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匹对于近代骑兵的加持同样很重要。
后者的作战半径虽然很短,甚至还需要枪炮的密切配合,但欧洲历史上的马种优化就是从近代骑兵大规模普及之后才有的,或者说普遍系统化的。
欧洲的高头大马是人家几百年努力的成果,从引进中西亚的优良战马小部分改良骑士战马始,到大量的建立起优秀的马种培养体系,那是几百年来不断的努力才拥有的结果。
所以近代骑兵在拥有高强度的纪律的同时,还拥有冲击力强更更快的优秀战马,这样的一支骑兵自然能吊打传统骑兵无疑。
不过这样的一支骑兵近代骑兵也不能彻底满足秦朗的需求,对比这样的近代化骑兵,秦朗更需要一支改良后哥萨克式的骑兵。
嗯,就是近代骑兵与哥萨克融合之后的终极体,而不是一开始的纯粹轻骑兵游骑兵。
大华夏自有国情在此。
宽广辽阔的国土和变化多样的地势地貌,这就决定了中国走纯粹的近代骑兵是不合适的。
必须是近代骑兵和哥萨克式的轻骑游骑两条路都走才行。
如此最精锐的骑兵部队,最合心意的骑兵部队,当然是两者综合后的终极体了。
但是想把一支骑兵部队既能墙式冲锋,又能单打独斗,这当然不容易了。如此的部队也必然会是骑兵军种中的王牌,是注定数量稀少的。
就如眼下郁洲山岛上的骑兵部队,他们这群人都被训练了再训练,几年时间的消耗啊,吃的喝的从无短缺,待遇优渥到军中第一位,那岂能不得出一个结果?
眼前的这五百人就是秦朗脑子里的骑兵终极体,毕竟他们是用银子和时间砸出来的啊。
二三十骑脱离大部队向前打马疾去,余下的人马组成了五个队列。
每队五列,第一排第二排一律挺着一丈二尺的骑枪,身后三排就是刀背加厚的马刀为主,同时每名骑兵的马鞍处都挂着一枪袋,两把双管手铳早就填装好了弹药,雪光耀人的马刀也随时都能出鞘饮血。
同排骑兵互相间帖的紧紧地,前三排骑兵——前后排相互间相距三丈,后两排则拉开到十丈的距离。
部队并没有停在原地等待着消息的传回,而是继续向北慢步移动着。
很快撒出去的探骑就有消息回到,前方三四里处就是清军骑兵。
后者正在围攻一处秦朗军的方阵,不过后者已经有了足够的时间做准备,清军骑兵的进展很不顺利。
毕竟这可不再是几十号人百十号人组成的小圆圈了,而是三四百号人聚集在一处。
要火枪有火枪,要手榴弹有手榴弹。甚至最外围的一批士兵,都捡起了地上清军遗落的长枪。
对于这样的步兵集群,骑兵可没那么好下口。
事实上火炮才是撬开这样阵列的最佳选择,可是秦朗军追击败军,不可能携带火炮,清军骑兵先就被火箭打的抱头鼠窜,逃到了蜀山湖才停歇下来,现在也不可能携带火炮。
那样一来清军骑兵的进展可就受阻了。
达克瓦已经准备下令部队绕开眼前的这撮敌人继续向南了。
结果这时候黄平带着探马与清军撒到外头的探骑撞到了一块,很快达克瓦也知道秦朗军的骑兵到了。
非但如此,就在东面不远处,还有及到火焰冲天腾起,显然是那边的秦朗军受到消息后已经组合起来,往西面这儿增援了。
同时眼前的这股敌人也没能吃下,在此之前达克瓦已经不惜代价的荡灭了两个秦朗军阵列,斩杀了小二百敌军,但自身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这种情况下,南面东面两路来敌毕竟,达克瓦必须要做出一个决断了。
这个决断是很容易下的。
肯定要吃掉秦朗的骑兵啊。
后者是天下所共知的秦朗军最大之短板,那就彻底把之根基也斩断。
几百号骑兵,按照得到的消息,那可是郁洲山岛上训练了好几年的精锐,是秦朗将来发展骑兵的根基,一旦重创之,定能叫秦朗痛彻心扉!
