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门贵女有点冷笔趣阁>第53章 再遇金公子
  “是你这个小丫头呀,你蹲在这儿干啥?”

  云萝正目送着郑文杰一路摇摇晃晃的进了书院,期间还不甚撞到了身旁的某同窗,忽听得耳边一个略耳熟的声音,转头看去,入目就是一个浑身金闪闪的人影正往她迈着八字步的晃悠悠走来。

  金多多,金来金大少爷!

  他晃到云萝的面前,目光在她身上转了一圈,忽然一乐,笑眯眯的说道:“呦,你这是卖兔子发财了呀?竟然换上了新衣服。”

  他可还记得那天她身上补丁累补丁的破麻布衣裳呢!

  几天不见,行头就有了大改变,他刚才差点都没把人给认出来。

  云萝抬头看向他,问了一句:“你找我有事?”

  金来的脾气似乎挺好的,哪怕面对一个乡下小丫头,他脸上也是笑眯眯的一点都没有嫌弃或轻视,哪怕他一直自以为这个小丫头坑了他的二两银子。

  此时面对云萝这不是很客气的询问,他也没气恼,摇头晃脑的说着:“少爷我能有啥事要找你的?虽然你卖给我的那只黑兔子没两天就跑了,但我也不会为了区区二两银子来找你讨个公道不是!”

  云萝:“……是你自己没看好让它跑了,关我什么事?”

  “你这话说得好像也挺对。”他愣了一下后点头,又目光在她身上一溜,说道,“我这不是看你蹲在我家书院门口嘛,就过来跟你打个招呼。怎么,你难道也想进去读书?”

  云萝却惊讶于他的前一句话,“你家的书院?”

  “是啊,少爷我就在这儿读书!而且你不知道吗?这书院是镇上的几家富户凑钱修建起来的,又花银子请来了先生,不然靠那几个学生每年几两银子的束脩,还得每天供他们吃一顿午膳,还哪里来的银子给先生发束脩!”顿了顿,他又着重强调了一句,“我家出的银子是最多的!”

  这些事,云萝还真不知道,一直以来,她也没特别去关注过书院里的事情。

  此时听金来这么一说,再一想也就明白过来。

  庆安镇加上周围的十里八乡,能来书院里读书的学生总共加起来好像也不足一百个,也就比那些个私塾里的学生多一些。

  而根据郑文杰每年交十两银子的束脩来算,几十个学生也就几百两银子。

  几百两银子看着很多,但刨去书院的日常开销,能分给先生们的束脩却是连私塾先生都比不上了。

  听说,书院里共有三位先生,其中两个秀才,一个举人。

  金来见云萝呆呆的,就有点忍不住澎湃在胸口的强烈的表述欲望,嘚吧嘚的继续说道:“不仅仅是咱庆安镇,大彧境内的几乎所有书院都是由当地的富户筹钱修建的,而所有有志于科举的学生,开蒙之后都需进书院学习。瞧见那门口的牌匾没有?”

  他指了指前方的书院,“庆安书院!庆安镇隶属于江南越州府长乐县,所以县城的书院叫长乐书院,府城的书院则叫……哦,咱越州府可厉害着呢,府城的书院就是江南书院,放眼整个大彧,那都是最最顶尖的书院!”

  说到这儿的时候,他一脸的与有荣焉,就差再双手叉一个腰了。

  “江南书院是卫家出资修建的,听说那里面大儒满地走,进士多如……咳咳,总之就是那里的每一个先生都是极好的,里面多的是从外地甚至是京城过来的学生,寻常的进士贡生想进江南书院里当个先生,那都是不成的!”

  “卫家?”

  “咦?你连卫家都不晓得吗?那可是咱江南最最尊贵的人家,虽行着商贾之事,赚了大半个江南的银子,但却有着太祖皇帝册封的侯爵,还是世袭罔替的。”

  商贾虽不再如前朝那般地位低下,朝廷还允许他们科举入朝,但历朝以来的士农工商还是让他们比不上耕读人家来得清贵。

  但卫家却并不在商贾之列,他们当年上交兵符退出朝堂,只一心做起了商贾之事,那是受了圣上的嘉奖和赏赐的,况且这一代的侯爷出身更尊贵,还深得当今圣上的宠爱。

  不过这些云萝都不知道,她只是抬头看着金来,问道:“江南书院这么好,你怎么不去那儿读书?”

  金公子顿时默了默,随之翻起了一个巨大的白眼,说道:“你晓得啥?江南书院只收成绩顶顶好的秀才和已经考中了举人的优秀学生,我还小呢,等我过几年考中了秀才,自然也是要去江南书院里读书的!”

  “哦~”

  金公子跳脚,你那轻蔑的波浪线是啥意思?这事儿,你必须要给我说清楚!

  可面对无甚表情的云萝,他莫名有些心气儿不足,哼唧了一会儿就缓过了神来,又问:“你这小丫头,差点被你躲了过去。你还没回答,你怎么会来这儿的呢?”

  云萝斜他一眼。

  不一直都是你在嘚吧个不停,让我想说话都插不进嘴的吗?

  但她还是回了他一句:“我来看我堂兄。”

  “你堂兄?谁?”

