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主拿了反派剧本简介>第670章 女主的极品妈(十七)
  余少将军心中已经有了决断,对于自己这个傻乎乎的弟弟,也就多了几分耐心。

  看到余二居然还在担心赵家那个丫头,余少将军就轻声说道,“那丫头,估计已经到了港城!”

  什么被不靠谱的亲妈逼迫,连赵家的产业都变卖了?!

  余少将军好歹跟赵传玉打过几次交道,对这个年就不大的小丫头也算有了了解。

  有个不靠谱的亲妈是真,但会被逼得无路可退,却有着极大的水分。

  余少将军怀疑,坊间的那些流言,极有可能是赵传玉故意散布出来的,为的就是能够顺利脱离府城。

  事实证明,人家赵传玉确实成功了。

  不但将大半的产业成功脱手,还将一家老小都带出了府城。

  现在,人家估计早就去了港城,手里有钱,可以重新置办产业,依然富贵。

  哦,对了,听说她那个作精亲妈,还给那个歪果小情人买了个什么爵位,虽然只是虚名,却足以保护他们在港城不受欺辱!

  跟人家比起来,余家才更像是丧家之犬。

  三万兵马只剩下了几百人,父亲更是被鬼砸吓得没了斗志,只想躲到租界当什么寓公。

  是,余家不会过得太落魄,但跟曾经的执掌一方比起来,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余少将军就有些接受不了。

  自古乱世出英豪,他余某好歹是从小在军中长大,在国外读过军校的人。

  他断不会就此沉寂。

  当然,在去雾都之前,余少将军想把家里安排好。

  弟弟虽然年纪不大,可也是十五六岁的人了,也能承担起照料父母的责任。

  所以,这一路上,余少将军没少提点、教导弟弟。

  赵家的事儿,余少将军顺口就说了,并以赵传玉为例子,让余二好好学习。

  “……不是吧,老大会这么厉害?”

  这、这想得也太周到了吧。

  关键是太沉得住气。

  还有,赵家伯母会这般配合?

  难道过去她都是在伪装?

  “当然不是!赵文绣,咳咳,确实有点儿特立独行!”

  余少将军比较含蓄,没说赵文绣就是个大奇葩。

  不过,特立独行也不是什么夸人的好词儿。

  余二:……

  所以,赵家伯母确实很作妖,但人家赵传玉懂得因势利导、顺势而为?!

  “厉害!不愧是我老大!”

  余二由衷的佩服。

  看到自家蠢弟弟天真的模样,余少将军忽然觉得,就这么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让他来照料父母,妥当吗?

  “不!哥,我要去参军!”

  余少将军担心弟弟太蠢,不足以承担重担。

  余二还不乐意留在家里呢。

  “实在不行,我就去读军校!”

  余二永远都忘不了,离开府城那天,那些鬼砸嚣张、残酷的嘴脸,以及城中百姓的无助与慌乱。

  那一刻,他真的感到了无比的羞耻。

  “你才多大?你还是乖乖留在魔都读书吧。”

  余少将军当然不同意,弟弟才十五岁,在他看来还是个孩子呢。

  “哥,你当年去德国的时候,也才十六岁!”

  余二却难得在兄长面前执拗了一回,梗着脖子,大有“你不让我去,我就偷偷去”的架势。

  “……好吧,如果你坚持,那就跟我一起去雾都吧。”

  他们一家抵达魔都的时候,一家到了新年元旦。

  金陵那边也陷落了,军校什么的,也都搬到了蜀地。

  正巧余少将军想去雾都投奔老同学,可以顺利把弟弟也带去。

  由他带着,总好过让弟弟像个没头苍蝇一般的乱撞吧。

  至于父母,余少将军也想把他们带去雾都,至少那里不是敌占区。

  但,父亲嫌西南不如魔都繁华,根本不愿意去。

  且他在租界也有几个故交好友,听说能够给他某个差事。

  余少将军:……

  亲爹的底线还真是出乎意料的低。

  不过,余少将军也能理解,对于那些老派的军阀来说,换山头都是非常寻常的事儿。

  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家国天下的概念。

  随他吧!

  余少将军对于亲爹,也着实没有什么办法。

  就像余将军不能控制儿子一般,他们父子两个,谁都不服谁!

