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周安娜呢?她怎么没来?”
上了半天的课,午休时间,赵传玉扫了一圈教室,忽然发现,今天似乎少了一个人呢。
她抓来余二,小声问了句,“你表姐呢?”
余二打了个哈欠,吊儿郎当的说道,“我都说了,周安娜不是我表姐。”
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远亲,配给他当“姐”吗?
赵传玉翻了个白眼,这是重点嘛,重点不是应该先回答她的问题?
读懂了自家老大的表情,余二赶忙说道,“她呀,被她亲娘接走啦!”
赵传玉愣了一下,片刻后才想起,“哦,是了。周安娜的父亲没了,母亲还在呢。不过——”
周安娜的亲妈不是跟一个路过的野男人私奔了嘛,怎么忽然就又冒了出来?
还有,这种在丈夫死后,抛弃女儿跟野男人走的亲妈,真的靠谱吗?
她不会前脚把周安娜接走,后脚就把人给卖了吧!
这年头,卖儿卖女的可不少见。
就算不是直接卖人,周母把女儿“嫁人”,也能收不少彩礼呢。
周安娜漂亮,年轻,还读过新学,那些有钱人家的老爷们最喜欢这样的女学生了。
要让赵传玉来说,当初周母没有先“嫁”掉女儿再私奔,已经算是她难得的慈母心肠了!
不过,人心易变。
去年周母没有算计周安娜,并不意味着,她现在就不会卖掉亲闺女。
后头的话,以及某些不太好的猜测,赵传玉没有明说。
不算太笨的余二,却都能想到,他随意的摆摆手,“周安娜她亲娘说了,当初她不是丢下女儿不管,而是出去赚钱了!”
赵传玉瞪大眼睛:“骗人的吧。”
一个妇道人家,连山村都没有走出去过,却有胆子跑到外面去闯荡?
“谁知道啊!反正现在人家衣锦还乡,看着像个有钱的阔太太,要把闺女接走享福,我妈一个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堂姑,实在没有理由拦阻!”
余二还是一副不甚在意的模样。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暗自嘀咕:我妈也不会拦!
她老人家最是单纯,别人说什么她都信。
周夫人根本就没有看到周安娜看到亲妈时那种惊恐的模样,而是打从心底里为便宜侄女高兴。
亲自帮周安娜收拾了行李,还谆谆提醒她:“好好与你母亲过日子。日后若是有什么难事,随时来找我!”
周安娜:……
亲妈确实是她亲妈,可问题是,当初周父过世后,亲妈想把她嫁给镇子上的财主。
周安娜当然不愿意,反手把这个不把女儿当人看的恶毒亲妈给卖了。
是的,周母不是跟人私奔,而是被周安娜亲手卖掉了。
所谓的私奔,不过是周安娜用来搪塞乡亲以及外人的借口罢了。
周安娜原以为,就周母一个没有远门的妇道人家,把她卖给了路过的人牙子,有生之年,自己都不会再见到她。
但,周安娜万万没想到,余少将军竟有这般手段。
短短一两个月的功夫,就把周母找到了,还把人弄到了府城。
周安娜知道真相,也知道余少将军在蒙骗周夫人,她却有苦说不出。
她能说什么?
周母确实是这具身体的亲妈。
亲妈要接走亲闺女,天经地义。
除非,周安娜有脸、有胆子说出所有的实情。
可问题是,她不能说啊。
亲闺女把亲妈给卖了,呵呵,别说在尊崇孝道的当下了,就是搁在后世,也足够上个社会帮热搜的。
再说了,除了当初自己卖亲妈的事儿,做得太过叛经离道之外,周安娜也惧怕余少将军啊。
如果自己敢冲着周夫人喊救命,那么用不了多久,她就会真的没命。
经过了周母的事儿,周安娜对于余少将军的能力和权势,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算了,还是先跟着周母走吧。
她能卖周母一次,就有下一次。
相较于更可怕的余少将军,周安娜对周母更有几分把握。
就这样,在年底,周安娜顾不得在余家过年,就跟着亲妈离开了。
随后,周夫人倒是收到了周安娜写的一封信,信里说她们母女一切都好,让周夫人不要牵挂。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可能回老家了吧!谁知道呢!”
