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名家之法,孔颖达自然不陌生,此法自从被墨顿带来国子监之后,在一众学子之中极为盛行。
“理越辩越明!大唐以孝治国,朕也想听听儒墨两家关于孝义的理解。”李世民哈哈一笑道,他虽然看似公平,却实则给了墨顿自辩的机会。
孔颖达冷哼一声道:“何为孝!夫孝,德之本也!孝字,上为老、下为子子能承其两亲,并能顺其意,极为孝也!”
“孔祭酒所言在理,子曰入则孝,出则悌,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孝义乃是国之根本,乃是我华夏文明的根基,又岂能任人肆意践踏,定然共愤之。”权万纪冷然道。
……………………
一众文官纷纷附和,顿时墨顿成为千夫所指。
“好了,现在轮到反方发言!”李世民饶有兴趣的当起了裁判。
一众文官这才意犹未尽停下,一个个怒视墨顿。
面对群臣激愤的压力,墨顿深吸一口气道:“墨家崇尚兼相爱,自然也提倡孝道!”
“原来大名鼎鼎的墨家子,也会说一套做一套!”孔颖达冷哼道。
顿时整个大殿一阵哄笑,弹劾墨顿的文官顿时一个个都用讥讽的眼神看着墨顿。
墨顿毫无愧色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墨某父母早亡,未能尽孝乃是人生一大遗憾,然而在孝道人伦在心而不在形,但以发型来判断孝和不孝,恐怕乃是天下的笑话。”
孔颖达反驳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连头发都肆意毁坏,连这点孝义都做不好,谈何大孝,弹劾忠君报国!”
墨顿正色的看着孔颖达道:“墨某想问孔夫子,您是否剪过头发,理过胡须,以你的理论,你是不是不孝,整个天下,恐怕都乃不孝之徒!”
朝堂之上,百官顿时一阵难堪,自古以来谁能不剪发,不理胡须,
孔颖达顿时呼吸一滞,硬着头皮反驳道:“老夫乃是小修小剪,并未损毁发饰,可不像墨侯一般,毁我华夏数千年礼仪!”
墨顿摇摇头道:“古人须发一来是认为头发乃是生命的延续,二来,古人缺少御寒之物,头发乃是难得的保暖之物,经过长时间的演变,这才有了我华夏文明的发饰礼仪。此乃和孝与不孝的并无关系!而如今医家已经声明,头发和指甲一般,都是人体外生之物,剪之不痛不痒,和人体无害,不剪则行为不便,虫病横生,小子请问孔祭酒,指甲是不是受之父母,为何能剪,而头发为何不能剪,既然受之父母都不能剪,那剪指甲是不是都不孝!”
孔颖达顿时语结,其他儒官也是眼神一阵闪躲,一个人不剪指甲,将会极为不便,手不能提,连吃饭都困难,众人都习惯性的剪去指甲,百官竟然忽略这个致命的问题。
“孔圣乃是至圣先师,其言微言大义,尤其是你黄毛小子能够亵渎的。”权万纪见到孔颖达败退,立即出声支援道。
“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小子承认孔圣之伟大,但是为了死板的发饰,却不顾天下百姓的健康,小子认为,这定然不是孔圣的本意。”墨顿反驳道。
墨顿此言顿时,让李世民心中微微点头,作为帝王,所奉行的乃是外儒内法,霸王道杂之,区区儒家孝经中的一句话,自然不能和天下百姓的健康相比。
“孝经乃是我大唐孝道的根基,更是我儒家的圣典!岂容你一个墨家子弟肆意解读。”孔颖达气急败坏道。
墨顿郑重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那小子就以此句来辩,那请问孔祭酒如果是父母亲自为儿子剃发根治头虱是否是违背孝义!或者!如果一人父母早逝,其剪发是不是违反孝义。”
孔颖达顿时愣在那里,顿时冷汗直流。
墨顿乘胜追击道:“既然孔祭酒答不上来,那小子就替你说了,那是因为,真正将头发和孝道联系在一起的乃是《孝经》出现之后,所以,孔祭酒你所竭力维护的并不是我华夏数千年的发饰传统,而是你们孔家的《孝经》的正统性!你的立场从一开始,就偏了!”
“你!”孔颖达只觉得一口逆血上涌,他自认为大义凌然,却被墨顿无情的戳穿心中的伪装,将其的私心赤裸裸的暴露在朝堂之中。
“髡发乃是蛮夷之辈发饰,因为你墨家子带头,天下百姓争先效仿,我华夏发饰文明毁于一旦,你墨顿和墨家将是我华夏最大的罪人!”权万纪喝道。
不少文官顿时重新燃起了斗志,墨顿的道理就是再多,然而却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断发在大唐乃是髡刑的一种,是对人的一种羞辱,墨顿此举乃是让天下百姓效仿,让华夏数千年的传统毁于一旦。
墨顿反驳道:“先秦时期南越人髡发,中原蓄发,以小子认为,最大的问题实乃南越终年炎热,头发乃是最为保暖之物,而南越不需要罢了,这才髡发,此乃无关礼仪,而是方便而已,恐怕在南越人眼中,我汉人头蓄长发,恐怕才是难以理解!”
墨顿这句话对于其他人来说,自然是对牛弹琴,但是对于曾经在南方为官之人来说,却是深有体会,南方酷热,一到漫长的夏季,长发恐怕是最大的累赘。
尤其是冯智戴来说,他最是赞同墨顿的观点,他在高州的时候,就是因为天气太热,直接将头发剪断,直到长安城之后,这才蓄起长发,但是每到夏季的时候,都是他最为难熬的时刻。
当然此刻的冯智戴自然不会帮助墨顿,反而落井下石道:“一派胡言,如今南人也以蓄发为荣,此乃我华夏礼仪教化之功,墨侯此举让中原百姓髡发,效仿蛮夷之辈。假以时日,南方不稳,你墨顿将是最大的罪人!”
墨顿怡然不惧道:“孔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赵武灵王时期胡服骑射,恐怕也如今日髡发一般,众人皆为反对,我华夏文明昌盛至今,所依靠的乃是海纳百川,兼容并包。而不是固步自封。”
对于胡服骑射的故事,恐怕朝堂之中,百官最为清楚不过,当初赵国国势衰落,经常此败仗,赵武灵王胸怀大略,看到胡人在军事服饰方面有一些特别的长处:穿窄袖短袄,生活起居和狩猎作战都比较方便;作战时用骑兵、弓箭,与中原的兵车、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
就决定效仿胡人服饰和作战方法,赵武灵王在邯郸城提出“着胡服”“习骑射”的主张决心取胡人之长补中原之短,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却遭遇了极大地阻碍!百官以“易古之道,逆人之心”为由,拒绝接受胡服,wWW.ΧìǔΜЬ.CǒΜ
“古今异利,远近易用!此乃赵灵武王说服赵人之严,而如今髡发根治头虱,百姓健康,实乃南北易用也!”墨顿喝道。
墨顿引经据典,孔孟之说拈手即来,又引经据典舌战群儒却丝毫不落下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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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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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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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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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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