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道上一群人已经纷纷把刀抽了出来,手铳也握在了手上。
他们可不觉得那庄子里的人是当地侥幸生还的百姓。
真的侥幸从鞑子的刀下活过的人,那该有多傻才会依旧留在庄子里不走?亦或是大白天的生火做饭?
所以前头的人,十之八九是敌人。
李轩当然知道秦朗手下另有渠道知晓清兵的信息,但这不是他们懈怠不干事的理由。
而且根本想不到“军事雷达”的李轩,想当然的就把眼下这个时代的细作带入其中,自然就认为对面消息的传递有着必然的时间延缓性,在准确率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
而这不正是需要他们来‘补充’的么?
抓到鞑子的探马,抓到他们的舌头,那就是最好的消息来源。
一行人打马直冲村落。
李轩一马当先,刚进村落,就仿佛察觉到了什么,身子一偏伏在了马背上。
“嗖!”
一道流光在阳光下闪过。
看方向那是对准了李轩的脖子射去的。
箭矢的方向立马就被李轩明确了,不等直起身子,左手就已经抬起,一枪打了过去。
他不知道这一枪能不能建功。
但好歹能吓对方一吓不是?
噼里啪啦的枪声随之响起,是李轩身后的人打的,十几颗子弹对准了那颗藏人的大树。
就听得一声惨叫,一个鞑子哨兵斜斜地摔了出去。
落到地上后已经只能睁大眼睛,身体用力的抽搐了。
庄子里是蒙军正蓝旗的哨兵。
每个人的马术都能吊打秦朗军,可问题更在于,他们的人数才总共五个人。
面对着十倍好多的秦朗军骑兵,根本就没反手之力。
李轩踩着一个活口,脸上全是兴奋。
这当然不是兴奋他们砍了三颗鞑子人头,而是在兴奋他们抓到了两个活口。
两个鞑子甭管现在再拗颈,可等拖回营地里上了大刑之后,就由不得他们不乖乖了。www.xiumb.com
唯一的麻烦就是,李轩不知道军中有没有懂蒙古话的,亦或者卢九德手下的人有懂?这俩俘虏一直叫嗷的都是鞑子话,他可一个字也听不懂。
分出一些人带着伤兵和两个俘虏赶回营地,李轩继续领着人往前去。很快就又分成了三五成群的小队散布开来。
没有人为刚才的伤兵而心忧,死人他们都见多了,只是受了点伤,这又算啥?
就像刚才他们还把三个死去的鞑子扒光抹净,然后毫不犹豫的用刀割下他们的人头一样,战争,连绵不绝的战争,早已经把人给改变了。
李轩直到望见了黄河的冰面,这才引人返回。
没能隔着黄河好好的观察一下对面的清军营垒,不是因为他胆小,而是因为从两翼跑来的清兵马甲让他们不得不迅速后撤。
胆大跟送死可是两码事。
等到撒出去的骑兵在秦朗军营地里汇合的时候,人数已经减员了近乎两成。
他们报上来的消息也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
那朦胧不确定的信息比起秦朗眼前的战争雷达来差远了。
但这伤亡,秦朗却很难说不值得。
真正的精锐可是战场上打出来的。现在的骑兵是未来大部队的种子,可不能让他们全在操场上逞威风。
李轩脸上也没有半点惧色。
哪怕他这个实际上的探骑头子的战略战术地位,已经远远被雷铁柱、夏兴全、吕大用等人给甩过三条街了,但李轩真就喜欢这口儿。
骑着马纵横驰骋的感觉,太美了。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李轩对秦朗极具有信心,知道秦朗日后必然会大力发展骑兵,他现在有多憋屈,未来时候的位置就能有多牢固。
想想看,整个骑兵系统,上上下下都是他带出来的小老弟,他地位还能不稳吗?
而这个时候的金声桓也已经离开了秦朗军,快马加鞭的速返镜山大营。
到了镜山明军营地,他没有先去前营落脚,而是引着卢九德直接奔后营去了。
高杰、文怀忠和刘之幹三支人马依着镜山北坡分别立下大营,三万人的大军,组成连绵数里的营寨,旗海一眼望不到边。
此刻日近黄昏,炊烟袅袅升起,已经是各部吃饭的时候了。因为天黑日暮之后,所有人都将返回营帐,只有值夜之人方可在外头。
所以,无数头戴红缨毡帽,身穿着破旧鸳鸯战袄的军士们,正用木碗稀里哗啦的喝着咸粥。
跟秦朗军的后勤补给不同,明军造饭,那还一律是传统的埋锅做饭方法,一队人用一口大锅,锅上沸滚煮着稀米粥,实际上是早就煮熟晒干的干米饭。有点像后世的水捞饭,煮熟了捞出来晒干去除水分,反复几次,米饭重量就一点点减少,体积也一次次缩小,权当眼下时代的压缩饼干了。
虽然营养不营养的全然没法说,但总归是方便携带了。吃的时候放到锅里一煮,再扔几块酱饼子,那味道盐量就都有了,也就是一顿热饭了。
或是好的时候上头还会发烧饼,死面饼子用火烤的,很是能多放几天,尤其是冬天里,直接拿起来能当铁饼用。
砸碎了泡在碗里吃,不讲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成。
眼下的明军伙食就是这个样,比平日里是好上很多了,毕竟叫人出来打仗,你不叫人吃饱肚子那还能得好吗?
虽然这种口粮半点油水也没有,吃的再多肚子饿得也特别容易快,但你放眼看去,一堆堆的明军士兵,蹲坐在火堆边,个个全吃得狼吞虎咽的。
卢九德不由得抽了抽嘴角,跟着秦朗军待了几天,他都要待的神经错乱了。现在又回到了一个他习惯并且感到舒适的老地方,这才觉得正常。
这才是当兵的该吃的饭么。
就秦朗军那种吃食,鱼干咸肉酱料外加上大米白面,吃的都赶上小地主了。哪还是个丘八吗?
高杰、文怀忠、刘之幹三人立马带人前来相迎,大帐内早就备好了酒菜,本事给金声桓准备的,谁知道还有卢九德。
卢九德也不客气,他是有过督军经验的人,跟这些武人相处,你不能太过客气,你太客气了,他们自己反而容易多想瞎想。
喝酒吃肉当中,事情就已经谈妥了。高杰他们一听不用自己上阵杀敌,只是摇旗呐喊,牵制住当面的清军,那当然是无不应允。
秦大驸马的胆子很大啊,孤身一军就敢去撩拨虎须,他们是佩服万分。
一个个心中对徐州之战的前景虽然莫名的升起担忧,但不看金声桓都不做声么,那他们还下积极个啥?
等看结果就是。
一时间大帐内是欢声笑语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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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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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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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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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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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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