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军最中心位置,秦朗与朱大典并辔而行,身前身后都簇拥着大批的人手。
朱大典风度翩翩,卖相极佳,可听到秦朗话语,双眼立刻发出金钱色的光芒。大几千匹优良战马,这在江南可是最抢手的军需物资,价值连城啊。
“哈哈,这么说,老夫可要恭喜恭贺驸马了。得此助益,军中必能锐势更涨,战力更强。于此国家艰难之时,实是我大明之福。”
“哦?”秦朗颇有些出乎意料。那么大一块“肥肉”,朱大典竟然不动心?
“浙中此战能得今日之胜全赖驸马也多谋,麾下将士锐勇,老夫和麾下各府乡勇官员都只是微末之功,不值一提的很。所以这些战马,自属驸马缴获,万不敢窥视。”朱大典眼睛里闪着金光,面上却说着与之截然相反的话,这真的很政客。
秦朗要不能肯定这家伙绝对不知道对面清军阵列的详情,他都怀疑朱大典是不是已经看穿了清军的想法,然后故作大方的。
“哈,那可真是谢谢了。不过啊,很可惜,那些马……,很快就要全死了。”
数千马匹被清军列阵在前,前面是一列薄薄的兵线,这些个鞑子想要干什么,还很难猜测吗?
朱大典倏然一惊,秦朗这话是什么意思?
“鞑子还有小两千人,杀几千匹训练有素的马匹很难吗?一直无声无息的不见动作,必然有怪。”不需要再多的解释,战马是整个大明都急需的抢手货,都可以说是当下时代里最为重要的军需物资之一。
谁会在自己死之前把这种东西留给自己的敌人?
所以,事有反常必为妖!
朱大典瞬间就从金光闪闪中退出,双目一片清明。
“莫不是想要重施田单之故计?”
那么多战马能怎么用才会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朱大典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万马奔腾。
“哦,朱老先生也是这么想么?那可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朱万化跟着父亲朱大典身边,带着些疑惑的眼神始终在暗自打量着秦朗。
真是奇怪了。
自己父亲可谓是声名狼藉,无数人喊打喊杀的贪官污吏,怎么着,他却总觉得秦驸马对自己父亲甚是敬重呢?
秦朗并没有掩盖自己的喜好。
他现在的身份地位已经足够不去掩饰自己了。
虽然这种‘喜好’肯定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并不是所有的大头巾都不认可秦朗的土地税收政策的,还是那句话,林子大了之啥鸟都有。
但这些人却很可能因为秦朗与阮大钺的关系,与马士英的关系,与朱大典的关系,而真正的对秦朗望而却步。
只是秦朗不觉得损失有多大罢了。
“如此看来驸马已是成竹在胸也。”朱大典在最初的惊意过后,人就瞬间平静了下来。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今天有秦朗这个大粗腿在,他这个被火线提拔的兵部侍郎还是消停些的好。
“谈不上什么成竹在胸。只不过是常规应对罢了。毕竟枪炮面前,再多的血肉之躯也是不堪一击的。”
秦朗军看似在行进中,可事实上在就得到了指令,做好了随时开火的准备。
对面的清军战马虽然很多,可秦朗真就不信了它们就能冲的过来。
……
“儿郎们!”清军这儿,准塔举起了手中的酒碗,敬前列的三百名勇士。
等会儿,他们就会驱赶引导着六千匹朝上的战马,疯狂的向着秦朗军冲去。同时他们每个人都携带着两个药粉包。
这种把命都豁出去的决死,当前的这三百人,绝对都是猛人。
“干了这碗酒。”
“与明军不死不休!”
不光是最前列的三百人精神一抖,就连之后的一千多人也都是劲头一震。
“不死不休。不死不休!”
胳膊上明显带着伤的牛录章京,重重的把手里的空碗摔在了地上,然后翻身上马,“所有人都听着,跟我冲啊——”
但凡选择留下的八旗兵,那一个个是真的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他们连死都不怕,对面秦朗军的枪炮又有何惧呢?
