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让小动物们有点措手不及,食物都被盖住了,不得不出来冒险找吃的……看,这是羊或者鹿的脚印,它们也下山了!”
洪涛本来就不是沉闷性子,有人聊天当然欢迎。不就是多费口舌多喝点水嘛,这里别的都有可能缺,唯独不缺水,漫山遍野都是。
“能猎到吗?”看着雪地里一串不知名的脚印,朱玛再次投送出崇拜的眼神。这个男人简直就快赶上山神了,事无巨细,对山林里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
那棵草何时开花结果,有没有药用和毒素;那种动物叫什么名字,生活在什么环境里,肉好不好吃,全讲得头头是道。
还不仅仅就事论事,他还能和其它地区的相似动物做比较。你要说是瞎忽悠吹牛吧,这玩意也太能编了,即便真是牧民都没法跑遍这么多地方,总不能放羊放到国外去。wWW.ΧìǔΜЬ.CǒΜ
“嘘……仔细听!”洪涛突然停了脚步,一把揪住朱玛的脖领子。他做的踏雪板很有意思,说是两副,也确实能让两个人用,但实际上只能算一副半。
他把朱玛受伤的右腿和自己的左腿从膝盖往上绑在了一起,两条腿共用一只踏雪板。这样走起路来,自己既不用扶着她,也不会让她的伤腿踩踏吃力。只要能稍微熟悉下节奏,就能像玩游戏一般走路,还不太影响速度。
朱玛适应的很快,没多久就能完全配合男人的节奏了,真好像两个人的腿长在一起。只是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停还达不到心有灵犀的程度。
“枪声!”侧耳听了听,没有收获,干脆拉开头罩露出耳朵再使劲儿听,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隐隐约约传来一种短促的声响,有点像敲石头又有点像敲树干,也有点像霰弹枪。在这种情况下,她本能的选择了最后一种。
“嘘,不是枪声,是公盘羊为了抢媳妇用角互相撞呢。每年这个季节盘羊们就会在山腰聚会,母的一边看着,公的上场比武,谁赢了谁才有交配权。”
“要说还是动物省心,只要留意别被吃掉,把身体锻炼好抢个漂亮媳妇这辈子就算拿下了。再看看人,从上幼儿园就开始争,一直争到闭眼,死了还得继续争,争取能埋个好地方。”
在训练场里可听不见这种声音,如果不是在疆省流浪了这么多年,洪涛也会第一时间把这种声音当成枪响。但此时此刻他强调的不是如何分辨各种声音,而是在感慨,人活着为啥就这么累呢。
“可你即便打赢了,好像对母羊也没什么兴趣!”朱玛的回答挺有歧义,像是在挑逗,实际上是真的迷惑。她之所以被大修女选中真不是聪慧过人,更没有当间谍的天赋,完全就是因为漂亮,姐妹俩都很漂亮。
这些年也没少从大修女那里学习该如何展示自身魅力,充分利用美貌和身体当武器,可是连续两个晚上这件武器都失效了。
两个人就住在一间与世隔绝的木屋里,还睡在一张床上,但这个男人除了拿着根木炭在自己腿上一顿乱画之外,啥过份举动都没有。哪怕自己暗示了多次,他好像也看懂了,依旧石沉大海。
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接受过任何训练,也不会熟练使用身体当武器,仅凭长相和身材,难道不应该让男人有啥想法吗?
“……你不是个好学生,没有注意听讲。发情期懂不?盘羊并不是全年都打斗,它们只在初冬进入发情期!”
洪涛就知道只要自己出手相救早晚会面临这个问题,但没想到这么快这么直接,做为女孩子难道就不知道矜持点吗!
谷</span>“真难听……”朱玛都被说愣了,这词也太露骨了。
“呵呵呵,别说,你的脾气到挺好,换个人估计就该骂我流氓了……成啦,你就别再琢磨我了,还是讲讲救赎者和苦修会,不管什么我都想听。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了解的越多咱们就越安全。”
这些事洪涛早就该问,却一直没问,因为他压根也不想和救赎者、反抗军中的任何一方走得太近。救人归救人,了解什么的就算了。自己就当是送两头羊到山那边卖个高价,反正有没有他们俩也得走这条路。
但现在就必须问了,还得问得明明白白。她体内正流着自己的血,先不说这个血高贵不高贵,反正还没低贱到去给救赎者卖命。
“安娜其实也不是坏人,她和江洋是从西安过来的,什么事儿都听赵斌的……”不知道是不是血脉的关系,朱玛的信任感明显增加了不少,什么都没问就讲起了大修女安娜的情况。
不过她和大部分女人的通病一样,很难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和一个人身上,讲着讲着就容易跑偏,扩大打击面儿。
好在洪涛也没有明确的目标,那就都听听吧。一边聊一边走,两个人三行脚印,一个小时休息十分钟,大概十五公里的路六个多小时也走完了。
和比较平缓的山腰不同,这里的坡度越来越陡,尽头是两座山峰中间的最低点。汉语里把这种地形称作山口、隘口;垭口,蒙语里叫做达坂。由于当年蒙古统治过中亚、东亚的很多地区,藏语、维语等民族语言里也称作达坂。
哈达木孜达坂,海拔3600米,是夏特古道的最高点,也是从北向南穿越南天山的第一道关卡。老天爷有时候还是挺善良的,特意弄了个门槛警示人类:
要是连这里都爬着费劲,最好还是原路返回,因为前面的道路更艰难,不要白白丢了小命!
两个人迈着三条腿,此时正沿着雪坡向哈达木孜达坂冲刺。如果没有积雪过程还能简单点,坡度再陡也是有落脚点能踩的。可是积雪真的把陡坡变成了坡,沿途没有任何落脚点。
“赵斌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其实他最阴了……咳咳咳……”朱玛的精神头不错,还在喋喋不休的讲述,人物已经从安娜、江洋、瓦克尔,讲到了救赎者真正的领导人,主教赵斌。
“歇会儿吧,少说话,小口喘气,频率要快……”3000多米海拔对洪涛来讲不会有任何反应,即便运动量稍大也不会。可是听朱玛的喘气声,这姑娘应该没有太多高原运动训练,都开始拉上风箱了。
“咱们能爬上去吗?”朱玛没逞强,气倒是小口小口猛喘了,可嘴依旧没歇着。
“靠这个肯定爬不上去……”洪涛把脑袋缩进外衣点了根烟,拖过爬犁扶着朱玛一起坐下,开始解腿上绑的绳子。
“哎,怎么给扔了,还是好的!”看着男人把踏雪板都解下来随手扔到了一边,朱玛有些不解。这一天走下来她对这种两个人三条腿的运动方式挺中意,好像还没玩够。
“哗啦……”洪涛从背包里提出个羊皮袋子,里面支支楞楞的不知道装了啥,扔在雪地上发出金属碰撞声。
“这是扑兽夹?”朱玛捡起袋子解开皮绳向里望,确实是金属的,模样很怪,用犬牙交错来形容非常贴切,在她印象里只有一样东西上面会布满尖利的钢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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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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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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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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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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