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传玉,你问这些干什么?难道你也——”迷上唱戏的了?
这年头,不能说全民票友吧,但对于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少爷们,捧个戏子,简直再正常不过。
但,这样的事儿,余二总觉得跟赵传玉没有太多的关系。
一来,赵传玉年纪还小,满打满算十三岁,还是个半大少女呢。
即便受家里长辈的影响,从小喜欢看戏,也不会这般“早熟”的追捧各个戏班的名角儿。
二来,余二非常清楚,他跟赵传玉虽然是同学,却并不是一类人。
余二是家中的小儿子,没有继承家业的重担,从小就被父母、兄长娇惯,吃渴玩乐,精通各种享受之道。
赵传玉呢,在余二看来,跟他的大哥一样,被家里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从会说话起,就接受了精英教育。
他们的心里,家业、传承比什么都重要。
个人喜好什么的,反倒放到了一边。
所以,余二刚刚说出那句话,还没有说完,自己就咽了回去。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会迷上唱戏?”
这就好比说,他家威严的大哥会喜欢看小说、赌马一般。
根本就不搭噶,好不好?!
“……”赵传玉送给余二一个白眼,还显稚嫩的脸上,带着“算你还聪明”的鄙夷。
余二揉了揉鼻子,有些讪讪的说道,“那什么,我、我这不是觉得好奇嘛。”
“你赵大小姐从来不接触这些,却忽然找我问戏班子的事儿,我可不就误会了嘛!”
余二年纪比赵传玉大一岁,还是个男孩子。
在男权社会,似他这样的出身富贵的小少爷,应该不会向一个女子屈服。
但,有些人,天生就有着极强的个人魅力。
无关年龄,无关性别,与她相处久了,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要臣服与她。
余二与赵传玉同学几年,两人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却因为一些巧合,成了比同学更进一步的朋友。
有了更深的接触,余二就慢慢被赵传玉的个人魅力所吸引。
不由自主的,余二便成了赵传玉的小跟班。
所以,此刻被赵传玉鄙视了,余二也不会生气,反而嘿嘿陪着笑脸。
“没什么可误会的,就是忽然觉得这些角儿也挺有意思的!”
赵传玉见余二嘿嘿傻笑,心情跟着好了起来。
她随口给了个理由,便继续抓着余二说其他的事儿。
“史密斯神父那边,我不太方便经常过去,你多帮我照看一下!”
赵传玉提到了正事儿,不由自主的压低了声音。
“好!没问题!”
余二绝对是个优秀的小跟班,对于老大下达的命令,只会乖乖执行,从来不会质疑。
哪怕他心里并不理解。
比如,那个史密斯,不过是一个小破教堂的神父,赵传玉却格外看重。
平时给他送些捐款什么的也就罢了,现在赵传玉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居然还不忘照顾这个洋鬼子。
同为府城上层圈子里的人,余二自然知道赵家发生的事儿——
赵老爷子忽然离世,赘婿霍明庭迅速翻脸,不但弄出了私生子女,还把人接到了赵家。
除此之外,他还让赵传玉改回了霍姓,摆明就是要侵吞赵家的产业嘛。
赵传玉从小跟着赵老爷子外出交际,许多人家,虽然不认可一个女人能够承担家业。
但,他们倒也能理解赵老爷子的无奈。
外孙女怎么了?
再是个外孙女儿,身体里也流淌着赵家的血,总好过便宜了外人吧。
赵老爷子当年孤身一人在府城闯荡,打拼下了偌大的家业。
他没有宗族,没有亲近的亲戚,除了一个独生女,再无其他的后辈。
那些老爷们代入赵老爷子的处境,纷纷觉得,如果他们是老赵,也会给女儿招赘,然后生个外孙来继承赵家。
所以,看着赵老爷子真把外孙女当成了赵家的继承人,一众富商,也都慢慢的接受了。
而赵传玉虽然是个女孩子,年纪也小,但能力着实不弱。
十一二岁的年纪,竟能够独立经营铺子,还能帮着赵老爷子出谋划策。
她靠着跟余二的同学关系,成功让赵家攀上了余家。
余家是什么人家?
