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皇子妃的例子有一定的说服力,但也不能代表,大凤所有的皇子妃,过去的或者未来的,就都是如此颓废的下场。
林秀记得,一环里有个老王府,里面可是住着一位老王妃。
人家安安静静的过了一辈子,过得那个叫一个淡泊明志。
这不就是一个例外吗?
说不定之前,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所以,这诅咒何来?
“是有过得不好的皇子妃,这样的例子往往更加显眼。
所以十个皇子妃,九个很正常的你们记不住,那个没过好的,反而被记住了。”
还通过这一个,得出个诅咒的结论来。
这就叫做幸存者偏差。
就像前世里曾经出现过的读书无用论一样,人们一度认为不读书,调皮捣蛋的孩子将来会有出息,能当大老板,挣大钱。
殊不知,那只是一种错觉,是极个别的案例,被群体夸大了。
事实却是,认真读书,有一定学历的人,更容易成功。
“皇室没有什么诅咒,当皇子妃和不幸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林秀坚定的说道。
“可,可当了皇子妃后,就不能走仕途,是个女人都不甘心吧?”一个纨绔小姐补充道。
不甘心,就容易不幸福,这也是疯的理由。
二四皇子妃,说到底,就是因为这样疯的。
“这算什么狗屁理由?
不走仕途就不能活了吗?
不当皇子妃的,也有很多一辈子走不了仕途的啊?难道都得不甘心,都得去疯?
而且,对我来说,我压根就没想走仕途!
我就想安安静静的干点自己喜欢干的事情,这件事情肯定不是当官出仕。
而当了六皇子妃,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夫郎还是个绝世大美男。
这样的美事,我干嘛要疯?”
纨绔小姐们有些面面相觑。
有些理由对六皇子妃来说,竟然完全无效。
听六皇子妃这么说,她还很高兴嫁入皇家,并为成为皇子妃而感到高兴?
“因为娶的是皇子,皇子因为是金枝玉叶,所以一般都比较娇惯。
娶了这样的夫郎,打不得骂不得,什么都得听他的,很是吃气。
时间久了,皇子妃就容易憋出病······”
所以就会疯吗?
林秀看着这位做补充的纨绔女,摇了摇头说道:
“这位小姐,夫郎娶了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打用来骂的。
你有过那种因为爱,所以特别包容他的那种感觉吗?
相信我,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你就会包容他的小脾气,包容他的缺点,包容他的一切。
这样的你,是不会想打他骂他的。”
林秀甚至用扇子挑起了那个纨绔小姐的下巴,轻笑着问她:
“你有真心的爱过一个人吗?
或者被一个人真心的爱过。
那种成熟、真诚的爱。wWW.ΧìǔΜЬ.CǒΜ
我和六皇子之间,就是彼此这样。
甚至,我从未见过世人口中的那个刁蛮任性,不好相处的六皇子。
他对我很好,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男人。
虽然他不是世人口中的那种,温柔贤惠,善于持家,精通男红的男子,但我就爱他的潇洒不羁,就爱他的英武帅气。
在我的眼中,他满身的优点,样样都是我喜欢的。
和他在一起我感受到的只有幸福和快乐。
所以,我为什么要疯?”
那位小姐哭了。
担惊受怕的过程中,还得被塞一嘴狗粮,双倍的痛苦。
“当皇子妃,在世人眼中,就是给皇家当赘妻,是倒插门,是吃软饭!”
纨绔女中的老大,咬了咬牙,说出了这个最大的理由。
此时世人眼中的皇子妃,就是如此。所以很多人心中不屑,当皇子妃的,也是倍感压力。
或许,这就是大家,最深的执念。
“这就更没理由了!”林秀张嘴就打破这个理念。
“皇子生的孩子,依旧跟着皇子妃的姓。就从这一点上来说,算哪门子倒插门啊?
皇子妃大婚后,住进皇子府,不和全家人生活在一起。
这不是好事儿嘛!”
林秀蹲下了身子,和纨绔老大静静的对视着。
“我最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非要说当皇子妃就是吃软饭?
难道是因为住进了皇子府吗?
皇子府多好啊!
你知道吗,我娶了六皇子后,陛下赐给我们一套府邸。
那套府邸,在一环,面积特别大,房屋、家具都是高档的。
这套家,靠我自己是永远弄不到的。但是因为和六皇子成亲,那是他嫁妆的一部分。
所以,自己没本事弄不到,夫郎做到了,不但不高兴,反而埋怨说这是吃软饭,还不高兴,还觉得自己没面子。
这是什么道理?这还是个人吗?”
纨绔老大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解释,心里一惊。
这好像也很有道理。
沾了光还觉得闷闷不乐,确实不对。
“如果你非要觉得我这是吃软饭,那我就告诉你,这软饭,真香!”
所以,疯是不可能疯的,这辈子都不会疯。
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纨绔女们流下了明白的泪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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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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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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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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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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