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喜欢男人。
和她一起玩的小姐妹们,都已经开始左拥右抱了,可她,对和男人亲热,感到很抗拒。
她喜欢女人。
喜欢和女人玩,和女人接触。
她当时身为姚小姐,小伙伴们也都是女的,她很高兴,在一群女纨绔、世家女之间如鱼得水,人缘特好。
可她心中明白,她对这些小姊妹们的喜欢,是不应该的。
虽然这种分桃短/袖还被一些人奉为雅事,但是爹妈肯定不同意。
可她就是不喜欢和男人谈情说爱,即便是美若天仙的六皇子,她看到后也激发不出男女之情,反倒是看到林秀后,念念不忘。
其实她对自己这样的心思感到很痛苦,可是她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
“现在,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喜欢女人了,因为我是个男人。”
姚苗说完后,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有残,身患绝症,喜欢女人。
这困扰了姚苗多年的问题,这压在她心里的三座大山,终于随着这场闹剧,拨开云雾见天明了。
“姚大哥,我敬你一杯,敬你身不由己的前十九年!”林秀举杯敬姚苗,
“一切都会过去,恭喜你找回了你自己,往后余生,希望你活得幸福!”
这是林秀的真心祝福。
如果不是男人,如果不和自己抢墨然,爽朗的姚小姐还是个不错的朋友的。
她俩,本可以成为不会撕逼的好姐妹的。
可惜姚姐姐变成了姚哥哥。
本来对林秀还有些想法的姚哥哥,也收起了心思。
他这样的男儿身,不敢拥有爱情,只能放弃。xiumb.com
不痴缠,不墨迹,姚苗就是那么爽朗豪放,拿得起放得下。
“今后你打算怎么办?”林秀问道。
“我打算离开京城。”
京城里暂时没法待了。
现在这事儿还在热搜上呢,依旧是人们饭后茶余的八卦。
认识的,不认识的,见了面都感觉很尴尬。
姚苗想离开也是对的,至少等京城里风平浪静了,日子才能安静下来。
姚苗放下了酒杯,从桌下拿出了一把剑背在了身后。
“看我像个侠客吗?我从小习武,虽然学艺不精,但还是有点功夫的。
以后,我就带着我的剑,游遍大凤的山山水水,圆我曾经仗剑走天涯的梦想。”
曾经就有这个梦想,可是被各种原因,桎梏在京城中,虽然日日笙歌也很快活,但是少年的心中依然有那个梦。
现在,姚苗终于有足够的时间和理由去实现这个梦想了。
经历了这么一场大变故,虽然姚苗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但林秀觉得,他的心里一定还是很痛苦的。
有些痛苦,需要时间去抚平。
外出游历,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或许姚苗在去过了很多地方后,视野开阔了,很多事情就看开了,也就从痛苦中解脱了出来。
如果能在旅途中,再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那就更完美了。
“好!我支持你!”林秀很想为姚苗鼓掌。
这是她来这个世界后,遇见的洒脱第一人。
“不过,你好像还穿着女装?”林秀惊讶道。
不但衣服,发式也是。
执着的女装大佬?
“说来惭愧,我的衣服首饰,全是女子的。不过我也考虑过了,我要外出游历,安全起见,最好还是装扮成女子,女子在外,更方便些。”
女尊,女尊嘛!
“林妹妹,我很喜欢你说的那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以后,我行走江湖时,就不用姚苗这个名字了,我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就叫——苗桑!你看怎么样?”姚苗兴奋的问道。
林秀:“······”
好的很!
这场酒,是告别酒。是姚苗临行前想和林秀再见一面,敞开心扉把那些事情都交代清楚。
自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
喝完后,姚苗背着剑,上了马。
“林妹妹,多多保重,后会有期!”马上的姚苗冲着林秀一抱拳,潇洒骑马而去。
“多保重,一路顺风!”林秀挥着手,送走了姚苗。
京城的风云人物,他走了。
道不尽的声声叹息。
林秀想着,但凡姚苗的头上有个主角光环,这个令人唏嘘的故事就会变成:
《女装逆袭,最强男纨绔》
《女装大佬的奋斗日常》
《女尊:最强女婿!》
本本都是热榜书,姚苗也会吊炸天的翻身逆袭。
可惜了。
而且最让林秀深思的是,姚苗对男女身体知识的欠缺,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能把大姨爹当成绝症,也真是醉了。
可是在这个时代里,这些私密的知识,都是爹爹传给儿子,娘亲传给女儿的,如果不靠着家传,真的很多人都不知道。
像姚苗这样的大户人家的孩子,一旦没有得到长辈们的教导,他在这些方面也是严重的空白,甚至连一些基本的知识,他都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
其实不光他,自己,还有卫一,不都这样嘛!
这是一个普遍现象。
哪里像前世,各种书籍、影像资料齐全,还有万能的互联网,不用爹妈教,想知道什么一查就能查到。
据说,本世纪初的时候,还有纯洁的小可爱,以为男女拉拉手,亲个嘴就能怀孕。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崛起,和对某些教育重视后,这种事情基本杜绝了。
可是现在的大凤不行啊,典型的封建社会,人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连个想象空间都没给林秀留下。
林秀不敢问爹爹,不敢问哥哥,更不敢问墨然。
没有人会告诉她,说不定她还会被打一顿。
不过,听说,这里的人们的这种知识,主要来源于成亲时,家人塞到箱子里压箱底的那本小黄书。
里面啥都有,图文并茂,讲解详细。
新人们看后便会自学成才。
一道灵光从林秀的脑子里闪过——她去买本书不就行了!
既然是成亲时每对新人的必备,那么,肯定有卖的。
她偷偷的买一本看看不就行了。有图有说明,啥都懂了。
林秀心中窃喜!
她掀开车险前面的布帘,喊给马车夫:“附近可有书肆?带我去找家大点的书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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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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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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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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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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