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给你烧火!”
二丫懂事的蹲在灶台边,熟稔的拿秸秆、点火。
看到小丫头还没有灶台高,却已经能够帮忙干活,宋春红心里又是欣慰又是心疼。
孩子才四岁啊,就已经开始学着烧火、捡柴、喂鸡。
而那边屋子里的郑读,都十六七岁的大人了,眼瞅着就要说亲,却、却——
宋春红越想越不忿,有个声音拼命叫嚣:“分家!必须分家!”
不是因为两个鸡蛋,也不是因为心底的不平衡。
实在是王老太和郑读太不像话,他们只会趴在大房身上吸血。
郑渔是长子、长兄,合该给他亲娘、给他新弟当牛做马。
可、不能拖着她的孩子们呀。
听说过儿子孝顺亲娘,哥哥照顾弟弟的,没有让孙子孙女、侄子侄女像个奴隶般伺候奶奶、叔叔的!
宋春红阴沉着脸,脑子里充斥着许多想法。
她手上却没有闲着,拿碗、磕鸡蛋,搅拌,加水,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
这时,二丫郑画已经把火烧了起来,大锅里的水开始升腾起热气。
宋春红将碗放到笼屉上,盖上锅盖,在蒸汽弥漫的灶房里,继续想事情。
她知道,刚才在卫生所,王老太母子俩虽然丢了脸,全村的人都知道郑读为了娶媳妇装晕、装病。
但哪有怎样?
郑渔是个死脑筋啊。
他打定主意要帮忙,十头牛也拉不住!
可是,怎么帮?
还是要把注意打到大丫的亲事上!
宋春红牙齿咬得咯咯响,“不行!我绝对不会让我的闺女嫁给一个三婚的屠夫!”
就算实在阻止不了,也要借着大丫的事闹一闹,把这个家给分了。
宋春红眼底闪过一抹决断。
“妈,蛋羹好了!”
就在宋春红出神的想事情时,耳边又响起了二丫含着口水的声音。
宋春红低下头,正好看到自家小闺女满眼都是渴望,拼命吸吮手指的模样。
孩子本来就饿了,这会儿闻到鸡蛋羹特有的香味儿,自是被馋得够强。
宋春红许是真的恼了,又许是心里有了盘算。
她竟头一次大胆的生出了“忤逆”婆婆的想法。
垫着抹布,将碗从笼屉上端下来。
宋春红没有急着点香油、放酱油,而是用调羹挖了两勺出来。
原本平整嫩滑、仿佛一块嫩黄豆腐的鸡蛋羹,瞬间被挖了两个洞。
宋春红心里有些忐忑,怕郑读、王老太会闹。
但很快,心底里的那个声音便狠狠的说:“怕什么怕?早晚都会闹!”
“再说了,我的孩子也都姓郑,凭什么郑读吃得,我的孩子就吃不得?”
宋春红一边拼命安慰自己,一边将挖出来的两勺鸡蛋羹给了二丫。
“二丫!吃!”
二丫拼命咽口水,两只眼睛仿佛钉死在了香喷喷、黄嫩嫩的蛋羹上。
但,她不敢动手,怯怯的提醒亲娘,“妈,奶和四叔会不高兴的!”
这可是从家里最宝贝的四叔嘴里抢东西吃啊,四叔也就罢了,顶多就是装虚弱,装可怜。
而奶奶王老太,却是会哭天抢地,闹得左邻右舍都跑来看热闹。
到时候,亲妈肯定会被逼着跟奶奶赔礼道歉,而亲爸亲妈也肯定会大吵一架。
二丫确实想吃鸡蛋羹,可她更怕家里被闹得翻天覆地。
“吃!管他们高不高兴?”
宋春红原本还有些担心,可看到二丫这畏惧的小模样,愈发坚定了决心。
她仿佛赌气一般,直接拿起调羹,将蛋羹塞到了二丫嘴里。
二丫没防备,被还散着热气的蛋羹塞了一嘴。
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蛋羹就顺着嘴巴滑进了肚子里。
已经吃了一口,似乎再吃一口也没什么了。
就算因为这个要挨打,好歹也解个馋。
这样才不亏!
