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繁华的京都不同,在这个应该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辰,百安县的街道上却一直安安静静的,即便有行人走过,也大都低着头不怎么与旁人接触,抬头看人时的眼神中充满着警惕和不善。
云萝从稍稍开启的窗户缝隙中看了会儿外面的破败街道,然后轻轻的将窗户合上。
身后,兰香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妥当,结成了一个不大的包裹背在肩上。
主仆两开门走出去,侍卫们也都整理完毕,罗桥的脸色有些凝重,见她出来便轻声说道:“公子,我观测到有不少流民一直在客栈外游荡。”
这客栈里除了掌柜和伙计就只有他们这一伙人,他可不觉得掌柜昨晚上的那一席话是危言耸听。
这些流民八成还真盯上他们了。
云萝的脸色倒是很平静,说:“待会儿我们直接冲出去,尽量不与他们起冲突,但若是冲突无法避免,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
“是。”
一队人迅速又安静的下了楼,楼下暗沉沉的,大门还紧闭着,掌柜被捆绑在后院柴房里,那个脸上黥字的伙计也不见踪影。
他们便也没有刻意去寻找,兰香进厨房里掀开米缸,迅速的煮了两大锅饭,不等冷却就拌进盐巴,捏成一个个饭团后放进布囊之中。
包括云萝在内,每人都分到了一个装着饭团的囊袋。
趁着等待的这一会儿工夫,云萝迅速的画出了一份从此地进滇南的详细路线交给罗桥,又迅速的塞了两个饭团到肚子里,然后将剩下的一拎就去了后院。
“公子,这掌柜的该如何处置?”
掌柜在柴房里被四个侍卫内外轮番的守着,担惊受怕的整个晚上都没能睡着,此时听到这话顿时又挣扎了起来,嘴里塞了抹布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双眼布满血丝,流露出惊恐和哀求。
云萝站在柴房门口看了他一眼,“不必再管他。”
然后接过缰绳,一队人开了后门直接打马朝城外奔去。
客栈的后门也聚着一群人,不管他们原本想要干什么,当二十骑马从门内冲出来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慌忙避让,云萝率先从他们让出来的空隙里冲了过去。Χiυmъ.cοΜ
兰香、罗桥等人紧随其后,二十个人纵马疾驰亦是声势浩荡,仿佛随时都能把两旁的人卷入到马蹄底下。
事情似乎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却在将要奔出客栈后门的那条小巷时,忽然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云萝扔了过来,同时人群中还有人喊了一声:“别让他们跑了!”
云萝忽然拔出了长刀,霎时仿佛有一抹雪光在空中掠过,反射着清晨的日光,晃得近前几人都不禁闭上了眼睛,然后那石头在离云萝还有一臂远的时候,瞬间从中裂成了两半,刀身轻挑,就以更快的速度朝着来路反弹了回去。
“啊!”
两块石头,顿时将两个人砸得头破血流,鲜血从额头流淌下来,把他们的眼睛都给糊住了,透过蒙蒙血光,他们看到了云萝眼里刺骨的寒光。
也是一转头的工夫,二十匹马就与他们擦身而过,出了巷子口就直奔城门。
原本死气沉沉的街道上因为他们的策马而起了一阵骚动,嘈杂声中不时有几个字眼钻进耳朵里,“他们想跑”、“追不上”……
百安县又穷又小,就连城门都只有一个,城墙上大片剥落的泥土,也不知有多久不曾修缮了。
城门口守着几个瘦巴巴的兵丁,有气无力的倚靠着墙,听到马蹄声才猛的站直身体,朝这边看了过来。
伏在马背上,云萝看到了他们眼里的贪婪,更多的却是畏惧。
策马的速度丝毫不减,云萝就这么带着人直接从他们中间穿过,冲出了县城。
一直走出很远,她似乎还能感觉到背上那如同被针刺着的目光。
在路口,一队人分成两队,罗桥带着四个人去滇南,云萝则带着其余人直奔禺州。
路上依然有许多灾民,一个个都表情麻木的往前走着,也不知究竟要到哪里去。
中午,他们避过了流民,在路边的树荫底下休息,兰香一手饭团一手捶打着双腿,问道:“公子,此去禺州还有多少路程?”