十几年前,或许并不显耀。
但随着余老爷当兵,手下有了数万的兵马,一跃成为一方豪强,余家也成为府城数一数二的人家!
赵家呢,虽然豪富,可到底只是个商贾。
自古民不与官斗,富商更是当权者圈养的肥羊。
尤其是在当下这样一个乱世,那些手里有兵马的豪强,更是土匪一般的存在。
赵家投在了余家门下,靠着余家军的庇护,继续在府城顺风顺水的做生意。xǐυmь.℃òm
当然,余家也不是凭白给人当靠山。
赵老爷子在赵传玉的劝说下,拿出了四分之一的家财,支持余家继续招兵买马。
两家成了利益同盟,相互帮衬,共同发展。
而促成这一切的人,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
那些富商们,隐约听闻了内幕消息后,都忍不住感叹:“不愧是赵老爷一手调教出来的人哪!”
哪怕是个女孩子,也比自家不争气的儿子强太多。
到了这种层面,性别已经不是唯一的桎梏,能力才是最关键的。
可惜——
赵老爷子还不等自己亲自培养的幼虎长大,就忽然离世。
而他的独生女,更是极品得让人无语。
明明手握一把的好牌,却硬生生打得稀烂。
她自己从本该掌控一切的大小姐变成了靠男人的内宅妇人也就罢了,她还害了赵传玉这个亲闺女啊。
过去的一年里,府城的上流社会,真是看足了赵家的笑话。
赘婿反客为主,赵老爷子亲自认定的继承人,被亲妈伙同赘婿折断了翅膀。
“唉,赵家要败啊!”
“老赵精明一世,也算会调教人,可怎么就养出这么一个、一个女儿?”
面对赵家传出来的种种消息,即便是赵老爷子的对手,都忍不住为他叹息。
余二是赵传玉的小跟班,早就认准了这个老大。
知道她最近一年过得不好,自是十分担心。
余二相信自家老大不是个轻易被打倒的人,但,她到底年纪小啊,打压她的还是她的亲爹!
孝道大如山,赵传玉对上霍明庭,天然就没有胜算。
现在,应该就是赵传玉最艰难的时候。
余二觉得,如果换成自己是老大,他肯定撑不住。
结果,自家老大非但没有崩溃或是颓废,反而还能有心思去打听什么戏班子的名角,这会儿更是连一个洋鬼子都不忘照顾!
聪慧敏锐如赵传玉,自然看出了余二眼底的疑惑。
不过,她并没有多做解释。
史密斯神父这条线,她也只是一个伏笔,她并不十分确定这人是否有用。
但,提前投资嘛,肯定是广撒网。
赵传玉只是从某些细节,发现史密斯并不是简单的传道士,她便想提前下个注。
不过是顺手的事儿,花点钱,送个人情,也花费不了太多。
可万一自己的猜测没有错,回报自己的,就会是出乎想象的丰厚。
“另外,你帮我盯着霍传家……”
赵传玉继续向余二下达命令。
当然,作为一个合格的老大,赵传玉不会白使唤人。
她一边说着,一边推给余二一个纸包,鼓鼓囊囊,看外形就知道,里面包的是一排排的银元。
“拿去用吧,看戏、请人喝咖啡都行,就是别沾赌!”
赵传玉提到“赌”字的时候,神情格外严肃。
余二认真的点头,“老大,你就放心吧,我虽然喜欢赌马赛,但也只是看看。”
说完,余二脸上又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伸手就把一大包的银元揣进了皮包里,“嘿嘿,还是老大对我最好!”
