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宋家众人的反应就远不如上一次那般热络了。
不说两个儿媳妇耷拉着一张脸,就是宋母都有些不欢喜。
她拉着宋春红去了里间,压低嗓门,恨声道:“你这孩子,怎么回娘家还上瘾了?”
“这才回去几天,就、就又带着孩子回来了?”
“你、你到底要干啥?就不能好好的过日子?”
关键还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一口气带了是个孩子。
知道的是她放心不下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故意跑来吃娘家呢!
“娘,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你不知道,他们郑家太欺负人了。”
“郑老四他、他自己惹了祸,却要让我们家大丫来填坑……”
“郑渔最糊涂,郑老四自己都说要分家了,他偏不,非说什么长兄如父,他要好好看顾小弟!”
“呜呜,娘,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宋春红不是没看出娘家众人的脸色不好看。
但她也是没办法了。
她必须要让郑渔知道,她宋春红不是面团,绝不任人揉捏。
这个家,必须分。
他要么要老娘、小弟,要么要妻子、儿女,只能选一头。
“娘,你放心,我、我就在家里住几天。”
“对了,我给老三又弄了几块好木头,再让郑渔给新娘打个写字台!”
宋春红知道人情世故,哪怕是嫡亲的娘家,如果空着手回来,也是不成的。
但,她所有的私房钱,上次就都给了亲娘。
这次实在没钱了。
她便故意说要多给小弟打个家具,一个写字台,连工加料的,也要十来块钱呢。
果然,听到宋春红这么说,宋母的脸色好看了些。
“哎呀,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
宋母伸出食指,用力戳了宋春红的额头一记。
“娘!”
宋春红红着眼圈,声音里带着浓浓的鼻音。
宋家上下虽然不如上一次热情,但好歹让宋春红母子五个住了下来。
然而,寄人篱下什么的,实在不是什么好滋味儿。
郑琴看到两个舅母没个笑脸的样子,干活的时候摔摔打打,她竟有些自责——
怪我!
都怪我!
如果不是为了我,妈也不会跟爹吵架。
如此,也不用让弟弟妹妹们跟着在姥姥家看人脸色。
有那么一个瞬间,郑琴都想跟宋春红说:“妈,咱回家吧,实在不行就让我嫁人!”
还是郑棋看出姐姐的情绪不对,拉住了她,“姐,难道你还没看出来吗?”
郑棋本来就是个聪明的人,再加上他有两辈子的阅历,看事情更加清楚。
虽然有些事,一旦说穿了,会让人难过、心痛。
但,这是事实,不会因为个人的意愿而发生改变。
“这次咱爸咱妈吵架,不是因为你的婚事,而是为了分家!”
“妈好不容易等到小叔和奶奶松口,主动提出了分家,结果咱爸却不同意……”
而按照亲妈的心思,为了能够顺利把郑读分出去,极有可能会把郑琴嫁给王屠户。
什么心疼女儿,什么看不上王屠户这样的人渣,都抵不上大房一家的利益!
这个事实,太丑陋,太残酷,却真实存在。
郑棋意识到这一点,很是心疼姐姐。
但,这、也是现实。
这年月家里孩子多,不说重男轻女,不说偏心。
可如果牺牲一个孩子,能够换得其他几个孩子,甚至是全家的幸福。
父母们都会同意!
“那咱们该怎么办?”
郑琴听了弟弟的一番话,心愈发乱了。
其实,她也知道,为了达成分家的目的,亲妈极有可能会选择牺牲她。
而带着他们姐弟四个回宋家,就是为了逼亲爹松口。
可宋家也不是那么好住的。
他们这才刚来,舅妈们的脸色就很不好看了。
吃饭的时候,更是不住的说些意有所指的话,弄得郑琴姐弟几个都不敢大口吃饭。
睡觉的时候,也是挤在小小的一间杂物间里。
她都是十五岁的大姑娘了,真不愿跟两个十二三岁的弟弟挤一张炕啊。
当然,忍一忍,还是可以忍下去的。
但,什么时候是个头儿?
万一亲爹这次也犯了倔劲,好几天都不来接,那、那他们娘儿五个,可就被晾在宋家了呀!
