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以,很可以的。
小袁营现在的表现有崇祯早年农民军那个味儿了。
“李轩,立刻带马队出击!”
“是!”
一直跟在秦朗背后的李轩立刻领命,抽出雪亮的马刀向前一挥:“弟兄们,跟我上!”
虽然这支四十骑的骑兵队伍,技战术远远没有拉满,很多人的骑战水平都还处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但他们绝对是对秦朗最是忠心的一队人。
超高的待遇直接买下了他们的命!
别看秦朗一直没说什么‘后退者杀’之类的话,事实上军规军纪这摊子事儿,早之前就已经被深深灌入进所有人的骨子里了。
阵亡是怎么样个抚恤,伤残受伤是怎么个抚恤,建功立业又是怎么个奖赏……
秦朗早就写的明明白白了。
这军规军纪之中自然也包括了临阵退缩的惩罚。
之前颜集被清兵夜袭时候的四名逃兵,不就已经掉了脑袋了吗?
“杀啊……”
虽然才四十骑,但一旦放开缰绳狂奔起来,还是很有一股彪悍气势的。
骑兵么,胯下骑着一匹大几百斤的战马,高速冲锋起来,的确是零散步兵的天敌。
小袁营不是没见识过骑兵。
当初在海州与清兵厮杀时,他们就与数量更多的鞑子骑兵硬刚过。虽然被接连冲散了好几个步兵阵列,但袁时中的中军还是经受了考验的,这也是小袁营最终连败清兵二阵的主要原因。
但是现在,他们本身就是不成队列的啊。
先是冲锋,彼时队列就已经散碎开来了,然后被对手的排枪打的稀里哗啦的抱头而窜,都这么的了,小袁营还有屁的队列啊。
“杀啊——”
丁进挥刀向前一劈,后方升起了一面三角形的赤旗,这在军中就代表着冲锋。他是毫不犹豫的立刻下令出击。
不过这出击的人马仅限于二百名枪盾兵,而不包括火枪营。
后者手中的鸟枪在混战中连根烧火棍都不如,秦朗可还没给他们配刺刀呢,又没有甲衣遮蔽,就凭手里的腰刀能干啥?他们还是牢牢的待在原地不动。
后方的大部队同时前向压进,但速度远不如丁进部,更休说骑兵,他们还始终保持着阵型。ωωω.χΙυΜЬ.Cǒm
双方间距本身就不到两里地,这点距离对于全力冲刺的战马而言实在太短暂了。
丁进领着人都才追上小袁营败兵的尾巴,李轩带着马队就已经杀到。
面对丁进部还有三分战意的小袁营败兵,见到一匹匹战马急速冲杀而至,却是无不骇然失色。疾驰的战马对于步兵有着一种灵魂上的碾压,一个个再无半点斗志。
高阳恨得直咬牙,前军败得太快也太叫他措手不及了。但这种情况他也不是没经历过,大手一挥:“传令鲁荃,即刻上前!”
络腮胡子大吼一声,立刻对阵前的二百弓兵下令,“放箭,放箭!告诉前头的那些孙子,冲我兵锋者死!”
箭射出去的“嘣嘣”声不绝于耳,小袁营败兵群中,顿时传出了数十声惨叫,几乎同时,鲁荃再一声呐喊,舞起中的大砍刀就引着几百人直冲了上去。
不需要使人大喊大叫,那些败兵就自动的分开两边,避开了鲁荃军的兵锋。
小袁营也是起事两年多的队伍,有一定的战争经验,更是经历过严重挫折的队伍,应对眼下场面的经验是很丰富准确的。
败兵们让开了路,无可避免的,丁进部就与冲杀来的鲁荃军搅合在了一起。
李轩没有去掺和,而是引着队伍放开了左侧,专追在右侧败兵的屁股后头,希望能夹杂着败兵冲散小袁营的主力。
然后又一支小袁营兵阵怼了上来。
为首的人是高阳的亲兄弟高明,面容冷峻,下手狠辣无情。“杀——”
对于那些慌不择路的冲到军锋前的乱兵,高明只有这么一个字。
刀枪齐下,当下十几名跑的最快的败兵就被斩杀殆尽。
叫败兵们的势头顿时一止。
李轩怎么能允许败兵停下来了,当下带领骑兵冲击上来,所到之处,连连斩杀,身上满头满脸全是温热的血浆。
“好贼子!”高明把李轩的一举一动看的亲切,眼看刚刚已经又被震慑的乱军,现在又要混乱来了,愤愤的咒骂一声。
大步走到乱兵前面,当头就是一刀,鲜血飞溅,染红了他整个上半身。
“杀!”高明振臂咆哮:“兄弟们,随我杀上去!”
不得不说,到了崇祯末年的农民军,在收编吸纳了大量明军之后,不管是战斗力还是首领们的脑子,比之当年都有了质的提高。
秦朗有点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自大,没有想当然的以为只凭着此前的优势,就能顺利的逼着败兵倒卷小袁营主力军阵,然后轻轻松松的击败面前的小袁营军。
他手下的千多主力在骑兵出动之后也同时向前压进,现在距离小袁营已经只有不足二百步了。
“少爷,要不要点狼烟?”
秦安跟着秦朗马侧,但他骑的只是一匹骡子,秦朗现在可没有富裕的战马给他骑乘。
而所谓的狼烟,代表的就是秦朗与袁涛的接头信号,当然这同样是传给陈珂的信号。陈珂带领着人马在距离小柳村十多里外的张庄驻扎,按照两边的说法,那就是以狼烟为号。
陈珂一旦见到狼烟了,就立马领兵杀来夹击敌人。
但秦朗一直很清楚这就是屁话一堆。
陈艾山才不会叫陈珂部冒险呢。
如果秦朗的局势不妙,陈珂更多的可能是立马掉头回邳州。
“不用!”
断然拒绝了狼烟,秦朗更愿意跟对面硬拼一场,打的袁涛主动带人跑路。
秦朗与小袁营之间的协议,虽然是个双赢局面,可他也不想在袁时中跟前低半点头。
他可是穿越者,有系统金手指的天命之子。
打的小袁营兵败,逼着袁涛跑路就好了,主动联系之,让袁涛在关键时刻助他一臂之力,于秦朗言未免有些伤自尊。
“哔哔哔——”
火枪营动了起来,他们排成了整齐的五列纵队,向着右翼战场开进。
虽然没有配刺刀,但火枪营也不是半点作用就没有的。
排枪击毙,连环射击了解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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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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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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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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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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