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门贵女有点冷笔趣阁>第11章 谁挖了我的宝宝
  次日天未亮,郑家的大人们就都起来了。

  郑丰谷和刘氏夫妻两出门的时候,皆是面容憔悴一副身体被掏空的模样。

  不过老爷子昨晚也是折腾得不轻,后来虽说安静了下来,但却辗转反侧一整晚都没有睡好,以至于此时看上去跟老二两口子竟没甚大区别。

  就连一向最是精怪油滑的郑老三都不知为何,今天特别的安静,唯有那目光时不时的从东厢和正房扫过,眼珠骨碌碌转着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因为今天要进山,云萝起得也很早,紧跟在刘氏的身后出了屋。

  “呦,萝丫头,你今天要进山?”

  郑丰收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她,顿时笑嘻嘻的凑了过来。

  云萝意味不明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嗯”了一声,径直去倒座里拿了她的专属小背篓,背好。

  老爷子拿了扁担锄头,正要带着两个儿子出门,趁着太阳升起前天气还凉爽的两个时辰多干点活儿。

  他自然也看到了云萝,侧头对她说道:“让你娘先给你做点吃的垫垫肚子,山里危险,你也莫要往深处去,早些回来。”

  “好!”

  云萝自然是点头答应下来,然后站在门口目送着他们出门。

  郑家从上到下都经常性的会忽略了云萝其实还是个孩子这件事,不知不觉就放纵了她的许多行为,尤其是在她时不时的往家里带肉食之后,好像让她一个孩子整天往山里跑也变得稀松平常了,并不需要多加担心。

  再加上她向来话不多,甚至是有些冷漠的,又是天长地久的自幼如此,以至于哪怕有些出格的言行也都习以为常了。

  云萝很听话的等着娘给她做了一碗稀饭,混了个水饱之后才出门。

  此时刚过五更,天还灰暗着,白水村却并不安静,家家户户都已经有人起来准备出门干活了。

  白水村大部分人家的习惯,都是每天早起先干一两个时辰的活,到太阳升起老高了才回家吃早饭,然后一直到黄昏,吃第二顿晚饭。

  只有那生活宽裕的人家,才会一天三顿的吃。

  听说,她家以前也是一天吃三顿的。

  云萝的脚程很快,迈着小短腿很快就穿过村子到了山脚下。

  村尾的小破屋依然紧闭,山脚的小院子也闭着门不见动静,显然师父依然没回,而这个时辰也不到刘阿婆起床的时间。

  启明星渐落,东面的天边已出现了一线微弱的白,路边的草叶上滚动着露水,沾染到腿上,沁沁凉。

  林间的空气正凉爽,连呼吸都带着几分湿润,偶尔有几只早起的鸟儿扑棱着翅膀在林间飞过,滑落树叶上凝聚的露珠。

  “啪!”

  云萝脚步一顿,抬头从额头上拭过,就见指尖一抹水迹。

  再低头,两条裤管已黏在小腿上,湿哒哒的。

  扯了两下裤腿,她微拧了眉头,显然是心情不大愉快。

  如果不是天气太热,今天又要进深山里,她真的很想等太阳出来蒸干了露水之后再进山!

  她很快就遇到了布置着的第一个陷阱,不过还没有靠近就已经知道,肯定没有收获。

  一路走,也一路将沿途的几个陷阱都检查了一遍,直到日头高升,她被露水打湿的裤腿都干透了,才终于从一个陷阱里抓出了一只毛茸茸的的小动物。

  兔子,还是一只巴掌大的雪白的活蹦乱跳的小兔子,连塞牙缝都不够好么!

  云萝抓着小兔子的两只耳朵,脸有些黑。

  出门前喝的那一碗稀饭早已经消化完,她惦记了一路的肉。

  虽然兔子再小也是肉,但她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没有一刀扎进去送它上天,只扯了把干草拧成绳子,将它的两只后爪一捆,完事了毫不怜惜的扔进背篓。

  此地已进到山林的深处,前面就是她隐藏着灵芝的地方,而这里也是她布置在这一条线路上的最后一个陷阱。

  真是毫无收获!

  不过想到她马上就能收获一大笔白花花的银子,哪怕不能光明正大的拿出来花,也多少冲散了些她因为肚子饿而积聚起来的郁气。

  手上的动作飞快,眨眼就恢复了陷阱,然后再不左右四顾,只顾着闷头往前,飞快的钻进了林木之中。

  然后……

  两日前还鲜活地长着灵芝宝宝的地方,此时却只见野草凌乱,再不见那俏生生一朵紫云儿。

  云萝站在那儿,都惊呆了。

  风从树木间穿过,“刷拉拉”的吹下几片树叶,随风盘旋。

  从极静到极动不过在一瞬间,云萝朝着那片草地飞扑过去,飞快的扒拉。琇書蛧

  然而,没有了就是没有了!

  她的灵芝宝宝,她蹲守了整整两年的灵芝宝宝,安安静静的在这个渺无人迹的深山老林里生长了多年,却在她一转眼间,在她终于决定要采了它去换银子的这个时候,被人捷、足、先、登了!

  翻开的泥土都还新鲜着,她蹲在上头,似乎还能闻到属于她家宝宝的馨香。

  “咔擦”一声,手腕粗的枝干被直接拦腰折断,云萝捏着那折下的枝条缓缓的抬起了头,小脸沉凝着,眼角飞斜,利如刀。

  她的目光一寸寸的从周围扫过,不放过一丝痕迹,势要将挖了她家灵芝宝宝的小贼找出来!

  不然,她绝对会得心肌梗塞的!

  在隔了两座山头的更深处,却正在上演着一场绝命的厮杀。

  蒙头盖面的黑衣杀手穿梭在林木之间,手中的匕首利刃雪白锋亮,在略显昏暗的山林中划出一道道白光,追杀千里,他们终于将目标困在了中间。

  被围困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和他仅剩的六名侍卫,皆都已经身受重伤。

  但六名侍卫仍将少年围在中间,拼死相护。

  利刃划过当空,带起森森杀气,顷刻间便有皮肉撕裂、热血飞溅。

  这是一场近乎无声的厮杀,除了逐渐粗重的喘息声和刀剑相击、血肉喷洒,所有人都在沉默中搏命。

  日头高照,却只在密林深处投下点点光斑,偶有刀剑从光斑划过,反射出一道刺眼的白光。

  黑衣杀手一个个倒下,侍卫也倒了一个又一个。终于,最后一名侍卫嘶吼着一刀穿透了两名杀手,而他也几乎在同时气绝。

  一路顺着痕迹追踪到附近的云萝听到了那一声嘶吼,不由得心头一跳,当即就停下了脚步。

  她感觉到了,从那个方向飘过来的空气都似乎在不安的骚动。

  她站在原地犹豫了许久,终于还是慢慢的往那边摸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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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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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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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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