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酒楼吃饭喝酒,就是大家见面的时候,也是将王永安介绍给大家的时候。
地头蛇们早有默契,既然这王永安是县太爷的眼线,也是县太爷的代表,那大家自然要好好相处,给点小甜头,以后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
喝着美酒佳肴,吃着山珍海味,再搂着妖娆的歌妓,还有地头蛇们的见面礼相送。
不过吃一顿饭,王永安就收了银票近百两,还收了几样好东西,顿时将亏空的家底就给补回来。
王永安为啥那么坚决的要送金钗给高进做妾?是因为他知道,若是没有这层关系,他如何能让高进信任他?
自己将亲生独女当成投名状,递给了高进。
高进也是心照不宣的收下了这份投名状而已。
什么父女之情,皆比不过眼前的利益,和将来的富贵。
且说高进,昨儿睡了个嫩生生的小美人,本来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就收到了一封信。
是地头蛇伙伴送来的。
看了信的内容:原来,过年前矿里缺人,偏年后要求的出产量高,大家为了招到人手,一时也没有那么严格,就招了一批乞丐。
年后就出了事了,这些乞丐中有一个死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闹得矿上都不安宁,那一批乞丐造起反来,杀了看守他们的守卫,四散跑了。
跑了也就跑了,被发现抓回来也就是了,这些年来,从矿上偷跑到人不少,基本都被抓回来了,这齐城整个地头都是他们的,这些矿工,都被折磨的身体极度衰弱,能跑到那里去?
开始也没人当回事,循旧例去追,结果却发现,那群逃跑的乞丐却凭空消失得无影无踪,任凭怎么寻找,都找不到了。
让人将齐城进出的要道都看守住,又搜寻了城里,却仍旧一无所获。
反倒查出来,有一位不得了的贵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齐城。
高进一看,如雷轰顶,早上那点子男人的得意早就被吓得烟消云散了。
高进不傻,非但不傻,他相当聪明,不然也不会从一个普通读书人,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他很快就意识到,只怕齐城的暴风雨要来了。
所以立刻将自己的心腹找来商量,要如何应对才是。
等高进把事情大略一说,几个心腹都明了了,不说别的,对于高进和地头蛇们的牵扯,大家心里都有数,只不过是数多数少的问题。
此刻的两三个人都是高进目前最信任的,知道他们跟高进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如果高进真出了什么事,他们这些人也洗不干净。
因此几个人对视一眼,王永安先拱手道:“大人,请问那位不得了的贵人是?”
高进露出一个无法言说的表情来,好一会才开口:“那是京都卫国公大人。”
这几个字一出,在场的几个幕僚都傻眼了。
卫国公!宋弘!
那真是如雷贯耳,鼎鼎有名的人物。
当初卫国公是开国八公之一,十分得开国皇帝看中,为太祖打下江山立下过汗马功劳。
为人又忠心耿耿,会审时度势,故得了太祖世袭罔替的丹书铁券,这份殊荣,不仅在当朝,就是历代,也是寥寥无几。
那真是只要卫国公府的后人不作死造反,就和朝廷一起,代代荣华富贵传下去。
只可惜卫国公府在先帝的时候,因为站错了队伍,失去了圣心,渐渐沉寂下去,从一流权贵沦落到了三流里去了。
幸好卫国公府如今的当家人,也算是颇有魄力,在新帝登基后,抓住了机会,又逐渐入了新帝的眼,为了新帝,镇守边疆数十年后功成身退,主动上缴兵权,回到京都,一举成为了新帝身边最红的权贵。
带着卫国公府一跃又回到了京都的顶级权贵圈子。
这样的大人物,他们一辈子估计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此刻居然在齐城?
不仅是几个幕僚,就连高进都不太相信。
倒是王永安勉强保持冷静:“这个时候,正月都没过完,卫国公为何会出现在齐城?齐城距离京都近千里,他来齐城有什么目的?会不会?”
这话一出,所有的人脸色都变了。
※※※
客栈里最大的那个客院里。
梅花吐蕊,阵阵芳香。
屋里的炕烧得足,穿着薄袍子就够了。
王永珠那天看到的那个男子,穿着一身墨绿色的锦袍,斜倚在炕上的引枕上,将窗户推开,院子里带着梅香的冷空气扑了进来。
寻常人这样冷热交替,说不得要打个哆嗦,可那男子却神色淡然。
他的对面,坐着的赫然是宋重锦。
如果王永珠在场,就会发现,为什么那天她觉得在客栈里遇到的那个男子看起来有些眼熟,跟宋重锦有几分相似了。
此刻两人面对面坐着,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两人之间肯定有血缘关系。
宋弘神色冷淡,可眼神骗不了人,隐藏着一丝激动,上下打量了一番宋重锦,才道:“你知道我是谁吗?”Χiυmъ.cοΜ
宋重锦坐得笔直,眼关鼻,鼻关心,半垂着眼帘:“知道,您是卫国公大人!”
宋弘眼中飞快的掠过一抹笑意,揉揉鼻子:“我是你爹——”
这要换作王永珠在场,肯定得回一句:我才是你爹!
只可惜在场的是宋重锦,只淡淡的回了一个字:“哦。”
宋弘只觉得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一时几乎要被气笑了。
就知道这个臭小子脾气不好,这点随他老子,也就是自己!
自己的崽子,还能怎么着,凑合忍着呗!
“你就不问问?”宋弘看着宋重锦眉眼不动如山的样子,忍不住手就痒痒。
宋重锦没回话,只抬眼看了宋弘一眼,就这一眼表达出的意思,让宋弘差点没保持住他的贵公子气派,又要流露出当年在军营里的那股痞子气来。
还是旁边的亲兵见势不妙,忙提醒宋弘:“主子爷,注意形象!形象!”
宋弘深吸几口气,决定不跟这个兔崽子一般计较,说来,也是自己对不住他,再说了,自己当爹的,还能跟孩子计较不成?
当下也不再试探了,开门见山的介绍起自己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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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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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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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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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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