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民众,上至皇族,下至黎民百姓,凡有新发明创造者,能给国家社会带来突出贡献的,可赏赐相应爵位。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能促进生产发展,利国利民的发明创造,甭管你是什么出身,哪怕你是个乞丐,你都可以上报,通过朝廷审核后,获得由皇帝亲自批准的爵位。
这是实现阶层跨越最牛逼的一种方法,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
由于难度太大,传说只在二百年前建国的时候,有位来自民间的婆子因为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布匹染色方法,获得过爵位。
此后二百多年,这项国律就没有再启用过。
毕竟发明创造不常有,利国利民的更罕见。
渐渐的,这项国律就被世人遗忘了。
只有高层的、能接触到核心法典的权贵们,才知道,除了继承、挣军功、封赏,还有一条路子能取得爵位,那就是发明创造。
“没想到这个世界里还有这么个操作,真是天助我也!”林秀大喜!
穿越者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就是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的更远。
来自前世现成的科技技术、文化知识,都可以合理的改造后,恰当的运用在穿越后的世界里。
林秀本就想着利用前世所学,发家致富,回馈这个收留她的世界,没想到顺便还能挣个爵位。
有了爵位,就步入了士族,步入了士族,就可以门当户对。
林秀看着手中的锦囊,越看越欢喜。
这一定是墨然悄悄派那个丫鬟给自己送来的!
不愧是来自京城的大世家,知道的事情就是多。
这是墨然在为俩人的未来积极谋划呢。
林秀再次望向远方,车队已经变成了一个黑点。
“定不负君!”林秀在心中暗暗发誓。
骑马下山,马速是七十迈,心情是自由自在。
赤兔像只山羊般在山间跳来跳去,坐在马背上的林秀,开始用另一种眼光来审视着家乡的山脉。
鹤山山脉,整体不高,更像连绵的大丘陵。
但因为地处北方,水资源不是那么很丰富,山上的树木稀少,多为灌木丛或者野草。
从山顶往下,没有耕种,还保持着原始的荒山模样。尤其是在这样的冬天,大地一片枯黄,更显荒凉。
快到山脚下时,地势才变的平坦,勤劳的村民们,便沿着山根选些地方,开垦了土地种上庄稼。
林秀家的那十亩地,也是这样的田地,如今已经租给了别人耕种,姐姐们也从繁重的田间劳动中解脱了出来。
但那些需要种地养活家人的农民们,依旧需要在田间地头劳碌。
林秀看到远处一个大娘带着两个儿子,赶着两头牛在地里耕地,便打马过去。
这是山脚下的一片平地,约么着也得七八亩,是村里一王姓人家的地。
“王大娘,忙着耕地呢?”林秀过去打了个招呼。
“是秀儿东家啊!”王大娘和她的儿子们都连忙和林秀打招呼。
王大娘家有一个女儿,两个孙女,都在秀工坊做工,如今家里的农活都落在了上了年纪的王大娘和没出嫁的儿子们身上。
可即便如此,也愿意!
秀工坊里的工钱多,上班比种地挣得多太多了,不光王大娘家,现在鹤山村里有不少人家,都是身强力壮的女人们进了秀工坊干活挣工钱,家里的老人和男人们种地操持家务。
像极了林秀前世里的农村,男人们外出打工,村里净留下些老人、妇女和孩子们干农活。
“王大娘,这不都冬天了吗,您耕地是要准备种什么东西吗?”林秀好奇的问道。
“不种,现在是给地翻耕,松松土,再掺上肥,养一养地,来年春天好种田。”
原来,这是趁着冬季农闲,把土地养好,为来年的耕种做准备。
“正好农闲,也能借到牛。”
王大娘家里没有牛,很多农户家里都没有牛,要靠租借牛来耕种。
村里只有几头牛,农忙的时候都排不上队。
林秀看着两头牛并排走在前面,拉着一个又长又大又笨重的木犁缓缓前进,王大娘和一个儿子一前一后的配合着,才能赶着牛,控制着木犁耕地。
这大直犁耕到头拐弯时更麻烦,王大娘要拆下来,先把牛转过来后,再把犁安上继续耕。
一个来回下来,并不轻松,牛喘着粗气,人也流着汗。
这八亩地,耕一遍可不轻松,还费时。
林秀还好奇的上手试了试,更加确定,这第一个利国利民的发明,就从这里开始!
夜里,山村里的一切好像都睡了,只有林秀点着蜡烛,还在自己的书房中工作着。
寂静的深夜,不但是写书的作者们最理想的时间段,也是科学家们灵感爆发的时刻。
林秀抬头望着窗外闪烁着点点星光的夜空,脑海里回放着白天从山下的田地里看到的一幕幕。
那种犁,和前世的古代直犁十分相似,笨重、费力、效率低,是大凤国里普遍使用的犁,代表了当下大凤国的农业生产水平。www.xiumb.com
林秀的思绪飘远了,她仿佛再一次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前世的古代。
唐代后期的江东地区,勤劳智慧的劳动人们,在不断的生产实践中,改良了原本的直犁。
将直辕、长辕改为了曲辕、短辕,并在辕头安装了可以自由转动的犁盘。
这样,不但犁架变小变轻,而且便于调头和转弯,操作灵活,大大的节省了人力和畜力。
林秀微眯起了眼睛,她想到那种曲辕犁,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是历史上生产工具的重大改进。
此后,曲辕犁又几经改良,到了林秀的时代,在一些不方便使用机械化的地方,依然有人在用。
林秀回忆着前世的科教视频中,那一人,一牛,一犁,耕种在田间的样子。
那弯曲的木辕,那锐利的v型铁犁铧,那快速的翻滚在犁壁两侧泥巴······
林秀露出了微笑,提笔在白色的宣纸上,复原出了那轻巧,简单,却特别好用的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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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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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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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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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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