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平常人类的平凡生活起点>第272章 记得回家
  裴锦绣感觉从没有的好。

  浑身有一种沉疴尽去的轻松之感。

  除了因为身体虚弱,有些无力之感外,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健康的普通人。

  当接引大人把手上的绿光放到她身上的时候,她甚至不需要借助千年忘川石,很轻松地就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看着坐在椅子上发愣的裴锦绣,何四海对桃子和萱萱招呼道:“走了,我们回家了。”

  “何先生。”正在打量妻子的沈天放赶忙走了过来,一脸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何四海摆了摆手道:“记得答应过我的事。”

  说着走出这块半圆形的公园休息处。

  桃子和萱萱立刻从后面追了上去。

  孙乐瑶看了一眼这一家人,也跟着离开。

  他们能遇见何四海,已经是极为幸运的了。

  “妈妈,快一点呀。”萱萱回过头来,挥舞着小手臂催促道。

  “来了。”孙乐瑶大声应了道。

  她也很幸运呢。

  ……

  李元嘉到现在都有点不敢相信父亲就这样去了。

  在他印象里,父亲的身体一直都很好,无病无灾的,可突然就这样去了,走的很安详。

  李元嘉蹲在堆满杂物的院子里,忽然想要抽根烟,摸了摸口袋,才发现他是不抽烟的。

  右边的角落里堆满了空花盆,李立春活着的时候,喜欢摆弄这些花花草草,可是除了仙人掌,就没一个养活的。

  左边的角落里一把破伞和几件坏衣服,盖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李元嘉走过去把它掀开,才发现是一辆生锈了的自行车。

  李元嘉呆了呆,这辆自行车他非常熟悉,还是他上学那会骑的,这都多少年了?没想到父亲还没舍得扔。

  李元嘉母亲死的很早,李立春靠着在菜市场卖鱼为生,独自一人把他拉扯大。

  小时候他极为嫌弃李立春,因为他身上总有一股去不掉的鱼腥味。

  等他毕业了,自己出来工作,才慢慢理解父亲的辛苦。

  等有了孩子以后,更是感同身受,觉得过去的自己实在太混蛋了。

  不过李立春从来没有责怪过他,永远都是一副乐呵呵的模样。

  从小到大,跟他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记得回家。”

  小时候跑出去跟同学玩。

  大了跑去外地上学。

  工作了外面租房。

  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

  ……

  记得回家。

  “家?”李元嘉喃喃地道。

  自从结婚以后,这里就不是他的家了。

  他有多久没回来了?

  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三个月?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好像从春节过后就没回来过了。

  工作、家庭、孩子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他从小到大就不是什么优秀的人,普普通通。

  他感觉他的生活一团糟。

  “老公,这房子虽然老了点,但是带个院子,应该很好卖的?”妻子黄雅蓉从房子里走出来,语带兴奋地道。

  李元嘉没说话。

  “怎么不说话,哑巴啦?”黄雅蓉眉毛一竖,生气地道。

  “我知道了。”李元嘉低沉地说了一声,转身走进屋内。

  “脾气还不小。”

  黄雅蓉盯着他的背,嘀咕了一句,目光看到旁边生锈的自行车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把上面的东西拽下来,重新盖住。

  李元嘉回到屋内,看着儿子正仰着脖子,看着墙上那些奖状。

  已经贴的时间太长,都撕不下来了。

  “怎么样,爸爸小时候厉害吧?你以后要像爸爸一样好好读书。”

  →_→

  儿子李子铭闻言斜了他一眼,然后道:“爷爷说,你小时候读书可笨了,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就这几个奖状。”

  “你这个臭小子,爷爷怎么什么都跟你说?”李元嘉伸手在他头上敲了一下。

  然后把目光看向旁边挂在墙上的相框。

  这种老式的相框里,夹了六七张照片,都是黑白的,只有一张彩色的。

  那是李元嘉结婚照中的一张,李元嘉坐在椅子上,妻子黄雅蓉站在他的身后,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笑容中满是幸福。

  剩下的黑白照片,有父亲抱着他的,有父亲拉着他的,还有骑在父亲脖子上的……

  都是小时候的照片,十来岁以后的一张也没有。

  看着这些照片,李元嘉愣神了好久。

  “爸爸。”儿子李子铭拽了拽他的衣襟。

  “怎么了?”李元嘉低头问道。

  “你是不是想爷爷了?”李子铭一瞬不瞬地看着他问道。

  李元嘉闻言赶忙把头转了过去,装作若无其事地反问道:“你想吗?”

  “想。”李子铭大声地道。

  “爷爷对我可好了。”李子铭有些难过地道。

  李元嘉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默默无声。

  然后指了指墙上被画的一块道:“这还是我小时候画的呢。”

  “我知道,爷爷说,你画的是大老虎,你看,我画了一个武松,专门打你的老虎。”李子铭指着旁边一个细长的火柴人,得意地道。

  “你这臭小子。”李元嘉伸臂夹住他的小脑袋。ωωω.χΙυΜЬ.Cǒm

  “我是武松,我不怕你的啊,看我厉害。”李子铭奋力挣扎着。

  ……

  黄雅蓉从院子里进来,看到嬉闹的父子二人,微微笑了笑,站在了门口,然后看向那面墙上。

  黄雅蓉和李元嘉认识,是熟人介绍的。

  李元嘉虽然单亲家庭长大,但人老实,又顾家,对她也好,交往一段时间两人就结了婚。

  因为结婚后,他们就搬到新房去住了,所以对公公李立春她了解的不多。

  印象最深的就是煮鱼很好吃。

  每次回来,都给他们煮一条鱼,做一大桌子的菜。

  人成天乐呵呵的,仿佛没有什么烦恼,很乐观的一个人。

  她还抱怨过丈夫性格向他爸爸,没上进心,没出息。

  丈夫总是乐呵呵地不说话。

  正在跟儿子嬉闹的李元嘉忽然回过头来,看着站在门口的黄雅蓉道:“我不想卖?”

  “不想卖?留着干什么?你住吗?”黄雅蓉声音徒然拔高了许多。

  “这是我家。”李元嘉道。

  “云鼎花园才是你家。”黄雅蓉生气地道。

  “反正我不卖。”李元嘉坚持道。

  “随便你,你想想铭铭以后。”黄雅蓉气冲冲地拿着包走了出去。

  李元嘉低头看了一眼正仰着脖子看着他的儿子。

  神色平静地道:“中午我们出去吃饭吧,吃你最喜欢吃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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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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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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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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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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