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惠敏一家三口刚刚抵达魔都,孟浩三个的飞机正好升上空中。
宽敞的头等舱里,何思语安然享受着空乘员的周到服务,直接把不愿去经济舱的连城抛到了脑后。
何思语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对于金钱的享受越来越“适应”。
对于这种超越普通人的高奢生活,也愈发习以为常。
尤其是在F国的两个月里,孟浩给与她的不只是周到细腻的爱护,更让她见识到了“钞能力”的巨大魅力!
有钱和没钱,真的不一样。
之前跟着连城、何思语一起旅行的时候,因为有何思语这个钢琴家买单,他们已经脱离了普通大学生的穷游。m.xiumb.com
但跟真正的有钱人(也就是孟浩啦)还是不一样——
坐飞机,必须是头等舱!
住酒店,起码是五星级!
吃饭休闲的会所,则是VIP专享。
哪怕去商场买个东西,也是顶级VIP的待遇。
起初,何思语还没有太过清晰的感觉,尤其是在去F国之前,她也只是知道孟浩有钱。
但从未想过,孟浩有钱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何家虽然不是大富之家,可何思语从小也是被富养着长大,她对于金钱并没有太过强烈的需求。
相较于充满铜臭、市侩的金钱,她更看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比如她和连城,是最纯粹、最炽烈的爱情。
亲情、友情,道德、三观统统都没有他们的爱情重要。
金钱……似乎也并不重要。
什么头等舱,什么五星级酒店,她能够跟连城一起窝在角落里,尽情的感受彼此的存在,就足够了。
有情饮水饱嘛。
再说了,连、何两家不是豪富,却也不是赤贫啊。
细算起来,连家自己开了个公司,经济上比何家还要富余些。
连城会这般节俭,是他足够骄傲,不愿意当个啃老的巨婴。
他虽然是学生,但他依然可以靠自己,而不是像孟浩这样,当个只知道跟家里要钱的纨绔子弟。
何思语从小暗恋连城,对于他的所有决定,也只有习惯、称赞的份儿。
更不用说,自傲自强本身就是值得夸赞的。
在何思语看来,连城就是个完美的天神。
然而,去了一趟F国,并在那里呆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何思语渐渐发现,曾经的自己竟是这般“单蠢”。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比如她的亲妈秦诗语。
何思语第一次找去的时候,就是存着“小蝌蚪找妈妈”的迫切心情。
她没有想太多其他的东西,只是想看看自己的亲生母亲到底是谁。
然后,再跟亲生母亲好好说一说话,看看对方是否还爱自己。
结果呢,亲妈秦诗语没有拒绝见她,对她的态度还也不错。
但,自卑敏感的何思语,却从亲妈的态度中感受到了一丝居高临下。
仿佛,她这个亲生女儿不是来寻亲的,而是、而是国内的穷亲戚来打秋风。
秦诗语话里话外也透着莫名的优越感,还有隐隐的威胁——
我是F国著名的华裔服装设计师,我先生是有名的富商,我们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你虽然是我的亲生女儿,但咱们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你不要胡说哟!
更有甚者,何思语觉得,自己这个曾经的爱情结晶,对亲妈而言,就是曾经的污点,是她少不更事时的罪证!
何思语从小就生活在爱的环境中。
她不如姐姐何思甜聪明、优秀,但父母对她的爱却从未少过。
除了事事比不上姐姐,何思语几乎没有遭受过太明显的歧视与恶意!
现在,何思语感受到了,还是来自于自己的亲生母亲。
意识到这一点,何思语痛苦又不敢相信。
失魂落魄的结束了跟亲妈的见面,被守在外面的孟浩一番询问,才忍不住一边啜泣一边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不怕!一切都有我呢!”
孟浩心疼与自家小女孩儿的遭遇,看到这么一个楚楚可怜、全心依赖的爱人,他更是有种大男人责任爆棚的感觉。
他要怜惜思语,他要成为她最坚定、最有力的守护神!
