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甜甜拿着一把小巧的折扇,坐在舒适的椅子上,手搭在二楼的栏杆上,饶有兴致的看着舞台上的表演。
说实话,何甜甜不是个戏迷,对于戏曲,一向都是“敬”大于“爱”。
没办法啊,作为一个在娱乐至死、文娱高度发达的现代长大的孩子,戏曲什么的,只是一个传统艺术的符号,根本走不到她的生活当中。
她和许多年轻人一样,看到那些戏曲演员的扮相、绝活会啧啧称奇,可要让她耐着性子听完一整场表演,却有些做不到。
穿越这么多的书中世界,何甜甜也去过架空的民国,这还是她第一次走进戏院。
不过,当何甜甜坐在大剧院里,忽然发现,听戏跟看电影有着相似的地方。
即,都需要一个氛围、一个环境。
如果是一个人在家里欣赏,哪怕是电影,也未必有那种感觉。
还是需要走到专业的剧场,跟无数观众一起观看。
听到周围人的喝彩声,或是看到他们沉浸般的享受,何甜甜慢慢的也被感染了。
“好!”
舞台上的杨贵妃咬着酒杯,那妖娆的身段,那哀怨凄婉的表情,半点没有男人的痕迹,反而比女人还要女人。
何甜甜忍不住跟着剧场里的观众,一起喊了声“好”。
接着,便有戏迷开始往舞台上丢东西,银元、铜板,还有一些小礼物。
受到气氛的感染,当然何甜甜也是要演戏,她赶忙将皮包里的银元都掏出来,一股脑的砸向了舞台。
“程老板,唱的正好啊!”
“那身段,那唱腔,那眼神,绝了!”
何甜甜仿佛一个小迷妹,戏都散场了,还意犹未尽。
坐着黄包车,回到家,进门就看到了等候已久的赵管家。
何甜甜兴奋的对他说,“九叔,吉庆班不愧是京城来的大戏班,戏真好!”
“还有程老板,哎呀,他的贵妃醉酒简直太棒了!”
“九叔,我给你说呀,他那身段儿——”
何甜甜一边说着,还一边忍不住模仿起来。
翘起兰花指,拿出舞台范儿,一个转身,一个弯腰,还别说,何甜甜学得有模有样。
看到这般欢快的“赵文绣”,赵管家竟有瞬间的恍惚。
他似乎看到了十几年前的大小姐,刚刚看了霍明庭的戏回来之后,也是这般的兴奋。
像个小戏迷般叽叽喳喳,眼睛里满都是小女儿的娇态与崇敬。
“九叔,你别愣神儿啊,你说我唱的好不好?像不像程老板?”
何甜甜唱了几句,见赵管家一副出神的模样,便像过去那般,拉着人家的袖子撒娇。
“像!太像了!大小姐唱得真好!”
赵管家哪里见过什么程老板?
更没有去看过程老板的贵妃醉酒。
但,作为一个忠心的老管家,对于自己看着长大的大小姐,他只有宠溺的份儿。
笑得一脸褶子,赵管家明明只比赵文绣大七八岁,却硬是慈爱的像个长辈。
他近乎无脑般的吹捧着,“我们家大小姐最聪明了,学什么像什么?”
“您现在还没有扮上妆、穿上行头,就已经非常像了,等明儿装扮齐全了,肯定比那些角儿还要好看!”
何甜甜像个单纯的孩子,被大人哄了几句,就信以为真。
她故作谦逊的说了句,“也没有啦!我还是不如人家程老板!”
“不过,明天我再去大剧院,好好跟程老板说说,兴许还能请他来咱家教我唱戏呢!”
