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秀原本的世界里,农村里,大姑娘小媳妇的在河边洗衣服,凑在一起说说笑笑热热闹闹,是很正常的事情。
然——而!
此刻林秀看到的是,一群大小伙子们坐在河边洗衣服!
他们有的年龄不大,披散着头发,应该是未出阁的;也有的已经束发,包着块头巾,像家里的姐夫们一样,这是已婚的。
小伙子们个个面容白净,比女人还细腻,坐在河边挽起袖子洗衣服,那动作娴熟的连林秀这个曾经的女人都比不上。
有的还卷起裤腿把腿伸进了河水里,任由水花拍打着白嫩的双腿,看着既惬意,又有几分诱惑。
大家边洗衣服边说着话,清爽悦耳的笑声不断传出。
这一幕,林秀看呆了!
这都是男人啊!
和原本的世界里截然相反的画面,极大的震撼着林秀。
她的心态还没有调整过来,痴痴呆呆的站在桥上望着眼前的画面,心里呐喊着:
这就是女尊啊!
林秀长时间的站立终于引起了河边一些人的注意。
“哎呀,这不是软饭王吗!”有人喊道。
河边十几双目光齐刷刷的朝林秀看去。
“软饭王,你看什么呐,又想吃谁?”有泼辣的小伙子朝林秀喊道。
“哈哈哈哈!”众人笑了起来。
“她最近啊,可不敢吃了。”消息灵通的,已经开始和旁边的人交头接耳,议论起了林秀带白真真私奔被打的事情。
最近这事儿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都已经发展成了好几个版本。村民们也爱八卦,这么个大瓜,众人吃的是津津有味。
林秀老脸一红,心里暗暗骂了几句原主,赶忙扭头走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哎呀快看,软饭王好像是去送饭呢!”
“真稀罕,她竟然开始干活了。”
“就她那细胳膊细腿小细腰的,能行嘛!”
“我看她还不如干她的老本行,反正她长的好。”
“呸,小浪蹄子,你是不是想和她好·····”
一声声魔音从身后传来,信息量超大,林秀机械的迈动着脚步,赶忙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原主有什么旧账,她不想承担。
她是个正经人。
拎着东西加快了脚步,很快林秀就开始进入田间,离村子越来越远。
大概是因为秋收,外面的田地里一直不断人,每家的地头里都有人在弯腰收谷子或者麦子。林秀还路过一片水田,里面竟稀稀拉拉的种了水稻。
这虽然是个异世,但很多东西是相同的,也算让林秀来后感到不那么陌生。
只是……
林秀望着在田间劳动的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们,眼皮一阵抽抽。
或许是为了常年劳作,这些种地养家的女人们个个人高马大,身材粗壮,干活是真麻利,也很卖力。汗水湿透了她们的衣裳,面颊也被晒的黑红,仿佛林秀原本世界里的糙汉子一般。
林秀似乎明白原主为啥要吃软饭了,干农活又脏又累,就原主那懒惰的性子和体格,是不可能干的。
可原本想勤劳起家,跟着姐姐们一起种地的林秀,在看到如此落后又劳累的农活后,再看看自己的小身板,此刻有些犹豫了。
又走了一段路,气喘吁吁的林秀终于到了自家的地里。
十亩地不多,位置也不算好,优点便是集中在了一起,方便耕种。
林秀的大姐林阳,二姐林雨,带着三个半大孩子正在地里忙活着。那稀稀拉拉的麦子,倒是收了大部分了。
“大姐二姐,我给你们送饭来了。”林秀朝着地里干活的家人们喊了声。
众人直起了腰,看到竟然是林秀亲自来送饭,有些暗暗吃惊。
多少年了,这个幺妹可是从来不干这个的。
“秀儿,怎么是你啊,你姐夫呢?”大姐林阳开口问道,丈夫或者妹夫没来,她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
“都在家呢,帮着爹爹织布。我身子好了,正好需要出来走走,顺路给你们送个饭。”
林秀一边回答着,一边放下了篮子和瓦罐,掏出碗碟,倒水拿饭。
林阳招呼大家先停下手里的活儿,也到正午了,休息下,吃饱喝足再继续干。
几人放下工具围了过来,三只小的见了林秀纷纷喊着“小姨”,嬉笑着等饭吃。
林秀的两个姐姐,年龄和自己差的较大,大姐的大女儿林泽东,今年都13了,二女儿林泽西,也11了;二姐的大女儿林泽圆,今年12。
这三小只,和林秀年龄差不了太多,别看人不大,却个个都是勤快的干活能手,林家地里的活,全靠这三个孩子帮着大人耕种。
而更让林秀感到惭愧的是,这三个侄女,都在林母的教育下,启蒙读了书。
林母是秀才,能给自家的孩子启蒙,这是林家的一大优势,当初大姐二姐还有自己,都是娘亲亲自教导的,可惜没一个成材的。
自己是不成器,不爱读书,大姐二姐是不善于读书,连童生都考不出来,也就放弃了读书,老老实实种地养家。
三个侄女书读的都不错,大侄女林泽东,明年就能参加童试了。二侄女三侄女,后年大后年的也都跟上了。
这本是充满希望的未来,但都让林秀搞砸了。家里都快吃不上了,侄女们哪能再继续读书?
林秀愧疚的看着三个侄女,心里再次暗暗的骂了原主一通。
“老二,昨儿个大堂姐碰见我,给我说了个好事儿。府城里这几天有招工的,说是给六皇子修房子,给的工钱不低。咱抓紧收完地里的庄稼,一起去城里试试。”
大姐和二姐边吃边聊起了事儿,林秀也在一旁仔细听着。加上原主留给她的一些记忆,林秀倒是听明白了。
鹤山一带大片地方,都是大凤国六皇子的食邑。
这个六皇子,乃皇贵夫所生,颇受女皇的宠爱。
鹤山之所以叫鹤山,传说古时候山上飞出过神鹤,是个祥瑞之地。皇帝将这里赐给六皇子,可见对其宠爱有加。
鹤山上有皇子的别院,六皇子每隔几年便来别院中小住,府城中也有皇子的住处。
或许是秋天天凉了,想从山上的别院中搬到城里的府邸上去。
这是要招工修葺一下城中的府邸?
林秀的大姐有点泥瓦匠的手艺,二姐也会些木工活。两姊妹一商量,既然有这么个机会,那就去试试,说不定能选上,多挣点钱。
“姐,我也想去。”林秀心里一动,想跟着去。
“你去了能干啥?”
“去看看有没有合适我的活儿,我也要挣钱。”这是林秀忽然想到的。
她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得从这里生存下去。光靠爹娘和姐姐们养可不行,她得有自己的收入。
刚才姐姐们的一番话,让她有了灵感。种地不适合自己,可以先去城里转转,说不定有什么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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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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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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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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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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