达克瓦早已经放弃了最初反败为胜的野望,那是不可能的。
自从此前那两拨宁死也与清军铁骑战到最后一人的火枪兵身上,他就看到了这一点。
反败为胜完全就是他的奢望。
秦朗军人人拼死力战,他手下不到四千人的骑兵,怕是啃不了几队人就已经伤亡惨重,士气低落了。
眼前的这三四百秦朗军不就是个明证么?
三四百人猥集于一团,他部十倍于之的骑兵都无法把之一口吞吃了。
这个时候要是还奢想着能一举反败为胜,就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达克瓦是代善的第四子,也是多尔衮的铁杆支持者。
他曾经和自己的二哥硕托,还有侄子阿达礼在皇太极死后,支持多尔衮登基上位,而被罢黜了宗室身份。当然,这惩罚一点都不沉重,因为他的二哥硕托和侄子阿达礼直接被贯以扰乱国政之罪名处死了,连阿达礼的弟弟勒克德浑都遭受了牵连,一样被罢黜了宗室名分,且削去爵位,贬为豪格旗下的庶民。
达克瓦的下场已经极好了。
也就是崇祯十七年,多尔衮一力坚持的入关大计大获成功,地位牢不可破了,这才把达克瓦和勒克德浑之流提溜了出来,纷纷册封爵位,并给于重用。
所以这达克瓦并非是初上战阵的菜鸟弱鸡,早在皇太极时期,他就已经出入沙场多年,战争经验很是丰富的。
当发现秦朗手下的火枪兵,遇到八旗铁骑的突袭之后,并不是吓的魂飞胆丧的掉头就跑,而是拼死力战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算盘不可能实现了。
清军马队迅速的分散开来,一支五百人左右的马队向着东方挺进,他们会环绕在东面来敌的周遭,呆滞后者的速度。
再有一支二三百骑的马队留在了眼前的秦朗军阵前,用以看牢眼前之敌。
然后接近三千骑兵,就要潮水一样向着南面的秦朗军骑兵压来。
两次分兵并没用多长的时间。
尤其是达克瓦根本就没有停下队伍整顿队列。
所以双方很快就彼此看清了对方的身影。
“什么?”
达克瓦失声惊叫,秦朗骑兵的身影已经在他不远处出现了,他现在能清楚的看到对面列队整齐的敌军,那人与马的节奏接近一致,仿佛是一堵墙推来。
达克瓦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奇特的骑兵战术,哪怕是李自成名响天下的‘三堵墙’,那指的也更多是一种骑兵战术——把手中骑兵分成三个梯队,像海浪一样一波接着一波的拍打向敌人,那可不是眼前这种真正的‘墙’啊。
这一刻达克瓦脑海里清晰的回想起了秦朗火枪步兵的战术战法,怎么看都是如出一辙。
“呜呜呜……”
清军队列中迅速响起了号角声音,这是整顿队形队列的号角。wWW.ΧìǔΜЬ.CǒΜ
达克瓦的动作并不慢,决断更是果敢,但他们真的错估了自己的对手。
他以为秦朗军骑兵肯定知晓他部的数量,然后必然不敢上前来的,这骑兵交锋,岂有四五百骑对战三千骑的道理?
