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是女孩子,听说栽花,眼睛一亮,小心翼翼地建议:“老姑,我知道李竹叶她们家就有栀子花,那花又香又大,咱们去找她们家分两枝回来栽吧?”
李竹叶?
王永珠一脸懵圈,在记忆里扒拉了半天也没有印象,没办法,以前的王永珠是眼里除了自己就是宋重锦,别人再不不入她的眼的。
因此没印象很正常。
金花也知道自己老姑这个毛病,忙忙的解释:“就是还没进门的四婶的隔壁啊?他们两家是堂亲,四婶还是竹叶的堂姑呢。”
了解!
王永珠犹豫了一下:“他们家会给咱们分吗?要不要带点啥东西,不好空手上门去要吧?”
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在王永珠以前受到的教育里,上人家门,是不可以空手的,好歹要带点伴手礼什么的。
金花还是个孩子,乡下孩子之间交往,哪里会注意这些?
更别提,就算她知道,她也没东西可以给人家拿啊?
因此,王永珠一提,金花傻眼了。
“那……那怎么办?”
王永珠琢磨了一下,以后要在七里墩混下去,周围邻居,村子里的关系不说打好,起码也要大家对自己没那么多偏见才行。
以后都是要打交道的,不如就从这个李竹叶家入手,踏出她人际交往的第一步!
想了想,回屋子,在匣子里翻出两根红头绳来,递给金花一根,将另外一根收在荷包里:“那个竹叶她喜欢红色吗?”
金花喜出望外的捧着头绳:“老姑,这是给我的?”
一边小心翼翼地摸着,这般红的头绳,家里也只有老姑才有,她扎头发都是用旧衣服上剪下来的布条子扎的。
哪个小姑娘不爱俏?金花虽然懂事,可也不是不羡慕人家小姑娘头上可以扎红头绳,戴头花的。
这样的头绳,她以前只能看看,现在老姑给她一根,她又是高兴,又是害怕。
王永珠随意的挥挥手:“送你的,你们小姑娘家家的扎这个才好看。”她匣子里还有好几根别的颜色的,而且她眼光也高,这些头绳自然不放在眼里,更何况,如今她的皮肤还是个浅荞麦色,戴红色显得又黑又土好吗?
金花喜滋滋的将头发散开,取下灰色的布条,将红头绳扎上,细黄的辫子上,红色的头绳十分的鲜艳,并不怎么好看,可金花还是爱不释手,时不时还伸手去摸两下头绳,确定一下存在。
金花摸了好几下辫子,才回过神来:“老姑,走吧,我带你去,我跟竹叶关系可好了,就算不送她头绳也能给咱们分几枝花。再说了,这头绳可贵了,那花枝又不值钱,老姑,咱们就只分几枝花,就白送一根头绳,是不是太亏了?”
这丫头,跟着张婆子和江氏耳濡目染,也学得十分的抠门。
王永珠摇摇头,正色道:“既然你跟竹叶关系好,那咱们就更不能占人家的便宜!这跟人交往,特别要注意人情来往,你不能因为跟人家关系好,不计较,就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时间长了,人家心里会不舒服的,好朋友也会疏远的。要是人家把话传说去,说你是个小气喜欢占便宜的人,那就对名声有妨碍了。大部分人都不会爱跟名声不好的人来往,再以后要有个什么事情,不管对错,人家都会觉得错在你。到时候,你就是吃了亏也说不出来,这样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事情,咱们可不能做,知道吗?”
金花平日里,张婆子只需要她做活,江氏要忙家里的事情,连最小的金勺都还要金花帮忙带着,哪里有空教导女儿这些。
不过她本性聪明,又有江氏的温柔忍让影响,除了过于抠门,爱占点小便宜外,倒没有别的问题。
反而手脚勤快,嘴巴又乖,在村里孩子和大人眼里都还不错。
此刻听闻王永珠这么教导她,倒还真听进去了,虽然还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她都记在心里打算晚上偷偷问江氏。
不过,小孩子嘴巴快,一不小心就问了出来:“老姑,那你以前咋老爱占人家便宜?名声在村子里不好呢?”
王永珠……
所以最讨厌小孩子了,心直口快什么的,好戳人心!
忍了忍,王永珠没忍住,弹了金花一个脑瓜崩,板着脸:“带路,去竹叶家——”琇書網
金花吐吐舌头,知道这话惹毛了老姑,也不敢多说,一溜烟的跑到前面带路。
李竹叶家离王家不算太远,此刻村里的人有的下地去了,地里活做完的,难得在家歇息,村子里除了有几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到处跑来跑去,没什么人走动。
王永珠一路也没碰到什么人,到了李竹叶家,门是开着的,径直走了进去。
“竹叶?竹叶你在家吗?”
一个跟金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从里屋走了出来,个子没金花高,一身洗得发白的蓝碎花衣裳,眉眼大方,皮肤带着乡村孩子特有的黑黄。
看到金花,两步冲上来搂住:“金花,你咋来了?找我有事?”
金花回头,看到王永珠还站在门口没进来,忙招手:“老姑,你咋不进来,站在门口做什么?”
一面跟好朋友竹叶介绍:“竹叶,这是我老姑。”
竹叶自然知道王家的王永珠,以前金花也曾偶尔在她耳边抱怨过,老姑性子独,张婆子又宠着,在王家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要先紧着王永珠,王永珠也没有当老姑的样子,好东西从来都是自己独享,对侄子侄女也从来没有疼爱之心,都是呼来唤去的。
金花几个兄弟姐妹,心中都不大待见这个老姑,只是又不敢得罪,一点不好,老姑在爷奶面前告状了,他们不仅要挨骂,还不给饭吃。
所以姑侄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很冷淡,不是万不得已都不凑到王永珠面前的。
怎么今天,还主动带着老姑到自己家?莫非这王永珠看上自己家啥,催着金花来自己家讨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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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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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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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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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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