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以为,她是听到了郑读痛心疾首的忏悔,这才高兴的醒了过来。
大家都屏气凝神,期盼着看到一出“弟弟幡然悔悟,哥哥欣慰感动,最后兄弟俩抱头痛哭”的感人戏码。
结果——
“不、不要送医院,钱都要留着给小四儿!”
仿佛死前的回光返照,何甜甜喊完这句话,就又昏了过去。
众人:……
“哎,郑木匠真正是个好大哥!”
“对啊,这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想着弟弟!”
“……不知咋的,看到郑老大这样,我想起了我老爹。他得病的时候,也是舍不得去医院,怕花钱!”
“长兄如父!长兄如父呀!”
围观的吃瓜群众们,又被何甜甜弄得感动起来。
他们的注意力重新被拉到“郑渔”这个大儿子,如何孝顺偏心的老娘,如何照顾不省心的弟弟上。
至于刚才郑读的那一番卖力表演,反倒被人暂时忽视了。
倒也不是众人太容易被忽悠,实在是,似郑读这样好吃懒做、劣迹斑斑的小混账。
平时最擅长的就是耍嘴皮子功夫。
他们说起话来,比谁都好听。
可只要风头过去了,他们又会变回原样。
唉,这几个不省心的小东西啊,惯会这样。
时间久了,次数多了,大家都不怎么相信他们了。
郑读:……
如果不是太了解“郑渔”这个大哥的性情,他都要怀疑,这丫是不是故意的。
但,气氛已经被破坏了。
他很难重新再营造,只能眼睁睁错失这个机会。
不过,有了这个铺垫,郑读倒是可以完成一次“蜕变”。
唯一可惜的是,郑读如果变好了,众人都会说他是受了大哥的刺激,这才浪子回头。
自己的蜕变跟不愿牵扯的人扯上了关系,郑读多少有些郁闷。
唔,他必须控制好分寸,不能让大家觉得,他的蜕变是便宜大哥的功劳。
就在郑读暗自计划的时候,众人已经帮着郑棋小哥俩儿,七手八脚的抬着何甜甜回到了郑家。
王老太听到了风声,赶忙往家里赶。
话说她已经从跟自己关系不错的老太太那儿,听到了有关大儿子的事儿。
一听儿子去卖血了,她真是气恼大过心疼——
“这个老大,他、他到底都在想什么?”
“我都说了,把大丫嫁出去,拿回来的彩礼,正好补了小四儿的窟窿。他偏不!”
“大丫长大了,本来就该嫁人!王家多好的条件啊,老大居然还不乐意?”
“卖血?他、他糊涂呀!郑秀才常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老大却把血都卖了,他、他就是不孝!“
王老太突突突的就是一通责骂。
周围的几个老太太听了,都忍不住皱眉头。
做父母的,偏心在所难免。
十根手指还不一样长短呢,手心手背也从来都不是一个待遇。m.χIùmЬ.CǒM
但,他们都还能有个度。
不会把一个儿子宠上天,再把另一个儿子当仇敌。
眼前这王老太,她是不是偏心都偏到咯吱窝了?
知道大儿子去卖血,她不说心疼,不说愧疚,居然还怪他“不听话”?
还好意思说什么王屠户是好对象,亏心不亏心?
虽然这些农村老太太都有些重男轻女,没办法,现实就是这样——
家里需要壮劳力,而男人的力气就是比女人大。
但,看重小儿子、大孙子,这些老太太们也不会过分的刻薄孙女儿们。
那王屠户,真心不是什么好人。
只要还有几分疼惜家里的姑娘,都不会把好好的孩子推进火坑。
再说了,郑家的麻烦,本来就是郑小四惹出来的。
把侄女儿卖了,去填叔叔的坑,这样的话,好说不好听哪。
不说心疼孙女儿,就算是为了郑小四,王老太也不该这么干。
咋?
她这是嫌自己宝贝小儿子的名声还不够臭?
几个老太太都有点儿怀疑,这王老太到底是真偏心太过,而是脑子不好使?!
