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门贵女她靠美貌封神笔趣阁>第442章 各人的境遇
  文彬的这般谦逊姿态并没有让郑文杰感觉好受一点,反而有一种被轻视的羞辱感,如蚁虫撕咬,不剧烈,却细细密密、无休止地煎熬着他的内心。

  什么叫不知他今日在家?分明昨日还在村里遇见,此刻摆出的这一副嘴脸给谁看?

  郑文彬这个该死的臭小子分明是在嘲笑他,嘲笑他读了二十年的书仍一事无成,嘲笑他被书院退回,以后只能依靠自己,连想找个请教问题的先生都没有了。

  十年前,秀才的功名足够他在村里昂首阔步、受人敬仰,却突然就不够看了,自从袁承随姑婆回乡,自从李三郎、李栓子接连高中,自从郑文彬这个以往只能躲在角落里偷偷仰望他的小子也一步步越过了他,他这个秀才在村里人眼中竟仿佛废物一般,走在路上都要被人指指点点。

  文彬不知这位堂兄此时的想法,但他的确是故意这么说,故意如此奚落他的。

  年幼时的记忆已经褪色,甚至有许多都完全不记得了,只能偶尔从娘的絮叨中听见一二,而后突然有一个模糊的映像。但他却始终记得,三姐在大雪天里还要背着篓子上山,小小的一团几乎转眼就会被雪花淹没,找回来猎物,进了奶奶的手就再看不见影了,要一直等到大伯一家从镇上回来,他有时候运气好就能吃到一块沾了油水的芋头或咸菜。

  幼时最幸福的,就是躲在河湾里偷偷煮肉吃,他不记得那个味道了,却总觉得那是他迄今为止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他看着站在那半扇窗户后的郑文杰,年将而立,依然穿着一身青衣儒衫,作文士打扮,却连头发丝都在显示着“颓然”二字,不由得,越发的挺直了脊背。

  郑嘟嘟也跟着他挺了挺背,抬头看着他巴巴的说道:“哥哥你不晓得吗?大哥他已经离开书院了,以后都不用起早贪黑的读书,寒冬酷暑也不用来回赶路了!”琇書網

  真是让人羡慕得很。

  郑丰谷敲了下他的脑袋,又瞪他一眼,这是值得羡慕的事情吗?

  文彬惊讶的眉头微动,然后掩嘴轻咳一声,一副第一次听说的样子,目光歉然的说道:“是这样吗?真是抱歉,回来后一直忙于应酬,倒是疏忽了自家人的大事。”

  忍不住弯起的嘴角就藏在他的手掌后面。

  从郑嘟嘟的这个角度,正好抬头就能看见文彬嘴角的弧度,不由得一扁嘴,然后伸手戳了戳另一边的爹。

  您大儿子在偷笑呢,您咋不教训他?

  郑大福听到声音从堂屋内走了出来,郑丰谷当即快步迎了上去,文彬也不再与郑文杰闲聊,跟着上前朝郑大福行礼,并奉上几样礼。

  “这是几样补品,并不是多金贵的东西,凑活着能给您和祖母平日里补身子用。这几盒点心是之前经过府城的时候在府城的点心铺子里买的,特意挑了松软的,不费牙。这里还有两身衣裳,用的料子都是从京城带回来的,花色样式正适合您和祖母,就是不知是否合身,您不如换上试试,若有不合身的,我娘叫我带回家里,她再改改。”

  郑大福讷讷的坐在上方,紧紧的抓着捧到他怀里的这身新衣裳,不住的说:“合身,你娘做的向来都是极好的,肯定合身。”

  文彬微垂首,抿嘴一笑,恍惚还是当年那个有些胆怯,腼腆的小男孩。

  郑大福用力的眨了眨眼,就看到站在面前的孙儿身长玉立、文质彬彬,仿佛是哪个富贵人家里出来的公子少爷,已经与村里的其他少年郎截然不同。

  这是一种叫气质的东西,读过许多书,见过许多世面,身上散发的气息就会自然而然的与旁人不同。

  他曾经以为自己比村里人有更多的见识,后来又觉得长子和长孙与村里的其他人不相同,再后来,妹妹带着袁家的那个侄孙一起回到白水村,他又觉得那少年通身的气派竟把他一向看重的长孙都给比下去了。

  但这是显而易见的吧,毕竟袁家富贵,就算当年被抄家发配,人不死,底蕴犹在,就自然还能再站起来。

  他下意识的把长孙和文彬比较,突然发现不能比,完全不能比,老二的这个孩子到底是怎么突然长成了这个模样?他甚至都不敢与这个孙子多对视一眼。

  视线偏移,就看到了站在文彬身旁的郑嘟嘟,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神光流溢,胖墩墩的像极了当年那个敢挑战他的权威,敢跟孙氏对着干的小丫头。

  郑大福忽然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文彬上前替他抚背,他却摆摆手拒绝了,带呼吸稍缓,便说道:“你去看看你奶奶吧,她在屋里,这几天一直在念叨你呢。”

  文彬没有马上走,而是关切的问道:“我看祖父的身体似有不适,要不请大夫来看看?”

