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林默注意力的其实不是那辆车。
而是车里的人。
准确的说,是坐在后排的一个女人。
对方的样子,林默感觉有一点眼熟,可直到车驶入远处车流,林默都没想起来在哪儿见过对方。
这时候同寝室的那帮家伙看到林默的样子,这才问起来,然后开始谈论起车子,谈论起女人,谈论起将来各自的出路。
大家的心态都很好,都觉得自己是特么的天选之子,将来一定能混出个人样。
他们还有一年毕业,这個时候已经开始考虑将来的出路了。
聊到这个,又是各抒己见。
吃完回到寝室,林默又想起那个坐在车后面的女人。
准确的说,是非常年轻的女孩,大概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哪怕只是看到个侧脸,依旧感觉到很熟悉。
“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呢?”
林默继续努力的想。
但世上大多的事情不是努力就能达成的。
大部分的努力,都特么是无用功。
最后脑仁都想疼了,依旧没想起来。
不想了。
因为林默突然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过的某种理论,心理学家指出这种“似曾相识”的体验,又称作是“既视感”,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指的是那些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在某时某刻会产生曾经经历过的感觉,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海马效应”。
根据心理学家的调查,在成年人群体之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人都经历过这种奇妙的“似曾相识”,并且,越是那些思想天马行空,想象力丰富的人,经历这种“似曾相识”的几率越大。
林默就属于天马行空,想象力非常丰富的那一类人。
简单说,这是一种思维自我虚构的现象,等到年纪大了,开始过那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时,这种现象就会消失。
这一晚,林默睡的不错。
慢慢的,他也从失恋的打击下走了出来,宿舍里那帮牲口们说的不错,人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休息的时候,林默也会跟着几个要好的同学逛逛街,溜达溜达。
候鸟市千度商业广场就是一个不错的去处。
之前林默也来过几次,就感觉这地方挺不错,主要是热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里,到处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
今天这里好像有什么活动,人格外的多。
结果不出意外的发生了意外,林默和同宿舍的同学走散了。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大家各逛各的,到时候回的时候再碰头那也是常有的事儿。
这时候林默路过了一个美容院,这种店在商业广场很常见。
隔着落地大玻璃窗,林默习惯性的往里瞅了一眼。
就看到有不少女士坐在沙发上,其中一个起身,突然,脸上的脸皮掉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的林默一愣。
再看。
那不是脸皮,而是面膜。
也对,人的脸皮怎么可能随便掉下来。
林默这个时候皱着眉,他站在玻璃窗前一动不动,思索着,回忆着,主要是刚才一瞬间,他感觉这一幕似曾相识。
还是想不起来。
“又是海马效应!”
林默继续向前走,商场里的播放的音乐,混合着众多顾客发出的各种声音,按理说是非常嘈杂的。
可有趣的是,在这种环境下,你坐到旁边的椅子上,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周围这一切,会发现即便是在这种环境一下,依旧可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以专心的阅读,甚至是书写创作。
最近林默总是会被莫名的心烦弄的烦躁不安,但具体是为什么他不知道。
在真正安静的地方,有的时候无法让烦躁的心安静下来。
而在现在这种喧闹的地方,反而可以获得一种少有的安宁。
林默找了一个空座位坐下,看着面前走来走去形形色色的人,思考着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产生的烦恼。
不得不说,商业中心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情侣。
林默觉得或许就是这些成双成对的情侣,给自己潜意识里制造了烦恼,让自己不自觉的想到刘佳,想到曾经的美好和当初两人对未来的期许。
“逛街还不如窝在网吧打游戏,至少,游戏里的我很成功。”
林默想回去了。
起身朝着出口走,到了外面,新鲜的空气吸进肺里,原本的那种郁闷减轻了很多。
一抬头,林默又看到了那个女人。
就是前段时间在街边撸串,看到那辆车里的女人。
很奇怪的事情,明明不认识对方,可只要看到,几乎都能立刻认出来,这就是那个很熟悉的脸。
“我一定认识她!”
林默心里想到。
这个女孩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好看的黑色长裙,和另外两个女伴逛街。她的皮肤很白,那种白皙的程度,远超身边两个女伴。
这让她看上去有一种特殊的气质,很高贵,有一种让人自惭形秽的美。
林默在看到她的时候,对方也恰好看过来,两个人的眼神对视了一下。
林默立刻移开了。
主要是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因为人家漂亮,所以才会特别关注。
而且他可以肯定,自己之前没见过这个女孩,至于那种特殊的熟悉感,或许只是一种自我欺骗式的错觉。
“还是去网吧吧,一入网吧解千愁!”
林默嘟囔着准备给舍友打电话,告诉他们自己要回了。
结果掏出电话还没拨出去,林默感觉面前站了一个人,抬头一看,愣住了。
是那个穿着黑色长裙的漂亮女孩。
对方盯着自己,似乎有什么问题要问。
跟着女孩那两个女伴也是一脸好奇,有一个低声问:“小雨,干嘛?你认识他?”
女孩摇了摇头,这时候鼓足勇气,开口问:“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林默就说实不相瞒,我本来也想问你这一句。
“咱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我想不起来,只是觉得你眼熟,之前,在路上我见过你坐在车里,当时就觉得……”
“你叫什么?”女孩问。
“我叫林默,你是叫小雨是吧?”