  “郑文杰。”

  金来一愣,而后忽撇了下嘴角,毫不掩饰的在云萝面前露出了轻蔑和不屑来,“哦,原来那郑文杰竟是你的堂哥呀?”

  目光又上上下下的扫视了云萝两圈,想不通这个瞧着还挺顺眼的小丫头怎么竟会是郑文杰那个讨厌鬼的堂妹,都是从一个家里出来的,差距咋会这么大呢?

  云萝也好奇,问道:“你跟他有仇?”

  “有仇倒是说不上,不过是看他不顺眼罢了。”金公子继续撇嘴。

  “他做了什么让你看不顺眼的事儿?”

  “唔!”他摸着下巴仰头仔细的想了想,忽而说道,“勾引别人家里清清白白的小姐姐,算不算?人家小姐姐不稀罕搭理他,他还死缠烂打的,更恶心的是,分明是纠缠,他还偏要摆着个正经的脸孔,真是欠教训!”

  云萝顿时精神一振,目光都炯炯的亮了几分,张口便问道:“他勾引谁家小姐姐了?你家的?”

  “他敢?我打不死他!”他家里唯一的一个小姑娘可才三岁呢!软乎乎胖嘟嘟的……

  他盯着云萝那脸,忽然忍不住的嘴角抽了抽。

  云萝一脸莫名的看着他,“你那是什么眼神?”

  金公子将目光一收,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忽有些脸色古怪。

  半晌,冲她挥了挥手转身就往书房大门走去,走出两步又回过头来跟她说了一句;“别怪我挑唆啊,我瞧着你那堂哥不是个靠谱的,你可得防着他一些,不能太相信了他!”

  然后晃起满身的金光,进了书院里面。

  等到傍晚下学回家之后,他掂着一路滚进他怀里来的肉团子,忽然说道:“妹儿呀,哥哥遇到一个小姐姐,跟你长得可像了!”

  有人自以为发现了看到胖姑娘觉得眼熟的原因,有人正快马往府城赶,而云萝也觉得今天这一趟的收获真是出乎意料的大,不仅欣赏到了大房几人的狼狈模样,还意外得知了郑文杰竟想要勾引不知谁家的小姐姐。www.xiumb.com

  于是云萝也不在镇上多做停留,只花钱买了一碗米面来吃,又啃了两个肉包子之后就出了镇子。

  进了村子之后,见头顶的太阳还没升到天空当中,云萝就又拐道往山上去了一趟。

  今日倒是有一点收获,却可惜那落入套子里的一只兔子应该是前天的,死去多时加上天气炎热,皮毛都有点脱落,已经开始腐烂了。

  她蹲在边上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捏着鼻子把这只表皮开始腐烂的兔子拎了起来,匆匆往山下回去。

  对穷苦人家来说,别说只是有点味儿,便是当真坏得不成样子了,剔去不好的部分还是照吃不误,毕竟这可是肉啊!

  路过陈阿婆家门口,从她家院子里奔出了两个小孩,一个四岁的小男娃和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

  “云萝姐姐!”

  云萝转过身看向他们,“喜鹊,柱子,有事吗?”

  这两人正是陈阿婆的大孙女和小孙子,也就是栓子的弟弟妹妹。

  在这时代的乡村里,给孩子取名多的是花儿草儿鸟儿,各种动物甚至是家中随处可见的一样物件,算起来,喜鹊这个名字已经是极好的了。

  至于云萝他们兄弟姐妹们的名字为何少了许多乡土气息,那是因为她家有一个读书人啊。

  可即便这样,郑丰年给他自己闺女取的名是兰花牡丹,给他二弟家的就立马都变成了萱、萝,到了郑丰收家,又变成了桃子梅子,哦当然,你也可以想成是桃花梅花。

  姐弟两跑到了云萝的面前,柱子手上还捧着一本《千字文》,说道:“云萝姐姐,我问过我哥哥了,我哥哥答应把这本书借给你。”

  云萝一愣。

  她上次确实说过想问栓子借一本识字的书,只是这两天都没动静,她就以为他是不愿意。

  毕竟书在这儿很是珍贵,并不是能随便借给别人的东西。

  她倒是可以去卖一本,可卖来了之后呢?她能保得住?

  “谢谢。”她将这薄薄的一本《千字文》接了过来,随手又解下背篓将里面那只兔子拎了出来,说,“这是回礼,就是我昨天没有进山,这兔子都不新鲜了。”

  但剥了皮再洗洗干净,还是可以炖一锅的。

  柱子不禁有些眼馋,喜鹊却连忙后退了一步,摆手说道:“这可不成!不过是一本我哥早已经不用了的书,哪能又要你一只兔子呢?我哥一听说是你要借书,马上就答应了,只是你这两天都没往我家门前过,这才等到了现在。”

  喜鹊其实比云萝还要小一岁,但她却长得虽瘦巴巴的,却比云萝还要高那么一点点,说着这话的时候,她又往后退了些。

  柱子也说道:“云萝姐姐,你上次送给我家的山鸡都还没吃完呢。”

  云萝想了下,就又把兔子放回到了篓子里,点头说道:“替我谢谢栓子,我看完了之后就会马上把书还回来。”

  “没关系的,云萝姐你尽管慢慢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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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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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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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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