那就是精锐的八旗马甲兵,四五百骑兵也挡不住六倍于己的骑兵啊。
所以达克瓦自以为接下的战斗乃是一场追逐战,而不是硬碰硬的骑兵群对冲,他根本就没有整顿对新队列。
不管是八旗马甲,还是蒙古轻骑,全都是散兵队列。
现在猛地发现对面的敌人竟然半点都没逃避,反而列队整齐的直冲上来了,达克瓦在受惊之后迅速做出了指令。
现在还不算完,双方距离还有一两里地,清军方面现在整兵,那还来得及。
可惜达克瓦再一次错估了局势,他根本就没想到秦朗军骑兵的速度会那么的快。
李轩骑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走在最前,看着对面正抓紧时间排列着阵仗的八旗马队,眼中一片冷静。
李轩停起手中的骑枪,长长的骑枪枪头挂着一面红旗,“呼~”,带着风声被李轩平放身前。
“嘀嗒嘀嗒滴滴答……”
熟悉的号声响起,不需任何战前动员,他身后的五百骑兵齐齐催动了战马。
五个骑兵阵列以前三后二的队列排布。
本来就是慢跑的战马现在纷纷提高了自己的速度。
李轩准确的判断着距离,保证在马速冲刺到最高的时候才与清军撞到一块。目前他们与八旗马队的间隔还有一两里地,那已经不需要保持慢步了。
战马从慢步到快步,从小跑到快跑,而后就是极限冲锋。
对于合格的骑兵部队来说,这样的要求是绝对的小儿科。任何一支合格的骑兵部队都能完美的做到这一点。
而近代骑兵比之传统骑兵的不同就在于,他们难就难在如何在渐渐加快马速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着自身相对密集的阵型。
这就跟火枪兵如何在战场上保持着整齐的兵线一样,而不是跟传统军队那样,没上前行进数十步就听从鼓声号令,停下来整顿队列。
这必须历经极严格的训练和要求,而且这与传统骑兵训练全然不同的要求,在最初时候真的把李轩搞得欲死欲仙。
你叫他骑马劈刀砍掉一个个靶子,那是小菜一碟。他甚至能轻松的在马背上十中七八的射中五十步外的箭靶,从个人技艺上说,李轩绝对称得上弓马娴熟。
所以刚接触这种战法的时候,他自己都有些崩溃——战马冲锋百丈距离内整齐如墙!
这不扯淡吗?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推移,如今李轩和他手下的骑兵们,任何一队人马,都能轻松的达到这一要求。
数百匹战马提升着速度,每一个人都控制着自己的坐骑,整个骑兵阵列平直的往后清军推进。
作为一个知道历史走向却又对近代骑兵了解并不多的人,墙式骑兵俨然就是秦朗最初时候的唯一要求了。
倒是李轩李猛这样的老手能一眼看出墙式骑兵的优势。
骑兵如墙而行,如墙而进,在与队形零散的传统骑兵冲杀作战时候,正面兵锋线上墙式骑兵占尽优势,这点很轻松的就能被理解掉。而至于秦朗这种外行所提及的侧翼和背后怎么办?李猛李轩父子也给出了一个完美的解释。
被冲散的骑兵不是那么就好集结的,更不是那么轻易的就能调转方向的。
想想看,一团队形零散的传统骑兵被冲散了之后,那队列将会更加零碎,谁敢在这个时候减缓速度,调转方向呢?不怕被身后的自己人给冲倒踩踏吗?
想要重整队列并调转方向,那先就要等到战败的骑兵们恐惧之心尽去,一个个冷静下来之后,那样才能如此做。
如秦朗之前想的那种,队形零散的传统骑兵被冲击后,就迅速的在侧翼集结,对墙式骑兵展开反冲击,而排列紧密的墙式骑兵却是转个身掉个马头都难……
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敌人专门演练过这样的战术,而且还要近代骑兵是孤军奋战,没有其他的帮手……
要知道西方战争史上,近代骑兵的活动范畴是相当有限的,他们更多是与枪炮配合作战的兵种之一,很少有大集群的近代骑兵单独上战场的。
而且近代骑兵在有必要的时候,下马变成步兵也不是不可以的。
反正啊,骑兵作战远不是秦朗他这种外行人所能明了的。
前三后二,五个骑兵群被李轩如此排布着,等于就在一线放置了六十人。
对比清军的排布那是少了不少,可这又能如何?
骑兵冲锋这种环境,那是不可能有群殴式的人多打人少的,有的只是骑兵的厚度,和一来一去一个冲锋之后,调转马头整顿队列,人多的更好补充缺口,人少的则队列厚度更单薄……
想想看,一个回合的交锋中,对面十排厚度,你则只有五排的厚度,你这边的人只能给敌人五次交锋,敌人却能给你十次交锋,谁的损失会更大,谁会更多的支撑不住?
别想着在两支骑兵交错而过的冲杀中,你临阵掉头去打敌军的后背心,那根本不可能。
“杀——”李轩高吼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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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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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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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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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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