二丫年纪小,却因为家庭的原因比较早熟。
其实,这个年代的孩子,普遍都“懂事”。
她想到这些,也就不再抗拒,直接将另一小块儿蛋羹也吃了。
这一次,二丫没有囫囵吞枣,而是细嚼慢咽。
她砸吧砸吧嘴,努力回味着这难得的美味,黑瘦的小脸上满都是餍足,“妈,真好吃!”
“……好吃就行!”看到自家二丫这副模样,宋春红心里愈发难过。
其实,他们郑家并不是村里最穷的人家。
郑渔和宋春红都是生产大队有名的壮劳力,两口子都能拿够满工分。
农闲或是下了工,郑渔还会给人打家具挣些钱。
四个孩子也都大了,在大队部的小学读书,也就交点儿书本费和杂费,每人撑死了一学期一块钱。
家里唯二的闲人就是王老太和郑读。
不过,王老太不止郑渔一个儿子。
老二郑樵在外地当兵,还成了家,基本上就是分家的状态。
但郑樵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钱。
没结婚的时候,寄十二块六,基本上是他津贴的一半。
结了婚之后,郑樵便把钱缩减到五块。
一个月五块,一年就是六十块。
在他们生产大队,一个壮劳力到了年底分钱,也未必能够分到六十块呢。
可以说,如果只有王老太一个人,只靠郑樵寄回来的五块钱,也能过得很好。
还有老三郑耕,他似乎是三个哥哥里最自私的一个人,从小就跟郑读不对付。
但,那只是对郑读而言,对王老太,郑耕还是孝顺的。
过去做学徒,没有工钱,但他还是想方设法弄钱,每个月给王老太块儿八毛的做零花。
等他娶到了师父的独生女,成了厂子里的正式工,他也学着老二的样子,每个月给王老太送钱。
他“自私”些,更顾念自己的小家,每个月只给三块。
这个“少”也是相对而言。
至少在生产大队、在郑家村,王老太绝对是许多老头老太太羡慕的对象——
大儿子伺候吃伺候喝,二儿子三儿子给钱给票据,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
如果没有小儿子这个巨坑,王老太绝对是整个生产大队过得最好的老太太。
奈何没有如果呀。
三个儿子孝顺的钱和物,绝大多数都便宜了郑读。
全家吃粗粮,郑读因为“胃不好”,常年吃细粮。
全家常年见不到荤腥,郑读因为“身子骨弱”,还时不时生个病,需要吃肉补身体。
全家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郑读皮肤娇嫩,穿不了粗糙的旧衣服,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布票给他做了白衬衣、新裤子。琇書網
家里的孩子也上学,但放学后都会努力帮家里干活。
哪怕最小的二丫,刚学会走路,就开始摇摇晃晃的在院子里喂鸡,帮忙递东西。
郑读呢,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干活了,“发病”的时候,甚至需要亲娘、嫂子、侄女们喂饭!
哦,对了,还有一年好几次的看病,哗哗哗的往外花钱。
……只一个郑读,硬生生拉低了郑家的生活水准。
郑棋、郑书两个男丁还好些,隔三差五还能吃个鸡蛋。
而似宋春红这样的外人,似郑琴、郑画这样的赔钱货,连个鸡蛋都摸不着!
想到这些,宋春红眼睛都红了。
不只是生气、不甘,还有无穷无尽的委屈!
原本还因为“忤逆婆婆”而有些忐忑的心,瞬间变得坚定起来。
怕什么?
本来就是要跟婆婆闹分家。
如果能够借由一碗蛋羹,将这件事闹出来,还算便宜呢。
宋春红抬起头,端着碗就去了郑读的房间。
推开房门,看到屋里只有郑读一个人,宋春红下意识的就松了一口气。
别看她心里发着狠,人却虚着。
没办法,结婚十几年,王老太的积威太重。
关键是,自家男人不站在自己这边啊。
每次跟婆婆发生矛盾,郑渔都是一副控诉的模样,“我妈多不容易啊,为了我们兄弟四个,不知吃了多少苦!”
“你做儿媳妇的,怎么就不能让让她?”
宋春红不是穿越女,不知道后世网上的段子,无法直接回怼一句:“你妈不容易又不是我造成的,凭啥让我让她?”
