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精神力,我能感应到方圆六丈内的所有情况。所以,就算不用眼睛,我也能瞄准那只老鼠。”
厉枭心头一惊。
“这……便是之前你能猎到那么多野物的原因?”
他之前就听王婶子提过,媳妇打猎的本事非常厉害。
刚来家里的时候,他还跟她一起去打过猎。
发现她的箭法虽然一般,却每每都能精准发现猎物的藏身之处。
原来,竟然是因为她异能的缘故。
能探查到自己方圆六丈内,发生的所有情况。有这种能耐,再加上刚才的神奇弓箭,近距离攻击之下,还有谁能伤她?
厉枭心中忽然有些激动。
他不担心媳妇比自己强,反而高兴她的强大。这样,媳妇才能跟安全。
“嗯。”林晓月笑着点头。
“要不是娘不准我进深山,还有,我担心猎太多野物,引起过多关注。山里的猎物,我想打多少,就能打多少。”带着些骄傲的道。
“用你刚才用的那把特殊的弓箭?”厉枭问道。
王婶子告诉他,之前媳妇曾经捡到过一头五百多斤的野猪。
初听到的时候,他持怀疑态度。
结果跟村里人旁敲侧击,打听之后,发现竟然是真的。
他当然不信,那野猪真是捡的。
可也一直想不出来,媳妇是怎么弄死的那头野猪。
现在看到那把特殊弓箭出现,他倒是大致猜到些情况了。
“你手里,还有更厉害的武器?”没等林晓月回答,厉枭又问道。
野猪凶残,还是那么大一头野猪,攻击性怕是不低于猛虎。
刚才媳妇用的特殊弓箭虽然厉害,但那弓箭只善近距离攻击,而且对野猪这样的大型动物杀伤力有限。
只凭那把特殊弓箭,还不足以保证一个人,在深山里横行。
而他,从没觉得自家媳妇是个自大的人。
林晓月狡黠一笑。
“自然是有的。”
厉枭眸中划过一抹激动。
林晓月眼神一动,接着,望了眼后院方向。
见到一片安静,猜测家里人大概率是不会出来了
心中一动,就望向了厉枭。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来一场夜猎?”笑着问道。
厉枭笑着回应,“乐意之至。”
林晓月唇角一勾,这才从厉枭身上起来。
然后去把那只已经死掉的老鼠,连鼠带箭矢一起,收进了自己的空间戒指里。
接着,便和厉枭一起出了门。
到了山脚后,林晓月四下扫了一圈,发现没人跟随。
这才将一把太阳能电筒,从空间里取了出来。
当光束从电筒里射出来的刹那,厉枭眸色大惊。
“这是?!”惊讶问道。
“这个是太阳能电筒,白天拿到阳光下暴晒充电,晚上可以拿来照明。”林晓月笑着解释道。
厉枭眼里十分惊奇。
林晓月索性将太阳能电筒递给了厉枭。
“你来照路。”冲厉枭道。
“嗯。”厉枭赶紧接过。
拿着太阳能电筒,面上一片激动。
这东西,比他们这个时代,任何照明工具都好用啊!