反正家里没有了周安娜,余二只觉得心情舒畅!
至于她到底去了哪儿,如今又是个什么情况,余二丝毫都不在意。
赵传玉:……原以为很麻烦的人,结果就这么轻易的“消失”了。
她总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而且,赵传玉有种预感,事情的真相绝对不像余二所说的那般。
不过,也无所谓啦!
即便周安娜还在府城,赵传玉觉得自己跟对方也没有什么交集。
更不用说她现在都不在,也就更没有什么危险了。
赵传玉便把这件事丢到了一边,只在心底深处,还有“周安娜”这么一个名字。
“唉,传玉,又要打仗了呢。听说这次不是跟那些军阀,而是、而是——”
正常情况下,余二很少跟赵传玉提及军中的事务。
但这一次,他所说的“战事”算不得秘密。
毕竟报纸上都刊登了,京城那边跟鬼砸打了起来。
他们府城距离京城不算太远,二十多年前,也曾经被鬼砸屠戮过。
这一次,北方一片战事,府城早晚都会跟鬼砸交战。
府城是余家军的地盘,余家自然不会轻易放弃。
但鬼砸势头太猛了,连正规军都抵挡不了,就更不用说他们这些小军阀了。
最近一段时间,余家书房的灯每晚都亮着,余将军和余少将军这对父子,也难得的露出了为难、犹豫的模样。
“是啊,又要乱起来了!”
其实,不只是报纸上,就是日常生活,也明显感受到了战争临近的危急与紧迫!
不说别的,就是府城的大街小巷,逃难的难民变得越来越多。
还有赵家经营的一些产业,都遭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也是,马上都要起战事了,生意还怎么做得下去?m.χIùmЬ.CǒM
这里还不比魔都,这里没有租界,一旦城破了,真是半点退路都没有。
赵传玉担心的同时,想要变强的心思愈发迫切。
人,她有!
当初爷爷离世前,给她留了后手。
钱,她也有!
赵家好歹是府城首富,不说那些厂房、店铺、房舍,只账上的流动资金,就足以让她拉起上万人的队伍。
只是,她没有足够的武器呀。
再者,这种私人的武装,跟整个国家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不说她那个还没有建成的人马了,就是余家,好歹也是十多年的豪强,面对鬼砸,也不敢轻易对抗。
还有省城的那个大将军,估计也不敢正面硬刚。
这些军阀,相互攻讦的时候,个个勇猛。
可遇上鬼砸……真的不能怪赵传玉悲观,她是真不看好这些人。
“传玉,我要去港城!”
心里藏着心事,赵传玉的情绪就不是非常高。
她刚进家门,“不省心”的亲妈就跳出来给她添堵了。
“什么?您要去港城?去哪儿做什么?”
难道府城还不够亲妈玩儿的,她还想跑到香江那边去胡闹?
赵传玉的头都大了。
“对啊,克劳德说,咱们府城要打仗了,这里不太平。他的同学在港城那边建了一个医院,请他过去帮忙!”
何甜甜像个任性的孩子般,用一副天经地义的口吻说道。
“克劳德?克劳德又是谁?”
赵传玉满眼问号。
话说,亲妈换男人的速度已经这么快了吗?
过年的时候,她老人家还张口闭口詹姆斯,呃,就是那个大教堂的帅哥传教士。
这才几天啊,詹姆斯就失了宠,而克劳德火速上位?!
啊呸!
什么失宠、上位的,她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赵传玉被亲妈弄得一脑袋包,只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是挖了亲妈的祖坟,这辈子是来还债的。
“克劳德是我认识的一个医生啊,米国来的!”
“哦,对了,他和詹姆斯是医学院的同学,不过詹姆斯是个虔诚的教徒,而克劳德立志想做一个名扬世界的大医生!”
“原本克劳德想在府城开一间西医院,但是,咱们这儿要打仗了,克劳德担心医院会受到影响。”
“港城就不一样了,比咱们这边安全啊。克劳德还有个同学就在港城,他过去了,可以跟同学一起合开医院!”