这三百人真心是怀着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念想,奋不顾身的要为鞑清朝奉献最后的生命力的——重创秦朗军。
所以当领头的牛录章京举手一挥,余下人等纷纷跑回战马处,翻身上马,喝呼口哨中,一匹匹本来还老老实实的战马,就瞬间撒开了四蹄儿。
朱大典看着前方滚滚洪流一样涌来的马群,说真的,他挺怕的。
哪怕他当初平吴桥兵乱时候,手下有关宁铁骑听命,也见识过数千骑兵奔驰的场面,但现在他是被大群的战马碾压来啊。
看着骑兵群去压别人,和看着马群来压自己,那感觉能一样吗?
但朱大典心中虽然挺怕的,可丰富的阅历还是能叫他保持面不改色,依旧风度翩翩。
他身后的朱万化,还有几府官员和乡勇民壮中的头目,可一个个都两股战战。
甚至上万的乡兵民壮要不是有秦朗军士卒看着,那不等马群临近,他们自己先就已经崩了。
“嗖嗖嗖……”
火箭当先被释放了出去。
这些火箭中不止有带响的‘大号二踢脚’,更有好些个燃烧弹。也就是那种不求以爆炸声来杀伤敌人,而专门用来纵火的火箭。
大量的碳粉、硫磺,再加上一定的硝石,每每落地都能燃起一大片火焰。
而马匹本身就是非常娇贵、敏感的动物。
它们怕听到巨大的声响,害怕火焰,非常非常的容易受惊。哪怕是训练有素的战马,也很容易受惊。
火箭的爆炸和一处处陡然出现的火焰,立刻的就让那滚滚涌来的浩荡洪流给整的有点零散了。
这个时候,一门门大炮已经被迅速的安放起来。
“轰!”
一发实心弹被打了出去。
炮弹飞出了三里多远,落到了地上,并没有精准的命中马匹。可是随后从地面反弹起,蹦蹦跳跳的向前滚出了足足十多丈远,一路上带飞了至少四条马腿。
这才是实心炮弹的真正杀伤力所在。
一颗颗炮弹打出去,马群秩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崩塌来,一匹匹受了惊吓横穿斜撞的马匹根本就不是清兵一个不怕死就能解决的了的。
后方的准塔对此一点都不意外。
这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征战几十年他太了解战马的脾性。
面对枪炮和火箭,战马太不可控制了。你总不能真的把战马的耳朵给刺聋吧?
所以这次他能够做的,只是用棉球把战马的耳朵堵上。尽可能的减小外界对之的影响。
然而战马这种聪明的动物,在看到前方的同伴被炮弹枪子和火箭炸得鲜血淋淋的时候,在看到前方一队队火焰的时候,不受控制就是在所难免的。
震耳欲聋的炮声中,大片炮弹的呼啸声中,一颗颗大小不一的铁球劈头盖脸地砸去,随着马群越发毕竟,也就越来越多的战马被击毙。
密集的弹雨扫开了一条条血路,特别是五斤炮,长管的它们打出的炮弹杀伤力巨大。
不过双方的间距终究在越来越近。
两百步时,引领着马群的清兵一个个全拼命的抽打起战马来,催动马匹越跑越快,越跑越快,因为这一切都已经来到了最后时刻。
不管那些向斜处里跑去的战马,也不管惊乱中各种各样原因而倒下的战马,只说剩余的还继续往前冲刺的马群,那依旧是一股强大的洪流。
蹄声翻滚,尘土飞扬,大地都在铁蹄击打下颤抖。
“哔哔!”
密密麻麻如墙而列的五千秦朗军猛地精神一震。
“举枪!”
“瞄准!”
军官们的喝令声不断,中间夹着炮兵们扯着喉咙的大吼。
“上散弹,上散弹……”
五千火枪兵分做五排。
“准备完毕。”
“各排预备,依次射击!”
整整五千名火枪兵,手持火枪专心的瞄准起来,对准前方滚滚而来的马群。
后者已经冲入二百步了,速度也被提升到了极致。那种骑兵群冲击的无敌威势,实在是看的后阵朱大典等人心头如在打鼓。
朱万化扯了扯衣襟领口,他就觉得像是一座大山压了过来,迫的他都要喘不过气来了。那么多战马的冲锋,就凭那些只能响一下的大炮,还有薄薄的五层火枪兵,真防得住吗?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不是?
