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很大,掌心还有明显的茧子,被这般用力握着,她的手一阵疼痛。
何甜甜的目光落到那只大手上,正巧也看到了自己这具身体的一部分模样。
小、嫩……只看这不算粗壮的胳膊,以及比那只大手小了N号的手,何甜甜就能判断——
这次穿越的身体,还是个半大孩子。
约莫也就十来岁的样子。
还是個男孩儿。
因为她刚才听得仔细,那个男人口口声声的喊“大郎”。
何甜甜并不认为,自己穿越的这具身体,名字叫大郎。
大郎只是个排行,表明是家里第一个男孩儿。
所以,这次又是女穿男?
何甜甜下意识的低头看看下半身。
唔,有些旧的蓝色长袍,遮盖至膝盖。
何甜甜只能看到两个土黄色的裤管,以及一双穿着有两个破洞的布鞋的脚。
鞋子很旧、很破,两个大脚趾都顶了出来。
何甜甜忍不住蹙了蹙眉——
她刚才听得仔细,男人嘴里又是什么永安侯世子,又是什么大将军。
还说自家深受大恩,很显然是跟权贵有些关系。
且身边男人的穿着就考究了很多。
宝蓝色缎面的长袍,腰间还系着一块成色不错的玉佩。
裤子是细密的棉绸布,脚上还穿着黑色的官靴。
官靴,即便不严格抠字眼儿,那也是普通百姓所不能穿,也穿不起的。
何甜甜完全有理由相信,握着她手的这个疑似长辈的男人,即便不是官府中人,也是有些富贵。
很快,男人的话,也印证了何甜甜的某些猜测——
“你爹我原本只是个落魄的游侠,若不是遇到了虞大将军,早就死在了江湖仇杀之中,哪里还有今天的好日子?”
“还有你,要不是你爹我在侯府当武功教习,你能吃饱饭,能读书习武?”
男人还在絮叨,言语间满都是对虞大将军以及永安侯府的感激。
何甜甜却玩味的勾了勾唇角。
有点意思哈!
这个男人,居然是自己这具身体的父亲。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亲爹穿着绫罗绸缎,还一副油光水滑的富态模样。
怎么自己的儿子却一身破衣烂衫,人也格外瘦弱,仿佛长期吃不饱饭一般。
不,不对,不是仿佛,而是应该。
因为何甜甜刚刚想到“吃不饱饭”几个字,她的肚子就是一阵轰鸣。
咕噜!咕噜噜!
饿啊,这具身体好饿。
胃里没有半点存粮,如同火烧火燎般的难受。
麻蛋,做父亲的吃得高高壮壮,做儿子的却饿得直泛酸水。
何甜甜哪怕没有原主的记忆,也并不认为自己跟这个所谓的父亲有什么亲密的父子情。
偏偏身边这个大男人还在卖弄功劳,“你小子就知足吧,也就是投生到了我家,否则,哪里还能有今天的好日子?”
“……大郎,做人要懂得感恩,你能吃饱穿暖,是因为有我这个爹。”
“你爹我能有今天的安稳日子,全靠大将军提携。”
“人家大将军被奸人陷害,明明是以身殉国,却还要背负‘昏聩误国’的骂名。”
“偌大的永安侯府也被查抄,所有亲眷都要被流放三千里。”
“……世子多么尊贵的人啊,又是大将军仅剩的唯一嫡子,是侯府的继承人,断不能被流放边城。”
“巧的是,世子与你相同年纪,你便代替世子吧……”
何甜甜:……m.χIùmЬ.CǒM
麻蛋,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嘛。
世子尊贵,吃不了流放的苦,所以就让亲儿子代替?
啧,真当你在上演《赵氏孤儿》的大戏啊。
如果真要报恩,真要宣扬你的侠义,大可自己去牺牲。
为什么要用别人的性命去成就你的美名?
当然,在父权盛行的古代,儿女都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别说送儿子去死了,就是直接打死儿子,也不会被惩罚。
再说了,用这位侠义的父亲的想法来评判整件事,兴许父亲还觉得并没有太过亏待儿子——
“大郎,你就放心吧,顶多就是被流放,不会被杀头!”
