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墨唐和革宋哪个好看>第四十三章 硬笔毛笔之争
  是呀!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写呀!这个问题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所有人不由的陷入沉思。

  “谁知道是因为什么,反正我从小就这么写!”尉迟宝林说了一个很耿直的话。

  “是因为上为君,为父母;下为臣,为子女。右为大,左为小我们书写从右往左,也能表达无出其右的意思,这时我们儒家礼学的体现,可不像其他杂学目无尊长,不知大小。”孔惠索骄傲的说道,鄙夷的看着墨顿。

  “说得好!”其他的国子监学生不由得轰然叫好。

  刘宜年满意的看着孔惠索,自觉地大涨脸面,孔颖达也是微微点头,这个后辈的确值得培养,有才华有见识。

  “说得真好!”墨顿面带讥笑的鼓掌道,“不过我听说毛笔乃是蒙恬发明的,蒙家可是兵家!,你确定蒙恬发明毛笔的时候想到了儒家的礼学!”

  墨顿毫不留情的剥开了儒家虚伪的面孔,让众国子监生忍不住的面露尴尬之色。

  孔惠索立即脸色涨红,他虽然只想着往儒家脸上贴金,却忽略了毛笔的发明者蒙恬乃是兵家之人。

  孔颖达和刘宜年也是一脸尴尬。这个笑话可不好笑呀!

  “我们不知道,那你知道呀!”孔惠索涨红了脸,呛了墨顿一句。

  “我当然知道。”墨顿微微一笑,从自己的桌前拿出一册书简来。墨顿早就知道自己用硬笔写字会引起一些非议,早就想到了对策,提前准备好了书简。

  “书简!”

  所有人一个个都一头雾水,只有孔颖达和刘宜年若有所思。

  “诸位请看,打开卷册自然是右手执端,左手展开方便。所以,古代书写也就是自上而下,从右往左了。”墨顿右手拿着书简,第一根竹片,左手缓缓的将竹简打开,一个空白的竹简出现在众人面前。拿起面前刘宜年的昂贵的狼毫笔,写下几个又大又丑的字来。

  墨顿将书简打开合上,给众人演示一下。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大悟,同时有不少人心头失落,他原来认为一些高大上的毛笔书写法则,竟然是为了适应竹筒而形成的。

  “毛笔字的书写从上到下,从右到左,乃是为了为了书写竹简方便形成的,后来竹简逐渐被纸张取代,竹简虽然消失,但是这种书写方式却流传了下来。

  而鹅毛笔的为了可以将手支撑在桌面上,可以写的又小又快,但是为了避免墨水沾在衣服上,弄花字体,就只能选择从右往左,从上到下的书写方式!这无关礼仪信仰,为的只是更方便的写字而已!”

  墨顿一边说,拿起毛笔字伏在案上,快速的写了一行字,直接的演示给众人。

  “原来如此!只是为了方便!”

  所有人都听明白了,犹如在梦里一般,他们不愿相信视为神圣的书法,竟然来源如此,但是事实摆在面前,却不得不让人信服。

  孔惠索一脸的灰败,墨顿用事实将他的脸打得通红,自己之前的高傲的话,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可笑。

  “就算如此,也要禁止使用,否则市面上两种书写方式混用将会产生很大的混乱。”刘宜年依旧顽固不堪,更可怕的是,大部分国子监生都点头赞同这种观点。

  “笑话!”墨顿顿时愤怒的说道:“鹅毛笔造价便宜,书写方便快捷,节省纸张,每年可以为贫困学子至少省下九成的费用,少用一半的时间就能完成课业,多出来更多的时间学习,整个大唐有多少学子买不起笔墨纸砚,有多少人挑灯夜烛苦读,唯恐时间不够,你竟然为了一己之私,竟然想着禁止,你可知道你阻挡了多少贫寒子弟的求学之路。”m.χIùmЬ.CǒM

  墨顿一字一句的犹如刀剑一般凌厉,字字都砍在众人的心中,让不少人面露惭愧,不少贫寒子弟忍不住眼泪直流,他们可是知道为了昂贵的笔墨纸砚,他们的家庭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那也不能坏了传承呀!”刘宜年负隅顽抗的说道。

  “且不说鹅毛笔,省钱,省墨,省时间,我们再说一下省力。”

  鹅毛笔从左往右就是因为人的手掌可以支撑在桌面上,可以支撑长时间写作,而毛笔书写必须手臂悬空,长时间书写将会加倍劳累,长时间使用的话,恐怕滋味不好受吧!”

  墨顿用力一拍熊茂材的右肩,直接的把熊茂材拍的倒吸凉气。

  “老熊!肩周炎很严重呀!”墨顿龇牙咧嘴、没心没肺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熊茂材差异的睁大了眼睛,这个病可是一直困扰他很久了,一直得不到解决。

  这里面就是的书法最好,肯定平时练习的最多,当然数你的最严重!墨顿心中腹诽道。

  能够进入国子监的都不是傻子,熊茂材转念一想,立即醒悟,捂着肩膀说道:“你是说我的肩周炎是长时间练字练的?”

  “然也!”墨顿也拽了一句古文。

  此言一出,不少人不由自主的捂着自己的右肩,那里光是熊茂材,在场的出了墨顿估计就秦怀玉三人没有肩周炎了。

  “幸亏老~子不长写字,要不然……!”秦怀玉三人心有余悸的想道。

  墨顿环视四周,缓缓地说道:“鹅毛笔比毛笔,省时省力省钱省墨,这不是禁止就能行的,就像纸张取代竹简一样,这是历史的必然性,不为礼仪,只因为省钱方便!你们想要禁止鹅毛笔来保护毛笔,可曾想过蔡候改良造纸术之后,可曾有大儒为了保护竹简而废除纸张?”

  “当然,我们没有资格决定别人用什么笔,这一切都要看我们自己的选择,至于哪个占据上风,那也是百年以后的事情,现在争论为时过早!”

  一场争论就此落幕,再也没有人议论毛笔和鹅毛笔了,国子监默认墨顿使用鹅毛笔,墨顿也识趣的不大肆宣扬鹅毛笔,仿佛这场争论从来没有发生过。

  熊茂材每次见到墨顿都识趣的躲着,墨顿用开创先河的宋体证明了自己六科全面碾压国子监。

  只是墨顿的鹅毛笔除了被孔颖达拿走一根研究之后,墨顿转身的时间又少了三根。

  不用说肯定是秦怀玉那三个想要偷懒的家伙拿走的,墨顿微微一笑,至少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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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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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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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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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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