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郑书便领着背着出诊箱的郑秀才气喘吁吁的跑了来。
凑热闹的人,几乎要把整间屋子都挤满了。
不过,大家看热闹归看热闹,却不敢耽误了正事儿。
眼见郑秀才来了,众人不约而同的往后退去。
哗啦!
迅速的散开一个通道,正好让郑秀才通过。
郑秀才跑的太急,额头上满都是细密的汗珠。
他顾不得擦汗,穿过通道,来到床前,先查看了一下何甜甜的气色、瞳孔。
“你这个郑老大,还真是不要命啊!”
看到这惨白惨白的脸色,郑秀才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看“郑渔”那张标准的国字脸都两颊凹陷了。
心里一个哆嗦,郑秀才又忍不住想到那句“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话。
他暗自担心,赌气般的骂了一句。
然后,郑秀才开始给何甜甜把脉。
何甜甜用内力操控着脉搏。
郑秀才脸色愈发凝重。
宋春红娘儿几个,以及周围的众人,大气都不敢喘,唯恐影响到郑秀才看诊。
好一会儿,郑秀才才一边叹气、一边轻轻摇头。
宋春红小心翼翼的觑着郑秀才的眼神,问了句,“郑秀才,我家掌柜的,没事儿吧?”
“唉,气血亏损得厉害,他这身子啊,就跟破了洞的渔网似的。”郑秀才还是一脸的凝重。
宋春红都快哭出来了,郑琴则已经吧嗒吧嗒的掉起了眼泪。
郑棋、郑书小哥俩儿握紧拳头,看看昏迷的亲爹,再看看郑秀才。
他们无比渴望能够从郑秀才口中听到好的答案。
至于王老太,她张张嘴,想说点儿什么,却被郑读一个眼神给憋了回去。
郑读:……可不敢再让亲娘开口了。
这老太太是真心不会说话。
同样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就是那么的不顺耳。
“那、那到底咋样啊?”宋春红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她是真怕自家男人会变成病秧子。
呜呜,他们的儿子还小呢,一家子老小,都要男人来养活。
他若是倒下了,他们该咋办?
“不幸中的万幸吧,郑老大身体底子好,这次虽然亏得厉害,好好养上几个月,应该能养回来!”
郑秀才见郑家大房都一脸的关切,不忍心卖关子,赶忙说出答案。
“要养几个月才能养回来?这可不行!我们一家老小还都指望他呢。”
王老太终于憋不住了。
不能怪她着急啊,郑渔是家里的顶梁柱。
他若躺下来去静养,全家老小吃啥?
两个孙子还要上学,小儿子肩部扛手不能提,儿媳妇倒是能干,可到底只有一个人,还是个女人。
至于她,一个小脚老太太,能在家里干点儿家务就不错了,难道还要跑去下地干活?
王老太想想就头大。
郑读满脸绝望,亲妈唉,您这个时候说这话,真心不合适啊!
果然,就见宋春红满眼愤恨的看向王老太。
她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孝顺儿媳妇,从未顶撞过婆婆。
一来,是她性子和软,不敢跟长辈顶嘴。
二来,丈夫愚孝,只要她跟婆婆发生争执,肯定会站在婆婆这一边。
如今呢,偏向婆婆的丈夫晕倒了,话都不能说。
而婆婆这一出又一出的,实在是让宋春红忍无可忍。
关键是,宋春红听到了周围的议论声。
大家都在指责王老太。
所以,她就算跟王老太吵起来,外人应该也不会说她不孝顺。
有了这么多的有利因素,宋春红不傻不迟钝的,当然要抓住这个机会。
“妈,您说的这是什么话?”
“大丫她爹为啥会变成这样?还不是因为您和小叔子?”
“如今他被弄得半死不活,需要好好调养,您不说心疼,不说想着怎么给他养身子,居然只担心他不能干活?”
“妈,您真是太伤人了!大丫她爹也是您亲生的,您就算偏心小叔子,也不能偏成这样啊!”
宋春红说着说着,想到了过去的种种,眼泪哗啦啦的就流了出来。
她委屈啊,她愤懑啊,她真的受够了婆婆的偏心和小叔子的极品。
她恨不能将这十几年的苦全都发泄出来。
“好啊,好你个宋春红,居然敢指着我这个当婆婆的鼻子骂!你忤逆不孝!”