呵呵,好个“顶多”。
既然这么无所谓,为什么不让永安侯世子自己去?!
男人这话,也就骗骗无知的孩童。
流放三千里啊,不是踏青旅行。
要带着枷锁、镣铐,一步一挨的走往流放地。
风吹日晒,爬山涉水,得了病还不一定能够得到医治,只能硬抗。
这样的磋磨,许多青壮的成年人都未必能够熬得住。
更不用说一个只有十来岁的半大孩子了。
何甜甜严重怀疑,就自己穿越的这具小身体,别说三千里了,估计三百里都撑不下来。
还有,就算勉强抵达的流放地,就能好好的活着嘛?
做梦!
且不说边城是西北边关的最外侧的城镇,常年被北戎劫掠。
单单是被流放的犯人身份,就注定无法安稳。
没有战事的时候,要做苦役。
有了战事,估计要被当做炮灰赶上战场。
反正吧,在边城,被流放的人基本上就没有人权。
如果真是永安侯世子被流放,兴许还有永安侯,也就是那位虞大将军的故交旧部暗中照应。
更有甚者,人家虞家还有什么暗卫、部曲之类的暗中势力。
不说别的,就是身边这个男人,不就是游侠出身的武功教习嘛。
嘴里心里更是把虞大将军当成了恩主,为了报恩,连自己的亲儿子都能牺牲。
这些人,或许不能劫囚,却能暗中保护。
总不会让永安侯府仅剩的独苗苗半路夭折,兴许还能帮助“少主”在边城开辟一份事业,来个东山再起!
可换成自己穿越的这具身体,就未必有这样的好处了。
因为包括侯府在内,大家都知道,这就是个西贝货。
是专门用来替永安侯府世子挡灾的工具人。
死了也就死了,根本无需浪费侯府的资源。
侯府仅剩的人脉,还要用来让隐匿身份的真世子好好生活呢!
何甜甜在最短的时间内,梳理出了这些想法。
她陡然生出一股戾气与愤懑。
何甜甜知道,这是原主残存的意识在作祟。
是呀,就算是个孩子,也不想被牺牲、被践踏。
再一个,何甜甜还能猜到原主的某些怨念——
如果“他”跟父亲果然父子情深,“他”在家里果然享受到了恩主赐予的好日子,他被推出来当替罪羊,还不会这般愤懑。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
何甜甜都不用参照原主的记忆,只看“他”的这幅小身板,以及一身的打扮,何甜甜就敢断定:
原主的日子并不好过,即便没有被刻意虐待,也被常年忽视。
没有得到“家族”的便利,却要让他为“家族”牺牲,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大郎!我说了这么多,你到底记住了没有?”
就在何甜甜兀自想着的时候,只觉得手掌一阵剧痛。
原来,是男人见儿子一直都不吭声,不免有些羞恼,便加大了钳制小手的力度。
疼!好疼!
何甜甜甚至都听到了小手关节响动的声音。
“记住了!”
何甜甜赶忙回了一句,用稚嫩的原主声音说道,“我是虞衍,永安侯府的世子。”
“虞大将军对你有大恩,你要报恩!”
何甜甜说到第二句的时候,实在没忍住,语气里略有几分嘲讽。
呵呵,还真是“有恩必报”啊。
只不过是慷他人之慨罢了。
男人,也就是永安侯府的武功教习公孙雷,听到何甜甜的话,先是满意的点点头,接着就皱起了眉头。
这个小畜生,是不是有怨气?
想想也是,凭白让他代替世子去流放,他确实会不乐意。
但,这种事儿,岂能容他一个小孩子胡闹?
“大郎,我知道,你不愿离开家,不愿被流放,但——”
公孙雷为了保证今天的事儿能够顺利,忍着怒火,没有直接冲着自己根本不看重的大儿子挥巴掌,而是耐着性子继续劝说。
“我知道!我都知道!虞大将军是你的恩人,慢说只是被流放了,就算是被砍头,你也要让我去代替世子爷。”
何甜甜木着一张小脸,认命又哀怨的说着。
“你个臭小子,这般阴阳怪气的做什么?哼,真跟你那个死鬼娘一个德行,没良心、不知感恩,性子还别扭!”
