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府城,一处小巷内,此刻正响起阵阵闷响。
只见巷子里面,站着十来名士兵,其中两人架着一名男子,被对面的军士铁拳狂揍着。
此刻挨揍那人,已经处于意识模糊阶段,挨打过程中连喊叫都没有。
林大贵又照着眼前这人给了三拳,然后才停下来歇了口气。
这时黄俊跪在地上,连忙磕头求情:“林大人,您就放过他吧,他没有逃跑的意思!”
“没有逃跑得的意思,那你说说他是什么意思?他能是什么意思?”林大贵声音陡然提高,看得出他还在气头上。
进到了城里面,当兵的就是大爷,自然想收拾谁就收拾谁,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这可不是林大贵被情绪左右,而是他入城后亲眼所见的情形,才让他胆子放大了。
在这北安府内,若是当兵的太过于和善,反而显得格格不入。
林大贵的叫骂声,引起附近住户的注意,许多人都躲在院墙内静听。
可偏偏有的人运气不好,靠着门听没稳住身子,直接从院门内滑了出来。
林大贵目光冷冽,注视那人呵斥道:“看什么看?滚进去!”
那人吓得亡魂皆冒,连滚带爬返回了院子,以最快的速度把院门给关上了。
到了这时,林大贵再度把目光扫向面前这人。
只听林大贵淡然道:“你既然找死,那也怨不得我们!”
他这已起了杀心,黄俊知道自己再求也是突然,于是便不再开口,毕竟他已经尽力了。
林大贵打了个手势,架着“逃跑”这人的两名侍卫,找来绳子直接套上此人脖子,然后奋力往左右拉扯起来。
本来已经意识模糊的汉子,这时候竟挣扎起来,但他的挣扎注定是徒劳。
只用了不到一分钟时间,一条性命就此消失,直流一具尸体躺在地上。
看着地上尸体,林大贵声音低沉:“他要找死,谁也救不了他!”
拍了拍衣袖,林大贵往巷子外走了去,同时说道:“继续赶路!”
于是众人继续行走,他们的目的地是在北城,因为北地都司在那里。
作为北地郡三大势力之一,北地都司距陇右最近,所以林大贵要把这里的情况先弄清楚。
其中最重要的,是弄清楚这方势力的军民部署。
这是个很复杂的工程,意味着林大贵在这里得多待些日子。
接下来的赶路,没有再出幺蛾子,他们一行顺利来到了北城。
北安府城内人不算太多,在北城居住的多是军士,他们按建制分片区居住。
所以要在北城找到住处,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即便开始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也难保后面不被人发现。
最终,林大贵决定不住北城,而是在南城找了地方落脚。
南城地方大,住的全是普通百姓,人数比军队要还多,住在这里隐藏身份更容易。
在南城找了三处院子,林大贵让手下人分开居住,这样即便他们暴露了,也不会被一网打尽。
林大贵住在位置居中的房子,这地方也成了他们的联络点,黄俊二人亦被关押在此。
安顿下来后,林大贵没让自己闲着,而是带着一名侍卫,直接向北城赶了去。
他想要探听消息,最快的办法便是混进北地都司,现在他得先踩点儿去。
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很快,林大贵二人赶到北城,可在隔着都司还有两条街,他就不敢继续靠近了。
倒不是说盘查有多严,而是靠近都司的街道上,除了巡逻士兵看不到其他人。
闲人靠近非常明显,很可能直接就被拿下。
林大贵也不气馁,说道:“先绕着外围转一圈,看看都有哪些通道,方便日后逃离!”
于是这身着卫所军服的两人,便绕着北地都司外围街道绕圈。
整个路程只有一公里左右,但为了安全和细致,他们足足走了一个小时。
这一个小时路途中,他们不但搞清了都司附近的地形,还让他们发现了巡逻士兵的规律。
此刻,林大贵二人趴在树上,企图打探都司内部情况。
可惜这树上视线太差,除了能隔着一条街看到都司大门,其他什么都看不到。
这时,林大贵耳边传来手下声音:“大人,你看这上面的痕迹,好像之前有人在上面待过!”
顺着手下所指地方看去,林大贵果然发现,树干上有干了的脚印,面向都司的枝丫亦被人为弯折过。
“这还真是……”林大贵点了点头。
一旁侍卫心惊道:“大人,莫非此地是他们设的暗哨?”
林大贵摇了摇头,说道:“若是暗哨,又岂会只看都司大门口,再说了……这地方设暗哨有啥作用?”
侍卫点了点头,进而问道:“那会是谁?”
仔细思索后,林大贵答道:“这北地郡的三股势力,如今相互之间虽未有大战,但互有敌意还是免不了……”
“大人的意思,是其他两伙乱军派的人?”
林大贵点了点头,说道:“极有可能!”Χiυmъ.cοΜ
两人又观察了一阵,旁边的侍卫又问道:“大人,咱们什么时候进去?”
林大贵徐徐道:“再等几天,不着急,一切以安全为主!”
就在这时,长街上想起一阵马蹄声。
一旁侍卫惊讶道:“大人,这些人的军服……和北安府的不一样!”
此刻,林大贵的目光死死盯着前方,语气沉重说道:“这是禁军的服饰!”
作为王府资历最老的一批人,林大贵便是当初从禁军里选拔出的精锐,作为雍王府的侍卫来到陇右。
对出现在北地都司的禁军服饰,林大贵感到格外熟悉。
服饰如果距离更近些,能看见服侍上的细微差别,他还能判断出这些人是禁军那个卫所。
当然了,现在更让林大贵感到疑惑的是,禁军的人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北地都司与禁军处于敌对状态,眼下的和平非常脆弱,双方随时都可能打起来。
“大人你看……”
收回思绪,更让林大贵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北地都司大门内,大批兵卒从里面涌了出来,把出现的禁军十几号人团团围住。
既然都放人家进城了,为何又在这里把人围起来?林大贵想不明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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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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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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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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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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