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嘟嘟虽然没有明说,但很显然,他跟那个叫多宝的同学关系更好,云萝就问他:“你那个同窗为何要欺负多宝?”
他想了想,说:“李秋平其实是多宝的表哥,但他不仅不跟多宝好,还经常欺负人,泼墨吓唬多宝都是轻的,我还看到过他吆喝着几个人把多宝堵在巷子里打架。”
说到这儿,他就有些困惑的皱了皱眉头,“多宝说他奶奶最疼李秋平,从小他就被李秋平欺负,他在家里告状也没有用,因为他奶奶偏心外孙,不但要骂多宝,还会拿他娘出气,每次都要把他娘骂得抱着他哭为止。”
这可真是够糟心的。
郑嘟嘟见她听得认真,就小嘴儿嘚吧嘚的将他知道的事情全都一吐为快,归根结底不过是老太太偏心外孙,无视亲孙子从小被外孙欺负,并欺压儿媳妇的故事。
这种家务事云萝不置可否,但听完之后,她却对郑嘟嘟说:“学堂有规矩,不能打架不能吵架,你为了给好朋友出头冒犯学堂规矩显然不是明智之举。那李秋平比你大,直面对上,你不仅有打不过对方的风险,若是被先生撞见责罚更得不偿失。”
郑嘟嘟摸了摸他还隐隐作痛的小胖手,一脸的心有余悸,“那我该咋办?”
“找出他的弱点,用你们的长处去碾压他。”
郑嘟嘟呆了呆,忽然好像想到了什么,眼睛亮晶晶的说道:“李秋平最不喜欢读书,书背不下来,字也写不好,经常被先生批评。可是,多宝也很笨啊,到现在都没有把《千字文》背下来。”
“那就帮帮他,他不是你的好朋友吗?”
“才不是呢!他那么笨!”郑嘟嘟皱着鼻子一脸嫌弃,随之却又说,“不过他那么可怜,我有时候也会带他一起玩。”
吴氏端着一碗菜走了进来,笑问道:“好吃饭了,你们俩在说啥呢,说得这样热闹?”
郑嘟嘟叫了声“三婶”,然后蹬蹬蹬的跑了出去,到灶房里帮忙拿碗拿筷子。
晚饭简便,吴氏也没有带着孩子们回自己家去吃,而是在这边和刘氏一起忙活然后一起凑合了一顿。
两家人刚拿起碗筷准备开吃,郑丰谷和郑丰收兄弟俩就缩着脖子进来了。
刘氏诧异的问道:“你们吃过饭了吗?”
“吃个啥?那边还巴望着你们送饭过去呢!”郑丰收往桌上扫了一眼,然后转身出去进灶房捧了两副碗筷,特别主动不见外的挤上了桌,说道,“我看老大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以为你们昨晚上送了一顿,今天还会送过去呢。”
郑丰谷从郑丰收那儿分了一副碗筷,挨着刘氏坐下,听了郑丰收的话之后就叹了一声,状似解释的说道:“我跟老三见那边冷锅冷灶的到现在还一点动静都没有,就索性回来家里吃了。”
但照理来说,他们应该在老屋吃了晚饭再回来的。
刘氏闻言也不禁有些无言以对,只能从饭桶里给他们盛了满满的一大碗饭。
吴氏冷笑一声,说:“老屋的日子还真是越过越回去了,那么些田地都是老爷子一个人收拾出来的,等老爷子做不动了,我看他们要咋办!”
老爷子的年纪是真的很大了,年过花甲,多少人甚至都活不到这个年纪,再是身体健壮又还能做几年?
刘氏在桌底下轻轻的踢了她一脚,又给郑丰谷碗里夹了一块肉,说道:“不管老大家咋样,但爹也不是只有那一个儿子,真到了做不动的那一天,我们也不会不管他。”
郑丰谷都吃不出肉的香味来了,叹一口气,既烦闷又无奈。
一顿饭吃得很不愉快,郑嘟嘟几个小的都被大人的气氛影响,不敢吵闹。
饭后,郑丰收和吴氏就带着孩子们回家了,郑丰谷和刘氏把他们送到门口,并邀请他们明天也到家里来吃饭。
次日就是云萱回门的日子。
二姐回门,他却不得不早起上学,郑嘟嘟在清晨出门的时候神色蔫蔫的十分忧伤,尤其当他看到同样也要读书的哥哥却请假留在家里,心里更是充斥满了羡慕嫉妒恨。
他也好想请假,一请就是一旬!
