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作者汉风雄烈>第三百七十六章 早有准备
  马背上端坐的哈宁阿眼神犀利,八旗马甲又不是没吃过秦朗军的亏,经验总结教训他早早的就烂熟于心。

  不过看着前方那个不大的圆圈,哈宁阿倒是没放在眼里。

  因为据眼线的情报显示,这运输队只有四五百军兵看护,然后是一千多民壮民夫,赶着数百满载各种货物的车马。而这些车马很多还是从通州附近征集的呢。

  自从鞑清入关之后,牛马的价格,在京畿、河东、关中等地可都是飞流直下三千尺,被砍了一刀再一刀。之前二三十两银子一匹的驽马,现在十两银子都用不到;二三十两银子都能买到一匹强健的战马了,而在大明时候,京畿地区一匹战马的价值没有一百两也要八十两呢……

  通州之初更是作为京畿的储粮之地,算是鞑清入关之后最先安定下的地方,也是最先恢复民生的地方,这里民间的牛马数量不要太多。

  哪怕很大一批在之前战事中被鞑清给征用了,留下来的一些也叫秦朗大感欣喜。

  在齐鲁和两淮,他是有钱都难买到牛马之类的大型牲畜的。

  哪怕他照着市价征集民间的牲畜牛马,实际上他也是大大的赚了一笔的。

  甚至这都用不到秦朗花自己的钱,他手下大军一路横扫打到了燕京城下,怎么可能没一点战利缴获呢?

  还能顺便的跟鞑清形成一鲜明的对比,邀买人心一番。

  回归正题,哈宁阿对于眼前的运输队了解的很,区区几百人枪,没有火箭没有臼炮,只多是手榴弹而已,没道理他冲不进去的。

  而只要他能带人顶着枪弹杀入秦兵群中,那一切可不就尘埃落定了?

  这一仗那就是盛进了碗里的功劳。

  哈宁阿可不认为秦兵单凭火枪手榴弹就能抵挡的住骑兵冲锋的。

  而事实上,列兵线要是没火炮火箭的助益,面对上千骑兵的猛烈冲击,那的确有很大可能是承受不住的。

  哪怕是秦朗军里的那些纯属老兵也不成。

  战场上,一千多蒙汉马兵在逐渐的渐进,蒙军旗马兵在前,他们的骑术骑射都远比汉军旗马兵要强。

  距离在迅速的拉近,当进入到三四十丈距离时候,一支支轻箭就从清军队伍里腾起,雨点一样向着前方射去。

  清军出现的很突然,怎么可能就这么点时间,整个运输队三四百辆车马就都排列完毕?

  事实上运输队上上下下都很希望能环成一个大圆,只不过现实中他们实在没办法做到这一点。

  只能把整个队伍一分四段,最前面的横列一排挡在前头,之后三节全都环成一个小圆圈。

  无论是士兵还是民夫民壮,一时间似乎都乱了阵脚。

  但事实上呢?

  这本身就是一个圈套。

  在阿济格带兵过了涿州之后,那运输队里的一千多民夫民壮就大部分被秦朗军士兵替换。

  一辆辆大车上固然装载了不少粮秣军资,但更多的还是蓄势待发的虎蹲炮、火箭。

  甚至就连一千多民夫民壮中选择性留下糊弄人的人,都是张大钊这里人。

  他们可不是真农夫,一个个老于厮杀,拎起刀子都是能杀人砍人的主儿。

  所以等到清军箭矢从头顶落下的时候,那根本就没伤到分毫。

  大家或是躲在车马后头,或是举着木排遮挡,反正是一通紧张忙活后已经全都装备上了。

  张大钊这批人一个个都持着盾牌刀枪,身上还已经穿上了简易的棉甲。就是秦朗军新兵联系刺刀搏杀时穿戴的棉甲。

  就一个无袖的马甲,不比后世的防弹背心大了,还是单面的。

  重量也很轻,因为里头并没装铁片,一件如此的简易棉甲,都才三斤重。

  但在训练时用却已经足够了。

  新兵操练刺刀肉搏的时候,都是用木枪,刺杀范围也都胸膛上,把目标标准咽喉的自然是有,但那都是从菜鸟走过来的高手。他们一开始接触到刺刀拼杀时可不会主动调高难度,把目标从胸口移到咽喉……

  棉甲没袖子,没护肩,甚至没背心,但这依旧是一防卫。这待遇比张大钊之前想的高多了。

  要不是上头有吩咐,他甚至都不想把棉甲脱下来,一直穿在身上也没啥当紧的。

  现在他躲在一辆马车后头,手中握着弓,脚下插着箭,旁边还竖着一杆长枪。

  告别厮杀数年的他,现今重回战场,自觉的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力气。

  猛地从马车后闪出,弯弓射箭,飞出去的箭矢如流星一般没入了一名清军骑兵的胸口。

  张大钊却没来得及看到这一幕,一箭放出他已经重新缩回了头去。

  “越来越近了……”哈宁阿舔了舔嘴唇,不知不觉中他的位置已经从冲锋的最前面退后了两三个身位,但说实在的,这位置依旧很靠前。

  哈宁阿如果战斗顺利,那依旧能当着鞑清文武大臣的面拍着胸脯说自己一马当先。

  “打,狠狠的给我打!”

  张大钊听到了一个坚定的声音,是代连长丁武。

  之前的连长在战斗中牺牲了,此前还是连副的丁勇就顶替了上来。眼下这一仗都可以说是丁武上任之后的第一战呢。

  枪炮声立刻就充满了张大钊的耳朵,眼前硝烟滚滚,继而阵前的清军就一片人仰马翻。

  他也迅速的连开了三弓,然后利索的把弓箭扔到了地上,捻起了旁边的长枪。

  因为就在他连开了三弓的同时,清军骑兵已经到了近前了。

  张大钊没有挺着长枪去死拼硬磕,反而是利索的躲回了马车后。

  其他人,包括丁武在内的所有人,也纷纷缩回了马车后。

  丁武舔了舔嘴唇,手中紧紧握着上着刺刀的火枪,有了火箭火炮,单纯的火枪兵实在难以抵挡大群骑兵的冲锋。

  “轰轰轰……”

  一颗颗手榴弹被隔着马车投掷了出去。

  丁武也不知道鞑子骑兵会作何选择,是从横线马车两翼包抄,还是疯狂的一跃?

  运输队所使用的的马车都是最普通的平板大车,最多前后左右加了挡板,哪怕上头堆满物资,实际高度也不是很高。至少对于冲刺中的战马来说是不高的。

  只要骑术不错的人,冲到马车近处了,一夹马腹,再提着马缰一扯一拉,怕是所有的战马都能一跃而过。

  但现在阵前有死掉的人马尸体,有受伤发疯、受惊发狂的战马啊。

  还有背后投出的一颗颗手榴弹,以及马车背后同样在蓄势以待的敌人……

  最前沿的马车横线后头不多远可就是环形马车了,里头的人肯定正举着火枪等着他们一跃而过呢!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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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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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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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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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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