王老太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犯了众怒,被愚孝大儿子捧惯了,她十分的自我、霸道。
她只在意儿媳妇是否孝顺,至于周围人的目光,她浑然不觉。
郑读:……
不能再看着亲娘拉仇恨了。
他赶忙一把拽住亲妈,然后对着宋春红赔笑脸,“嫂子,您别生气,咱们就是这个性子!”
“她是刀子嘴豆腐心,她、她是心疼大哥的,就是说话不太中听!”
“妈,我知道您心疼大哥,关心则乱,这才说错了话!”
“您放心,大哥需要静养,不能挣钱养家,还有我呢!我、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努力挣钱!”
郑读努力劝着亲娘,并再次表态。
他这个时机选的不错,知耻而后勇,家里顶梁柱倒了,他浪子回头的顶上,也能达到洗白的效果呢。
毕竟,世人都是健忘的。
只要他能赚到钱,他就是有本事,曾经的极品行径,也只会成为他“与众不同”的佐证。
郑读抓住机会,拼命表现。
奈何亲娘不配合。
王老太一脸的心疼,“你?哎呀,我的宝儿,你身子骨弱,从小没有吃过苦,你咋能赚钱?”
众人:……
合着郑老大就活该吃苦受罪?
郑读忍着翻白眼的冲动,用力握紧亲娘的手,近乎咬牙切齿的说,“妈,我会想办法的!”
“您还是多照看大哥吧,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王老太还想说什么,但手上传来的疼痛感,让她瑟缩了一下。
唔,今天的小四儿变得很不一样。
明明还是那个白净、乖巧的小儿子,却给她一种莫名的陌生感。
尤其是小四儿的那个眼神,王老太竟觉得害怕。
“妈,您不是常说我最聪明,是您四个儿子中最有出息的一个?”
感受到王老太的抗拒与排斥,郑读这才发现,自己有些过于急切。
他差点儿崩了人设!
不行!
绝不能崩人设,要是引发小说原有角色的怀疑,他就会被世界意识所排斥!
到时候,直接被丢出这个小世界,他还如何做任务?
赶忙调整了状态,郑读缓和了语气,完美复刻原主的模样,略带小得意的说道。
王老太有些晃神儿。
这倒是她熟悉的小儿子。
刚才的冷漠、狠厉,应该是她的错觉吧。
她家宝儿最乖、最听话了,才不会冲着自己耍横耍狠呢。
“对!我家宝儿最聪明了!”王老太咧开嘴,欣慰的笑着。
“所以啊,最聪明的我,自然不会比不上大哥!”
郑读耐心的引导,“大哥能养家,我也能!”
而且,他不会像郑渔那般傻兮兮的下地干活,而是会用巧办法、挣大钱。
不过,在挣大钱之前,还是要把家给分了。
若是发家之后再分家,难免会被人诟病“发财了,就不认穷大哥”。
翻脸无情,妥妥的白眼狼呀。
郑读还要洗白呢,可不能再给自己加一层污名。
郑读哄着王老太出去给便宜大哥炖鸡汤,他则守在床前想办法。
看看还在昏迷的“郑渔”,又看看满脸担忧的宋春红,郑读脑中灵光一闪——
嘿,我怎么忽略了这一点?
郑渔确实不想分家,但宋春红以及她的儿女们却想啊。
趁着现在便宜大哥还在昏迷,他直接跟宋春红说。
相信宋春红一定会乐意。
当然,郑读还是不能背负“嫌弃病弱需要养身体的亲哥”的骂名。
他揉了一把脸,摆出羞愧难当的表情。
“大嫂,刚才您说的没错,大哥会这样,都怪我!”
“我真的知道错了!所以,那笔钱,我会自己想办法!”
“大哥赚回来的,就留着给他养身体吧。”
“还有,我没脸继续赖着大哥了。之前咱就说过分家,今天索性就把家分了!”
“分家,对大家都好!过去我总是偷懒,不愿意干活,是因为我知道大哥不会不管我!”