眨眼间,马群冲得就更近了,剧烈的马蹄声击打得人的心脏咚咚作响。
只有秦朗军上下还多能保持得住镇定。
阵前的火枪兵与炮手们,同样面沉似水,他们中虽有不少人将自己的骨节都握得发白,却没人稍动一下。
历经了长江一战后,秦朗军对清军的心理优势是真正的建立起来。之后一连串的胜利,更是把这种优势放大了再放大。
到如今,谁还不知道清军的主力正在挨刀?而眼前的这些,只不过是垂死挣扎的釜底游鱼。
秦朗军的心理优势已经爆棚了好吧?
所以他们面对着眼前的架势,依旧能稳稳的站住,上下皆不露半点惧色。
这体现在朱大典他们面前的便是一种‘不动如山’的大无畏大镇定了!
黑压压的马群潮水而来。
百步距离时候,火枪先就击发。
爆豆般的枪声响起,一片浓密而狭长的硝烟带升腾。
人叫马嘶,大片战马中弹扑倒在地上,还有冲锋在前引领马群的八旗兵,一个个栽头倒下来,随后就被滚滚而来的马蹄踏成肉泥。
“放!”
又一排火枪齐射,又一片战马身上冒出血雾。
“放!”
再是一阵的战马的哀鸣嘶鸣。
五轮排枪齐射之后,战马一些快速的,运气好的,已经临近阵前三四十步了。
“开炮!”
炮兵军官们声嘶力竭的喊叫中,大地都猛地抖动起来,大大小小上百门火炮的一起开火,那阵仗简直是无与伦比。
浓密的火光与烟雾完全弥漫了阵前,同样也是阵前,无数匹冲刺狂奔的战马被密密麻麻的散弹弹丸所笼罩,那就是一场如雨水一样密集的弹雨。
阵前无人能够躲过,也没马能够躲过。
所有的马匹,还有个别幸运的八旗兵,皆被一扫而空。
秦朗、朱大典,还有他们周身的那些三府官员们,那是都能清晰的看到阵前被打爆的大批战马尸体,浓密的血雾消散后,大量的鲜血已经洒满了阵前的土地。
密密麻麻,地上全是尸体。
秦朗笑了,这就是科技的力量啊。
枪炮的威力在这一战中被发挥的淋漓尽致。在列阵而战的战场上,它们简直是无敌的。
看到秦朗军枪炮齐射之威,朱大典、朱万化父子张大嘴巴,合都合不拢。这种场面实在有够出乎他们预料的。
战斗到现在,秦朗军可还没有伤及一兵一卒啊。
而如果……
朱大典两眼满满变得火热起来。
如果阵前那么多马匹后背上都坐着有八旗兵,这不就是不费一兵一卒而阵斩数千八旗铁骑吗?Χiυmъ.cοΜ
这样的大胜仗,大明二十年来可是从未有过啊。
而做到这些的,却只是一些枪炮。
朱大典是历经过战事的人,他当然清楚秦朗军的枪炮与昔日明军枪炮的差异,清楚秦朗军士卒的作训严格与昔日明军士兵的差异。
所以,明军手中也拿着枪炮,却被清军一次次吊打,而秦朗军拿着枪炮能一次次吊打八旗。
然而他更清楚,这一切都是能改变的。
只要有充裕的钱粮,秦朗军的这一切就都不成问题。
绍兴知府于颖口中喃喃说道:“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人家秦朗军能一次次打败清军,能追的赶得清军自投死路,原来人家是真的厉害。
如今秦朗军阵前死人死马聚了一地,内脏残肢,断手断脚更是不计其数。而那些马群本来就没什么队列,这样一堵,冲锋威势是立马减了一大截。
不断的有马匹被绊断在地,更将前方堵成一团。还有一些因受伤暴怒的马匹,浑身浴血往四下里狂奔猛撞,更造成大片混乱。
但是,准塔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是吗?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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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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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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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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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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