两人一路上山,林晓月继续跟厉枭说21世纪的情况,听得厉枭震惊不已。
那个时代有汽车,高铁和飞机,几千里路,几个时辰就能到。
还有手机有网络,即使相隔千里万里,都能联系上甚至看到对方。
那个时代还有极其恐怖的武器,最厉害的武器,一个就足以毁灭一座城市,瞬间屠灭上百万人。
末世发生之前,在媳妇所在的国家,几乎没有吃不起饭的穷人。人与人平等相处,没有阶层之分。
就是,有些人为了经济效益,不顾生态,导致冰川融化,史前病毒暴露。
最终那些病毒感染了那个世界的人,引发了丧尸病,让那个世界变成了末世。
“所以,现在那个世界没什么好的。到处都是丧尸,所有人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成为丧尸的食物。”林晓月叹息道。
“还是这个世界好!虽然科技没那个世界末世前先进,可这里没有丧尸。在这里,我想吃饭,就能吃饭,想吃肉,就能吃肉。晚上睡觉,也不用整晚都保持戒备。”
厉枭上前,大手拉住了林晓月的手。
“那就永远留在这里。”
林晓月心头一暖,“嗯。”点头。
接着,眼神一动。手中就出现了一把消音枪。
只听一声不大的声响后,前方十几米外,就传来了小动物细小的哀叫声。
发现情况的厉枭一惊,不可置信的,望向了林晓月手里的黑色物件。
“这个就是枪。也是我自信,觉得自己能闯深山的倚仗。”
林晓月说着,另一只手里,也出现了一把消音枪。
接着,将那把枪递给了厉枭。
厉枭眸色一动,将枪接到了手里。
刚才媳妇跟他介绍过的,这个枪属于热武器,杀伤力巨大。
在媳妇那个时代,军队和警察执行任务,都是用这样的武器。还有国家与国家之间打仗,这武器也很常见。
就连末世后,枪也是对付低级丧尸中,最有效的武器之一。
林晓月瞧见厉枭对枪的好奇劲儿,索性跟厉枭讲起了枪的构造和用法。
然后,带着厉枭在后山里,以野物为活靶,练习了起来。
不得不说,厉枭的悟性很好,没多久,准头就上来了。
用掉三十几发子弹后,就已经几乎做到了弹无虚发。
“好了,子弹数量有限。准头既然上来了,拿来杀野鸡野兔的,就浪费了。”见到厉枭又抬起了枪准备射击,林晓月伸手放到了厉枭的枪上。
厉枭这才放下了枪。
随后,恋恋不舍的把枪还给了林晓月。
“收起来吧。”
这暗器,太可怕了。
有这样的东西在手,说他媳妇是天下第一高手都不为过。
这当然是好事。至少,以后他不用再那么担心她了。
林晓月唇角一扬,接过枪。
随后枪便消失在了她手里。
厉枭眼里划过一抹失落,刚准备提醒林晓月,他们可以回去了。
却见林晓月冲他笑了笑。
随后,拿起了他的大手,将一枚玉戒放到了他手里。
“忘了告诉你,在我们那个世界,两个人成亲,要戴婚戒。”
林晓月说着,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无名指。
“你得单膝跪下,帮我戴上。”
厉枭一愣。
接着冲林晓月宠溺一笑,果真照办了。
林晓月这才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下。
觉得这玉戒指虽然没有钻石的好看,但是想到这东西带有空间,她也觉得满意了。
接着,林晓月手里又出现了一枚玉戒。
随后,在厉枭震惊的注视下,将这枚同款玉戒,戴到了厉枭的左手无名指上。
“好了!”
见到厉枭跟自己带着同款玉戒,林晓月心情极好。
她的四枚空间戒指中,有两枚是相同的款式。这下正好,她跟厉枭一人一个,正好一对。
厉枭见到林晓月心情好,面上跟着有了笑意。
他一个大男人,并不喜好这些东西。
不过既然媳妇让他戴,他便戴着。
而且,这戒指是一对儿,他这样跟媳妇一人戴一个,好像也蛮有意义的。
林晓月笑着望向了厉枭,见自家男人笑得有几分傻气,忍不住拍了拍他的手臂。
“这个可不是一般的戒指。集中你的精神,探测它试试。”
厉枭一愣。
照办了。
然后,眸色大惊。
因为他看到自己的戒指里,竟然有东西。
共六把枪,还有十几盒的子弹!
