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绍原的眼睛落到了杭三娘的身上。
杭三娘是个聪明的女人。
她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
她没有做声,而是又喝了一碗酒。
这酒量,孟绍原还真的是望尘莫及。
一连喝了三碗酒,喝的急了、快了、多了,杭三娘双颊绯红。
“你是个很讨厌的人。”杭三娘忽然说道:“口齿轻薄,趁人之危。”
“还不止这些。”孟绍原居然如此说道:“我还好色贪财,好大喜功,我满嘴跑火车,十句里面未必有一句是真的。”
“是啊。”
杭三娘喃喃说道:“你是我的犯人,可是从见到我开始就疯言疯语,我真的该把你的舌头割下来。”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孟绍原却理直气壮地说道:“我是好色,但我好色写在了脸上,我为什么要遮遮瞒瞒的?
我喜欢女人,喜欢那种漂亮的女人,这不是罪过。偏巧,你是女人,还是漂亮女人,更加重要的是,你还有事求我,你又没有男人,这是等价交换。”
“你怎么能把这么厚颜无耻的话,说的这么义正辞严?”杭三娘盯着他:“可奇怪,我发现你也不是那么讨厌了,为什么?”
“我年轻,长得不算多英俊,可起码不难看。”
孟绍原居然如此说道:“我还不玩虚的,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是唯一有能力帮你报仇的那个人。”
“你怎么那么坏呢?”
当杭三娘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空气里的气氛已经开始变了。
她喝了第四碗酒:“爸爸死了,我男人也死了,我一个人管着宝山寨,真的很累,我只有一个想法,为他们报仇,这才能让我撑下去。
谁能够帮他们报仇,要我付出什么都可以。特派员,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能杀了史金钟?”
“我这个人很公平。”
孟绍原酒量也算是不错的,可和杭三娘相比,就好像自己过去喝酒是在玩:
“我先帮你除了史金钟,然后,我再来索取我的报酬。”
“那我们,成交了。”
杭三娘起身,身子有些微晃。
她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孟绍原。
孟绍原微笑。
等到杀了史金钟……
嗯?
杭三娘对外面说了声:
“你们都走吧。”
然后,她关上了门。
你要做什么?
杭三娘回来,又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酒:“陪我再喝一碗。”
孟绍原硬着头皮又喝了一碗。
五碗酒下肚的杭三娘,脸色更红。
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孟绍原,眼神里有些说不清的暧昧:
“你长得不难看,只是油嘴滑舌,处处都想占人便宜,可为什么,现在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讨厌了呢?”
孟绍原咽了一口口水:“你酒喝多了,这是主要原因……那个,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那个,你一个人扛着山寨,对吧,太累了……”
话还没有说完,一根手指已经封住了他的嘴。
那是杭三娘的:“我只问你最后一句,你真的能杀了史金钟?”
“杀他,如杀一狗!”孟绍原拿走了杭三娘的手指:“现在,你请回吧,我说过我这人最公平……”
杭三娘已经起身,抓住孟绍原的衣领,一把拉起。
孟绍原哪里想到她的力气那么大?
杭三娘的脚步已经有些趔趄:“怎么,你口口声声要我,到了关键时刻就孬了吗?
我男人死了两年了,我两年没有过男人了。你想,我就给你。”
她说完,拉着孟绍原就朝床边走去。
土匪啊,真的是土匪啊。
孟绍原还不忘问了一句:“万一我是骗你的呢?”
“那我就当被狗咬了一口,然后,你在我心中就和史金钟是一样的!”
孟绍原被推到了床上。
没错,是推!
土匪啊!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了这间屋子。
孟绍原醒了。
土匪啊。
绝对是土匪啊。
昨天晚上,他是真真正正的领教到了什么是土匪!
主动权尽失。
简直就是蹂躏啊!
他睁开眼睛,发现女匪早就醒了。
那双妙目,正在看着他。
“我酒醒了,我一点都不后悔。”
这是杭三娘早上说的第一句话:“我知道你没有骗我,你一定能够做到的。”
呃。
孟绍原还没来得及说话,杭三娘又说道:“等把史金钟杀了,我把宝山寨全部交给你,好不好?
你说的没错,虽然我从小就生在土匪窝,但我一点都不想做土匪。可我一定要这么做,因为不这么做,我和我的弟兄们都会死。”
这一次,孟绍原不想骗人了:“我没办法留下来,我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失望,从杭三娘的眼中一闪而过,她随即微笑着说道:
“对,我忘了,你和日本人拼过刺杀,你是个英雄,英雄,是不会带着一群土匪的。”琇書網
“轰”!
忽然,外面传来了一声爆炸!
“怎么回事?”
杭三娘一翻身起来。
然后,她发现,身边的特派员不但一点都不惊慌,反而还色眯眯的盯着自己身子看。
杭三娘的脸又红了。
“大当家的。”
外面传来女随从的声音:“史金钟的人,把咱们寨子包围了。”
“好!”
杭三娘冷笑一声:“杀上门来了吗?”
随即,她大声对外面说道:“把弟兄们都叫起来,咱们和史金钟的人拼了!”
“急什么。”
孟绍原慢吞吞的起身,慢吞吞的穿着衣服:“我又饿了,我早饭要吃三个鸡蛋,一碗粥,最好再有点配粥的小菜。”
这时候了,他居然还在想着吃的?
“史金钟要能打进宝山寨,早就打了,何必等到现在?”
孟绍原一点都不在意:“我正想着怎么去找他,他自己来了,省了我不少事。三娘,眼下当务之急,是帮我准备早饭!”
杭三娘先是诧异,然后是疑惑,接着就是崇拜。
如果说昨天晚上,有酒醉的成分,有有求于他的原因,但现在,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外面,是死对头史金钟在攻山。
他想的,却是早上吃什么。
人人都害怕的史金钟,似乎在他眼里,屁都不是。
“吃饱喝足了,才有力气杀人。”
孟绍原穿好了衣服:“别傻坐着了,赶紧给你男人准备吃的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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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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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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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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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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