  母亲呢,这是个以夫为天的传统女人。

  且她性子软弱,不会违逆丈夫。

  夫妻俩有二十多年的情分,余将军雄踞一方的时候,都不曾辜负妻子。

  如今落魄了,更不会亏待了她。

  仔细做了一番安排,余少将军便带着余二一起出发了。

  一路上,满目疮痍,敌寇横行,余二更坚定了要当兵卫国的想法。

  抵达雾都后,余少将军在老同学的帮助下,成功成了某位将军的军事参谋。

  而余二,则被余少将军安排着进入到军校读书。

  兄弟俩都有了各自的归属,算是暂时安定下来。

  闲暇之余,余二也会想起府城的种种,以及他的老大赵传玉。

  “咦?那个女人,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假日去外面闲逛,余二在一家书店,无意间瞥到了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

  只是,他看到的是对方的背影,且人家一闪而过。

  他脑海里隐约觉得熟悉,可就是想不到对方是谁。

  还是回到的学校,熄了灯,躺在床铺上,再次不由自主的回想过往,脑中忽然闪现了一个人影——

  “艹!居然是她!”

  “她、她怎么会来西南?”

  余二猛地坐起来,黑暗之中,一双眼睛灼灼反光,心底更是有种莫名的感觉。

  他乡遇故知,对于别人来说,是喜事!

  但对于他来说,那个人,似乎并不是朋友,而是潜在的威胁。

  第二天,余二找了个理由请假,一个人跑去了那家书店。

  里里外外、左左右右的盘旋了好久,却再也没有看到那抹身影。

  “难道是我眼花了?看错了?”

  “还是,她并不住在这里,只是偶然路过?”

  余二满脑子问题,却找不到答案,只能暂时将这件事放在心底。

  港城。

  被余少将军认定会过得很好的赵传玉,此刻却险些被气得一佛升天。

  “妈,您说什么?你把所有的钱都投到那个破药厂了?”

  刚刚抵达港城,还不等母女俩诉说别后的离情,赵传玉就听到了这么一个噩耗。

  当初觉得亲妈虽然自私,却并不傻,所以,她放心的把变卖产业的钱都交给了亲妈。

  结果呢,牛迁到BJ还是牛。不靠谱的人,就算不傻,也踏马的不靠谱!

  亲妈拿着那些钱,买了房子,买了地皮,还给小情人买了一个绅士的爵位。

  剩下的钱,按照赵传玉的计划,要用来开办纺织厂、面粉厂、机械厂等等厂子。

  就跟当初在府城一样,赵传玉连相关的机器都搬了来。

  结果呢,亲妈只买了地皮,却没有建厂,而是被那个叫克劳德的洋人小白脸撺掇着投资了医院,还建了一个药厂!

  这、这……

  如果办完其他的厂子还有盈余,赵传玉不介意再开个医院救世济人。

  但,但药厂什么的,赵家根本就没做过啊。

  这种厂子,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需要有“秘方”。

  赵家啥啥都没有,贸然开药厂,只有赔钱的份儿!

  在府城的时候,赵传玉故意拿着亲妈在港城开医院的事儿做幌子,不过是想让赵家能够顺利从府城脱身。

  她根本不信亲妈会这么不靠谱!

  事实却是,她一语成谶了。

  从赵管家口中听闻了亲妈的“壮举”,赵传玉真是不知该怪自己乌鸦嘴,还是该怪亲妈太胡闹。

  似乎,她更应该怪自己。

  因为亲妈爱作妖不是一天两天了,自己居然还以为她能靠谱一回!

  用力闭了闭眼睛,赵传玉满腔的怒火忽然被浇灭了。

  她木然的伸出手,“药厂的地契给我!”Χiυmъ.cοΜ

  钱,要不回来了,那就只能好好经营药厂。

  幸好亲妈在办药厂之前,还是乖乖按照她的要求,买了一些地皮和铺面。

  否则,他们赵家可就真的败了。

  可笑吧,赵家没有毁于战乱,反倒因为一个不靠谱的赵文绣——

  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了,没得越说越生气。

  现在赵传玉只想把损失降到最低。

  “传玉,你生气了?”

  何甜甜却一脸无辜、茫然的模样。

  仿佛,她并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了女儿。

  赵传玉:……

  不气!不气!

