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路上走,祸从天上来。
一根细长的木棍从天而降,好巧不巧的砸在了林秀的额头上,把她砸的眼冒金星,额角疼的直想掉泪。
这古代竟然也有高空坠物?
又气又疼的林秀抬起头,用她那泪汪汪的大眼睛寻找着肇事者。
路边酒楼的三楼上,开着一扇窗,一个锦衣女子双手紧扒着窗框,探着头,张着嘴,一脸震惊的望着林秀。
“是你吗!”林秀捡起那根木棍,指着那个女子喊道。
那女子也不吱声,保持着姿势不动,就那么呆呆的望着林秀。
四目相对,那位小姐竟然纹丝不动,林秀也是服了气。
算了,难道还指望她来道个歉吗?
看那女的穿着华丽,头上的首饰也很值钱的样子,没准儿是哪个大世家,大京官家里的女儿。
这种纨绔子女,就算是她们的错,她们也不会认,说不定还反过来找你的茬儿。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今儿个主要的事情是和哥哥一起逛街。
林秀用力一抛,竟把木棍原路扔回了那扇窗子。
“以后小心点!砸到小朋友怎么办!砸到花花草草怎么办!”
林秀喊完,拉着哥哥,带着两个保镖走了。
咣当。
木棍掉在地上发出了响声,惊醒了呆住的姚苗。
世间竟然有如此好看的女子,完全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
“美人!美人!”姚苗挥舞着双手朝着远去的林秀大喊着。
殊不知林秀听到后,走的更快了。
京城纨绔要找茬了,快跑啊!
姚苗见对方不答应,便急忙从楼上跑了下来。
喝多了的她跌跌撞撞,跑到楼下时,望着满大街的人来人往,竟然丝毫看不到刚才的人影了。
“美人!美人!”姚苗追着朝前找了一段。
可惜这里是京城三环商业区,道路四通八达,商铺鳞次栉比,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很容易就融在茫茫人海中。
几步追不上,就真的追不上了。
姚苗抬头望向太阳,耀眼的日光照得她不由自主得眯起了眼睛,晕晕乎乎的。
这难道是自己的一个白日梦吗?
······
林秀拉着哥哥快走了好长一段,又七拐八拐的绕了好几条街,才停了下来喘口气。
“秀儿,你躲啥啊?”林晚宁气喘吁吁,小脸跑的通红了。
“哥,你没听见刚才那个大纨绔在喊你嘛!”林秀也气喘吁吁的。
“啊?”是那句美人吗?林晚宁吃惊的想。
“哥,那个纨绔小姐一喊美人,我就知道坏了,她一定是看上了你的美色!
咱们四个人,她还敢喊你,这说明什么?说明她家权势可能较大,行事无所顾忌。而且那屋子里,说不定有不少侍从护卫。
万一她当街强抢民男,我不敢确保我这个六品乡主能不能护住你。”林秀很严肃的说道。
谁知道那个小姐是什么来历呢,万一是宰相家的女儿呢?万一是什么国公府的小姐呢?万一是个皇女呢!
官大一级还压死人呢,那都是些不好惹的存在。
“所以,好看的男孩子在外面要学会保护自己,这个世界很危险的。”林秀继续教育道。
“哦。”林晚宁呆呆的听着妹妹对自己的教导。
他只是一个来自小山村的村夫,好多事情都不懂。
“平日里你可别自己出门,出门时也要至少带着两个保镖。”
“哦。”
“遇见这样的坏人,就赶快溜,要往人多的地方跑。众目睽睽之下,她们行事总会有所顾忌,而且人多了好逃走。”
“哦。”
林晚宁忽然觉得,京城好危险啊!还好妹妹懂得多。
林秀擦了擦头上的汗,望了望四周:“也不知这一跑跑到哪儿了。”
“回禀主子,这一带叫财源街,是京城三城内,最繁华的一片商业区。”跟着来的一位保镖充当起了向导。
“蛤?又一条财源街啊?”林秀忍不住笑了。
是不是每一个城市里,都有一条财源街?
这种叫法,定是一种“寓意”了,就像村里的大部分狗,都叫“旺财”一样。
据保镖说,这一带的商店非常多,什么日用百货,成衣布匹,胭脂水粉,金银珠宝,瓷器用具等等。
因为都是些比较接地气,贴近生活的东西,所以人也多。
这样的商店好啊!
林秀就是想和哥哥逛这种地方的。
来京城一趟,肯定要买买买,给家人带回很多很多礼物的。
林晚宁是男孩子,男孩子最喜欢逛街买东西了。
林秀是女孩子,前世的女孩子也很喜欢逛街买东西。
所以两人肯定能逛到一块去,谁也不嫌烦。
不逛不知道,京城的物价真是吓一跳啊!
本以为保镖说的接地气儿,是指不贵呢,进去一看才知道,这种接地气儿,是和二环以内的那些什么古董字画、高档首饰、古玩珍奇店相比的接地气儿啊!
“买,买!”林秀咽了咽口水。
东西贵点,但是也好啊,毕竟这京城的档次,是要高于安泰府的。
再说了,自家现在又不差钱,林秀可不是对家人抠抠索索的人。
“钱是王八蛋,没了咱再赚!”林秀摸了摸自己身上的两千两银票,拉着哥哥去扫荡了。
不一会儿,两个保镖的手里就拎满了大包小包。wWW.ΧìǔΜЬ.CǒΜ
只是这购物还没结束,林秀和哥哥继续游荡在商业街上。
忽然,看到了熟悉的一幕——某商店里,排队付款的人都排到街上了!
林秀不禁惊讶:这是什么神仙店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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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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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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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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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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