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故意忽略此事,却万万没想到竟被年幼的孙女给直接撕了开来。
他是担心小孙子读书不好浪费钱吗?
不,他是担心他开了眼之后就不愿意放下书本了!
书读不好,家里顶多也就费一点儿笔墨钱,多不过一两年的工夫。
可若是读得好呢?
家里已经负担不起了!
可这话他不能说,说了,家里就又要闹翻了。
别说向来精怪的小儿子,便是向来憨实的老二,如果到时候告诉他,他的儿子读书太好了,但家里负担不起,所以就放弃了吧,他恐怕也得翻脸。
所以,倒不如一开始就别给他们这个希望,不管好的坏的,都不要去试探。
他们只需要一心一意的,把他们大哥和文杰给供出来,就够了!
那是他们的亲大哥和亲侄儿,有了出息难道还会忘了他们不成?
可现在,他的这个孙女又一次把他努力遮掩着的事情给撕开来,他该怎么对着一屋子的儿子儿媳和孙儿孙女们说,他不同意小孙子在家里自己读书识字?
他忽然仔细的看了看云萝,问道:“萝丫头是啥时候识得字的?竟都能在家里教弟弟了。”
云萝目光清透,一本正经的说:“我平时听大哥在那儿读书,听着听着也就会了。”m.χIùmЬ.CǒM
郑大福顿时脸色一黑,“胡言乱语!读书岂是这么简单的事?况且,你大哥开始背这《千字文》的时候,你都还没出世呢。”
云萝依然面不改色,睁着眼睛说瞎话:“背完之后又不是再也不读了,我前些时候还听见他在教二哥背书呢,二哥怎么也背不会,我倒是随便听听就都会了。”
我还能给你背一段你从没听过的《三字经》呢,你要听吗?
人之初,性本恶,性相远,习相异……
是的,本小姐是坚定的“人性本恶论”支持者!
人性若本善,那你倒是让孩子们生下来后就解放天性、自由自在的生长呀,再学一些本事和技能也便够了,思想品德教育还要个啥?
教什么?教本性善良的孩子们怎么样更恶毒一点?
那你们这些大人也太坏了!
郑大福的脸更黑了,只觉得她这句话解释不像解释,刺倒是不少。
旁边的其他人也纷纷露出无语、无奈、纠结的表情来。
你这样敷衍真的好吗?老实说出来是谁教得你读书识字,咱又不会揍你!
郑大福的目光在她手中的《千字文》上转了转,道:“你与栓子倒是玩得挺好,他还愿意借书给你。”
书,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借的。
“栓子跟虎头好,不过我倒是经常看到他在他家门口的石板上头教喜鹊和柱子识字。”云萝摇头说道,“陈阿婆也是个好人,她上次还给了我好大的一块饼子呢,我问阿婆借书,今天喜鹊就把书给我了。”
这一句句的话,全是刺呀!
老三两口子还在旁边紧盯着,就连老二两口子都默默的站在边上,一点没有要出言喝止他们小闺女的意思,显然也是心动了。
郑大福简直是心力交瘁。
刘氏站在那儿,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好多次欲言又止。
她不敢忤逆公婆,看不得他们生怒忧愁,却也不愿阻拦孩子们读书。
她没啥见识,却也知道,能读上一点书总是好的。像她的相公,因为曾读过两年书,农闲下来去镇上寻点活计都要比别人更容易些,同样的东家,分给他干的活还总是能更轻省一点,而工钱却反而更多。
她不敢期盼儿子能去镇上读书,还要考秀才啥的,但只是在家里自己学上一点,应该也无妨……吧?
云萝忽然吸了吸鼻子,转头跟她说道:“娘,灶膛里的火都熄了吗?我闻到焦糊味了!”
刘氏一呆,随之“呀”的一声惊呼,忙急匆匆的奔了出去。
刚才婆婆踹门和骂人的声响那么大,她都吓坏了,哪里还记得灶膛里正在烧的火?
