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甜甜揉了揉眉心,她发现自己穿越的这具身体很累。
身心俱疲、心力交瘁的累!
何甜甜趁着揉眉心的功夫,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下四周。
嗯,这是一间古风雅致的茶室,室内有百宝阁,百宝阁的格子上摆放着各种仿古的瓷器、摆件。
居中的位置是一个茶台,茶台后坐着个穿着汉服的漂亮小姑娘表演茶艺。
何甜甜和对面的一个精英装扮的男子相对而坐,位置恰是室内中间位置的客座。
“请用茶!”
古风美女茶艺师表演完茶艺,将一只小巧的茶盅摆放在了何甜甜的面前。
“谢谢!”何甜甜习惯性的轻声道了个谢,端起茶盅,轻轻抿了一下。
略略有些苦涩,入口后却又有种淡淡的香味儿。
“这是明前龙井,我们冷董喜欢喝茶,冷总便特意命人高价买来的。”
精英男子也端起茶盅,像模像样的轻啜一口,故作享受的回味了一下,赞许道:“不愧是上好的龙井配上山泉水,味道果然不同寻常。”
附庸风雅!
没有任何原因,但何甜甜看到面前这个三十来岁的职场精英,脑海里忽然冒出这么一个成语。
“确实很不错,不过我不太懂茶,所以也品不出什么好坏!”
何甜甜淡淡的勾了勾唇,她还没有接受剧情,也没有融合原主的记忆。
但,她有经验了啊。
她能够拿到的剧本角色,除了极品就是反派,基本上没有正常人。
哪怕穿着高定的职业套装,哪怕手上带着精致名贵的钻石女表,哪怕手边放着的包包是需要配货的爱某仕,何甜甜也认定,自己穿越的这具身体,一定有着让人一言难尽的“奇葩特质”。
果然,听到何甜甜这么不捧场的话,精英男子倒也没有露出不满的表情,唯有眼底闪过了一抹不屑。
何家大小姐,哪怕嫁了人,接管了家族的企业,表面上像个女强人,内里却还是一个自私、任性的极品。
何甜甜:……虽然我不会读心术,但我会察言观色啊。
这厮,一定在心里吐槽“我”!
“何总,我给您说的事儿,还请您仔细考虑!”
“冷总行程紧张,再有三天就要去国外洽谈生意,他希望在出国前,了了自己的一桩心愿!”
斯文败类,哦不,是名企高管,脸上陪着笑,说出的话却威胁意味十足。
那种规定了世间的紧迫感,更是无比清晰——只有三天的时间,希望你尽快做出决定。
何甜甜没有说话,却还是故意做出了羞愤的表情。
愤怒,却又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忍耐。
那种纠结,那种憋屈,何甜甜把分寸掌握的非常恰当。
“甜甜,我觉得你回到现实中,完全可以参演那个什么冯导的电影!”
小D同学对自家小伙伴,真是佩服得不行不行。
瞧瞧人家这演技,啧,说句炸裂都不为过啊。
当然,更流弊的还是何甜甜的“理解能力”——
一没有接受剧本,二没有融合基因,却能根据当下的环境和对面人对自己的态度等等做出些许推测,并根据这些推测而做出相应的姿态。
虽然不是百分百贴合剧本角色,却也没有崩了人设。
这般察言观色,如此揣摩推测,还有着十分自然流畅的反应,绝对是大佬级别的啊。
而在小D同学的内核深处,也早已把何甜甜当成了真正的大佬。
“何总,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这壶茶真的很不错,您慢慢品味!”
年轻男人优雅的站起身,冲着何甜甜微微欠了欠身,便翩然离去。
何甜甜仿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慢走!”
听到何甜甜这种明明不情愿,却还要陪着小心的回应,年轻的职场精英连停顿都没有,便径自出了茶室。m.χIùmЬ.CǒM
狂妄,嚣张,表面客气,实则目空一切。
能有这样的底气,要么自身的地位足够高,要么就是身后站着的主子很流弊。
而何甜甜根据观察,以及这个年轻男人谈话的内容,大致能够推测出,这位看着流弊哄哄的精英,应该属于后者。
何甜甜目送这人离开,她却没有急着起身,而是端着茶杯继续品尝着。
至少在表面上看,她确实是这个模样。
但内里,何甜甜却在跟小D同学沟通:“小D同学,把剧本给我吧!”
