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之事他原本是准备是联合像袁守诚发难,却没有想到袁守诚就竟然请来了如此多的百家之人,如此盛大的场面让他感到一丝丝不安。
袁守诚脸上浮现出一丝痛苦,高声道:“今日请诸子百家前来,只是为了做一个见证,道家内丹派和外丹派相争千年也该有一个结果。”
“哼!丹道一途,实乃千变万化,殊途同归,你凭何认为只有你的丹道乃是正途,我等乃是错误。”神霄道人愤然道。
“多说无疑,代我们论丹一番便知高下,贫道久闻袁道友道术造诣高深,早就想要领教一番。”青城观主冷笑道。
论丹大会,还没有开始,整个玄都观顿时内丹派和外丹派针锋相对起来。
看台上的颜师古心中一动,顿时知道今日之事定然不简单,基于史家的习惯,不由得摸出纸笔而来准备记载。
颜师古的举动不由让看台上的其他人不由得侧目望来,颜师古不由得尴尬的说道:“习惯,习惯了。”
颜师古的举动众人并不难理解,以袁守诚如此郑重的对待,今日之事也许能够载入史册也不一定。
然而最让诸位惊奇的乃是,颜师古使用的竟然是墨家发明的铅笔,孔颖达目光一凝,他没有想到颜师古竟然也舍弃毛笔采用铅笔。
颜师古举了举手中削好的铅笔,笑道:“墨家的铅笔的确不错,不用磨墨而且书写快速,甚和老夫口味。”
史家记载虽然都是记载大事件,但是对于一个史学家来说,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需要记载的,有了极为方便的铅笔,史家记载将大为便捷。
“颜老能够喜欢,乃是对墨家最大的中肯!”墨顿连忙说道。
孔颖达闷哼一声道:“铅笔书写是快,就是容易磨损,颜兄就不怕将记载好的史实弄错了!”
墨家铅笔的确是方便,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掉墨,将字体弄花。
颜师古哈哈一笑道:“此事很好解决,等我回到府邸之后,重新誊抄一遍即可。”
对于毛笔和硬币之争,他也是有所耳闻,不过对此他并不在意,铅笔对于史家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由此利器,史家记载将会大为精准。
“其实何止是方便,而且是极为便宜,现在大多贫寒子弟多采用铅笔,铅笔便宜,字体又小,节省纸张,农家子弟也能读书写字了。”苏令侬笑道,对于铅笔大加赞赏,读书最大的消耗来自于笔墨纸砚,有了铅笔,农家子弟受教育的机会将会大大的增加。
沈鸿才也接着道:“术算一道,需要大量的运算,使用铅笔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当然术算最重要的乃是精确无误,最终的结果还是要用毛笔写上,以免被人篡改。”
“诸位放心,墨家仿照鹅毛笔,准备以钢造笔,假以时日,如果能够成功,定然能够综合毛笔和铅笔的所有优点,为大唐学子造出最适合的书写工具。”墨顿道。
“哈哈哈,那老夫就拭目以待了。”颜师古大笑道。
其他众人也不由的点头,对此并没有什么意外,墨家子能够用鹅毛做笔,也能够用墨做笔,日后能够用钢做出来笔也并非不可能。ωωω.χΙυΜЬ.Cǒm
孔颖达不由得怒哼一声,他虽然是毛笔的支持者,但是不可否认铅笔的确有独到之处,光是其便宜的价格,就足以让其大受欢迎。
一时之间,台上台下都弥漫着针等相对气氛。
“夫五谷犹能活人,人得之则生,绝之则死,又况于上品之神药,其益人岂不万倍于五谷耶?……”道台上,青城观主诵读葛洪抱朴子的炼丹理论,说到精妙之处,一众道士纷纷颔首。
“青城观主果然高才!深得抱朴子精髓也!”一旁的孙思邈颔首道,他精通道家典藏,自然也仔细研读过抱朴子,而且葛洪同样也是一位医学大家,孙思邈也是受益匪浅。
“今日贫道采集青城方圆百里灵气,终于炼出此一粒宝丹。”青城观主得意的举起一枚丹药。
众道士顿时纷纷颔首,不由得浮现出一丝艳羡,如此丹药可谓是品相达到了极品,乃是不可多得的上品之丹。
随后,一众道士也是纷纷亮出自己的丹药。
“夫金丹之为物,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铄不消,埋之,毕天不朽。服此二物,铄人身体,故能令人不老不死。“长生道人口中诵着抱朴子经典的理论,环视四周得意的道。
葛洪认为,金银乃是不朽之物,如果人体以金银锻体,那定然能够长生不老。这一理论在道家广为流传。
“贫道经过十年苦炼,终于炼制出一粒龙虎金丹,若能服用,贫道定能距离长生之道更进一步。”长生道人得意的举起一枚金光闪闪的丹药,满头黑发和诱人的金药倍增说服力。
苏令侬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下,看了看旁边一旁的孙思邈不由得好奇问道:“孙道长,你也算是半个道家之人,老农倒是好气的很,我等普通之人食用丹药,能否也能达到长生之道。”
苏令侬一问,顿时所有人都侧耳听来,就连正在记载的颜师古也不由得停下笔来。
孙思邈皱眉道:“老夫一生醉心医学,并不求长生之道,老夫炼制的乃是草木之丹,多为延年益寿之用罢了,金石之丹,老夫也未曾尝试,不得而知。”
律学博士闻言冷笑道:“你这老农是老寿星上吊,嫌命太长了,老夫可曾见过多次律案,吞金而死的例子可是比比皆是,你要是吞这么大的金石之物,嘿嘿……”
律学博士虽然没有直说,显然是不相信道家丹药之方的。
苏令侬顿时老脸一红,吞金而死他自然知道,只是这么被律学博士挤兑顿时有点下不了台来,喝道:“你这老古板,知道什么,此金石经过道家的炼制,自然并没有毒性了,只余仙丹之功效了。”
孙思邈摇头道:“金子是没有毒性的。”
他作为医家对此最有发言权,金子的确是没毒性的,要是有毒,那流通的金子,岂不是致命之物。
算学博士沈鸿才诧异道:“那吞金为何会自尽而亡?”
“那是因为金子重,吞进肚子之中,不断的下坠,直到将肠道坠穿,造成人体内流血而死。不过我不建议,吞金而死,吞下金子一时不会致命,直到疼痛难忍受尽折磨而死。”墨顿突然接话道。
“越来如此!”孙思邈恍然大悟道。
众人都乃是聪明绝顶之人,略微一思索,顿时明白了其中的原理,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诧异的看着一脸稚嫩的墨顿,小小年纪竟然对命案案如此了解,实在是不可思议。
墨顿见状顿时苦笑道:“墨家对力颇有研究,此乃常见之现象也。我等就金子埋入地下,放置十年八年,再去挖开,就会发现金子不见了,其实这都是金子过重的原因,会自动下沉,尤其是雨天,泥土松软,金子会自动沉向土壤较软的一边。这就是金子会跑的原因。其实要么往下挖挖,要么再扩大一些范围定然能够找到。”
“奥!”
众人恍然,各人对视一眼,不由得眼神闪烁,连忙回避,原来大家藏金子的地方都一样,既然自己的藏金之地被这些人知道,回去之后,要不要重新藏一个地方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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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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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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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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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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