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破的城墙被修缮、加固,原本空洞洞的城门,也重新装好。
城墙外,则是深深的壕沟,壕沟外侧还有一圈的拒马桩。
拒马桩外则是被开垦的荒地。
大片大片的土地上,种植了高粱、土豆、小麦等作物。
咳咳,土豆什么的,自然是何甜甜利用空间做了弊。
借口都是现成的——胡商给的种子里,有土豆的块茎。
因为“不知道”这是什么作物,何甜甜便把它遗忘了。
结果,块茎竟发了芽,何甜甜便“试着”将土豆切成小块儿,埋进了土里。
路上两个月,在附城一個月,三个月的时间,土豆竟然成熟了。
何甜甜“又试着”把土豆烤熟了,发出了食物特有的清香。
喂给野狗、野狼什么的,也没有被毒死。
何甜甜又给被当成牲口用的悍匪吃,这些人也都各个活蹦乱跳。
于是,何甜甜以及虞家兄弟们,这才知道,这种土里种出来的芋头,果然能吃,还能扛饿,代替窝头、饼子等主食。
“好呀!九郎,这种土豆果然极好!”
“哈哈,耐旱,成熟快,关键是产量还不低!”
“咱们有了这种神奇作物,以后再也不会为了口粮而担心啊。”m.χIùmЬ.CǒM
有了土豆这个穿越必备的作弊神物,附城上下愈发有干劲儿。
何甜甜还是一如既往的大方,给三个兄弟都分配了足够的土豆用来育种。
而虞彻等人抓回来的俘虏,则老老实实的将土豆种到了开垦好的荒地里。
田地的最外层,则种了一圈的沙棘。
附城的沙化,还需要沙棘来改变。
另外,城内果然找到了水源,挖了好几口井。
何甜甜命令知晓些水利的匠人,开凿了水渠,利用这些水渠,勉强能够将周围的土地灌溉一番。
此时恰巧是春末夏初,并不是最好的耕种季节。
但何甜甜他们也顾不得这许多。
反正何甜甜有灵泉帮忙作弊,而虞彻他们并不十分懂农事。
何甜甜一通忽悠,他们也就都乖乖的跟着试种。
结果当然是好的,不过月余的功夫,附城外面就有了一片绿色。
作物发芽了!
附城不再是荒漠的沙城!
不过,附城太过偏僻,且这种变化也不是太逆天,西城、边城都没有注意。
何甜甜趁机继续和兄弟们拓展地盘。
他们把军营建在了北侧,还在东、南、西三个方位都构建了烽火台。
烽火台有一伙五十人驻防。
只要发现敌情,就点燃烽火,北大营的人马立刻来支援。
至于为何把军营建在北侧,主要是因为北侧与北戎接壤啊。
何甜甜还想占据那块水草丰美的草原呢。
北大营以及三个烽火台所在的位置,就是何甜甜规划中的外城。
是的,何甜甜根本就不满足于一个小小的附城。
以附城为中心,一点点的向外扩张,蚕食掉北戎逼近大梁的草原,让他们彻底滚回老家去!
或者,北戎也可以选择跟附城“合作”,“帮着”附城养马养牛养羊。
而附城呢,则把大梁最先进、最灿烂的四书五经等文化传给北戎。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也是需要耗费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的愿景。
不过就目前而言,附城的发展非常好,开始吸引西城、边城等百姓前来落户——
何甜甜传出消息,只要是大梁户籍的良民,只要来附城,都可以每人免费获得20亩的永业田。
另外还有80亩的口分田。
永业田可以传给后世子孙,口分田则是身死后需要归还附城。
这是附城区别于大梁其他地方的政策。
在大梁,主要是永业田,也就是只要归于个人,世世代代就都是私人财产,还可以随意买卖。
起初土地还能在大多数的农户手中。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兼并严重,隐田隐户更是层出不穷。
农户没了土地,还要被层层盘剥,阶级矛盾一触即发。
而多了口分田,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危机。
口分田是按照人口分配的田地,不能买卖,也不能传给子孙。
口分田的主人死后,还要重新回还,如此就有了新的土地分配给新出生的人丁。
这是唐朝著名的租庸调制,何甜甜直接拿来用了。
当然,为了鼓励更多的百姓前来附城落户,何甜甜还给了许多优惠政策。
比如——
开荒头三年,可以不缴田税。
三年后,田税也只是大梁赋税的三分之二。
口分田虽然不能传给后世子孙,但是白给的啊。
因为在大梁,人均授田只有20亩。
想要更多的土地,就只能自己掏钱去买,还未必买得到。
边疆的土地不如中原值钱,但也不是随便就能买到的。
即便有,也是荒地,水源、耕牛什么的,都需要自己解决。
如果没有扶持,单靠个人的力量去垦荒,非常的不划算。
附城这边,就没有这样的苦恼。
只要是附城分配的口分田,附城帮忙修建水渠,免费租用耕牛、农具,并发放良种。
农户们只需踏踏实实的种地,一年下来,只需缴纳少许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劳役,就能收获钱粮。
且头三年,还不需要交税。
去附城,怎么算都划算啊!