知道自己肯定拿不到好的角色,但何甜甜偶尔还是会好奇,这次自己拿到的又是怎样奇葩的人设。
“好哒,亲!”小D同学萌萌哒的回答。
然后,它利索的将剧本传输给何甜甜。
“……”果然又是个反派啊。
不过不同于上个小说世界的何啸天,人家何啸天是坏的明明白白、渣得坦坦荡荡。
而在这本小说里,原主何思甜称不上大奸大恶,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事儿。
但,女主的悲剧以及家人的痛苦,全都来源于何思甜。
站在女主的角度,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我那个把我推进狼窝的极品舅妈”。
是的,原主何思甜是女主苏慕雪的舅妈。
而苏慕雪呢,又是一本虐恋情深、强取豪夺文的女主。
女主十岁时父母出了车祸,外婆便把她接到了身边抚养。
后来,老人上了岁数,而女主的小舅也结了婚,不忍亲妈操劳,小舅赵文康跟妻子商量了一番,便把女主这个外甥女接了来。
原主何思甜就是赵文康的新婚妻子。
赵文康家境一般,普通小市民,却拥有极高的艺术天赋。
从小学习美术,长大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美院,然后成为一名画家。
但艺术家吧,很容易走极端,画的好的人,功成名就、家资颇丰。
而更多的却无法用自己的画笔换来生活所需,潦倒窘迫,穷酸悲凉。
赵文康还算幸运,原生家庭的条件一般,但他生的高挑英俊,再加上常年沉浸在艺术的国度,身上便有一种特殊的气质。
当地富豪的独生爱女何思甜,对赵文康一见钟情。
何思甜出身优渥,又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从小被宠溺着长大,便有些自私任性。
但她的本性不算太坏,顶多就是个被宠坏的熊孩子。
她脾气不好,赵文康却有着艺术家的涵养与画家的耐心,温润如玉、气质独特,且对金钱什么的并不十分在意。
两个人凑到一起,竟有着诡异的互补。
何思甜的钱,可以让赵文康继续梦想,并且维持着他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家气息;
赵文康温和细腻,又有艺术家的浪漫与幻想,既包容了何思甜的坏脾气,还能够给这位富家千金诗情画意般的生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对夫妻应该能够幸福的过一辈子。
可惜,没有如果啊。
因为他们不是这本小说的男主和女主,而只是女主的极品亲戚。
女主苏慕雪就比较符合虐文女主的设定了:父母双亡,寄人篱下。身体娇弱,但内心坚强。
还有出色的容貌,以及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在某次学校举办的活动中,曾经练过舞蹈的苏慕雪上台表演,被受邀来出席活动的霸总冷墨一眼看中。
冷墨果然人如其名啊,冷漠又倨傲。
他像个主宰一切的帝王般,施舍似的对女主表示:你很不错,爷看上你了!
女主:……这人莫不是个傻子吧。
女主是花季少女,而霸总已经二十多岁。
对于一个比自己大七八岁,几乎是两代人的大叔,女主真是半点其他的心思都没有。
她拒绝,她逃避,她根本没有被冷墨的王霸之气所折服。
于是,习惯了掌控一切,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冷霸总生气了。
霸总生气的后果,自然非常严重。
轻轻一句话,天凉王破!
当然,女主已经没有了父母,家里也不是什么富豪。
但她的舅妈是啊。
霸总暗地里一番操作,舅妈何思甜的公司便出现了危机。
霸总命助手找到了何舅妈,直接告诉对方,你家的麻烦,冷霸总可以帮忙解决,但他喜欢上了你的便宜外甥女儿,所以你看——
何思甜不是个坏人,可也不是什么圣母。
女主苏慕雪被接到何家之后,何思甜对她还不错。
不是因为她多么善良,而是她爱屋及乌。
看在丈夫赵文康的面子上,对苏慕雪稍稍关注了一二。
但也仅止于亲戚间的面子情,非要说什么对苏慕雪“视如己出”,简直就是开玩笑。
事实上,何思甜跟赵文康结婚近五年,一直都没有孩子。
不是两人追求什么二人世界,想要做丁克,而是何思甜自己不想生。
她怕疼,她怕身材走形,更怕生产的时候会遭遇危险。
别说现在医学发达了,产妇生孩子不再是过鬼门关。
羊水栓塞了解一下。
华国某位大富豪的亲妹妹,够有钱有势了吧,不一样倒在了这一关?!
