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奶爸,我暴富从卖茶叶蛋开始>第25章 田地的情况让人惊喜
  路上,经过村口时,意外瞧见一名菜贩子开着三轮车,正在从几名农民手中收购自家种植的便宜蔬菜。

  这样的场景在金龙村非常常见,村民们没钱没功夫租车,带自己种的蔬菜去县城贩卖。

  就只能低价将蔬菜卖给菜贩子,虽说价格相对低廉,但胜在方便快捷。

  他只瞄了一眼,就继续往牛头山上走去。

  这时,后方却有人认出了他,急急忙忙跑过去,将他喊住了。

  “小兄弟,你等会!我有要紧的事情跟你说!”

  一名大叔卖命地小跑,终于赶上了林觉,身子挡在他跟前,一面气喘吁吁,一面说话。

  “小兄弟,你还记得我吗?上次在你这买了西瓜萝卜的!”大叔笑得热情洋溢。

  能找到林觉,他简直太开心了。

  前天他在林觉那买走了白萝卜,当天就带到县城,他的菜摊子上买。

  标价三块五一斤,一个上午就全被抢光了。

  好多顾客都提前跟他预定,要他再进一些货来卖!

  这两天他一直在金龙村走街串巷游荡,就是为了找到林觉,从他手里拿到更多白萝卜!

  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总算是让他找到了这个小伙子!

  林觉看了眼这位大叔,瞧着是有些眼熟。

  听他说到“西瓜萝卜”,这让他一下子想起,上次那个一口气买走了所有萝卜的中年人。

  原来那个大叔,是个菜贩子啊。

  “你有事吗?大叔。”林觉警惕地问道。

  大叔一下子握住了林觉的手,笑呵呵地说:“你叫我徐建国就好了!上次在你这买的西瓜萝卜,市场反响非常好!好多人都跟我预定了,我就想从你这再多进些货!”

  林觉点点头,瞬间明白了这菜贩子的意思。

  没想到,他把当时在他这购买的西瓜萝卜,带去县城卖了。

  也算是这大叔有生意头脑,一下子就看出了,他这西瓜萝卜的前景。

  林觉思索片刻,他目前在田地种了大量的白萝卜,这些萝卜一起成熟,短时间内,他的确很难全部卖掉。

  卖给徐建国的话,就简单多了。

  还省了他搬运到县城贩卖的功夫。

  倘若跟他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后他种出来的萝卜,就不愁没有销路了。

  “你想从我这买西瓜萝卜?”林觉问道。

  “没错!”徐建国果断地点头,“有多少要多少!要是你觉得三块钱一斤的收购价太便宜,我也可以适当给你涨价!”

  徐建国自信满满,他相信林觉要是愿意把白萝卜卖给他,他一定可以借助这个新品种,赚到不少钱。

  整个县城的菜市场,只有他的手头有这个品种的蔬菜,不需要跟其他的菜贩子做竞争。

  无论进多少货,妥妥的,都能卖出去!

  不用担心这些菜卖不出去,最后腐烂发臭,全砸到自己手里!

  徐建国的热情,给林觉很大的诚意。

  这大叔瞧着是个人品不错的人,应该是能跟他,达成长期的合作。

  “行,大叔!既然你有意想从我手里拿到西瓜萝卜,我可以暂时跟你合作。如果合作愉快的话,以后也可以继续合作。”林觉答应将西瓜萝卜卖给他。

  等找到更好的合作商,再改变想法也不迟。

  徐建国很高兴,一项交易就这样友好的达成了,他已经可以想象得到,自己未来卖白萝卜,赚钱赚到手软的场景!

  “好嘞!小兄弟,你田地里的货还多吗?”徐建国问。

  林觉一想,他种的萝卜生长速度那么快,两三天就能从种子发芽到完全成熟采收。

  这样算下去,那是能源源不断供应的。

  根本不用担心断货。

  “货还很多,反正肯定够你卖的,不用担心!”林觉说。

  “那就好!”徐建国点点头,“现在夏天到了,天气会越来越热,白萝卜在夏天不好种吧?品质会不会出问题。”

  “哈哈,这你就不用担心了。这是特殊品种,一年四季都能种植!”林觉摆摆手,不打算跟他胡侃下去,“大叔你在村口等着,我去山上拔萝卜!”

  “好嘞!大叔就在这等着,绝不乱走!”

  徐建国回到三轮车处,继续跟村民们收购蔬菜。

  林觉登上牛头山,不到一会,就来到了他家的田地。

  正午,阳光灿烂。

  放眼望去,田地绿意盎然,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他先把刺泡果小苗栽种在空地上,为它们浇灌灵泉水。

  随后,便发现田地边缘的八角树,长到了十米高,树冠极其茂盛,都快把旁边的小茶树遮挡起来了。

  满树红艳艳的花苞陆续开放,花香芬芳馥郁,隔着老远都能闻见,吸上一口,真是刺激上头!

  “这八角花也太香了,简直比桂花还好闻!”

  林觉揉了揉鼻尖,站在八角树下,树上几百朵花一起盛开,这香味已经到香到爆的级别!

  闻久了,他的鼻子都麻木了。

  花朵上有好多野生大排蜂在采蜜,它们勤勤恳恳地工作,给八角树授粉,倒是为他节省了人工授粉的步骤。

  可以预见不出几日,就有成熟的八角果实可以采摘了!