“从舆图上看,从百安县到禺州约有一千八百里。”
兰香没收住力气一拳砸在大腿上,顿时倒抽了一口气,“一千八百里?”
云萝看了眼她的大腿,说道:“接下来也不赶时间,可以慢慢走,在半个月内抵达就好。”
那也要每天跑一百二十里呢!
不过跟之前几乎一刻都没有停歇的赶路相比,忽然觉得每天跑一百二十里好轻松啊!
连啃了两个饭团到肚子里,她细想想忽然觉得不对,“我听说从京城到禺州只有三千多里,可是我们这一路到这里就已经走了不止三千里吧?再加上一千八百里,那就是足足五千里路啊!”
云萝默默的啃了布囊里的最后一个饭团。
唉,想吃肉。
兰香看着她家郡主,分外忧伤的叹了口气,“我只算了京城到岭南的路程,不管从岳阳走还是从渝黔穿过,除了道路不好走之外,路程是一样的,却没想到同在岭南,百安县与禺州竟相距这么远。”
云萝将空布囊整齐的叠起来放在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我不是给你看过舆图吗?”
“公子你画的舆图与我之前见过的不大相同,纵横交错着那么多线条和奇怪符号,我看得眼睛都花了,根本就看不懂。”
“所以,你蠢怪我咯?”
兰香:“……”郡主,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剩下的十三个侍卫散落在两人的周围,隔着一点距离却又并不远,主仆二人说的话自然是被他们清楚的听见了。
听到云萝的最后一句话,有两个侍卫当即忍不住的“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转头搭话道:“公子,从此地到禺州的官道好走吗?”
云萝想了想,摇头道:“估计不是很好走,不过比黔州却要平坦多了。”
另一个侍卫好奇的问道:“公子之前也不曾来过岭南,怎么晓得这里的官道好不好走?”
“多读书。”
给了个宽裕的时间,之后的路途就比之前松缓不少,期间还遇到了好几拨流民,他们有时候会伸手帮衬一把,但若遇上那贪心不足、品性不佳的,自然也不会对他们客气。
只要不是遇上有组织的大规模流民,他们这一队十五人就已经足够应对了,而离开百安县之后,这样的大规矩聚集他们也只遇到过一次,就在离百安县的两日路程,后来遇到的流民就越来越少了。
在百安县,云萝带着人直接冲了出来,未曾跟城里的流民发生激烈碰撞,城外的那一次却不可避免的打了起来,并以组织流民闹事的领头人被一刀劈成两半作为终结。
十月十二,他们终于抵达禺州城外,比原定的半个月整整提前了两天。
在禺州几乎看不到滇南来的灾民,这里也似乎丝毫都没有受到滇南水灾的影响。
找间客栈先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云萝就带着人出门在城里逛了起来。
京城富丽堂皇,江南文风鼎盛,而禺州则是海商聚集。
走在街道上,随处可见从海外传入的舶来品,香料宝石,各种风格与本朝截然不同的物件,看得云萝身后的这些人眼花缭乱。
云萝便给他们都分了些钱让他们自己去玩,顺道打听一下城里那些地方最热闹繁华,哪里又价廉物美的好房子,申时到客栈里集合。
队伍一下子就分成了好几拨,云萝也只带着兰香和一个叫李金的侍卫从街头走到街尾,将这一路的环境尽都收入眼中。
“公子,您不买东西吗?”兰香见她这一路只是闲逛,脚步都不曾多作停留,就不由得问道。
云萝脚步一顿,站在了原地,“你想买什么就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兰香脸一红,“怎么能让公子等奴婢?”