  这是我亲妈,亲妈,亲妈!

  “大小姐,开药厂的事儿,确实仓促了!”

  赵管家都有些不忍心,唉,也怪他,以为大小姐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她竟把剩下的钱全都祸祸了。

  那什么,他还没告诉小小姐呢。

  大小姐不但在港城开了个药厂,还派人在米国弄了个实验室。

  听说是研制什么新药,那钱呀,哗哗的往外花。

  其实,一个药厂,根本不会让赵家伤筋动骨。

  真正的大头在国外。

  大小姐跟紧急回国的米国一个使臣夫人一起合作,除了实验室,还搞了个面粉厂。

  面粉厂倒是比药厂和实验室靠谱些,这也是赵管家没有坚决反对的主要原因之一。

  乱世啊,还是战乱年代,粮食最金贵了。

  那个使臣夫人,叫什么梅兰妮的,娘家就是农场主,听说光地就有上千亩。

  地里的粮食啊,根本就吃不完。

  前几年,好多都烂在地里。

  大小姐有了梅兰妮这么一个大地主,将来肯定能够弄到许多粮食。

  实验室什么的,在赵管家看来,就是大小姐跟梅兰妮合作的“投名状”。

  是在花钱铺路呢。

  正是考虑到这些,管家才会对大小姐的败家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小小姐此刻正在气头上,还当着大小姐的面儿,赵管家不好明说。

  他想着,待会儿找个时间,他好好把这些情况都说给小小姐。

  依着小小姐的聪慧以及大局观,她应该能够理解。

  唉,真不能怪小小姐生气。

  大小姐的手也太松了,一个实验室,花了那么多钱,就是赵管家也心疼呀。

  “怎么就仓促了?开药厂可是大生意!”

  何甜甜没有在意赵管家的打圆场,而是梗着脖子,任性的说道。

  “克劳德都说了,现在到处都在打仗,而打仗就有伤亡,需要大量的药品!”

  “尤其是特效的消炎药,简直就是战备必需品。”

  “那个实验室的负责人,最近一直都在研究一种叫磺胺,还是黄啥的消炎药,只要成功了,就能赚大钱!”

  “也就是我跟克劳德关系莫逆,否则,这样的好生意,根本就轮不到咱们赵家!”

  “传玉,你放心,咱们这一个实验室,能够抵得上十几个纺织厂、面粉厂……”

  何甜甜得意的炫耀着。

  赵传玉却只觉得眼前发黑,“实验室?怎么还有实验室?”

  亲妈到底都败了什么?

  一个药厂还不够?!

  “当然有实验室,我特意找了梅兰妮,让她出面帮忙买下了这间实验室!”

  “哦,对了,过些日子,咱们还要去一趟米国,正式签署各种文件!”

  “嘿嘿,梅兰妮寄给我的信里都说了,米国可比港城繁华多了,到处都是小汽车,还有许多像克劳德一样金发碧眼的小帅哥!”

  何甜甜说道“小帅哥”的时候,那叫一个垂涎,就差直接流口水了。

  赵传玉麻木脸。

  所以,什么实验室,什么赚大钱?

  亲妈想去米国找更多的小白脸才是真正的目的。

  赵传玉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亲妈的恋爱脑,但她还是没想到,亲妈居然还能这么作!

  为了男人,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坑害亲闺女,败坏赵家的产业。

  赵传玉觉得,她不只是上辈子挖了亲妈的祖坟,而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都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儿。

  老天爷这才罚她这辈子给亲妈当闺女!

  “妈,你、你——”

  赵传玉胸口被堵得厉害,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传玉,你也被惊喜到了?你也想去米国见世面?”

  “放心放心,妈会带着你一起去的。”

  “还有啊,你也不小了,可以试着交个男朋友。”

  “唔,要不你也找个米国小帅哥?”

  何甜甜还在刺激着赵传玉可怜的神经。

  赵传玉:妈,求你了,您就闭嘴吧。

  自己当个天天恋爱的小女孩儿也就算了,居然还想拉着女儿一起下水。

  何甜甜偷偷看了一眼一脸生无可恋的赵传玉,暗自好笑:好闺女,别担心,你妈我会你给惊喜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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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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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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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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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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