云萱和栓子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到了门口,奉上回门礼之后,栓子由郑丰谷和文彬作陪坐在堂屋里,云萱则被刘氏拉着进了房里,凑在一起说悄悄话。
云萝想听,还被刘氏赶了出来。
这般欲盖弥彰,云萝一下子就知道了她们躲在屋里要说什么类型的悄悄话。
她索性出门到正在忙着建造油坊的那块地上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刘氏和云萱的悄悄话也讲完了,栓子正和文彬在讨论学问,还有明年的秋闱。
栓子对明年的秋闱还是有很大期望的,文彬则在考虑明年要不要参加。
“我学业上尚有欠缺,先生也让我不必着急科举,应该沉下心来再多读些书,增加阅历,等再下一届的秋闱也不迟。”
栓子点头道:“你确实不必着急,不过倒是可以去尝试一下,不为中举,只为了感受一下秋闱考场上的氛围,等下次再考的时候心里也多少有些底。”
郑丰谷坐在旁边连连点头,“对对,家里如今也不缺那点银子,你只管放心的去,不要有啥负担,咱就是去感受下考试的气氛,考举人毕竟跟你之前考秀才时候不一样。”
文彬不好意思的抿嘴笑了一下,眼角看到云萝从外面慢悠悠的走了进来,就看向她问道:“三姐,你说我明年要去参加秋闱吗?”
云萝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边,太阳倾斜的照射进来,正好照在门边她身上,暖洋洋的。
她微眯起眼睛,说道:“如果时间赶得及的话,去看看秋闱考场上是何等场景的也好,下次你也就有了准备。”
郑丰谷不解的问道:“啥时间赶得及?咋会赶不及?”
文彬的眼睛闪亮了起来,说道:“爹,三姐说她过完年后等天气暖了就要去冀北,再从冀北到京城,问我要不要与她同行游历。”
郑丰谷愣了下,刘氏和云萱从东间屋里开门出来,听到这话也愣住了。
云萝在小板凳上转了个身,让从门外照射进来的阳光照在她的背上,看着郑丰谷说道:“爹,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院的先生专门带着学生出门游历就是为了让他们增长见识,于考试和以后的当官处事都是有好处的。我过完年就要离开,一路北上并不是很着急,就让文彬陪我一起吧。”
文彬坐在边上连连点头,“是啊爹,让你陪三姐出门吧。”
郑丰谷不禁有些踌躇,“这……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麻烦。”云萝说,“我也不是独自一个人出门,有侍卫有丫鬟,路上的事几乎不用我自己动手,多文彬一个也费不了什么事。”
文彬又说:“我肯定不会给三姐添麻烦,她让我干啥就干啥。”
刘氏就问道:“这出去的话,得多久啊?”
云萝说:“我会尽量在秋闱之前送他回来。”
“那不是要大半年?”
刘氏顿时就舍不得了,虽然文彬从去年院试考中秀才后就到县学里读书,一旬才能回家一趟,有时候学业紧张,可能连休沐都回不来,但离开大半年也真是太久了。
文彬心里紧张,不由眼巴巴的看着云萝。
云萝就对刘氏说:“娘,你要知道,等文彬将来出仕当了官,他可能会离开得更久,几年都未必能回家一趟。”
刘氏不由呐呐,“这不是还有好些年吗?”