何甜甜继续表演着。
赵管家却又是一阵恍惚。
当年大小姐迷上霍明庭的时候,也是先听戏,然后跑去后台,再然后,就把人请到家里唱堂会。
最后,大小姐更是以跟着学唱戏为由,让霍明庭成了赵家的座上客。
朝夕相处,一个教,一个学,大小姐学会了几段唱腔,也成功被霍明庭勾去了魂儿。
……接下来的事儿,就有些不堪回首了。
至少对于赵管家来说,真心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作为被赵老爷子养大的孩子,赵管家绝对是最崇拜、最信任赵老爷子的人。
赵老爷子不喜欢霍明庭,赵管家也不待见他。
但赵老爷子都拗不过赵文绣,赵管家更不可能违逆他的大小姐。
所以,他们主仆两个只能眼睁睁看着赵文绣跳了火坑。
过去十几年,霍明庭还算安分。
赵管家与赵老爷子的想法一样,只要他们守住了赵家,霍明庭不过是给大小姐养的一个玩意儿。
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赵老爷子走得会这么早。
还没有熬到小主人(也就是赵传玉啦)长大,赵老爷子就忽然离世。
赵管家伤心的同时,也加倍戒备起来。
赵老爷子死了都一年了,霍明庭还没有真正接管赵家,赵管家绝对居功甚伟。
然而,赵管家到底是个下人,如果任由赵文绣继续纵容下去,赵家早晚会改姓霍。
这段时间,亲眼看到霍明庭又是把私生子接回来,又是逼着小小姐“认祖归宗”,赵管家又怒又急。
偏偏他又无计可施,唉,投鼠忌器啊。
大小姐只听霍明庭的话,他这个老仆也只能忍着。
现在,忽然看到自家大小姐又露出了当年的神情——
赵管家不知道什么恋爱脑,也没有察觉赵文绣已经换了个人。xǐυmь.℃òm
他就是本能的觉得,自家大小姐如果能够“移情别恋”,也挺好的!
霍明庭有什么?
一没家世,二没才学,只是个下九流。
当初若不是自家大小姐年少无知,他又有一张俏脸和一张巧嘴,他根本就高攀不上赵家。
如今霍明庭也都三十多岁的人了,不能说人老珠黄吧,但也确实不如年轻时粉嫩、新鲜,甚至有点儿中年发福。
而小白脸什么的,这个世上最不缺了。
他们家大小姐有钱,能包养霍明庭一个,就能再换一个!
霍明庭本来就是个赘婿,是赵家花钱弄来的一个玩意儿。
现如今,这玩意儿竟然还想反客为主,呵呵,要不是顾忌大小姐,赵管家早就出手了!
他们赵家,可是靠着……咳咳,不可说!不可说呀!
“好!明天再去!”
“只要大小姐喜欢,咱就把程老板请到家里来唱堂会!”
“对了,不只是程老板!大小姐,我可听说了,最近出了好多新角儿,十几岁的孩子,模样好,嗓子更好……”
所以,霍明庭这种油腻的白眼狼,还是丢一边吧。
赵管家像极了纵容熊孩子的熊家长,竟积极挑唆自家大小姐“红杏出墙”。
呸!
什么红杏出墙!
姓霍的也配?
他们家大小姐可是老爷子唯一的女儿,若是搁在过去,早就——
呃,算了,不提过去的事儿。
就是搁在现在,赵管家也不认为自家大小姐该为霍明庭一个赘婿守身如玉。
赘婿,哼,就是拿来给赵家生孩子的玩意儿。
如今已经有了小小姐,而大小姐又不愿意再生,赘婿什么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这可不是赵管家“过河拆桥”。
而是在过去,赘婿就是这样。
为什么好人家的儿子不愿意给人倒插门,除了受人歧视外,也是很有可能会被女方赶出家门。
也就是赵文绣喜欢,认准了霍明庭。
否则,在赵老爷子离世的时候,赵管家就动手了。
“……嗯,我明天再去!”
何甜甜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已经不算年轻的脸上,却露出了小女儿的娇态。
赵管家看了,愈发高兴。
“明天我给您留着汽车,再让账房给您准备好打赏的钱……”
赵管家仿佛有了底气,对于霍明庭这个姑爷,真是半点敬畏都没有。
还想坐汽车?
凭你也配!
赵家的一根针、一棵草,都是大小姐和小小姐的。
汽车什么的,哪怕大小姐是去寻乐子,也要紧着大小姐用。
“对!还是九叔想得周到!”
何甜甜似乎被外头的野花勾去了心神,对于家里的“糟糠夫”,反倒没有那么看重了。
而没有了这种偏爱,何甜甜就恢复了骄纵任性的大小姐本性——除了她自己,绝不会为了任何人受委屈。
出门看戏坐汽车,出去做生意的人走着或是坐黄包车,这种在正常人看来太过蛮横的举动,对“赵文绣”而言,简直不要太寻常。
想想也是,原主要不是太骄纵,又岂会违背父亲的意愿,找个戏子当赘婿?