她只会气恼,心里还会发虚。
因为世情就是如此,儿媳妇对上婆婆,身份上就先输了。
这会儿看到王老太不在郑读的屋子里,宋春红紧张的心情略略放松了些。
为什么不是彻底放松呢?
这不是还有个郑读嘛!
宋春红几乎是看着郑读长大的。
她嫁过来的时候,郑读还不到一周岁。
王老太因为高龄产子,几乎丢了半条命,根本无法照顾小儿子。
宋春红作为大儿媳妇,自然承担起了这份责任。
可以说,郑读是宋春红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长大。
但,郑读对宋春红这个大嫂,并没有太多的尊敬。
哦,也不是,人家嘴上说得好听,可就是不干人事儿。
不说报答了,背地里没少撺掇王老太跟她干架!
宋春红也正是从这件事上,看出郑读不是个好东西。
“吃吧!你要的鸡蛋羹!”
新仇旧怨的,宋春红看到郑读就一肚子的气。
她说话的时候,也就有些冲。
“……”
郑读下意识的就想说声“谢谢”,话到嘴边,硬生生被他咽了回去。
唉,极品什么的,太艰难了。
而他一个撰稿人,为了维持极品的人设,也是格外努力。
“哼!”
郑读故作不满的冷哼一声,似乎在嫌弃宋春红动作太慢。
宋春红:……没良心的白眼狼,白瞎她这些年的伺候了!
郑读以为自己的表演已经差不多了,他抬手就接过了碗,低头一看,发现鸡蛋羹上竟被挖了两大块!
郑读:……
作为一个极品,看到这种情况,该有怎样的反应?
不过,郑读不是个菜鸟,好歹也是做过几次任务的老人。
且他比较悲催,每次都会拿到极品、人渣的剧本。
次数多了,他渐渐也有了心得。
演绎起类似的角色,不能说入骨三分吧,却也不会翻车。
结合任务,结合人设,再结合当下的处境,郑读瞬间就有了反应——
他先是惊诧,旋即愤怒。
自己碗里的东西,居然被人偷吃了。
这是妥妥的挑衅啊。
但很快,郑读脸上的愤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强行忍耐。
他仿佛想到了什么,逼着自己不得不忍了下来。
宋春红站在旁边,一直偷眼瞄着郑读的反应。
她将郑读这一系列的表情变化都看在了眼底。
嗯?
老四居然没闹?
也没有用装病什么的作天作地?
等等!
宋春红猛地想到,郑读还要逼着他们大房出钱给他娶媳妇呢。
这是有所求,不得不忍下来?
咦,过去也没见他这么“隐忍”啊。
当然,以前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远没有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值得重视。
再者,宋春红这次还闹了起来,又是喊着“分家”,又是带着孩子回娘家,一副死扛到底的架势。
虽然最终,宋春红还是被“郑渔”接了回来。
看似让步了,其实,宋春红这一闹本身就是抗争。
王老太和郑读,应该也都知道了宋春红的“底线”。
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多少有了一丝的忌惮。
尤其是郑读,他没有王老太身份上的优势,想要道德绑架亲哥亲嫂子,也不是那么的有底气。
这人是个精明的,为了达成目的,定会想出各种办法。
而“小不忍则乱大谋”。
郑读分得清事情的轻重缓急,为了他的婚事,他这才不得不忍了这点小事!
宋春红了解郑读,而郑读脸上的表情变化又是如此的明显。
经过一番琢磨,宋春红就有了些许猜测。
这个混小子,一定憋着坏呢。
不过,郑读到底“退让”了,没有因为一碗蛋羹吵闹起来。
宋春红总算看到了希望——郑读也不是死扛到底的人,只要自己够坚定,这个家,或许就能分了呢!
“妈!大嫂想分家,那就分吧!”
吃完蛋羹,郑读把王老太叫了来。
母子俩头挨着头,小声的嘀咕着。
“什么?分家?我不同意!”
王老太顿时就炸了,若不是说这话的人是她最宝贝的小儿子,她早就破口大骂了。
“妈,你听我说……”
郑读耐着性子跟亲妈解释,心里则冷笑:不分家,难道要让郑渔一家来占他的便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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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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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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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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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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