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作者汉风雄烈>第三十七章 何为阵战
  李轩带人利索的为火枪营让开了道路。

  五百火枪兵与高明带领的步营迎头相撞在一起。

  高明冷面心狠,但他能在明末这个动荡年月里活过了两年时间,那显然不是个一勇匹夫。

  看着对面列阵严整的火枪兵,眼角直抽筋。

  前军适才的溃败他可全看在眼里呢,对面的火枪兵不可小觑,比他们往日里遇到的那些子弹往天上飞的明军鸟铳兵强的太多了。

  而且他们竟然能一排排不停歇的打出齐射,这是高明厮混两年多来都从未见过的一幕。

  想要冲击这样的队伍,难度可想而知。

  高明可不愿意拿自己的手下去当肉盾,那就只能把眼前的乱兵当替死鬼了。

  如此,这场战斗就明显进入到了一个关键的节点。

  小袁营赢得了这场角力的胜利,他们许就可以反败为胜,至少可以保持一个体面的结局;

  而秦朗如果得胜,那么他的人马就能彻底把对方摧垮掉。

  “对面没点狼烟??”

  袁涛两眼有些放空,他没想到秦朗会不点狼烟,就这个节骨眼上,只要他带人一逃,一切就都结束了。可秦朗并没有叫人点狼烟!

  “他的胆子也太大了!”

  秦朗不点狼烟的原因已经很明了了,袁涛不得不感慨对方的心大,甚至都有些埋怨之。秦朗这般做法,简直是在拿‘大计’开玩笑啊。

  他凭什么觉得自己才操练了俩月的人马就能跟小袁营厮杀了?

  虽然高明这的三千人,并不如袁时中亲带的五千余老营能打,但也要比秦朗的新丁菜鸟强吧?

  袁涛不由的握紧了拳。

  而后他就清晰的发现,秦朗军的主力赫然在缓慢压进。

  鲁荃的营头在高明手下的确是一等一的能打,但他们数量有限,跟丁进部的拼杀尚未分出一个胜负,秦朗的主力就已经压到,要不是高明也随之带着人马赶上前,保不准都吃大亏了。

  这般情形就相当于两军的主力走上擂台,通常是要倒下一个的。

  所以保持着相对慎重并非一件坏事,可现在有不同,秦朗军此前明明占据了大为有益的先手,现在再来持重而进,这不是把到手的先手给放掉吗?

  依照袁涛念想,秦朗就应该挥兵猛攻猛打。

  他又如何知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那取胜的希望已经被秦朗压倒了火枪营的身上。

  只要火枪营能把他们对面的高明军击溃,那这一战自然就稳妥了。

  何况秦朗手中还握着投弹兵这张王牌呢,一旦有变,几十号彪形大汉投掷出的手榴弹,足可以一举逆转局势。

  所以现在的一切在秦朗眼中,依旧是在磨砺丁勇。

  真正的战阵厮杀与秦朗前世看的影视片中的场景是完全的两码事。

  完全不会有单兵拼斗的场景,至少前期是绝不会有的。

  两边列阵而战,人挨着人,彼此一步的距离,盾牌排成一线,一旦双方僵持,长枪大刀相互对着彼此,捅刺劈砍,你再好的武艺也难有回转腾挪的空间。

  那时候大家比的是势大力沉,是快,是狠,是准。

  当然,在双方军阵堆积做一团之前,冲锋还是要冲锋的。

  小袁营的冲锋是前头一排歪歪扭扭的盾牌,他们的作训根本不能保证大盾可排成一线推进。

  事实上就是秦朗军也一样。

  最前面都只是一排刀盾兵,拿着的是轻便的手牌。

  他们后头就是一排排的长枪兵了。

  排着军列不断靠近,等只隔着二三十步时,长枪指着彼此,上封令下,奋力冲锋。

  这考验的不止是兵丁们的技战术,更关乎他们的士气勇气。

  一排长枪刺过去,根本不停歇的,身后第二排第三排的长枪就也接踵而至。从前方同袍的身侧捅过去。

  若是勇气不足的人,不等杀敌,先就已经乱了阵脚了。

  而如果是明军精锐,先头就必会是各种火炮火铳一股脑的输出,糊你一脸。

  然后趁着敌军前列人荒马乱,残破不堪的档口,一排排披甲兵迅猛冲杀去,就跟犀利的铁犁犁过敌人一样,那结果不问可知了。

  如果这股劲儿足够猛,敌人也比较脆弱,那就是一举击破敌阵也未尝不可!

  但现如今的明军早就不是当年横扫草原的无敌大军了。

  戚少保时候,大明官造军器的合格率就低于百分之二十了。

  明军火器化的不断加深,和官造火器合格率断崖式下降,或许也是明晚期军事力量迅速崩塌的一大原因。

  由文官集团主理的兵工体系,那就跟由文官集团主理的军队一样,只有俩字,呵呵。

  但大明的精锐虽然早不复存在了,可战阵厮杀的方式却依旧流传,事实上这种厮杀方式早上千年就已经在中原大地盛行。

  区别只是秦汉盛唐时候的弓弩箭雨,变成了现如今的炮弹枪子。

  而这般的相对冲杀,对彼此军中最前列的一批军士,杀伤必是极其重大的。可残酷的战争却又决定了双方必然会把最精锐的一部分士兵列在最前。

  他们是军中最敢战最英勇的一批人,他们披着坚甲,拿着利器,是军中之精锐,代表着军中之胆。

  也所以这些人必然是极少数的。

  而当这些人打没了,军队明明还剩下大部分的数量,却变得不堪一击,最终兵败如山倒,就也不奇怪了。

  或许这就是每每大战交锋,最大的战果往往是在追亡逐北中取得的,两军列阵厮杀时候,毙掉的敌人数量可能只占斩获的十分之一的原因吧。

  秦朗摩挲着手中的硬弓,他没有再亲自上前厮杀敌军,而只是细细观察着眼前厮杀中的战阵,他要把一切都死死的记在心中,好从中吸取教训。

  作为一个刚刚踏入天下争霸游戏中的新玩家,怎么才能迅速追赶上老玩家的水平,从战争中学习战争就是一必要技能。

  战线上敌我的尸体迅速的交错堆积起来。

  小袁营果然没有想象中的好打,哪怕眼前的高阳军仅仅是小袁营中的二流,但其中锐士的敢战敢杀,也叫秦朗吃惊。xǐυmь.℃òm

  当然这时候的高阳才是更加吃惊的。

  他没有想到自己主力压到,竟然不能占秦朗这支刚操练了俩月的新军半点便宜。

  而且秦朗军前方人马竟也多是披甲。

  高阳这时候只能下令人马向前,各营不断的向前,指望着自己手下几个死人堆里爬出的兄弟,能凭借经验能建功立业。

  然后他就看到一蓬蓬的箭矢从秦朗军中升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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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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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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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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