而对于这种疑似脑子不好使的人,劝是劝不住的。
所以,几个老太太相互看了看,索性不说了。
还是有位老太太,见王老太还一脸的愤懑不平,只顾着斥责大儿子不听话,完全没想到去打听大儿子的下落,索性就开口提醒——
“郑家的,你还是去打听打听吧,看看你家老大啥时候能回来!”
就在这个时候,从村头传来议论声——
“郑老大从县城回来啦!”
“不好了,郑老大晕倒了?!”
听到这些声音,几个老太太赶忙催促:“哎呀,郑家的,你还愣着干啥,还不赶紧回家?”
王老太也不是真的不心疼儿子,就是觉得他不听话。
就算卖血受罪,也是他自找的。
发泄了一通,听说儿子回来了,还晕倒了,她的一颗心哪,又是心疼,又是慌乱。
老大是她的指望,她还要靠着老大来养老。
老大要是不成了,她、她该咋办?
王老太偏心归偏心,却不是真傻。
她非常清楚,小儿子好是好,可连他自己都养活不起。
更不用谈给她这个老娘养老送终了。
至于其他两个儿子,一个在外地,一个只认老丈人老丈母娘,根本指望不上。
四个儿子,她只能靠老大。
“老大,你个不孝的东西!你咋就不知道听话呢?”
王老太提着东西,颠着小脚,回到家门口,正要遇到何甜甜等一群人。
她心疼啊,她害怕啊,她开始哭天抢地。
但,说出的话,却让人听着不太舒服。
仿佛大儿子对于她而言,只是个给她养老送终的工具人,而不是嫡亲的儿子。
宋春红本就因为心疼、担心等负面情绪弄得有些焦躁。
这会儿看到王老太,顿觉有了发泄的对象。
自家男人为啥会变成这样?
还不是偏心婆婆的错?
如果婆婆不是那么的偏心,生生把郑读宠坏了,郑读会惹出这样的祸事?
郑读不闯祸,不需要大把的钱,自家男人会跑去卖血?
现在自家男人半死不活的躺在这里,有进气没出气,婆婆不说心疼、愧疚,居然还有脸骂人不孝顺?
这老太太到底有没有心?
她还想让郑渔咋孝顺?
郑琴、郑棋等姐弟几个,也都是满心愤懑。
他们知道奶奶偏心,可他们还是没想到,奶奶会偏心到这种地步。
不说大房上下了,就是围观的众人,也都禁不住皱了眉头——
这老太太,到底会不会说话?
郑读:……
有个猪队友是个什么感觉?
穿来不到一个月,郑读算是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
王老太,还真是时刻都不忘给他拖后腿啊。
“妈,您是不是急坏了?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大哥的!”
郑读赶忙跳出来打圆场。
他一边说,一边冲着王老太拼命使眼色。
王老太正哭着,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根本就没有接受到小儿子的提醒。
郑读无奈,只得放开大哥的手,一把扶住了亲妈。
他借着搀扶的动作,用力捏了捏亲妈的胳膊。
“哎呀!小四儿,你捏我干啥?”
王老太只觉得胳膊疼,脱口就喊了一句。
众人:……
气氛那叫一个尴尬啊。
郑读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妈,对不住,我不小心捏到您了!”
郑读含糊的说了一句,然后把话题重新扯到便宜大哥身上,“咱还是赶紧回家吧。大哥需要补充营养,您去给他冲点儿麦乳精,再炖个鸡!”
王老太略心疼。
不过,她到底没有糊涂到家。
或者说,刚才自己喊出“你捏我”的话之后,四周响起的哄笑声,彻底惊醒了她。
她抬眼就看到了小儿子有些阴郁的眼神。
心里就是一个哆嗦,王老太平时不太用的智商又占领了高地。
她瞬间明白了小儿子的意思,也知道了现在是个什么处境。
“对!对对!咱家还有一只鸡,我给你大哥炖上——”
王老太赶忙点头答应。
只是,还不等她把话说完,郑琴就忍不住插了一句嘴,“不对啊,奶,咱家一共养了三只鸡,咋只剩一只了?”
王老太语塞。
郑读的神情也有些不自然。
还能为啥?
当然是被郑读给吃了呀!
王老太再糊涂,也知道现在不是显摆她有多心疼小儿子的时候。
她主动把锅被到自己身上,“那什么,这些日子,我身子骨不太得劲儿,就、就炖了两只鸡!”