他家虽然是手握重兵的豪强,但那些都是大哥的。
父母娇惯他,却也怕他手里钱太多,会学坏了。
家里日常给的零花钱并不多。
余二的爱好又多,根本就不够花。
这几年,他能这般随心所欲的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全靠赵传玉的“支援”。
赵传玉:……所以啊,还是利益同盟最可靠。
她知道自己擅长笼络人,但如果没有足够的好处,人家也不会傻傻的跟随自己。
而她作为首富的孙女儿,最不缺的就是钱。
哪怕是现在,她被渣爹困在了家里,也只是不让她接管生意,在金钱上,并没有亏待她。
另外,赵传玉还有赵文绣这个亲妈。
亲妈糊涂、自私,总在无意识间伤害了赵传玉。
但,她在不涉及霍明庭的时候,还是比较“慈爱”的。
比如,她也从未克扣过赵传玉的钱。
更不用说,赵传玉到底做了十来年的赵家继承人。
她暗藏的小金库,不是一般的丰厚!
她用这些钱,不光指使余二帮她干活,她还暗中收买了一些小乞丐、小混混!
她现在是蛰伏,但并不意味,她什么都不做。
过去,她被渣爹、糊涂妈逼得几乎要准备叛出赵家,而这些安排,就是她的一个后手。
现在嘛,她似乎找到了哄骗亲妈的办法,有了亲妈的“支持”,对抗渣爹的时候,应该会容易些。
“我似乎不需要离开赵家了呢!”
赵传玉不禁有了这样的想法。
如果可以,她当然不愿意离开赵家。
凭什么要离开?
这里是她的家,本就该属于她!
还有爷爷辛苦打拼的那些产业,她也绝不会拱手让给霍明庭那对父子。
在外面忙碌了好一会儿,又给那些小乞丐、小混混们下达了一些指令,赵传玉这才回了家。
回家后,霍明庭已经回来了。
他坐在沙发上,极力做出威严的上位者的模样。
霍明庭或许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心里痛骂赵老爷子是个老狐狸、老不死的,但在日常中,他总是不由自主的模仿人家。
“画虎不成反类犬!”
“不伦不类!东施效颦!”
赵传玉真的看不上渣爹这样的小人。
尤其是今天,从亲妈口中听闻亲爹居然是个戏子,赵传玉更加无法直视这般装腔作势的霍明庭。
不是赵传玉搞歧视,而是在当下,戏子就是下九流,是有钱人家的玩意儿。
当然,赵传玉也知道“英雄不问出身”,比如她爷爷,就是那什么起家的。
但,似渣爹这样靠着女人上位的小白脸,赵传玉实在尊敬不起来。
“回来了?怎么这么晚?”
赵传玉瞧不起霍明庭,霍明庭还不待见赵传玉呢。
因为这个女儿,太像他的死鬼岳父了。
不是相貌相似,而是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气势,以及从眼里透出来的目中无人、高高在上!
姓赵的老东西,压了他十几年,让他装了十几年的孙子。
他好不容易熬到老东西驾鹤西游,家里却还有个赵传玉。
看到这个跟岳父神似的女儿,想到她明明是他霍明庭的种儿,却姓了十几年的赵,霍明庭内心就充满了屈辱感。
父女俩“对立”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利益的冲突。
霍明庭是从女儿手中夺走了赵家的产业啊,他们俩若是还能父慈女孝,那才是大笑话呢。
种种原因之下,霍明庭对赵传玉格外冷漠、严厉。
看到她从外面回来,霍明庭就拿出了后爹的架势,没好气的训斥道,“你也不小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
“女儿家,当以娴静、贞雅为主,怎么能这般没规矩?”
听到这劈头盖脸的斥责,若是搁在今天以前,赵传玉会忍不住的愤懑、难过。
但今天嘛,赵传玉真的有了应对的策略。
她根本不看霍明庭,而是扭头对拿着报纸看的“赵文绣”说道:“妈,我去找余二了,他家经常办堂会——”
所以,余二最清楚府城戏班子的那些名角儿了。
听到这话,何甜甜猛地抬起头,两只眼睛biubiu放着光。
“余二?就是余将军家的二少爷?”
原主赵文绣虽然更看重丈夫,但对女儿也不是真的不管不顾。
比如,女儿上学的时候,有个不错的同学,这个同学年纪不大,却是个小票友。
捧戏子、办堂会,最是热衷。
今天女儿忽然跑去找他,肯定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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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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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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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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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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