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们可以叫他鹅毛笔,也可以叫他硬笔!”墨顿将手中的鹅毛笔展开说道。
众人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一根小小的鹅毛竟然能够书写出如此优美的字体来。
“硬笔!”
刘宜年若有所思,如果如此的话,那他就真的能够解释为何会写出如此小的字体来。
在众人的注视下,墨顿打开墨水瓶的瓶塞,轻轻的蘸了蘸墨水,在宣纸上轻轻的写道: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咏鹅》可是墨顿前世最喜欢的诗句,乃是初唐才子骆冰王的诗句,此刻骆冰王还没有出生,墨顿好不愧疚的拿来用了!
全诗字不多,墨顿一气呵成,。
“真的能写字!”
“和课业的字体一模一样,看来这真的是墨家子写的。”
“速度好快呀!”秦怀玉两眼发光,他更关注的是写字的速度,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有大量的时间来玩了。
“字好小,而且还很清晰!而且节省了更多的纸张,而且鹅毛更便宜。”有一些学子投入了所有的钱财赌墨顿输,现在早已经破产了,毛笔和宣纸老贵了,怎样省钱才是王道。
“不行,这不是毛笔,根本不行!”熊茂林高声的嚷嚷道。
“怎么不行了,昨天夫子不是说不管用什么方法,用什么笔,必须在纸张上写出工整的字体来,难道这字体还不工整,!”墨顿反驳道。
“呃呃!”熊茂材顿时哑火了,刘宜年也一脸的尴尬,是呀,他们书法最重要的就是写好字,至于用什么笔写,似乎不是重点吧!
其他国子监生也是一阵郁闷,看来是没有办法在这个上面为难墨顿了。
“字是不错,这内容可就差强人意了!怎么是歌波天清……,这些的是什么呀!简直是狗屁不通!”王凌眼珠一转,一脸嫌弃的说道。
刚说完,却发现周围人用异样的眼光,熊茂材轻轻的碰了他一下说道就:“应该是从左往右念!”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王凌艰涩的读者,不由得脸色大变,墨家子竟然又写出一首好诗来。
“好诗!”一声喝彩从门外传来,只见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一脸赞叹的走了进来。
“祭酒大人!”刘宜年赶紧行礼道。
“祭酒大人!”
众监生也纷纷行礼,墨顿也跟着躬身行礼。
孔颖达一进来,就拿起墨顿的鹅毛笔口中啧啧称奇,又看了看墨家子的字,不由得将惊叹道:“没有想到用这种简单的羽毛竟然能够写出如此优美的字体来。”孔颖达赞叹道。
“祭酒大人,我正要向你禀报呢!这种字下官从来没有见过,下官怀疑是一种新的字体。”刘宜年见多识广,见到这种字体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惊艳。
孔颖达点了点头,作为一名书法大家,他也是研究过很多的字体,的确没有见到过这种字体!
“不可能吧!”众监生震惊,一个写字奇丑无比的人,一夜之间竟然能够开创了一个新的字体,这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他们的眼前。
熊茂材简直是羞愧难当,他一直吹嘘自己胜过了墨家子,转眼之间墨家子竟然成了开创一种书法的一代宗师,而自己就是那个跳梁小丑。
“横细竖粗,笔端带有钩状,应该是根据刻字改造而来!”孔颖达判断道。
“祭酒大人英明!学生幼时家中贫寒,买不起纸笔,经常在沙盘演练,最终略有小成。”墨顿写的是宋体,其真正的来源则是雕版印刷术的。
“用鹅毛做笔,简直是奇思妙想!”孔颖达惊叹道。
“用乌鸦羽毛,孔雀翎更好,最主要鹅毛便宜!”墨顿说道。
鹅毛在平时宰杀的时候,都随处丢弃了,造价极其低廉,当然比不了那动辄几百文的狼毫,兔毫。
孔颖达拿起鹅毛笔写出几个字,虽然很青涩,用着很不习惯,但是他毕竟是苦练书法几十年的人,稍微练习就能写出不错的字体来。
“又快,又小!节省纸张!”孔颖达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写的字,竖起笔尖看着略微枯黄的笔头,对比一下刘宜年的狼毫笔尖,拿起狼毫笔写了同样的几个字,哪怕已经尽力控制了,依旧要比鹅毛笔写的大很多,而且慢了很多。
“此物若能普及,当是天下学子之福音。”孔颖达说道。
“祭酒大人不可!此物若是普及,会造成大乱子的呀!”刘宜年惶恐道。
“一个鹅毛笔能够造成什么乱子!刘博士不要危言耸听!”孔颖达怒喝道。
“下官怎敢乱说,祭酒大人请看墨顿的诗句!”刘宜年指着墨顿新写的咏鹅说道。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孔颖达越读脸色越是阴沉,墨顿所写的字竟然都是横向的,而且都是从左往右读。而毛笔字所书写的都是竖向的,从右往左读,这简直是和毛笔字完全对立的不同写法。www.xiumb.com
如果鹅毛笔得到了普及,那市面上不是会出现两种不同的书写方式,的确会造成不少的动荡。
“墨顿为什么要这样写!”孔颖达凝重的看着墨顿。
“祭酒大人请看,鹅毛笔书写的话,左手轻轻按住,右手书写,从左往右书写可以避免未干的墨水沾在衣服上,祭酒大人可以看一下自己的衣袖!”墨顿挥一下自己的衣袖干干净净。
孔颖达抬起袖子,看着上面的点点墨迹,心中略微松了一口气,至少墨家子的解释让他放心,这时鹅毛笔的特性造成了,并不是可以针对毛笔书法。
“祭酒大人你看,如果社会上两种书写方法混杂,那将会何等的混乱。”刘宜年痛心疾首的呼道。
“夫子所言也的确是事实!”墨顿点头赞同刘宜年的观点,这让孔颖达不由得有些稀奇。
“不过众位何曾想过,你们为什么要从上往下,从右往左写?”墨顿突然问了一个让所有人措手不及的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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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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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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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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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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