众人假笑脸:……
老太太,您觉得,你说这话我们信不信?
大家伙看了眼王老太,又把复杂的目光投向郑读——
就知道这小子只会耍嘴皮子。
太不省心了!
自己的大哥为了他跑去卖血,他却在家里吃鸡。
哦,对了,听说还在镇上吃红烧肉!
啧啧,忽然觉得郑老大这么做,有些不值当的呀。
郑读:得,名声又特么的变烂了。
没办法,郑读为了洗白,只得又抬起手,给了自己两个嘴巴。
“都怪我,过去真是太不懂事了!”
“哥,你放心,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王老太没有看到郑读在村口的表现,不知道这是郑读第二次自扇耳光。
所以,忽然看到小儿子这般自虐,她那叫一个心疼啊。
“宝儿,你这是干啥?不就是吃两只鸡嘛,你身子骨弱,多补补,咋啦?”
王老太偏心惯了,说话也是这般的理所应当。
噗嗤!
围观的乡亲们又是一阵嗤笑。
身子骨弱?
现在到底是谁身子骨弱?
一个白白净净,虽然痩,却一点儿都不弱。
另一个黑黑瘦瘦,满脸惨色,气若游丝的躺在那里。
“……郑家的,你这偏心真是没边儿了呀!”
“难怪郑小四儿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全都是被王老太给惯得!”
“可不咋地?两个儿子,就算不能一碗水端平,也不能一个捧上天,一个踩到地底下吧。”
“啧啧,就这样的偏心老娘,难怪郑老大会跑去卖血呢!”
“可怜哪!”
众人又是一轮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郑读都有些麻木了,恨不能伸手把亲娘的嘴给堵住。
亲娘哎,您要是实在不会说话,那就瘪说!
郑读忽然觉得,有王老太这么一个极品亲妈,自己的洗白之路会变得更加坎坷。
“妈,还是赶紧把我爸抬进屋里去吧。”
郑棋见舆论烘托得差不多,赶忙提醒亲妈。
经过在娘家那次的跟儿女们“对峙”,宋春红对几个孩子的感觉变得有些微妙。
尤其是郑琴和郑棋两个最大的孩子。
一个变得不再柔顺、听话,一个越来越有主意,宋春红很难在他们面前摆大家长的谱儿。
宋春红自己都没有察觉,她开始不由自主的听从两个孩子的话。
所以,这会儿听到郑棋开口,宋春红几乎没有犹豫,赶忙答应了一声。
而几个帮忙的堂亲,听郑棋催促,也都赶紧帮忙,一起将何甜甜抬到了房间里。
看到亲爹完全没有血色的脸,郑棋到底不放心。
“妈,爸不让送医院,可也不能就这么任由他昏迷!你去卫生所,把郑秀才请来吧!”
郑棋作为“长子”,在亲爹不能主事儿的情况下,开始发号施令。
“哎!好!好!”
宋春红连连答应。
郑书机灵,不等宋春红转身,他就主动请缨,“妈,我去卫生所!”
“姐,你去镇上看看,买点儿猪肝回来给咱爹炖上!”
郑棋一边吩咐,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
这段时间在宋家村,他天天陶腾鸡蛋,口袋里攒了一些钱。
郑读站在一旁,看到郑棋非常“豪气”的掏出一块钱,眸光禁不住闪烁了下。
很好,郑棋这个重生男主,果然如原剧情中描述的那般,开始卖鸡蛋,挣第一桶金呢。
可惜啊,大侄子,这次你只能到这里了。
接下来,就都交给我这个当叔叔的吧。
郑棋给亲妈、姐姐弟妹们都安排了活计,像极了统筹一切的大管家。
他颇有几分意气风发的气势。
他哪里知道,自家便宜小叔已经暗搓搓的在计划挖他的墙角,走他的路。
何甜甜:……
狗屁的墙角、狗屁的通天之路,有老娘在,统统都不许!
何甜甜催动内力,让自己看起来虚弱不堪。
实际上,她情况好得很,即便闭着眼睛,利用外放的神识,也能将屋子里的人“看”得清清楚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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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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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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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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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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