如果灰溜溜的自己回去,就没了任何资本,到时候,就要任由奶奶和小叔摆弄。
一个弄不好,大房既要卖闺女,还不能分家!
郑琴一想到这些,就忍不住的发愁。
“姐,放心吧,我有办法!”
郑琴都能看出来的困局,郑棋如何看不出来。
他知道,在亲娘赌气带着他们姐弟四个走出郑家村的时候,就丧失了主动权。
当然,郑棋还有个杀手锏——离婚!
套用后世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人与人之间,就比谁更能豁得出去。
谁更狠,更能挺得住,谁就能获得胜利。
亲爹是个王者级的愚孝男、扶弟魔,但他还没有达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离婚”就是一剂猛药。
郑棋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就曾经想过,他要用“妻离子散”来惊醒亲爹。
……唔,事情绕了一圈,似乎又回到了这个点。
虽然多了几分波折,但,郑棋还是有办法拉回来。
但,这个杀手锏需要资本。Χiυmъ.cοΜ
比如,他必须用实际情况像亲妈证明,他们母子五个即便离了郑渔,也能过得很好。
宋家众人的“不欢迎”,加速了郑棋的计划。
来到宋家的第一天,郑棋就开始暗自盘算。
作为家里的长子嫡孙,郑棋还是颇有些地位的。
虽然比不上郑读受宠,却也是第二受宠的人。
宋春红对这个大儿子也非常疼爱。
去年,郑读升了初中,在镇上的中学读书。
村子里距离镇上有十几里路,一来一回很是费时间。
为了节省时间,也是不让郑棋那般辛苦,家里人就让郑棋在学校吃午饭。
正常情况下,学生们都是自己带饭。
巧的是,郑读也曾经在镇上读书。
他上学的时候,偏心的王老太没少给他偷偷塞钱、塞粮票。
宋春红现场抓住了一次,很是闹了一场。
王老太又羞又急,脱口喊了句,“等你儿子去镇上读书的时候,我也给他钱!”
王老太这么说,不过是想证明,自己不是偏心,怪只怪宋春红的孩子太小,还不能去镇上读书。
不去镇上,自然也就享受不到这些待遇。
王老太只是一句托词,宋春红却牢牢记住了。
待到郑棋终于可以去镇上读书的时候,她立刻就找到王老太,毫不迟疑的伸出了一只手。
“娘,当初您答应的,说只要老大去镇上读书,就也让他跟他小叔一样!”
王老太那叫一个尴尬。
偏偏自己确实说了这样的话,而她对大孙子郑棋也确实还有几分疼爱。
为了证明自己“不偏心”,也为了不让自己跟大儿子、大孙子离心离德,王老太忍痛拿了钱和粮票。
当然,给是给了,数量却远远不能跟郑读相比。
不过,郑棋不在乎,他本来就不像郑读似的好吃懒做、不体恤家里。
他心疼父母,不舍得花,便把奶奶给的钱全都偷偷攒了起来。
一年下来,竟也有了五块钱的私房。
原本,郑棋是想把这些钱交给亲妈补贴家用。
但,随后发现亲妈埋怨亲爹贴补奶奶、小叔的同时,也在偷偷拿自家的钱接济她的娘家。
郑棋:……
唔,这些他都理解。
只是他无法傻兮兮的把私房钱上交了。
这些钱,郑棋既不想便宜了小叔,也不想填补宋家,花在他们姐弟四个身上,不香吗?!
几天前,没有落水也没有出意外,就是坐在姥姥家田埂上发个呆,郑棋就发现自己多活了一世。
重生归来,郑棋对于人生,对于家庭,有了全新的规划。
而自己攒下的那笔私房,就是他的原始资金。
“姥姥,我有个镇上的同学,他姐姐生孩子了,想买鸡蛋,但镇上供销社没有那么多……”
郑棋找上了宋母,随便编了个理由,便掏出了一块钱,“一个鸡蛋,他们给五分钱。咱家还有多余的鸡蛋吗?”
