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根本没有继续怀疑何甜甜的来历问题,而是在想:眼前这个孩子,到底是哪个村子、哪户人家丢到后山的。
不是苏国强太好骗,实在是何甜甜所说的情况,在他们这儿太寻常。
就是前两年,日子已经比过去好过许多,村子里还有丢掉女婴的极个别人家。
比如那个苏大力,已经生了三个闺女。
去年老婆又大了肚子,今年年初生了,却告诉乡亲们,说是生了个死胎。
什么死胎?
分明就是嫌弃是个女孩儿,直接把孩子丢到了后山。
第二天有人去山里捡柴火,看到了一个破烂的襁褓,还有一些散落的血迹。
唉,一夜的功夫,孩子就被狼吃了,连个骨头渣子都不剩!
除了这些发生过的“实例”,最主要的,还是眼前这孩子的眼睛太干净了。
仿佛一眼就能看到底。
拥有这么一双干净的眼睛的孩子,绝对不是在复杂环境下长大的人。
更不可能是奸细。
当然了,事情不能这么绝对。
该有的警惕心,还是要有的。
苏国强继续询问何甜甜:“你师父是个道士?你们一直都住在山里?”
“嗯,师父说他要修炼,外头不方便,还是山里清静!”
何甜甜还是一派天真烂漫的模样。
“修炼?”
苏国强嘴角抽搐。
得!
这还真是个神棍!
搁在外面,肯定要被收拾。
难怪会逃进山里。
苏国强愈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那个,孩子啊,你师父有没有说见到你的时候,还有什么标记?”
苏国强已经信了何甜甜是他们这片村民丢弃的孩子。
但具体是哪个村子、哪户人家,还需要进一步的核实。
当然,他也知道,问“标记”什么的,基本上也是百问。
那些丢弃女儿的人家,连孩子都不愿意要,又岂会在孩子身上留什么证明身份的东西?
有的极品,连个布片都舍不得!
果然,就见何甜甜摇了摇头,“没有,否则师父用路边看到的草药给我命名!”
苏国强点点头,对啊。
如果有标记,那个老道士肯定会根据标记给孩子取名。
而不是随便看到周围有草药,就给——
等等,草药!
苏国强眼睛一亮,赶忙问道:“孩子,你、你师父认识草药?他会不会看病啊?”
何甜甜点头,“会啊!我们在山里这些年,生了病,全靠师父呢!”
苏国强更加高兴了。
他们前进生产大队只有一个卫生所,卫生所里只有一个赤脚大夫。
而生产大队有三个小山村,距离还都不算太近。
卫生所在邱家坪,苏家村和隔壁的何家坳的村民若是病了,还要巴巴的跑到邱家坪。
小病小痛也就算了,万一有个腿折胳膊断,咳咳,去了卫生所也白搭,需要去县里。
但,有个卫生所,到底可以打个针、吃个消炎药啊。
就这,他们苏家村和何家坳都没有。
如果村里有个大夫,哪怕只是知道些皮毛,也能帮村民不少忙呢。
苏国强激动的搓搓手,“孩子,你、你会不会看病?”
师父会,徒弟应该也不差吧。
何甜甜摇了摇头,“我不会!”
医术被系统抹去了,何甜甜只知道一些浅显的基础。
顶多就是认识几种草药。
这还是野外求生训练班里学习到的。
何甜甜不敢大包大揽,医术什么的,可是关乎人的性命,不能有半点含糊。
苏国强的脸瞬间有些垮,他对何甜甜也没有那么的热情了。
何甜甜却好似没有看到苏国强的失望,眼睛里带着些许希冀:“师父让我下山找父母,这位前辈,您能帮帮我吗?”
苏国强:……
不能!
实在没法找!
