是,山高皇帝远的,那些地方多是以族老、部落酋长之类的为主,有的,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再往西南方向,出了大凤国境,有些别的国家。
就是“万邦来朝”中的“万邦”。
都是些迷你小国家,零零散散不成气候,还不如一个郡的人口多。
有小日子过得不错的,也有小日子过得不好的。
他们那里的有些人能千里迢迢的来到京城,也实属不易。
东游记里,都是大凤的国土,讲述的是比鹤山还靠东的各郡州的风土人情。
因为在大凤之内,都是文明照耀下的地方,礼仪之邦,安定富庶。和京城附近的中原地带一样,让人心安。
北游记,先是草原,再是雪山。
姚苗到达雪山脚下,就没有再前进。
林秀又代入了前世的地图,想着雪山的那边,会不会是北冰洋?
这从北向南,一个大体的地形气候分布图形成在林秀的脑海中。
和前世很像,北寒带,北温带,热带。
会不会有南温带和南寒带啊?
林秀紧张的站了起来,在屋里来回的走动了一下,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
然后,她翻到了“西游记”部分。
这是她最好奇,也最期盼的一部分。
大凤的西边,会是高原,或者沙漠吗?
姚苗走的哪一部分路线啊?
丝绸之路还是川藏之路?
林秀缓缓的掀开了那一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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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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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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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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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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