听到一个鸡蛋四分钱,宋母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他们平时都是去收购站或是供销社卖鸡蛋,收购价基本上都是三四分一个。
五分钱哪,比正常的收购价高出一两分钱呢。
可别小看这么一分两分的,积少成多。
一个鸡蛋多卖一分钱,十个鸡蛋就是一毛。
他们家人口多,养了三只母鸡,除了偶尔给老伴儿、孙子解个馋,绝大多数都攒了下来。
一个月就能攒下四五十个。
这就能多卖五毛钱啊。
当然,外孙子也说了,人家同学的姐姐是坐月子了,需要吃鸡蛋,基本上就是一锤子的买卖。
但外孙在镇上读书,认识的同学又不是只有这么一个。
家里总有个生孩子,或是送礼的时候。
哎呀呀,这样的事儿,也不用太多,一个月有个一两件,就能让家里多卖四五毛钱。
宋母不识字,但很会算账。
心里的小算盘噼里啪啦的拨了一通,脸上堆满了笑容。
“有!这些日子忙着给你小舅盖新房,我都没有顾得上去镇里,家里攒了一篮子的鸡蛋呢……”
“那就都‘匀’给我同学吧,他姐姐坐月子,一天要吃三四个呢。”
郑棋赶忙笑着对宋母说道,并把一块钱塞给对方,“姥娘,这是订金,等我同学收了鸡蛋,我再把其他的钱拿回来给您!”
“哎呀,都是自家人,还说什么订金不订金的?”
宋母嘴里说着,手上却半点都不客气,一把就把钱收了起来。
郑棋也不以为意,他又不是姥姥的亲孙子,身为“外甥狗”,郑棋还是非常有自觉的。
给了定金,然后就开始数鸡蛋,一共四十六个。
郑棋飞快的心底算好账。
随后,他跑去找到三姥姥,嗯嗯,也就是自家姥姥的妯娌,亲妈的三婶儿。
如法炮制,郑棋又从三姥姥那儿收了五十个鸡蛋。
满满两个藤篮,郑棋撒了些稻糠碎进去,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鸡蛋再有个磕磕碰碰。
第二天天还没亮,郑棋就一个人悄悄去了镇上。
过去的一年里,他几乎天天都往镇上跑,路都跑熟了。
只是刚重生归来,有点儿不太适应“十一路公交车”。
十几里路,搁在平时,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能赶到。
重生一回,腿脚反倒没有这么利索,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
赶到镇上的时候,郑棋已经气喘吁吁,两条腿又酸又疼。
“以后得想办法弄辆自行车呀!”
郑棋穿着粗气,抹着头上的汗,暗自在心里定了个小目标。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需要尽快把鸡蛋卖出去。
镇子不比县城,只有一个供销社,并没有什么黑市。
而若是去县里,就要有介绍信。
当然,如果不坐汽车,或是不在县城住宿,有没有介绍信也无所谓。
但,镇子距离县城有一百多里,如果全靠两条腿……
郑棋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双腿发软。
算了,镇上没有黑市,却还有一家镇医院,以及几个单位。
规模不大,但总有需求。
郑棋在地上抓了把泥土抹到脸上。
泥土混合着汗水,让郑棋看起来很是狼狈。
除了两只眼睛还算干净,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他对镇子熟悉,不用打听就来到了镇医院。
提着两个篮子,蹲在角落里,看到那种喜气洋洋的中老年妇女,就迎了上去。
“十个六毛,不要票。”
“如果要得多,还能便宜点儿,十个五毛五!”
郑棋早就打听过,供销社的鸡蛋基本上都是十个五毛五,但要鸡蛋票。
他不要票,价格还跟供销社差不多,关键是数量够多!
“也好!我要三十个!”
中老年妇女刚得了个大胖孙子,正是高兴的时候。
连带着,也舍得给儿媳妇吃些好吃的。
不为别的,儿媳妇吃得好,她家孙子才有奶吃呀!
郑棋带来的鸡蛋不算太多,转了两圈,就卖光了。
一个鸡蛋净利润一分五到两分,郑棋大概算了算,自己这一趟就赚了一块五!
这还是他收购鸡蛋的价格比较高,如果再压一压,兴许赚得还更高。
郑棋提着两个空篮子,喜滋滋的盘算着。
他太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一时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角落里,正有个熟悉的人偷偷窥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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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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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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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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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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