女孩一愣,随即想起来刚才她的朋友叫过她的名字。
“我叫楚雨!”m.xiumb.com
她更正了一下。
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彼此都觉得对方很眼熟,可偏偏就是想不起来以前见过,甚至不太可能有什么人生交集。
楚雨那两个朋友一个劲儿的说肯定是错觉,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可能认识?
催促着楚雨离开。
或许真的只是错觉,林默也准备走。
他要去网吧放松。
楚雨被两个朋友拉走,不过过了一会儿,她又跑过来追上林默,说咱们加个联系方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想起来了。
林默说行。
交换号码,林默电话响了,是舍友打过来的,问他在哪儿,要不要晚上包宿。
“包,当然包,还是老地方,你们带点喝的过来……”
所以说生活还是需要调剂的,也是有一些美好在里面。
有人说这是短暂的欢愉,是类似于精神鸦片的东西,只会让人产生短时间的快乐,在这极短的时间里,可以忘记一切烦恼。
而在这种短暂的快乐之后,依旧是一地鸡毛的烦恼,该来的,还是要来,甩不掉的,还是甩不掉。
道理谁都懂,但有几个能只专注于解决烦恼,尤其是压根儿解决不了的烦恼。
年轻人还有一个好处,就算是熬了一夜,第二天还能继续上课。
这就很牛皮。
虽然也很困,但身体的确是非常能抗。
临近暑假,课程也少了很多,自然快乐时光也有很多。
在回落雁市的车上,林默睡了一路,他又梦到了刘佳。
当然这个事儿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男人,拿得起,也要放得下。
老爹老妈张罗了一桌好饭,都是林默喜欢吃的,饭桌上一家人其乐融融,关于刘佳的事儿,老爹老妈没提过。
显然是知道了他们两个分手的事儿。
甚至,有可能就是刘佳直接打电话说的。
林默很了解刘佳,那丫头能干出这种事儿。
回到自己的房间,林默躺在床上补觉。
房间里的摆设过去几年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以前的东西,只不过很多都已经不再使用。
例如书架上的书籍。
又例如那台老掉牙的电脑。
自从上了大学,林默就很少碰它们,或许再过几年,就会被当成几块钱一斤的垃圾,让收废品的师傅拉走。
睡了一会儿的林默起来喝了口水,无聊的他打开那台老旧的电脑,打算看看现在最新的游戏,这台电脑还能不能跑起来。
不出预料,非常卡顿。
林默退出了游戏,然后无意间,看到了自己当初写的小说文档。
这玩意当初也没写完。
为什么没写完这事儿早忘了,反正就是没写完。
虽然是他自己写的,但具体内容也早就忘了。
此刻再看,文中有太多幼稚和莫名其妙的修饰词,整体框架也有问题,林默自己看的都直皱眉头。
看不下去了。
这时候林默想起来,当初刘佳还说要第一个看这一本小说,不过这件事最后也没成。
“所以,人生就是这样,不是每一件事都能达到最初的设想,当初的我认为可以写完这一部小说,那时候的我们也认为可以一直在一起,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拆散我们,毕竟,我们是青梅竹马……”
“扯淡,还是年轻啊,太幼稚,这世上没什么恒定不变的事情,东西是如此,人心也是如此。”
林默感觉自己成长了。
所谓的成长,就是接受一个又一个让人不爽的现实。
“我草你大爷!”
林默骂了一句。
他自己也不知道在骂谁,反正就是想骂一句。
打开书柜,翻了翻以前的漫画书和小说,当然,还有很多画。
林默想起来自己放弃的另外一个爱好。
画画。
所以翻看这些画的时候,林默感觉像是在看自己的墓志铭,因为有些东西被埋葬了,腐朽了,最操蛋的还是自己亲手埋葬的。
翻到一页画的时候,林默愣住了。
这是一个女人的画。
身材高挑,穿着黑裙,长裙如夜幕,裙子里似乎有厉鬼游荡,她的皮肤白皙的可怕,很漂亮,能感受到一种让人惊悚的怨念恶意,可给林默的感觉,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是这个女人的样子。
林默这个时候眯着眼。
“我知道为啥看她那么眼熟了。”
林默说的是楚雨。
他还有对方的联系方式,那天之后他们互相联系过几次,当然也只是简单的问候了解和讨论。
讨论没有结果。
因为他们彼此都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对方。
后来就没联系了。
现在林默想起来在哪儿见过楚雨了。
是这幅画。
画上有日期。
大概是五年前画的,五年前,那时候自己还是高中生,不可能见过楚雨,所以为什么当时会画这么一幅画?
盯着这一副画,原本一些尘封的记忆也被从最深处的犄角旮旯里翻了出来,慢慢的,呈现在林默面前。
“我想起来了!”
林默眯着眼。
他想起来了五年前的一场梦。
一场极为真实的梦。
足足坐了半个多小时,该想起来的都想起来了。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周庄梦蝶,他既是周庄,也是蝴蝶,淳风啊淳风,你这一招的确高明,但你忽略了一件事。”
林默笑的很诡异,他拿出手机,找到通讯录里‘楚雨’的名字,拨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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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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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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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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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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