“……大嫂,我想逼一逼我自己,我、我不能再这么混下去了!”琇書蛧
郑读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屋子里,还有坚持留下来看热闹的村民。
看到郑读这幅模样,也都赞许的点点头。
这孩子,是真的知道错了!
他说的没错啊,他会变成这样,固然有他自己贪图享受、好吃懒做的缘故。
也是因为王老太太过偏宠,郑渔这个大哥又无原则的纵容。
把他分出去,让他一个人待着,不干活就挨饿,就不信他还能继续胡混!
宋春红听完郑读的这番话,她根本不信郑读“幡然悔悟”,这人就是懒惰、自私到了骨头里。
他想要分家,还不定打了什么鬼主意。
但,那又如何?
宋春红也想分家啊。
如果郑读真能如他所说的那般,自己搬出去,不再赖着大房,对他们大房来说,绝对是好事儿。
宋春红心动不已。
只是,这次,她却没有急着松口。
她很清楚,丈夫不想分家。
如果自己趁着丈夫昏迷不醒的时候,把郑小四儿分了出去。
等丈夫醒过来,肯定会发脾气!
别看宋春红敢跟丈夫吵架,她骨子里却是个传统的农村妇女。
以夫为天,不是说着玩儿的。
可她又真的不想错过这样的好机会。
宋春红下意识的就去看郑棋——
丈夫暂时不能做主,那就让长子来。
一来,这是规矩;
二来,也是郑棋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让宋春红不由自主的就想依靠他。
郑棋当然想分家。
但,郑读这个小叔的反应太奇怪了。
加起来两辈子,郑棋简直不要太了解郑读。
这人就是个自私凉薄、厚颜无耻的极品。
说他会“知耻而后勇”?
说他会幡然悔悟、浪子回头?!
呵,郑棋宁肯世界上有鬼,也绝不会郑读会改头换面。
这人,肯定是憋着什么坏呢。
郑棋仔细研究了一下目前的处境,以及郑读有可能图谋的阴谋。
然鹅,想不通啊!
郑棋确实是重生的,但他没有上帝视角,更不知道郑读早已被换了芯子。
而新的郑读满心满脑都是洗白、洗白、洗白!
“……想来想去,分家对我们大房倒也没有坏处!”
郑棋反复思量,最后,他开了口:
“四叔,我爸一直牢记爷爷临终前的叮嘱,他肯定不同意分家!”
“不过,四叔说的也有道理,我爸是真心为了你好,自然不想‘耽误’了你!”
“这样吧,要不您想单独住两天,看看能不能督促自己上进。”
“如果您真能改正,我爸也醒了,您和我爸再谈分家的事儿。”
“至于这三百块钱,我爸说是给您的,您就拿着……”
郑棋也没有真正答应,却松了口。
而周围的乡亲们呢,也都暗暗点头:“郑棋这小子,别看年纪小,想事情倒是周全!”
郑读见郑棋说得条条是道,便知道,这三百块钱,自己是推辞不掉了。
得!
他到底还是欠了郑渔卖血的恩情啊。
不过,也不怕!
欠了债,加倍还上也就是了。
郑读看了眼郑棋,这位重生的男主,应该还是会继续往黑市跑。
原本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
但,如果不闹开,事情不够大,郑读帮忙的话,也就没有太大的“效果”。
如此,如何才能还上郑渔的“卖血之恩”?
眯起眼睛,郑读开始思索,如何把郑棋投机倒把的事儿揭开,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郑棋忽然一阵心慌,仿佛做梦的时候一脚踩空了似的。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好的预感?”
只是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郑棋先代表郑渔,口头上跟郑读弄了个分家协议。
郑读一个人分出去,住在郑家在村尾的老宅里。
王老太跟着长子郑渔,郑读只需要每个月给十斤粮食和三块钱的养老费。
郑棋还提出,待郑读结婚的时候,大房还会给他一笔结婚的钱。
郑棋不是冤大头,而是太了解自己的亲爹。
即便没有这个约定,将来四叔结婚,亲爹也不会真的不管。
与其让亲爹偷偷摸摸的补贴,还不如写道明面上。
如此,也能落个好名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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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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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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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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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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