但,苏国强上下打量了何甜甜一番。
这孩子虽然看着狼狈,却已经长大成人。
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搁在农村,那就是一笔财富。
苏国强敢打赌,只要放出风声,就会有好多人家跑来认闺女。
这,认得不是孩子,而是一笔彩礼,一个帮扶娘家的冤大头啊。
如果这样的话,就是坑了这孩子啊。
可如果不认亲,这孩子的户口——
也、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这年头,想要个城镇户口千难万难,但落户在农村,却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
只要确定她不是奸细,只要这孩子自己愿意,苏国强就能帮忙把人留在他们苏家村。
话说,苏家村的男娃娶媳妇不容易啊。
就是苏国强这样的村长,家里的小儿子想要娶个称心如意的媳妇,也有些困难。
苏国强心里已经认定何甜甜就是附近村民丢弃的孩子。
他却不能轻易松口。
“唉,还是报公安吧!”
苏国强又看了眼何甜甜,这孩子的眼睛太干净了,真的不像坏人。
只希望公安那边可以好好查查,如果没有问题,把这孩子留在苏家村,也很不错呢。
只是天色晚了,苏家村距离县里太远。
苏国强便把何甜甜领到了家里。
苏国强的老伴儿是隔壁何家坳的,人称何老太。
她看到自家老头儿领回来个姑娘,又听了苏国强的猜测,忍不住的连连叹息:“唉,作孽啊,真是作孽!”
尤其是看到何甜甜乖巧、安静的样子,何老太的母性都泛滥了。
她拉着何甜甜去梳洗,并拿出自家出嫁的闺女留在娘家的一套旧衣服让何甜甜换上。
“哎呀,这闺女长得真好!”
看到整理一新的何甜甜,何老太的眼睛有些直。
小姑娘十七八岁的模样,小脸白皙水灵,两只眼睛干净澄澈,小鼻子、小嘴巴,巴掌大的鹅蛋脸。
头发不是很长,只到肩膀处,却乌黑柔顺。
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痩了些,可也不是那种营养不良的干瘦。
或许不符合长辈们“有福气”的标准,却也不会觉得她狐媚、不安分。
就是、就是——
何老太没读过书,也不懂什么形容词。
她就是觉得这闺女长得好,比城里来的知青看着还秀气、好看。
何甜甜羞涩的笑了笑。
何老太见她这样,更加觉得稀罕。
“唉,你这孩子,命不好,却又有些福气。”
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丢掉,肯定是命不好。
但,人家又遇到了一个好师傅。
看这孩子油光水滑的模样,就知道,那个老道士抚养得非常尽心。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孩子继续留在她那个重男轻女的家里。
那日子,过得也未必有多少,肯定比不上现在这模样。
“你还识字?懂些外语?”
何老太拉着何甜甜的手好一通问话。
她跟老伴儿苏国强一样,发现这孩子是真乖,问啥说啥。
所以,很快何老太就知道,这姑娘居然读过书,还懂那些叽里呱啦的鸟语。
何甜甜:……
当然读过。
现实中,她可是名副其实的高中生。
英语什么的,更是不在话下。
虽然被系统抹去了多门外语的技能,但基础的英语,是高中的必修课。xǐυmь.℃òm
而且,高中生的英语其实已经很不错了。
不能说突破四六级,却也比当下的很多人高了许多。
所以,何甜甜说自己会外语,完全没有心理负担。
“我师父年轻的时候,四处闯荡,去过京城,去过魔都,认识了许多歪果仁!”
何甜甜继续胡扯。
何老太却愈发信了。
难怪这个老道士会往山里跑。
这么复杂的经历,再加上还装神弄鬼的,啧啧——
不过,老道士已经死了,而小姑娘却有可能是他们本地人。
何老太本能的护短。
“闺女啊,你师父已经走了,他的事儿就不要多说了!”
“明儿去了公安局,你尽量说自己的情况。”
其实,何老太跟苏国强一样,已经非常笃定这孩子就是他们附近村子里的人。
去公安局什么的,不过是走个过场。
公安警力有限,而他们这一片大山连着大山,根本不可能进入深山搜查。
最后,约莫也是把这个叫半夏的孩子留在苏家村,他们村子里的人多多看着也就是了。
“嗯,谢谢大娘!”
何甜甜乖乖的点头,甜甜的说了一句。
这乖巧、软糯的小模样,顿时又让何老太好一阵稀罕。
唉,自家小儿子都二十多岁了,比这孩子大了五六岁。
要不然——
不行不行,自家傻儿子根本就不配!