唯一的担心,就是附城距离北戎太近,很容易遭到劫掠。
但,过去了一两个月里,附城的四位郎君,接连出手,不但肃清了方圆几百里的山匪、马贼,还跟小股的北戎兵交了手。
基本全都是大胜,很少有败绩。
最最重要的一点,两千人马的北大营就在田地的最外圈儿。
就算北戎跑来劫掠,也要先过这一关。
他们这些落户的百姓,都住在内城。
内城啊!
搁在西城、边城这些地方,那都是贵人或是有钱人才能住的。
普通的老百姓,只能住在外围,甚至是城外的村落。
比比划划,算来算去,百姓们竟觉得,去附城是个不错的选择。
有了百姓,也就有了商队,慢慢的,附城从一个被废弃的沙城,变成了繁华的边塞小城。
这还不是最大的妙处,百姓多了,人口增加,也就有了兵源啊。
到了这个时候,虞衡也利索的认了输——
“我不如九郎!以后,我虞四郎唯九郎命是从!”
最有野心的虞衡都拜服了,虞彻和虞行半点挣扎都没有。
他们直接将自己麾下的部曲交给了何甜甜。
而他们本人,虽然不再统领兵马,却也有了专属的差事。
虞彻综合能力不俗,且为人谨慎,就是缺乏为将者的果决。
他不适合统领全军,却非常适合守城、安稳大后方。
所以,虞彻便负责附城的一切事务,算是附城的地方官。
虞衡有冲劲,有野心,也有足够的作战能力。
却缺少大局观,心胸也不够宽广。
他便成为北大营的急先锋,统领先锋营。
虞行不擅长打仗,也不喜欢地方上的庶务,他擅长跟人打交道。
何甜甜就把附城的商贸都交给了他。
虞行在城内开辟商区,组织商队,积极的跟西边的各个部落做生意。
当然,做生意的间隙,还可以打探情报。
虞行俨然成了附城的财神爷,外带情报头子。
何甜甜则是北大营的统领,招兵买马,训练兵卒,领兵打仗……全都是她的差事!
四兄弟有了明确的分工,四房的兵马也都集中到了何甜甜手上。
咳咳,不到五百人!
不过,随着百姓们纷纷跑来附城,何甜甜开始了大规模的招兵。
何甜甜开出的条件非常优渥——
只要进了北大营,一日三餐,餐餐都有油水,午餐的时候还会有肉。
军饷每丁每月1石粮食,还有四季的衣服。
军饷军备等物资,全都足额发放。
而兵卒本身就是包吃包住,每个月的军饷都能留给家人。
一石粮食,就是一百斤,在每人每餐口粮不超过二三两的情况下,一人当兵,可以养活妻儿。
何甜甜还表示,入了北大营,日常训练表现优异者,除了可以升官外,还有奖金。
再加上打仗的人头奖励,一年下来,少说也能得个几贯,甚至是几十贯。
若是受了伤,或是阵亡,还有疗伤补贴、阵亡抚恤。
家属也能得到非常好的照顾!
这年头,讲究的是“好男不当兵”。
当兵的人,基本上都是穷的实在吃不起饭的人。
何甜甜的一系列福利,着实吸引人。
来到附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何甜甜的北大营就从最初的不足五百人,迅速飙升到两千人。
且,这个人数还在持续增长。
何甜甜有信心,在秋收前,人数可以达到三千人。
三千训练严苛、装备精良的兵卒,足以抵挡小股入侵的北戎兵。
另外,虞二和虞四那边,也成功收拢了一小部分的虞家军,在西北大营站稳了脚跟。
附城这边若是有了危险,虞二也能想个办法支援一二。
当然,何甜甜也不需要救援。
她反过来支持了虞二等兄弟五百个人头,成功让虞二靠着“军功”,在最短时间内升到了校尉。
附城的兵马,也顺势划到了虞二的麾下,终于从“匪人”变成了官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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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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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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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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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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