这年头,好人家的儿子确实不乐意当赘婿。
但也要看给谁家倒插门。
赵家,堂堂一省的首富啊。
而且,当初赵老爷子为了能够给女儿找个好人家,也公开表示——
谁若是愿意给赵家当赘婿,可以从自己的孩子里选一个随父姓。
赵家没有那么霸道,要让一个大男人没了传承。
好吧,即便赵家就这么霸道了,但人为财死。
有赵家那么大一份家业放在这里,还是有很多人家心动。
不说寻头百姓了,就是一些落魄世家的少爷,或是豪门的小儿子、庶子等,也都想入赘赵家。
这也算门当户对了,偏偏赵文绣被个戏子迷得晕头转向。
而宠溺她的父亲,竟然也同意了。
除了赵老爷子疼爱女儿外,也有原主太过任性、太过骄纵的缘故。
所以,当她恢复本性的时候,她比任何人都目中无人、都自私狂妄。
“只要小姐高兴就好!”
赵管家见自家小姐开心,他也跟着笑开了花。
他甚至开始琢磨,是不是该悄悄收拾一下霍明庭。
这段时间,这个赘婿太能搞事情了。
逼着小小姐改了姓,从小小姐手里抢走了赵家的产业,还试图收揽或是排挤那些老掌柜……
呵,真当老爷子走了,赵家就任由他放肆?!
赵管家眯了眯眼睛,掩住了眼底的寒光。
赵传玉不知道她的管家爷爷,竟跟她有了一样的盘算。
她现在只想尽快的让亲妈移情别恋,如此,她才能劝着亲妈休了渣爹,然后重新把产业夺回来。
打着出门做衣服的借口,赵传玉在亲妈出去看戏后,也出了门。
对于她,胡筱婷就不是太过忌惮了。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还是个女儿,过个两年,随便找个人家嫁出去也就是了。
胡筱婷和霍明庭想得清楚,只要捏住了赵文绣,他们就不用惧怕任何人。
再说了,这段时间的赵传玉也确实很乖。
不像赵老爷子刚去世那会儿扎手,就是逼她改姓,她也只是吵闹了一番。
随后,便再也没有了动作。
“有赵文绣这个亲妈压着,就算她是个孙悟空,也翻不出什么大浪!”
胡筱婷只是扫了赵传玉一眼,就继续唱她的白蛇传。
赵传玉出了家门,便找到了自己的同学兼小跟班。
“余二,你是个纨绔,应该知道府城哪个戏班的角儿最当红吧!”
在一家西餐厅见了面,赵传玉没有含糊,直奔主题。
“噗!”
被叫做余二的男孩子,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年纪。
他学着大人的模样,煞有其事的端起咖啡,轻啜一口,正在他极力忍耐这种苦涩的味道时,就听到了赵传玉的话。
他一个没忍住,直接把嘴里的咖啡喷了出来。
“赵传玉!什么叫我是个纨绔?”
虽然是事实,但事实就该说出来吗?
大家还是不是好朋友了?
怎么能张嘴就骂人?!
赵传玉翻了个白眼,不太走心的道了个歉,“好,是我说错话了!”
“你经常在街面上混,精通那些吃喝玩乐的事儿——”
不等赵传玉说完,余二又赶忙举起手,“停!停停!我的大小姐,您还是直接说我是个纨绔少爷吧。”
纨绔再难听,好歹也是少爷,是有钱人。
而“在街面上混”什么的,听着就是个混混啊。
还精通吃喝玩乐,咋不直接说吃喝嫖赌抽呢。
他再纨绔,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啊,哪里就五毒俱全了?
他顶多就是爱玩,喜欢听个戏,赌个马,顺便学着哥哥的模样,去参加一些宴会。
“……”赵传玉直直的看着余二,没再说话。
余二被她的眼神惊了一下,仔细回想刚才赵传玉的话,这才发现,自己只顾着斗嘴,都忘了回答小姑奶奶的问题。
“哦,你问我府城的那些戏班啊,你这可问对人了!”
“我给你说,三合班的顾筱菊,柳家班的柳春华,还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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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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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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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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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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