公孙雷实在忍不住了,脱口骂了一句,“要不是你二弟三弟年纪小,哪里还轮得到你?”
何甜甜心中冷笑——
果然!
这个男人愿意牺牲亲儿子,一来是把儿女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
二来也是因为他不止一个儿子。
而且,这个“大郎”,还是前妻留下来的不得自己喜欢的逆子。
人家还有娇妻,还有两个更喜欢的小儿子!
既然不缺儿子,当然不吝啬于拿逆子为自己讨个好名声咯。
兴许,还能借此成为侯府的恩人。
破船还有三千钉,虞大将军虽然死了,永安侯府虽然败了,但这样的豪门,总归还是会有几门姻亲,或是几个旧部。
总好过普通的草民。
不说别的,单单是侯府众人只是被流放,而不是被族诛,就能证明,侯府还是有些底牌。
而虞家也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公孙雷估计就是把所有的利弊都衡量清楚,才做出了“狸猫换太子”的决定。
何甜甜:……好个懂得感恩的大侠,分明就是个投机客。
公孙雷骂完了儿子,又觉得有些失态。
不行、不行,今天还有这个小崽子配合呢。
如果他真的堵了气,到了大人面前胡说八道,那、那整个计划就都要泡汤了。
“大郎,我知道你从小都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也特别的孝顺。”
“其实,不只是我,就是你的亲娘郑氏,也与侯府有着莫大的渊源。”
“我是不是没有告诉过你,你娘曾是侯夫人身边的大丫鬟?”
“唉,侯夫人对你娘有大恩,侯爷更是我的恩主,我们一家欠虞家太多太多了!”
“这次你就算不看我,只看你死去的亲娘,也该帮虞家这一回。世子可是侯夫人仅剩的唯一儿子啊!”
公孙雷努力煽情。
奈何他长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哪怕努力做出可怜的模样,让人看着也是那般的扭曲、可怖。
关键是他对长子呼来喝去的惯了,实在做不来柔声细气、伏低做小的模样。
他自己别扭,何甜甜看着还辣眼睛。
不过,公孙雷倒是又给她透露了一些消息。
何甜甜眼睛里闪过一抹亮光,嘿,她的计划进一步完善了。
“大郎!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的话?”
自己卖力煽情了好半晌,却得不到儿子的回应。
出身草莽、脾气不怎么好的公孙雷便有些急躁。
他看向何甜甜的目光都开始变得凶狠起来。
何甜甜背脊一阵发凉,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她知道,公孙雷对她生出了恶念。
如果自己再不表态,这人会直接把自己打晕,然后往牢房里一送。
虽然不能让“儿子”自己承认身份,但有他这个亲爹,以及侯府众女眷作证,“李代桃僵”的计划还是能够完成的。
何甜甜:……
不能让公孙雷动手。
她要占据绝对的主动权。
思及此,何甜甜用不甘不愿的声音回了一句,“我听到了!”
“爹,你放心,我、我会按照你的话去做的!”
“就当、就当——”
说到这里的时候,何甜甜的语气变得十分低落。
她半是难过半是狠绝的说道,“就当我报答了您的养育之恩。自此之后,咱们父子的缘分便尽了!”
公孙雷听了这话,还是有些不舒服。
不过,他从“儿子”的话语里听出了“认命”的意思。
你个小崽子,还算识趣!
公孙雷放弃了直接动手,而是按照原计划,把何甜甜领去了大理寺。
“大人,这才是虞衍,永安侯世子。在牢房里的那人,是小人的儿子——”
进了大理寺,公孙雷便直奔主题。
只是,还不等他把提前想好的说辞说完,何甜甜就抢过话头,“没错,大人,我才是虞衍。”
“当年莪母亲生我的时候,公孙家贪图侯府富贵,便利用我养母曾是侯夫人大丫鬟的便利,偷偷把我与公孙家的孩子偷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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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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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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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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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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