何甜甜絮絮叨叨的说着。
她的这些话,似乎并没有什么重点。
赵传玉却猛然惊醒,“对!港城!”
港城比内陆安全些,陈家似乎就准备把产业迁到港城去。
赵传玉从小被赵老爷子当成继承人培养,她心里,赵家的产业最重要。
她还没有太伟大的为国为民的情操,就目前而言,她只想保住一家的富贵、安稳。
之前她还在想,战事若真的爆发了,赵家的棉纺厂、面粉厂、当铺等产业该怎么办。
搬,倒是可以搬走。
可问题是,搬到哪里?
因为跟使臣夫人们交好,赵传玉倒是想过出国。
但,故土难离,人离乡贱,国外不是那么好混的。
港城就不错!
离着内陆不远,却又比内陆安全。
“克劳德要去港城,我也想去转转。听说港城可繁华了,比魔都还好!”
“全世界各地的人都有,还有好多洋人的玩意儿……”
何甜甜仿佛没有看出赵传玉的意动,继续兴奋的说着。
“好!妈,您想去港城就去吧!”
赵传玉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行。
她赶忙说道,“对了,让九爷爷多带些人手,陪着您一起去!”
亲妈去港城,肯定是去吃喝玩乐,顺便跟洋人小帅哥谈情说爱。
而赵九赵管家呢,却可以去港城考察一下,确定搬迁的可能性。
另外,赵传玉也想把爷爷留给她的那些暗手拿到明面上。
“多带些人?是不是你爷爷留给你的那些人,赵家寨的?”
何甜甜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赵传玉一惊,脱口喊了句,“你怎么知道?”
赵家寨可是爷爷留给她的最后一张底牌,也是最大的后手。
赵老爷子跟余将军一样,都是土匪出身。
不过赵老爷子是山匪,占山为王,麾下招揽了数百个兄弟。
三十年前,赵老爷子被官兵围剿,与他相濡以沫的妻子,也就是赵文绣的亲妈惨死,惊醒了赵老爷子。
他知道,当山匪肯定没有前途。
于是,赵老爷子带着兄弟下山,拿着多年的积蓄开当铺、开厂子,一点点的洗白。
但,作为江湖人,赵老爷子信奉狡兔三窟。
下山的时候,他没有带走全部的收下,而是留了几个心腹,以及伤残的兄弟。
这些人留在山上娶妻生子,暗地里还有赵老爷子的补贴,竟慢慢形成了一个村落。
因为是赵老爷子的人马,又跟赵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山寨就被称作赵家寨。
就像霍明庭不愿让人知道他曾经是个戏子一样,赵老爷子也尽量抹杀自己曾经是个山匪的事实。
所以,在府城,大家只知道赵老爷子白手起家,却并不知道他曾是个山大王,“老家”还有一百多号寨民。
赵老爷子临终前,怕孙女会被霍明庭欺辱,便把赵家寨的存在告诉了赵传玉。
除了赵家寨,赵老爷子在山寨的旧址,还埋了几箱珠宝。
这些,就是赵老爷子留给孙女的后手。
将来,即便霍明庭翻脸不认人,孙女哪怕丢了府城的所有产业,也有机会东山再起!
如果何甜甜没有穿来,按照原剧情,赵传玉被霍明庭、赵文绣逼得只能叛出赵家,而赵家寨和那几箱珠宝,就是她最后的底牌。
一直以来,赵传玉以为这件事只有她和爷爷、赵管家三人知道。
没想到,今天她居然在亲妈口中听到了赵家寨这个名字。
难道,亲妈也知道?
可她过去怎么没有告诉渣爹?
“我当然知道!我可是我爹唯一的女儿!”
何甜甜一脸理所当然的模样,得意的说道,“赵家的一切,我都知道!”
“那、那你怎么——”没有告诉霍明庭?
要知道,当初的赵文绣对霍明庭可是掏心掏肺,几乎要把女儿都牺牲掉了!
何甜甜翻了个白眼,“我又不傻!”
赵传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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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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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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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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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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