这闺女长得太好了,性子也好,何老太不缺闺女,却还是忍不住的喜欢。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苏国强就骑着全村唯一一辆自行车,载着何甜甜,一路朝县城而去。
他们两人刚刚离开,有关何甜甜的事儿就传开了——
“哎,听说了吗,昨儿晚上山上走出来一个闺女,十七八岁了,说是来咱们村儿寻亲的!”
“听说了!我爹在村口还看到那孩子了呢,瘦瘦巴巴,浑身破烂,就跟个叫花子似的!”
“叫花子咋啦?再破烂也是个十七八岁的黄花大闺女呢!”
“十七八岁,那也就是五几年吧,哎呀,我家媳妇没怀孕——”
“苏大力他们家不是经常死孩子嘛?”
“你可拉倒吧,今年苏大力才三十岁,十八年前,他还是个半大小子呢。”
“哎,苏大河家是不是生过一个闺女,说是被狼叼跑了?”
“……苏大海家也有。村长叔说了,人家老道士是在后山捡到孩子的。咱们三个村儿都挨着那个三头——”
所以,那闺女不一定就是苏家村的人。
“哎呀,我娘家就是何家坳的,我赶紧回去问问,看看村子里有没有丢过孩子!”
“我闺女嫁到了邱家坪,邱家坪离得虽然远了些,可万一呢,帮人家爹娘找到孩子,可是行善积德呢!”
早起上工的路上,村民们嘁嘁喳喳。
有些外村嫁过来的,或是在另外两个村子有姻亲的人,都忍不住心动了。
至于那些曾经丢过女孩儿的人家,更是无比的悸动——
十七八岁的大闺女啊,可以直接嫁人了呀。
不吃自家一口饭,却能换回大笔的彩礼!
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金元宝啊。
这些人哪,干活的心思都没有,仿佛怀里揣了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
他们一边干活,一边热切的看着村口。
那兴奋的模样,只要苏国强两人一进村儿,他们就会飞扑上去喊闺女。
不提村子里的人都是存着怎样的心思,直说苏国强和何甜甜。
骑了两个多小时,苏国强五十多岁的人,饶是平时下地,身强体壮,也被累得够呛。
到县城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苏国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何甜甜却满脸的不好意思。
两人进了公安局,找到相熟的公安,把何甜甜的情况说了一遍。
公安:……
他心里也比较认同苏国强的猜测。
但,该有的审查还是要有的。
于是,何甜甜就迎来了“三堂会审”。
何甜甜眨着无辜的大眼睛,乖巧又软糯。
公安问什么,她就回答什么。
通过何甜甜的回答,公安了解到:
每隔一段时间,老道士都会出山一趟。
用自己炮制的药材、打到的猎物去换各种物资。
老道士年纪不小了,经历过民国。
慢慢的,公安脑海有个形象愈发鲜明——
武功高强,见多识广,精通艺术,会画符、会驱邪,好一个仙风道骨的世外高人。
啊呸!
什么世外高人,分明是个装神弄鬼的老神棍。
不过,这个老神棍还算仁善,捡到弃婴就好好的抚养。
只看这个叫半夏的孩子,一身细嫩的皮肤就知道,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什么苦、受过什么罪。
啧,十根手指就跟小嫩葱似的,除了右手中指有个茧子。
其他手指那叫一个柔嫩、精致。
右手的茧子,也是因为常年握笔才留下来的。
这样被娇养、还能常年读书写字的女孩儿,别说在农村了,就是在城里都少见。
身穿的何甜甜表示:万分庆幸自己生活在现代,万分感谢敬爱的国家粑粑!
何甜甜非常的坦诚,眼睛干净的让公安都生不出半点怀疑。
出于职责,公安询问完,还是仔细的对何甜甜进行了检查。
没有随身的物品,那只野兔和野山药等,何甜甜送给了何老太。
她不能凭白在人家家住一晚哪。
除了这些,就是身上的衣物,哦,对了,还有一对金耳环。
公安连布鞋的鞋底都拆开了,也让女同志帮忙检查了何甜甜的内衣。
没有任何异常。
“应该不是奸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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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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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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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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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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