“没事,你去吧。”
“难得来一趟,您不给老夫人、夫人、公子还有郑家的老爷太太他们买些东西吗?我见这里的舶来品比别处便宜好多,种类也多了不少。”
云萝想了想,正好她们现在就站在一家铺子门口,于是就转身走了进去,“那就去看看。”
这是一家首饰铺,一进去就有伙计热情的迎了上来,目光在三人身上一扫,然后朝云萝说道:“这位公子想要买点什么?”
云萝依然是男子的装扮,一袭青衫,头发也只用一根同色发带束着,经过勾勒的五官也似乎变了模样,瞧着就像个斯文的小书生。
她进店后四处看了眼,问道:“有什么精巧的首饰头面?”
伙计便问道:“不知公子是为谁而买。”
“祖母,母亲,姐姐。”
这是大生意啊!
伙计不由得更热情了点,说道:“小店昨日才刚新进了一批头面,公子请稍坐,小的这就去拿来于您挑选。”
在铺子的一边靠墙处,用屏风隔成了一个个的小雅座,云萝三人就被让进了其中一处。
伙计很快转身出去,又很快捧着几个锦盒进来,放在桌上小心的打开,顿时就有绚烂的光芒从里面折射了出来。
这是一套红宝石的头面,从耳环手镯到项链发饰,皆都以赤金为底,镶嵌着剔透的红宝石,十分艳光四射。
最出色的是那顶发冠,那镶嵌在最中间的一颗红宝石足有大拇指大小,闪得刺眼。
云萝也是第一个就拿起了这顶发冠,仔细打量,问兰香道:“你觉得二姐戴着这个出嫁如何?”
兰香愣了下,说道:“那定是要把村里人都给镇住了!”
村里人?
伙计也愣了下,目光状似不着痕迹的迅速在云萝身上扫过,这小公子虽穿着简单,却不大像乡下人啊。
心里虽起了嘀咕,面上除了些许疑惑之外倒是没有其他神色,笑眯眯的说道:“公子的姐姐要成亲了?那这一套头面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主要是这宝石通透色正,小的经营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纯的红宝石呢。”
真巧,她也看上了这红。
第一眼就看到了合眼缘的东西,云萝的心情也不错。
放下发冠,又将另外几样都一一检查,一对耳环,一对手镯,还有一条项链,式样并不繁复却不失精致。
她检查之后就直接放到了手边,表示这个她要了。
伙计眼睛一亮,笑容越发真切,殷勤的打开了第二个锦盒。
不过之后的东西,云萝却并没有特别喜欢的,倒是兰香给挑了三条珍珠手串,说是要回去送给兰卉、月容和如歌,又给她自己挑了一支珊瑚发簪。
“我可是跟着公子出来见过大世面的,月容姐姐她们不知有多羡慕。”从首饰铺出来,兰香拎着几个盒子,双眼亮晶晶的,精神显得格外亢奋,“真想多买些东西回去倒卖,这么大颗的珍珠手串竟然只要二两银子,拿到京城去一倒手,就能翻好几倍呢。”
突然不舍得送人了怎么办?要不,再看看别的?
她这心思几乎都快要写到脸上来了,云萝装作没看见的撇开眼,忽然目光一顿,然后快步朝那边走了过去。
“公子?”
兰香和侍卫李金连忙跟上,然后他们也很快发现了情况,不由得露出惊喜之色,“那不是……”
兰香一时间叫不出那人的名字,她甚至没有见过那个人,但她认识那人身上穿着的衣裳!
“大彧月报第十一期出来了,朝廷又出新规,往后征税,可用玉米替三成,三斗玉米替两斗谷麦……大爷,买份报!”
“有福。”
“唉,谁叫我?”他闻声转身,看着站在他面前的云萝愣了下,眼里的神色从疑惑到思量再到震惊的瞪大了眼睛,“郡郡郡……”
“叫公子。”
“公子。”他下意识喊了一声,然后忽然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公子,您怎么在这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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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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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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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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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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