不就是一个贪慕虚荣、自私凉薄的假洋鬼子嘛,孟浩有的是办法震慑对方。
在F国待了几天,孟浩靠着“钞能力”,进入到了F国华国留学生、华侨的圈子。
并且拿到了一个顶级时尚秀的邀请卡。
孟浩给何思语准备了一件豪奢的高定礼服,以及一整套的名贵首饰。
挽着她,在媒体灯光的闪耀下,走过了红毯。
“孟浩,我、我看到她了!她、她就在人群中,她也看到我了,还把我认出来了!”
何思语第一次接触这种顶级的秀场,整个人都是兴奋的。
她一边抖着小腿,一边捉着孟浩的胳膊,兴奋的说道。
何思语口中的“她”,不是别人,自然是亲妈秦诗语。
“嗯!”孟浩矜持的应了一声,唇边带着痞味十足又得意洋洋的笑容。
他花费这么大精力,砸了这么多钱,为的就是让秦诗语看到并认出何思语。
他要让秦诗语知道,何思语才不是什么为了富贵而跑来认妈的落魄女孩儿,她是有骑士守护的小公主呢!
秦诗语在何思语跟前摆什么F国知名设计师的谱儿,事实上呢,她也就是个做衣服的。
跟真正的时尚大佬比起来,简直啥都不是!
比如孟浩带何思语参加的这场顶级时尚秀,秦诗语连入场券都拿不到,她只能守在门口,想方设法的博个出位。
如果有机会能够遇到那些真正的顶级设计师,或是能够把人带入会场的“冤大头”,秦诗语肯定会绞尽脑汁的求表现。
事实也正如孟浩猜测的那般,秦诗语凭借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进入会场。
而就在她一边摆POSE引起媒体关注,一边暗中寻找狗大户的时候,正好看到了一身华美衣裙的何思语。
“……怎么是她?何家不就是个普通的小富之家嘛,她、她是如何弄到邀请卡的?”
秦诗语保养得很好,且她本来就是混时尚圈的,特别在意美的东西。
谷</span>她今年不到四十岁,但经过仔细的雕琢和得体的服饰,看起来也就三十来岁的模样。
任谁看到她,都不会猜到,她居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而最大的一个,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
她穿着自己设计的礼服,正装模作样的跟周围的几个模特、假名媛寒暄,想着如何混入秀场。
她就被何思语震惊到了。
顾不得心底的疑惑,也没有去在意前几天她还冷言冷语的让何思语“知难而退”,她双眼灼灼,用力的挥舞着手臂,“思语!我在这里!”
何思语没有防备,遵循本能扭头看了过去。
秦诗语却拎着裙摆,快步跑到了近前,伸手就挽住了何思语的另一只手臂,热情的说:“走,咱们一起进去吧!”
忽然被个不熟的人挽住了手臂,何思语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愣愣的看了看秦诗语,不知自己该如何应对。
她只能将目光又投向了孟浩。
孟浩勾了勾唇,冲着何思语微微颔首,意思是:可以带她进去!
精明的秦诗语将孟浩与何思语的互动看在眼里,她心底刚才的疑惑也得到了解答。
原来不是何家有能力让何思语来到秀场,而是这个看起来就挺有气势的年轻人的功劳啊。
莫非,这人是什么富二代,或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心里有了这样的想法,秦诗语对何思语,哦不,确切来说,是对孟浩格外殷勤。
亲眼看到了秦诗语的“前倨后恭”,失望、羞恼等等负面情绪之下,何思语也认识到了金钱的作用!
当然,此时的何思语也是略有感受,还没有彻底沦落为金钱的努力。
而在她的心中,真爱连城还是拥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只是,孟浩已经从可有可无、随叫随到的备胎,变成了她非常倚重的守护者!
偏偏何思语还没有觉察到自己的改变,她还沉浸在自己、连城以及何思甜的三角关系中。
“唉,不知道思甜的手到底怎么样了?”
“爸妈也是,医生都说了,思甜的手可能再也弹不了钢琴!”
“结果呢,这还没有彻底恢复好,思甜就冲动的跑去参加音乐节!”
