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为宋家人,倒是一门心思要将我们宋家的脸面送给王家去踩?劳资告诉你,宋引!你自己是个怂包,为了升官发财,情愿跪在王氏那个恶妇裙子下舔她的臭脚,那是你!可你若要拿劳资的脸给你当踏脚石,讨好王家,讨好王氏那个恶妇,你趁早打消了这个主意!”
“你既然这么一心想着王家,处处替王家着想,为王家出头,我明儿个就去请族长,将你那一支逐出宋家,送你到王家去!遂了你的意如何?”
宋弘这话砸得宋引整个人都晕了,不置信的看着宋弘。
这么些年来,其实宋引心中清楚,族里的人早就看王氏和他不顺眼了。
只不过碍于如今他好歹是三品高官,王氏又是齐国公最疼爱的幺女,位高权重,纵然人家背后笑他是吃软饭的,可当面还不是客客气气的尊重他,谁敢说半个不字?
他们这一房,本就是宋家的偏支,能得到族里和国公府的支持不多。
也就是他还算争气,读书上有些天份,才入了王氏的眼。
别人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娶王氏,连他爹娘都不知道,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为什么娶王氏。
这个世界上,有舍就有得,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就算能中举人,可中进士却十分勉强,也许一辈子就这样了。
娶王氏的好处显而易见,以他的能力,却能越过同窗,险险中了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虽然挂在榜尾,被赐同进士出身,不如一甲、二甲风光,说出去好听。
可到底能入朝为官,走上仕途了不是?
如今算来,他那一科,就连当初的状元,如今也不过是从四品,其他的什么榜眼探花都还在苦熬呢。
倒是他,靠着王家,如今不过二十来年,就已经是三品大员了,即使是闲职,谁又能及得上他?
如今他这风光,都靠着王家,自然要事事顺从。
再说了,他风光了,这也是宋家人的风光,说出去也是宋家人有颜面。
更甚者,这几年,他膝下空虚,族里倒是有不少人开始想着将自家的孩子过继到他名下,越发的殷勤起来。
再加上这么多年了,族里虽然有人说些酸话,倒是族长宋强和卫国公宋弘,这两个宋家最有说话权的人,却对他从来没说过半个不字。
今天听了宋弘这毫不留情,几乎将他的面子全部扯下来,还丢在脚下踩上两脚的话语,一时傻眼了。
“弘……弘大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么些年来,我宋引自问对族里也是问心无愧,做了不少事情的!我对族里也是有贡献的,你怎么能将我逐出去?”宋引浑身都哆嗦起来,他当然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若真是宋弘开口,族长那边很可能就真的要将他逐出去宋家了。
宋弘嗤笑着看了宋引片刻,看得宋引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才微微一笑,又坐了回去,神态悠闲的道:“你应该已经听说了,当年你在荆县公办的时候,曾经收用过一个乡下丫头,叫宋春花,后来有了身孕,你允诺让她生下来,怕王氏知道了,还让她躲到乡下去,后来你回京城之前,还将她托付给你的手下,这事你还记得吧?”
宋引不知道宋弘怎么突然说起这陈年旧事来,不过这事前几天王氏刚因为这个闹过,他倒是回忆起来了,当初回京城后,王氏一闹腾,他就将宋春花置之脑后了。
再后来,他想起来,想打听宋春花的消息,当初托付的那个手下却销声匿迹,再也找不到了,他又离不开京城,王氏将他看得死紧,他叹息了一声也就罢了。
可时隔多年后,王氏又提起宋春花,还胡搅蛮缠说宋重锦是他跟宋春花的那个孩子,他是不信的,只是抱着一个奢望,说不得当初宋春花逃过了一劫?
正打算等过了年,偷偷派人去找找那宋春花的下落的。
只是他也没抱太大的期望,毕竟王氏知道了宋春花的存在,岂能留下活口?
此刻听宋弘提起来,不知道怎么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慌爬上了心头。
宋弘也压根没指望宋引回答,继续道:“那宋春花在你走后,被你那手下送回老家养胎,走之前送了她不少名贵的滋补品,据说这些滋补品十分罕见,可都是京城权贵之家才有的好东西。”
这话意有所指,宋引的脸上好不容易起来的一点血色慢慢褪去。
“那宋春花怀了你的孩子,自然小心滋补,吃了不少进了肚子,也幸亏她娘家贪财,将那补品偷偷的吃了或者偷卖了一部分,倒是让宋春花肚子里的你那可怜的儿子留了条小命。只可惜,到底补得太过,伤了底子,所以生下来就先天不足,不过一岁就去了。”
听到这里,宋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脸一下子刷白,整个人一下子腰似乎都直不起来了。
喃喃自语:“儿子!我也曾经有过儿子——”他婚前风流不羁,婚后不管是王氏还是伺候过他的丫头或者侍妾,能怀上的不多,生下来的没有,流掉的那些胎儿里,几乎都是女孩。
王氏曾经嘲笑过他,说他这辈子就是绝后的命,就算能生下来,也就是个不值钱的丫头。
他也以为自己说不得真的注定了命中无子,今天却才知道,在多年前,也曾经有过一个儿子的!
宋弘只当没看到宋引一脸的痛苦,继续道:“你那可怜的儿子身体不好,宋春花带着他到处求医拜佛,在荆县外,求佛的路上,你儿子去了。宋春花痛不欲生的时候,正好捡到了一个跟你儿子一般大的孩子,那个孩子就是锦哥儿。”
“锦哥儿被宋春花捡回去,当作了你的儿子养大,不知道怎么,这消息又传到了王氏的耳朵里,王氏以为你求着我将那个孩子保了下来,于是买通了我派在锦哥儿身边的人,给锦哥儿下毒,派人暗杀他。”
“也就是锦哥儿命大,才没遭到王氏的毒手,可有几次也颇为凶险,毒药都喝进去了,眼睛也都瞎了,身子也毁了。亏得锦哥儿媳妇找到了一名山里的奇医,才将锦哥儿的命给救了回来。”
说到这里,宋弘停了下来,冷冷的看着宋引,一字一顿的问道:“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m.xiumb.com
宋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颓然的闭上了眼睛,几乎是瘫在了椅子上,半天没说话也没动。
屋子里一片沉默。
好半天后,宋引才开口,语气艰涩无比:“锦哥儿的生母是谁?”
他不傻,宋弘这番话里,关于宋重锦的身世,肯定不是如同外面宣布的那样,再回想当初的一些传言,他心中就有了猜测。
宋弘也沉默了,好半天,才道:“他生母姓齐!”
宋引刷得睁开眼睛,定定的看着宋弘半天,才苦笑着从椅子上挣扎起来,似乎站都站不稳了,“我知道了!我先回去了,你跟锦哥儿带个话,就说我改日亲自上门来跟他赔不是!”
说完,跌跌撞撞的走了出去,背影无比的萧索凄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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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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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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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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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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