……何思甜绝对是人间清醒,她最爱的人始终都是自己。
她不会为了孩子,为了血脉延续而让自己受苦受罪。
一想到满脸、满肚子的妊娠斑、妊娠纹,何思甜就无比抗拒。
小的时候,何思甜就对自己的人生有了规划——
这辈子,她就是要随心所欲,就是要美美的、仙仙的,快快乐乐,无拘无束,不被任何人、任何感情绑架。
孩子?
还是算了吧,她除了受不了怀孕生产的苦,更没有做好承担一个新生命的重责。
她自己还是个小公举呢,又如何去教养另外一个孩子?!
自己都不肯为了爱情、责任什么的生个孩子,何思甜更不可能对别人的孩子生出什么深厚的感情。
而且,何思甜非常清楚,她和丈夫能够过得这么舒坦,全靠背后的何氏企业。
一旦何家被冷霸总弄得破了产,丈夫会怎样,何思甜不敢保证,但她一定受不了。
所以,听了霸总助理的话,何思甜几乎都没有犹豫,就设计把女主苏慕雪送到了霸总的床上。
随后,何思甜又用丈夫赵文康、病弱的婆婆等人做要挟,“劝”女主继续留在霸总身边当个金丝雀。
因为极品舅妈的出卖以及道德绑架,女主成了霸总的禁脔。
误会、嫉妒、控制欲……冷墨将偏执霸总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
而苏慕雪呢,被虐心虐身,被囚禁被控制,甚至是被粗暴对待,身心俱伤。
后来,苏慕雪的外婆去世了,而她也因为冷霸总再次发疯而流了产,小舅赵文康终于知道了某些真相,趁着母亲的葬礼,终于见到了苏慕雪。
赵文康自责又羞愧,他含泪对苏慕雪说:“不要管别人了,慕雪,你是个独立的个体,应该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有了小舅的理解与鼓励,苏慕雪终于放下了种种担心。
苦等了几个月,苏慕雪终于找到了机会,逃离了冷墨这个偏执又可怕的霸总。
豢养的金丝雀跑了,冷墨出离愤怒。
望着空空如也的小金屋,向来冷情冷肺的冷霸总,也终于能够看清自己的心——苏慕雪并不是一件玩具,而是他的挚爱。
于是,冷霸总发了疯的寻找苏慕雪。
何思甜这个极品舅妈,因为有“前科”,又被冷霸总拉出来当成杀鸡儆猴的“又鸟”!
何甜甜:……从某个角度来看,何思甜其实也挺倒霉的。
何思甜为了保住自己的富贵生活,又把赵文康推出来当“人质”。
只是,赵文康似是“觉醒”了,不但不配合何思甜,反而撂出狠话:“如果你再伤害慕雪,咱们就离婚!”
何思甜被宠坏了,而且她觉得何家会被冷家针对,都是受了苏慕雪的连累。
现在,她只是想让一切回到正轨,再说了,苏慕雪跟着冷墨也不算委屈啊。
看看冷霸总为了苏慕雪那痴狂的模样,是个人都相信,他一定爱惨了苏慕雪。
嫁给这样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且年轻多金又专一,有什么不好?
为什么非要逃跑?
还因此而牵连无辜的人?!
何思甜作为被牵连的“受害者”,看到赵文康非但没有半点愧疚,反而冲着自己大喊大叫。
何思甜怒了,直接跟赵文康离了婚。
然而,她这边刚跟赵文康闹翻,那边冷霸总就找到了逃跑的小娇妻。
又是一连串的你追我逃,我曾经伤害过你但我在关键时刻可以为你挡刀子等虐文经典狗血桥段,男主和女主HE了!
何思甜:……你们特么的耍我?!
男女主有没有戏耍何思甜不好说,但作为本文最大的反派,何思甜落得一个家破人亡、自己横死街头的下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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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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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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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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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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