  旁边的花椒树也结了不少花苞,它的生长速度比起八角树要缓慢得多,但植株很健康,树上花苞满满,不出多久,也能硕果累累!

  小茶树的情况,也让林觉非常惊喜。

  茶树的树梢上结满一个个乳白色的“茶泡果”。

  这玩意并不是茶树的果实,而是真菌寄生在茶树的嫩叶中,导致茶树变异,形成的类似果实形状的东西。

  看着满树白白胖胖的茶泡果,林觉露出了笑容。

  小时候他跟爷爷一起上山,偶尔会在山上发现野茶树上长着茶泡果。

  它虽不像普通水果一样甘甜多汁,味道也比较寡淡,甚至有股苦涩味,但它却是童年时美好的记忆。

  “不知道这浇灌过泉水的茶树,结出来的茶泡果好不好吃?”

  他伸手采摘了一个又肥又胖的,形状像水蜜桃,头大尾巴尖,个头刚刚好一个拳头大。

  咬下一口,瞬间爆出甜甜的汁水!

  浓郁的汁水中还有股淡淡的茶香味,并且还有舒适的酸味,增强了神经对甜味的感知!

  酸甜酸甜,竟然让他产生真的在吃水蜜桃的错觉!

  “意外很好吃啊!”

  林觉意犹未尽,又摘了两个吃下肚子。

  不得不说,这茶树不仅茶叶质量高,连变异出来的茶泡果,味道都比寻常的要好无数倍!

  林觉望着茶树上为数不多的茶泡果,这东西的产量很低,要是产量再高一点,他就采摘一些去市场上卖掉了。

  可惜这茶树上的果子,仅仅刚够他们自己家吃而已。

  “多摘一点回去给孩子们尝尝吧!茶泡果保鲜期很短,就算是在树上,也很快会腐烂,干脆全摘回去算了!”m.xiumb.com

  林觉花了点时间,把树上的果子全撸下来。

  用塑料袋打包好,差不多撸了十来斤的果子。

  干完这事之后,他就回到了白萝卜田里。

  当初他栽种时,每个坑里放了两三个种子。

  主要是为了防止发芽率低,多一个保障。

  萝卜苗发出来后,他就及时做了间苗处理。

  让每个坑里都只留一棵萝卜苗,让它有充足的空间生长。

  一天一夜过去后,白萝卜已经长得肥肥胖胖。

  一个萝卜一个坑,远远望去整齐划一,充满了秩序的美感,看着就让人心情大好!

  “瞧这个头比我上次种出来的都要大!看来从种子萌发开始就浇灌灵泉水,植物会生长得更大更快!”

  林觉拔起一根白萝卜,掂量着有个七八斤!

  像抱着个刚出生的大胖小子似的,表皮晶莹剔透,雪白雪白的,太漂亮了,看着都不舍得吃!

  “让我试试这萝卜的味道是不是跟之前的一样!”

  他洗干净表皮,直接抱着痛痛快快地大咬一口!

  咔嚓咔嚓,口感特别清脆!

  熟悉的西瓜味,清甜清甜,特别解渴!

  在这炎炎夏日下吃上一个,简直太满足了!

  “味道不错,西瓜萝卜的品质还是非常稳定!以后还能继续多栽种一些!”

  林觉啃完萝卜,确认西瓜萝卜的品质没有问题。

  也没来得及休息,马上就开始拔萝卜了!

  他把上次栽种的萝卜全部收完,背篓都放不下了,只能垒在顶上,用麻绳捆好固定住。

  其余的用大塑料袋装好,提在手上。

  人力搬运是非常费力的,不过幸好林觉经常喝灵泉水,体质早就不是普通人能比得了的!

  背个五六百斤不是问题!

  权当是锻炼身体了!

  村口处,徐建国在大太阳底下,结结实实等了一个小时。

  晒得皮肤发红满头大汗,最后受不了,才开着三轮车到附近的大榕树底下歇息。

  榕树下设有石头桌椅,四五个光着膀子的秃顶大爷在树下乘凉,边喝茶,边唠嗑,享受悠闲的养老生活。

  其中一名大爷见徐建国苦等了好久,很好奇他是在等谁,便随意地询问了句。

  “你这大热天还在收菜?挺敬业的啊。”大爷说。

  徐建国等得无聊,一看大爷在跟他聊天,也高高兴兴地找话题,聊起来。

  “我在等人送菜过来!”他笑着说,“对了大爷,你们认识林觉吗,他是你们村的年轻人,种的白萝卜那是一个好吃!”

  “林觉……?”几名大爷面面相觑。

  在他们金龙村,叫这个名字的年轻人,也就只有一个。

  但他可不曾种过田,更别说种什么大白萝卜了。

  大爷们都以为这菜贩子在开玩笑,或者是名字记错了,彼此都没当一回事。

  又半个小时过后,林觉从牛头山上下来,背后的萝卜垒得比他的脑袋都要高个半米,手里提着大包小包。

  稳稳当当地从山边一步步走到了村口。

  徐建国遥遥见到他的身影,简直乐呵坏了,赶紧开着三轮车过去接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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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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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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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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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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