  “不用了,年纪大了都这样,没啥好看的。再说,你六爷爷也老了,腿脚不是很灵便,就别叫他跑来跑去的了。”

  他们都老了,而年轻人正蓬勃而上,曾经给予厚望的回到了乡下,曾经被他忽视的却有了大出息。

  郑大福看着文彬的背影进入东屋,听见他在屋里朝孙氏行礼问安,而曾经多么刁钻、早上还朝老大家的破口大骂的老婆子此时却连个大的声气都没有,讷讷的带着小心翼翼和几分讨好。

  他刚才是不是也这样?

  从老屋出来已是临近中午,李氏邀请他们在家里吃顿午饭,但郑丰谷拒绝了,只说文彬过几天就要离家,今日只是过来跟长辈告个别,家里午饭此时应该都做好了。

  走出几步,又在村道上遇见了扛着锄头从田里回家的郑丰年,两只裤管高高卷着,沾满了泥土,看上去似乎与寻常的农夫也没啥区别了。

  但是听说,他家田里的庄稼总是比别人家的要差一些,田里的稗草都不晓得清理干净,长得比稻秆都壮实了,显然还是当年那个懒怠干活的秀才相公。

  郑丰谷原本要招呼一声,但是郑丰年看到他们三人却是直接低头,从另一边绕道而走了。

  郑丰谷在原地站了会儿,皱皱眉头没有说话。

  迎面一群小豆丁或拎着书袋,或背着小书箱你追我赶的跑过来,一大群小子中还夹杂着几个丫头,看到他们,纷纷停下招呼郑丰谷,又像模像样的朝文彬行礼。

  文彬拱手还礼,他们就抓耳挠腮的脸都红了,眼睛却锃光发亮。

  郑丰谷朝着一个六七岁的白胖小子说道:“福生,你咋不跟你爹一块儿走?”

  福生挠了挠脸,说:“我爹太慢了,下学了还慢吞吞的,真不晓得只是几本书为啥要整理那么久!”

  这福生是李继祖的长子,李继祖几年前就离开了书院,回到村里开了个私塾,一边教书一边还会自己读书。

  他性子温和,对小孩子们也很耐心,深得学生和附近几个村村民的爱戴,人人见了都称他一声先生,与同为秀才的郑文杰和郑丰年的境遇又是截然不同。

  虽然村里如今已经出了两个考中进士当官的,但秀才依然被乡亲们敬仰着,并没有如郑文杰认为的那么不当回事。

  人们不把他当回事是对他本身的轻视,并不是对秀才功名的轻视。

  秀才依然很吃香。

  回到家后,文彬把他历年的文稿都整理了出来,留一份给郑嘟嘟,剩下的则全都装进箱子里,满满当当的一大箱子全送去了里正家。

  李继祖如获至宝,还硬拉着他在家里吃了一顿晚饭,好酒好肉热情招待。

  告辞前,文彬恳切托付,“过几日我就要离家了,家中只剩下爹娘和嘟嘟三人,实在放心不下。嘟嘟向来是个淘气的性子,调皮捣蛋,每天不闯点祸他心里都不舒坦,以后还要仰仗大伯帮忙看顾一二。”

  里正拍着胸口说道:“你在外头只管安心,家里定给你照顾得妥妥当当的!”

  里正媳妇也说:“探花郎就是谦虚,嘟嘟乖着呢,谁家有个那样的小子都要从梦里笑醒,小小年纪就已是童生,过几年说不得又是一个探花郎。”

  接连几天,文彬又拜访了好几户人家,把家里安排得明明白白的,然后才收拾行囊,告别家人和乡亲,离开了白水村。

  他并没有立刻启程前往京城,而是先到县城,拜访了书院的先生,约几个交好的同窗相聚,如此又耽搁几日,待他登船北上的时候,正值六月酷暑,他在水上行走,河风带着水汽拂面,倒是比走陆路更清爽。

  六月卄六是卫漓和叶蓁蓁的大喜之日,但是从刚进入六月下旬,镇南侯府内就开始宾客往来,络绎不绝了。

  该准备的都已经准备妥了,这个时候府中的事务反倒比之前松快一些,景玥便把云萝拐带了出去玩耍,看着她隐隐削尖的下巴,不满的说道:“卫逸之娶妻,倒是累得我媳妇瘦了一圈,这是什么道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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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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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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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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