“爸妈不说拦着,居然还陪她一起去。难道他们真想毁了思甜,让她在大庭广众、诸多媒体面前出丑?”
“虽然我舍不得连城,但思甜嫁给连城,真的是最好的选择。”
“有了婚姻,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思甜也就不必再为钢琴的事儿而伤心、费神……”
躺在宽敞的座椅上,何思语的头枕在孟浩的肩膀上,她低低的说着。
孟浩只爱何思语,对于何思甜什么的,并不十分在意。
不过,爱屋及乌,既然自家小女孩儿这般顾及姐妹亲情,他也要稍加关注一二。
顺着何思语的话音,孟浩说道,“让她嫁给连城,确实是个不错的决定。对大家都好,就是委屈了你啊!”
说这话的时候,孟浩眼底满都是心疼与骄傲。
他的女孩儿,就是这般的善良、美好。
明明她跟连城才是相互深爱的一对儿,却为了思甜,他们一起选择了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多么的晶莹剔透,仿佛一个水晶女孩儿,孟浩如何不喜欢?
就算何思语的身世有些难以启齿,就算她的生母那般不堪(知三当三,抛弃亲女),孟浩还是想娶思语!
“我不委屈,割舍掉爱情,让我痛不欲生,但思甜是我的姐姐,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因为手伤而坠入深渊!”
何思语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低声说道。
孟浩伸手揉了揉何思语的长发,更加感动的说,“思语,你放心,我会帮你的!你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一切都还有我呢!”
把何思甜嫁给连城也好,如此,思语就能顺理成章的嫁给他。
虽然思语还是没有彻底爱上自己,但孟浩相信水滴石穿,只要他付出了真心,他就能得到思语的回报!
何甜甜:……求求你们了,能不能不要这么的自以为是?
你们以为自己是谁?
“何思甜”的亲爸亲妈还没有这般“独裁”的给何思甜安排婚事,你们两个外人,反倒指手画脚上了?
你们——
唉,真是永远都不要跟真爱人士讲道理啊,分分钟都能把正常人气死!
何甜甜知道何思语等人的杀伤力,田惠敏也早有防备。
所以,抵达魔都后,田惠敏直接订好酒店,并勒令何延年不许告诉何思语。
而何思语打给田惠敏的电话,也都被田惠敏挂断!
她不想跟这个没廉耻的白眼狼说话,一个字都不行。
另外,田惠敏不想让何思语破坏掉思甜的心情。
至少在音乐节正式开始之前,田惠敏都极力阻挠何思语见到思甜。
何延年觉醒后,虽然还是温和,却也有了坚持与底线。
对于疼爱了二十年的何思语,他做不到怨恨,去也不会太过亲近。
就当是陌生人吧,过去的感情确实被错付了,但他也体验到了养育女儿的快乐。
所以,他与何思语之间算是扯平了,互不相欠。
现在他要站在思甜这一边,对于做了错事的何思语,自然不会太过宽纵。
能够愿意接听何思语的电话,已经是何延年的底线。
其他的,不用田惠敏叮嘱,他也没有退让。
“……爸爸妈妈为什么这么对我?难道他们还在生气我不该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
何思语还不知道自己与连城的恋情已经被何氏夫妇知道,她只能胡乱猜想。
“不会的,你爸妈那么疼你,在F国的时候,你爸经常给咱们打电话,就算你妈生气了,你爸也不会这样!”
孟浩心里也纳闷,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但作为他的水晶女孩儿的守护者,他必须坚强、自信,安抚何思语,不让她胡思乱想。
“或许是担心思甜,一时顾不得其他!”
连城也极力劝慰何思语,经过这趟来魔都,连城心中忽然有了不好的感觉。
他不但跟思甜生疏了,思语对他的感情似乎也没有那么炽烈。
曾经的他,左拥右抱,而现在,何家姐妹好像都要离他而去啊。
连城用力握紧拳头,看了眼得意洋洋的孟浩,再看看已经有了变化的何思语,他暗自下定了决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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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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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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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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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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