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在大门外顿住,她突然有点后悔回来了。
话说,她现在转头回去二爷家,乖乖接受太婆和庆伯娘的训叨还来得及吗?
事实告诉她,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围观群众的视线里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呀,小萝回来了!”
出声招呼的是住隔壁的郑大牛媳妇,她本站在那儿瞧热闹,此时见到了被大奶奶孙氏咒骂了半天的主角回来,顿时一双眼睛都亮了,手中的半把瓜子更被她嗑得皮屑子乱飞。
而随着她的这一声招呼,院子里的人也齐刷刷的转头望了过来,神色各异,表情各异,姿态各异。
如此情况,云萝想要退出去显然是不可能的了。
她瞥了眼坏她好事的大牛媳妇,跨过门槛进了院子,却不想在经过大牛媳妇身边的时候突然被用力扯了一下身后的背篓,紧接着再次响起那扯着嗓子的喊叫,“小萝你那么有本事,今儿怎么竟背了个空篓子回来?以前哪次见着你不是背着满满的猎物?莫不是真得罪了黄大仙,连猎物都打不到了?”
扯着篓子的力气对云萝来说倒是无足轻重,只这在耳边叫嚷的声音极大,让她不适的皱了下眉。
正想挣开这拉扯,就见郑云萱从对面走过来,直接解下她的背篓,冲大牛媳妇轻声轻语的说道:“大牛嫂子真爱说笑,那山里的猎物又不是咱自家养的,哪里能随随便便就捉了满框来?我家小萝还小呢,不过就是比我大了些力气而已,往常也只是能隔三差五的带点猎物回家打个牙祭,怎么大牛嫂子瞧着的竟是每次都满框?”
十二岁的姑娘,有一对软糯的父母,对于一心想要护着点弟弟妹妹的她来说,再是性子温柔也懂得了许多,所以她下意识的就驳斥了大牛媳妇的话。
家里本就因为昨日的事乱成了一团,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给妹妹添上又一重罪责。
哪怕大牛媳妇说这些话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别的坏心思,但这话说的,总是让人不高兴的。
篓子到了手中,大牛媳妇反倒是没了探究的兴趣,只随手往边上一放,就笑嘻嘻的说道:“那话是咋说来着?谦……谦虚?对,就是谦虚,小萝要没本事,能捉了黄大仙?咱往常可是连见都见不着呢,就是遇着了,也是‘嗖’一声就不见影了。”
说着,她还想伸手来拍云萝,然手伸到一半,她低头对上了云萝的目光,忽然就连面上的笑容也都凝滞,莫名心虚的撇开了眼。
不知为何,云萝那清泠泠的目光竟让她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云萝低头收回目光,看到绷起了小脸有些生气的郑云萱,难得主动的伸手牵上了她,往院子里走进去。
这隔壁的郑大牛家说起来还是自家的同宗族人。
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白水村有近半数的人家都姓郑,都是同宗的一族人,而郑大牛家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郑大牛的爷爷和郑大福是同辈的族兄弟,到了郑丰年那一辈就出了五服,到了云萝和郑大牛这一辈,血缘关系更是已经很遥远了。
郑大福在同辈族兄弟中虽然居长,但他早年在外奔波,到了二十多岁才娶妻生子,长子郑丰年又因为读书而过了及冠之后才娶妻,以至于他的长孙郑文杰才十六岁,但仅比他小了几个月的族兄弟的长孙郑大牛却已经二十余岁,曾孙子都能上山下河了。
可又能如何呢?还不是早早的就埋入黄土了?
而他,可是要等着做老太爷享福的!琇書蛧
每次看到隔壁郑大牛家跑跑跳跳、脏兮兮的小儿子时,郑大福只要想到这一点,就会不由自主的有些得意。
就如此刻,他看着大牛媳妇的这一番作态,即便心里不悦,却也不会放下身份去跟个妇道人家计较,只是朝着云萝说道:“萝丫头回来了,正好,赶紧来拜一拜黄大仙。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冒犯了大仙,只要诚心认错,想来大仙宽宏大量不会再与你计较。”
云萝盯着被强塞进手里的三炷香,一脸的懵逼。
此刻,她心里无比的后悔。
她为什么要想不开的去捉了只黄皮子回来恶心人呢?
天知道为了捉那只黄皮子,她昨天翻山越岭追了多少路,一路还放跑了身边随手可得的好几只小动物。
可她现在还能怎么办?
将这三根香扔到地上去再踩上两脚?还是再去捉只黄鼠狼来证明传说中的黄大仙其实并没有那么神?
她握着香,木着脸,端端正正的朝着摆放好的香案拜了三拜,然后在老爷子欣慰的目光中默默的撇开了眼。
算了,就这样吧。
就当是在祭拜今晨枉死的那只山鸡了,回头一定要找着那只黄皮子把它抽筋扒皮!
见云萝乖乖的拜了香,一家子都不由得松了口气,尽管孙氏的目光依然恶狠狠的,大房几人瞥过来的眼神也多有怨怪,就连昨天还对她和和气气的三叔三婶都没那么温和了。
人啊,都是这么的现实!
云萝淡定的在刘氏和郑丰谷的围绕下用艾草熏了熏,又跳进郑云萱准备好的水里泡了泡,顿时觉得拜一下黄大仙好像也不错。
如果耳边能少点叨咕的话,就更好了。
“你这孩子也真是的,明明昨晚都与你说好了今日要拜黄大仙,睁眼就不见了你的人影,可真是要把娘给急死了。”
“你是不知,鸡圈里你昨日才刚捉回来的那只山鸡被黄大仙给吃了,你奶奶当时就被吓得厥了过去,其他人也都被吓得不轻,那一地的鸡毛和鸡血还是后来你庆大伯来了帮着收拾的。”
“幸好你及时回来赶上了,不然,娘还真是担心……”
刘氏一边帮她擦着头发,一边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说得云萝睁着眼睛越发没了神采。
好想堵住她的嘴!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过忤逆不孝了?
就算不是亲娘,只是个普通的陌生人,人家一片好心念叨几句,你却上去就堵人家的嘴,也是极为失礼的。
本小姐前世纵横帝都二十年,后来又打遍军中无敌手,便是最最纨绔的时候,也不曾做过这么失礼的事情。
除了对沈念。
忙摇了下头将不该出现的坏蛋甩出脑外,眼角看到门口探出了一颗小脑袋,然后小文彬缩着肩膀遮遮掩掩的跑了进来。
云萝看向他,眼神询问他有何事。
他站在她面前,咧嘴冲着她傻乐,半晌轻轻的从衣服里面掏出了白白的毛茸茸的一团。
“三姐你看,这是我今早在床底下找出来的,竟然是一只白白的小兔子呢!”
野兔多为灰蒙蒙的杂毛色,这样雪白雪白几乎没有一根杂色的兔子还真是极少有看见,尤其这还是刚出生不久,小小的一团正是可爱的时候。
小文彬捧着这一团,欢喜得整张小脸都在发光。
云萝看了一眼,才想起她昨日绑在黄鼠狼底下的那只小兔子,因为一番忙乱,倒是谁都没注意到这一小团,后来她随手就扔在了屋里,自己也忘记了。
没想到竟钻进了床底下还被郑小弟给找到了。
看着郑小弟那欢喜的模样,她眉头微皱,还有点嫌弃,“过会儿让二姐蒸了给你吃,也就能尝个滋味。”
郑小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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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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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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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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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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