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杀朱晋璋,就得先找上对方,跟着运粮队无疑是个好办法。
运粮队赶着马车,沿着官道一路前行,赶路的速度称得上极快。
他们出城没多久,就遇上了接应的队伍,足足三百人的护送队伍。
离城越远丧尸也就越多,所以必须要派兵护送,否则粮食很难安全送到前线。
赵延洵本以为,粮食会南下送往白山,谁知这些人选择了向东走,显然是要到辽平府与朱晋璋汇合。
在远离兴远县途中,赵延洵也看到了正在春耕的百姓。
这些百姓分布在城池十里范围内,没有专门的兵卒护卫安全,要想活命全靠腿脚够快。
在他们相隔不远的房子,就是他们的安全区,发现丧尸他们快速躲进去就行。
这样大大节省了兵力,但却极大限制了耕种的范围,且百姓的安全感和干活儿的效率都很低。
毕竟随时可能冒出的丧尸,都会打断所有人的劳作。
再说运粮队一行,从兴远县出城只走了两个时辰,他们便来到了一处坳口停驻,不再继续赶路。
此地两处山脉交汇,根据脑子里的记忆,赵延洵大致弄清了所处位置。
从他们现在所处之地南下,大约二十里就是白山县城,想来他们是在此处等候大军到来。
白山县还被丧尸盘踞,越是靠近危险性越大,在此处停在等待大军到来,确实是最优解。
虽是在城外停驻,但也绝非是在荒野里,他们找到了一处空置的宅院,把粮食全都搬了进去。
地主老爷们多是住在城外,所以每隔几里最多十里,就能遇到一处像样的大宅,正好可以当做临时粮站。
事实上,元阳府出城耕种的百姓,在城外也是寻找民居容身,可谓是就地取材。
对面的人停下,赵延洵能做的就是等待,在此过程中还得防止被人发现。
时间很快来到第二天下午,安排在北面的侍卫飞马来报,说朱晋璋的大军已经快要到来。
这可把赵延洵兴奋得不行,当即拿出了系统所赐硬弓,但只带上了三支箭。
如果三支箭都无法带朱晋璋归西,那赵延洵也很难有再次射杀的机会。
他虽然已有万夫不当之勇,但毕竟还是血肉之躯,若真是杀入军阵之中,杀掉朱晋璋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因为军队,是不讲单打独斗的,他赵延洵五百斤的力气,能对付的也只有周边的人,但人家可以拿各种家伙招呼他。
在此等待的一天时间,赵延洵一行也没闲着,而是大致勘察了地形,选出了最适合“狙击”的阵地。
提刀走在赵延洵前面,林大贵一遍清理着道路,一遍说道:“王爷,真要是一箭射死那逆贼,那可就省了大麻烦!”
通往山头的路满是荆棘,显然这处山头并不适合耕种,因此也更适合藏人在其中。
赵延洵面露微笑,如果不出意外是这样的,他可以一箭解决掉一个大麻烦。
朱晋璋……如果没有自己这个穿越者,或许此人真会赶出一番大事业。
于是此刻,赵延洵已对朱晋璋生起一阵惋惜,这是属于胜利者的矫情。
来到山头上,赵延洵盘坐在一块石头上,周围则是半人高的树木,可以很好将他们遮挡住。
但从他们这里往外看,视野却是格外的好,而储藏粮食的宅子就在两百米外。
赵延洵可以确认,朱晋璋有很大可能去查看粮食,所以他埋伏在了此处。
时间逐渐流逝,赵延洵的心平静如水,倒是林大贵着急忙慌,不断往北方眺望着。
没一会儿,只听林大贵提醒道:“王爷……来了,来了!”
事实上,赵延洵提前已经知晓,毕竟他的听力远超常人,大军开来的马蹄声,实在是太过刺耳。
很快,一队骑士快速赶来,赵延洵随即认真查看起来。
普通士兵很容易被派出,官阶高点儿的军官他就得仔细看,更高一点的的军官他就得认真看。
他所掌握的情报,只知朱晋璋三十多岁,脸上长着络腮胡子。
在这个没有照片的时代,隔着两百多米寻找狙击对象,也只有赵延洵才干得出来。
当真正观察一会儿后,赵延洵发现自己把事情想简单了。
如今这末世情况下,朱晋璋的军队多数人都是大胡子,让辨识度变得极其恶劣。
于是他只能通过个人气质来排除,这就导致准确度进一步降低,完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明军赶路的速度不满,所以带起了大片尘土,自然也会引来一些丧尸。
他们毕竟是一支军队,沿途遭遇的丧尸,他们都能轻松解决,倒也没闹出太大麻烦。
以他们这般动静,引来大批丧尸无异于找死,幸亏他们全部有马,才可以快速脱离尸群。
此刻,朱晋璋正骑在马背上,在他身边是十几名亲卫,这些人个个都穿着重甲。
打马前行,朱晋璋随即问向身侧千户:“屯粮地还有多远?”
“王爷,就是前面那处宅子!”
别以为朱晋璋询问,是因为他关心屯粮地,而是他现在闹肚子,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
原本他的身体很好,偏偏今天就闹肚子,朱晋璋猜测是吃了不新鲜的肉所致。
井里虽然温度更低,但肉类还是有变质的可能,偏偏眼下这情况,稍微变质的肉还舍不得扔。琇書蛧
如果储存在冰窖或许会好些,可去年忙得不亦乐乎,朱晋璋根本没功夫去整冰窖。
所以眼下吃坏了肚子,也只能说是运气不好了。
此刻,朱晋璋加快了赶路的速度,同时他也出现在赵延洵视线之中。
“终于到了!”
赵延洵张弓搭箭,直接瞄准了朱晋璋。
可惜周围亲卫太多,牢牢挡住了朱晋璋的要害,让赵延洵只能静下心等待机会。
眼看着朱晋璋离宅子越来越快,赵延洵知道自己机会来了。
果然,朱晋璋在宅子门口停下,把上半身暴露在赵延洵眼中。
弓弦拉满,赵延洵释放弓弦,箭矢呼啸而出,但赵延洵紧接着拿起了第二支箭,他这是为了百分之百射杀。
可刚到宅子大门口的朱晋璋,根本没理会从里面迎出的官员,而是当场跃下了马背,他已经快憋不住了。
刚刚在他下马时,远处箭矢破空而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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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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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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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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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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