“月儿!”厉枭忍不住喊了一声。
林晓月笑着握住了厉枭的手。
“我知道你武功好,可你武功再好,也没这枪好使。”
“以前你跟情儿逃亡的时候,要是手里有枪,也不至于会吃那么多苦。”林晓月道。
厉枭心头一动。
是啊,枪放在他们这个时代,简直堪称天下第一暗器。
当时逃亡,他手里要有枪,哪里会把自己和情儿搞得那般狼狈……
“我的那些东西,并不是凭空出来的,而是从这戒指里取出来的。”林晓月说着,望向了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玉戒。
“以后,你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也可以放戒指里。别被人发现就行。”
厉枭心头一热。
“谢谢你,月儿!”有些激动的冲林晓月道。
这么珍贵的空间戒指,媳妇竟然给了他一个,让他如何能不感动。
林晓月又将存取东西进空间戒指的方法,交给了厉枭,接着才跟厉枭一起离开。
一边走,一边又继续跟厉枭商量应付梁瑜的事。
“现在周氏商行那边,周三爷已经确定了要入股。就算我想把辣椒,连同辣白菜配方卖给如意楼做一锤子买卖,怕也不成了。”
如果这样做,必定会得罪周氏商行,到时候带来的麻烦也许更大。
另外,如意楼那边也不见得,梁瑜就不会再来找她。毕竟,到了现在,梁掌柜的消息肯定已经发出去了。
也许,梁瑜都已经收到信儿了。
厉枭皱眉,“嗯”了一声。
“见面怕是避不了了。不过梁瑜既然是大皇子的人,就算发现了你,也许情况也没那么糟。”
“我到时候避开,也许,梁瑜发现不了我。”厉枭道。
林晓月望向了厉枭。
“你觉得,可能吗?”笑着问道。
这么大的生意,梁瑜可能不调查她吗?
就算不调查她,肯定也会跟梁掌柜询问她的情况。
知道她,便会知道她相公。
要是厉枭脸上没那道疤还好,别人调查她,不会闲到去画她相公的画像。
可梁瑜一旦得知她相公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一定会产生联想的。毕竟她男人之前在京都,可算是名人。
到时候,那梁瑜都不用费什么劲儿,就能发现厉枭。
厉枭语塞。
是啊,不可能。
可他,真想不出来什么好的办法了。
“与其早晚被梁瑜发现,不如大大方方,直接出现在他面前好了。”林晓月道。
厉枭皱眉。
“可是——”
林晓月停下了脚步,转身望向了身旁的男人。
“我知道,你是担心身份暴露,会引来麻烦。可眼下,我们貌似也没别的路可走。除非,赶在梁瑜来之前,咱们动手,把他做了。”
厉枭被林晓月的话,惊了一下。
见到自家媳妇如此坦然的说杀人,甚至用“做”这个字,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家媳妇的冷酷。
接着,惊讶很快就变成了欣赏。
“可我们并不知道梁瑜的下落。要是等到三天后,他来的路上再动手。梁家和大皇子肯定会调查到我们头上。”到时候,情况甚至可能更糟。
林晓月叹了口气。
“所以啊,人杀不了,咱们就只能见了。”
“也是幸好,梁瑜是大皇子的人,而大皇子虽然是燕帝的儿子,却并不跟燕帝一条心。”
说起来,这大皇子也是蛮可怜的,摊上了这么个老子。
明明自己有能力又有实力,却被逼着跟一帮兄弟相争,还不能太过显露实力。避免被自家老子猜忌,给切了。
呵呵,毕竟大将军王还有情儿,就是前车之鉴啊。
燕国的保护神如何?功高震主,除了就除了。亲生儿子又如何?斩草除根,不留祸患。
当皇帝的人,心狠着呢。
林晓月心头一动。
忽然抬头,望向了厉枭。
“既然避不开了,有没有想过——报仇?”接着,眸色冰冷的道。
厉枭一旦被梁瑜发现,他们最好的选择就是投靠大皇子。
到时候,大皇子给他们庇佑,他们扶大皇子爬上那个位置。
一旦大事成,公爹一家的冤屈便有平反的希望,情儿也能重新恢复他的皇子身份。
至于燕帝,还有什么报复,是比让他失去最在意的东西更痛苦的呢?
厉枭身体一怔。
心中那股好不容易收敛起来的恨意,有冲破桎梏的冲动。
可他捏了捏拳头,还是将其压了下去。
“月儿,你必要为了我——”沙哑着嗓子道。
“不算全为了你。燕帝与你为难,便是与我为难,与我们家为难。他一天手握权柄,于我们家便有一天的威胁。”
“大皇子一旦发现你,不会甘冒触怒燕帝的风险,白白庇护咱们的。既然如此,咱们还不如助大皇子,反了燕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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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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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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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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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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