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不行的话,我可要找小三了,毕竟我这家大业大的,不能没有继承人啊!”
曹然本来想找胭脂休息,继续摧残菊花的,可没想到胭脂以肚子疼为理由拒绝了。
胭脂也知道,来月事代表没怀上,得继续努力,可胭脂总感觉有什么地方是不对劲的,可她又说不上来。
整天呆在家里,一个有经验的妇人都找不到,胭脂有疑惑也没人解答。
胭脂道:“我们才在一起一个月,哪有那么快有孩子,再等一段时间吧!”
她也想有自己的孩子,可是急是急不出来的,只能慢慢等。
要是真生不出来,那就只有被休,无依无靠,然后继续去跳崖自尽。
曹然道:“当初看上你,就是因为你胸大屁股大,是好生养类型的,谁知却没什么用。”
“想想隔壁的小莲,成亲当晚就怀孕了,五个月后就能抱孩子,效率多么高,好生让人羡慕。”
胭脂气鼓鼓的看着曹然,真要这么说,她都有些怀疑是自己身体出了问题。
想到自己以后会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被人抛弃,胭脂鼓起勇气,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夫君,你说我们会不会弄错地方了,孩子不是从后面出来的,而是从前面出来的。”
曹然道:“你想多了,你也知道为夫有多凶猛,要是从前门进,那还不得将门给捣烂了。”
就是故意的,非得让你怀疑人生不可。
曹然继续道:“你要真这么认为,那给你一个机会,你在上面动,你自己摸索摸索。”
想想她骑着夫君那样的画面,胭脂就浑身颤抖,可能真是她弄错了吧!
胭脂接受的是对女性急剧压迫的封建思想,这种思想曹然也没有放弃灌输,胭脂当然不敢在上面。
曹然道:“要不,我们出一趟远门,去杭州灵隐寺看看,听说那里有个圣僧特别灵,号称什么妇科圣手。”
胭脂拉着曹然的手道:“和尚竟然有这样的称号,肯定是骗子,夫君你可不能相信,白白给他送钱。”
胭脂的第一反应,就是曹然遇上骗子了,她得好好提醒提醒,以免花冤枉钱。
曹然捏了捏胭脂的脸,道:“不要为我省钱,以我现在的家产,足够养活好几家土匪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有个继承人,你要是还怀不上,可别怪我休了你,让你到大街上要饭。”
“然后我再找个老婆,到你面前搂搂抱抱秀恩爱,让你端茶倒水,让你洗衣叠被,让你憋着。”
胭脂可不是富人家的孩子,要是在以前,她还需要帮家里种地。
现在好了,自从来到这里之后,什么活都不用干,每天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像猪一样。
衣服都不用自己穿,自有丫鬟帮忙,她已经迷上了这样的生活了,不想就这么放弃。
胭脂无奈道:“你说去就去吧!反正我也好久没有出门了,跟你去看看吧!”
既然要带胭脂出门,那就好好给她打扮打扮一下才行,免得其她人不知道他有钱。
头上带几十根簪子,脖子上挂几大串项链,手上再来几斤的镯子和戒指。
这样打扮出门,曹然就不相信引不起方圆十里媒婆的注意。
想到以后会有很多未出阁的少女踏破房门而来,曹然就非常的兴奋。
“快快快,再加亿点金首饰,把夫人打扮得贵气逼人,平易近人一些,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对夫人有多么的好。”
“夫人,你起身慢慢转一圈,昂首挺胸走几步,让为夫看看有多漂亮。”
嗯,的确很有料,怕是一只手都握不住。
胭脂转了一圈,仔细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重了几斤,但是的确漂亮。
转身,胭脂向曹然问道:“夫君,那你呢!”
曹然无所谓的道:“我嘛!随便就行了。”
曹然从柜子里找出一件破旧的衣服,上面还有两个大大的补丁。
胭脂诧异的看着曹然,曹然则是解释道:“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穷怕了,一分钱都不敢乱花。”
胭脂愣住了,随即便明白过来,她嫁对人了。
自己穿的破破烂烂,也要将最好的给她,这样的男人真是太少了。
胭脂幸福的挽着曹然的手,一起出去炸街,此时的她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她嫁了一个好男人。
两人一起出去,自然引起吃瓜群众的议论。
郎才女貌,佳偶天成,珠联璧合,梁山伯与祝英台之类的赞美之词毫不吝啬的表达出来。
当然了,也有人有不一样的见解,说他是门房秦少爷,小姐的贴身保镖之类的。
这些人,纯粹的都是嫉妒,见不得别人的好。
等等,男人们的目光看向胭脂也就算了,毕竟胭脂长的漂亮,可为什么连女人们的眼光都看向胭脂。
难道她们真的以为他是吃软饭的,是胭脂包养的他。
你们用屁股想想都应该明白有钱的是他,而不是胭脂。
哎,本想低调行事,没想到被人误会了。
不行,得想个办法找回场子才行,让这些吃瓜群众知道谁才是主人。
曹然道:“夫人,听话,快亲我一下。”
“在这?我不要。”胭脂拒绝道。
她们虽然是老夫老妻,经常亲亲我我,虽然胭脂听话,答应了很多要求,但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伤风败俗的事,胭脂是不允许的。琇書蛧
闺房之乐他两知道,丫鬟知道就行了,绝对不能有第三类人知道。
曹然本想强迫胭脂一下的,可胭脂拉不下脸,连手都不让牵了。
“软饭也不好吃哦!还得看女人的脸色呢!”
曹然:“???”
胭脂变脸,不让他碰胭脂,在外人看来,是胭脂发飙了,坐实了他保镖的身份。
“胭脂,胭脂,我是徐子敬,你还记得我吗?”人群中跑出来一个书生,对胭脂喊道。
书生越过他,好像把他当成了下人。
这人是谁?胭脂的前男友还是追求者。
他记得胭脂是嫁给李修缘的,什么时候又来了一个第三者。
看他穷酸书生的模样,肯定又是一个暗恋胭脂的舔狗。
胭脂疑惑的看着书生道:“你是谁啊!我认识你吗?”
卧槽,无情。
曹然替这个舔狗心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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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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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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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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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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