加上这事儿一闹,晚上恐怕又得好几个人没得吃饭了。
云萝却觉得,没晚饭吃什么的她一点都不担心,尤其那还是一锅烧焦的稀饭。
是的,孙氏又一次将家里的粮食缩减了,几天前还能吃粥,现在已经只能数着米粒吃稀饭了。
熬粥煮稀饭,人就得时不时的拿着铲子搅几下,不然米粒沉淀到锅底,会慢慢的黏在底上然后焦糊,面上却还水当当的,再一搅,顿时整一锅都是焦糊味儿了。
外头一院子的人围着桌子把稀饭吃得稀里哗啦,云萝三姐弟却躲在屋里吃着各种口味的糕点,吃得食不下咽,好想来碗水。
刘氏捧着一块绿豆糕一小口一小口的啃着,只感觉良心都在火海油锅里被煎熬。
“娘,你怎么不吃呢?”文彬啃得满脸渣渣,抬头问道。
刘氏沉默了会儿,摸着他的脑袋说道:“娘不是很饿,这些糕点就留着给你慢慢吃吧。”
“天儿这么热,再放下去都要放坏了,三姐说,不能吃放坏的东西!”又给她塞了两块,然后转头去跟云萝说道,“三姐,你说我以后还能跟你认字吗?爷爷奶奶刚才都没说呢。”
云萝瞥他一眼,说:“怕什么?我教,你学着就是。奶奶要是再来闹,咱就去找里正和族老来给咱评评理。”
可没有供养着大儿子大孙子读书,却不许小孙子在家里自己学着认识几个字的道理。
又没有吵着闹着的也要去学堂里读书。
他们可是一点都没有给家里增添负担呢,就连书都是自己找别人去借的!
就看你们有没有那脸让别人知道,家里有个秀才大伯,还有个马上要去考秀才的大堂哥,小堂弟想识得几个字却还要问别人去借书。
这一个晚上,郑丰谷又一次的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不过今天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他媳妇陪着他。
以前,他是真的从没有让自己的儿子也去读书的心思,不是不心疼自己的儿子,而是……就是从没想过这回事儿!好像潜意识里就认为了他们两家人,包括他们的孩子们,身上所背负的全部责任就是要全心全意的供着大哥和大侄子读书考科举,读书啥的,只需要交给大哥和大侄儿就够了。
可是今儿傍晚,突然听到了儿子的朗朗读书声,郑丰谷的心里忽有些滋味难言。
他也说不出那是种什么滋味,就好像有长着软刺的藤蔓纠缠在心上头,让他难受得慌。
同一时间,在上房的郑大福也是辗转不能睡,孙氏倒是在睡前冲着西厢那边骂了几声之后,一躺到床上就呼呼睡了过去。
过了很久,一直到外头安静得似乎连蛙叫虫鸣声都没有了,也不晓得到了什么时辰,郑大福才迷迷糊糊的好像睡着了。
他还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有两个声音在读书,一个音调平缓嗓音却清灵,一个脆生生活蹦乱跳。
“天地玄黄。”“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宇宙洪荒!”
“日月盈仄。”“日月盈仄!”
“辰宿列张。”“辰宿列张!”
“……”
“谓语助者。”“谓语助者!”
“焉哉乎也。”“焉哉乎也!”
郑大福猛的睁开了眼睛,只感觉脑袋都昏沉沉的,好似整个人都使不上力气了。
此时天色已亮,白色日光透过窗纸照射进来,屋里却还蒙蒙的。
然后,他听见有人在外头院子里说话,说:“你先跟着我完整的读上三遍,然后我再一句一句的教你。理解了意思,你记起来也会更容易些。”
“好的三姐!没问题三姐!”
“三姐三姐,我也想学!我就站在旁边听着,不会打扰你和小文彬的!”
云萝他们一下子就忙碌了起来。
忙着上山、干家务活、打猪草、放牛、做针线,还要读书。
他们并没有因为读书而耽搁了原本就要做的活计。
村里的人听见他们几个孩子走在路上还念念叨叨的,得知了他们在家里读书,都纷纷夸赞郑大福有福气又疼爱孙子孙女,隔壁的大牛媳妇天天听着墙那边的朗朗读书声,更是羡慕得眼都红了,好几次话里话外的都想让她儿子过来串门,顺便学几个字。
郑大福走在外头,听见村里人的一声声夸赞和羡慕,面上笑呵呵的应着,胸口却有一股心火正越烧越烈。
他觉得,他那小孙子或许还真有几分读书的天赋,因为这才不过短短几天,小娃儿就已经能顺畅的背出很长一段《千字文》了,还能将那里头的意思都说得头头是道。
更让他惊讶的还是三孙女,他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竟连读书都变得那样厉害,不过还是个八岁的孩子,看起来才那么点点大,却一字一句的教导着弟弟妹妹读书识字,他听着竟觉得她似乎比学堂里的先生还要教得更好些。
他记得,以前长子和长孙刚开始读书的时候,背得可辛苦了。
郑大福只觉得心火灼烧,越是看着小孙子读书,他就越难受,还有些隐隐的不安。
他并不是真见不得小孙子好,这毕竟是他的亲孙子呀,他怎么会不盼着他好?只是家里的情况确实是负担不起又一个读书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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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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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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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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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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