“是还有好些年,但你也要早做准备,除非你和爹以后跟着文彬赴任,不然很可能要几年都难得见上一面。”
刘氏摇着头,说:“我和你爹啥都不会,跟着去干啥?我们就在村里,哪都不去。”
以后的事情现在还说不定,眼下却要定下到底让不让文彬跟云萝出门游历。
郑丰谷和刘氏没有当场决定下来,都说要先商量商量。文彬虽然心里着急,但见三姐一脸沉静,他便也慢慢的平静下来。
就算爹娘不愿意,他觉得三姐也肯定有办法带他出门的,大不了,他打滚撒娇再求一求呗。
时间充裕,离过年都还有一个多月呢。
约辰正时分,郑丰收一家人过来了,郑丰谷跟郑丰收说了两句话后就出门,到老屋去请老两口和老大一家吃午饭。
闺女出嫁后第一次回门,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稍微宽裕些的人家都会在家里置办两桌好菜,把叔伯兄弟们都请过来吃上一顿。再讲究些,叔伯长辈们还要给新女婿准备红封。
郑丰谷出去转一圈,就把郑大福和郑丰年请了过来,郑二福家也来了父子两人,再加一个小胡氏。
午饭时,男女分成了两桌,都摆放在堂屋里。
吃饱喝足,云桃从怀里掏出了一对绢花在云梅的头上比比划划的,这是云萱刚才送给她的,她和云梅都有,原本还给郑云丹也准备了一份,但她今日并没有过来,云萱就决定把剩余的那一对绢花拿回去送给小姑子。
云萝当然也收到了礼物,但她的却不是绢花,而是一只金镯子。
没错,就是这么的区别对待!
云桃终于比划出了一个最让她满意的位置,将绢花戴在云梅的鬏鬏上,然后问云萝借了铜镜,举着给云梅看。
这边姐妹和乐正喜滋滋,忽然一声巨响,郑丰年猛的拍了下桌子,拍得桌上的碗筷都往上跳了一下,也吓得云桃慌忙接住从手上滑落的铜镜,转头一脸心有余悸的看向那边。
郑丰年正拉着郑丰谷的手,涨红着脸双眼迷瞪的大声说着:“老二啊,真没想到咱兄弟三个里最终还是你最有福气,大哥比不过,比不过啊!”
郑丰谷伸手扶着摇摇欲坠的他,说道:“大哥你也不差的,只要好好干活,咋样都差不了。”
郑丰年仍是一个劲的摇头感叹,“比不过啊比不过!想当初,我在村里也算是数得上的人物,真没想到全被那不孝的孽子孽女给毁了,毁了啊!你大侄儿也是不争气的,读书不好好读,倒是学起了风流做派,闹得家里乌烟瘴气、没个消停的时候。”
絮絮叨叨、满嘴抱怨,却听得郑丰谷表情尴尬,郑大福的脸色也不好看,“啪”的放下酒碗,斥道:“也不看看是啥场合就发酒疯,这都是啥好事好名声吗?”
又对郑丰谷说:“我看老大已醉得不轻,你把他拉下去随便找个屋让他躺了吧。”
郑丰谷也不想让他在新女婿的面前发酒疯,就和郑丰收一起把他架了出去。
栓子和文彬对视了一眼,执起酒壶又给长辈们倒酒,仿佛没有听见郑丰年醉酒说胡话。
已经先一步吃过午饭的云桃却凑在云萱耳边小声说着:“大伯终于发现他如今比不上二伯了,别说二伯了,他现在连我爹都比不过呢。”
云萱笑着点了下她的脑袋,“这种话可不能乱说,毕竟是长辈,是我们的亲大伯。”
云桃哼笑两声,“就算我不说,村里还有谁不晓得这事?”
云萱又点了下她的额头,说道:“看破不说破。”
吃过午饭,把郑大福和醉得一塌糊涂的郑丰年送回老屋,其他人也陆续散去,云萱和栓子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一直等到郑嘟嘟放学回家,又一家人吃了晚饭之后才提着灯笼要回家去。Χiυmъ.cοΜ
郑嘟嘟见他们要走,迅速的伸手抓住了二姐,一脸警惕的看着栓子,说道:“二姐都已经陪你两天了,今天要在家里陪我!”
本来正有点眼泪汪汪的刘氏瞬间把泪花收了回去,点着他说道:“你二姐如今已是栓子的媳妇,栓子到哪里,她就该到哪里,可不能再跟以前似的天天陪着你了。”
郑嘟嘟的眼眶里顿时积起了眼泪花花,紧紧抓着云萱的袖子,道:“二姐你不要我了吗?”
云萱既心疼又为难,还有些说不出的羞意,蹲下身跟他说道:“二姐明天再来看你好不好?”
“明天我要上学呢。”你别想骗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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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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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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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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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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